一、自治社会主义的诞生
1945年3月,铁托领导的南斯拉夫民主联邦临时人民政府成立,经过战火洗礼的南斯拉夫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政权。
随着人民政权的建立,大规模的经济改造也随之展开。还在解放战争进行的后期,所有卖国贼的财产,德国、匈牙利和意大利等国在南斯拉夫境内所拥有的资产即遭没收,到1945年底时,约有80%的工业已处于国家的控制之中。1946年12月和1948年4月又相继颁布了两个国有化法令,于是所有重要的工矿企业、70%的地方企业、全部的交通运输业、90%的零售企业均收归国家所有(1)。与此同时,根据1948年8月临时人民议会通过的土改法,还进行了土地改革,到1948年共没收了16.2万个田庄,总面积达156.6万公顷。个体农户分得其中51%的土地,国营农场得18.30%,农业合作社得2.6%。随着土改的结束,农业集体化运动也积极展开(2)。此外,1947年4月,人民议会通过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法令。按计划,到1951年国民收入将为1939年的2倍,工业生产将较战前增加3倍(3)。
农业集体化、工业国有化和计划经济的实施使南斯拉夫的经济获得了不小的发展。如以1939年的工业生产指数为100,则1947年时已达121,1948年更达150。国民收入在1939年时仅为2642亿第纳尔,1947年时增至3196亿第纳尔,1948年时更达4411亿第纳尔(4)。
如果没有一场突如其来的政治风暴,没有一种来自外部的粗暴压力,那么南斯拉夫必然会沿着上述道路继续走下去,在巴尔干就会出现另一个按“斯大林模式”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然而,1948年初突然爆发的苏南之间的冲突和同年6月南共被开除出共产党和工人党情报局却打断了这一进程。南共面对剧变的形势,只得另选一条前进的道路。
对外关系的急剧变化带来了经济形势的骤然恶化。按照原来制定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大部分的资金均应来自苏联和东欧其他国家。1947年,它们在南斯拉夫的进出口贸易中相应占51%和49%。但是,政治关系的风云突变却使南斯拉夫在经济上顿陷困境。1949年,苏联和东欧国家撕毁了46个和南斯拉夫签订的双边贸易协定,总共才交付了按这些协定应提供货物的6.3%。失去了外援的南斯拉夫还面临军事入侵的危险,它不得不在好几年内维持一支多达50万人的军队,使军事预算高达国民收入的23%,为此共耗费14.08亿美元,而经济封锁又使南斯拉夫损失4.29亿美元,两项相加使小小的南斯拉夫不堪重负。1950年的自然灾害更加重了南斯拉夫的困境。为摆脱困境,南斯拉夫不得不向西方国家求援,在不损及国家主权的情况下,1951—1954年先后共接受美英等国提供的各种贷款4.069亿美元,其中包括价值9520万美元的无偿粮食援助,使南斯拉夫免受饥饿之苦。此外,南共领导还在国内挖掘一切潜力,以保持经济的正常运转。
如果说,物质上的困难再大尚可克服的话,那么精神上的痛苦和折磨却使南斯拉夫共产党人一时难以承受。南共成立于1919年,是俄国十月革命的精神产儿,历来接受共产国际的领导,并深受苏联的影响,苏联和斯大林本人在南斯拉夫共产党人中一向享有崇高的威望。而如今,南斯拉夫共产党人却必须在继续屈辱地跟着苏联走下去,还是勇敢地挺身而出去和苏联霸权主义作斗争之间进行选择;正如铁托所言,“一个小国,特别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如果有人打它一记耳光,它绝不应该沉默不语”(5),南斯拉夫共产党人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
接着南斯拉夫共产党人还必须回答一个更困难的问题,即:作为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苏联为什么会对一个正在为社会主义奋斗的小国南斯拉夫施加如此粗暴的压力,甚至会如此肆无忌惮地践踏最起码的国际准则呢?为此,他们重新拿起在战争年代已接触过的马列主义著作,开始狂热地阅读马克思的《法兰西内战》、恩格斯的《反杜林论》和列宁的《国家与革命》,力图从中汲取精神营养,以便对现实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作出及时的和正确的回答。南斯拉夫共产党人所作的结论是斯大林和他周围的官僚们背叛了马克思主义,在一系列重大的政治和经济问题上远离马克思主义的立场,犯了重大的错误,苏联推行的霸权主义政策的根子正来自早就形成的畸形的国内社会关系。
南斯拉夫共产党人在理论上的第一个突破是认识到生产资料国有化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在此过程中掌握一切的只是国家,只是形形色色的官僚机构,其结果是导致“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它既不对党负责,也不对人民负责,而是使国家机关从工人阶级的公仆变成工人阶级的主人,开始把国家的命运置于少数几个人甚至一个人的手中。这样做不仅完全背离了社会主义的原则,而且甚至比私人资本主义还要坏,斯大林在苏联建成的正是这种“国家资本主义”,它对内滥用权力,对外则奉行大俄罗斯沙文主义。
南斯拉夫共产党人在理论上的第二个突破是倡导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因为它在企业中将国家机关排除在外,而把全部权力交给工人,使工人成为真正的主人。把工厂交给工人成为南共领导和斯大林主义决裂后提出来的一个主要口号,因为它既能实现马克思所说的“自由平等的生产者联合的制度”,进而实行“直接社会自治”(6),也能体现恩格斯所倡导的“以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为基础的、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7)。南共领导认为,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具有极大的优越性,因为它通过消除一切形式的剩余劳动私有化和在此基础上的剥削关系,从原则上保证了经济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社会所有制又通过消除对工人劳动成果的一切形式的剥夺和消除工人与生产资料之间一切形式的中间环节,原则上保证了经济制度的自治性质(8)。说得更具体一些,社会所有制“排除了人剥削人的一切残余,使劳动者得以管理整个生产和工作过程,并支配生产资料(只要他们劳动),从而在这种劳动基础上占有生产成果”(9)。
南斯拉夫共产党人在理论上的第三个突破是和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唱反调,坚持马克思主义有关国家消亡的理论。他们认为,社会主义国家成立伊始便应考虑到和其他国家的区别,即其最终目的是促成国家的消亡,不要等到层层官僚机构已建立起来时再去谈论这个问题,到那时候一切为时已晚。因为如果社会主义国家接受从前的国家的性质和形式,实行垄断管理后,再去废除它业已取得的权力将是不可能的。苏联花了十多年的时间,而东欧国家仅花四至五年的时间就建立起这种“国家资本主义”。所以,他们猛烈抨击斯大林有关加强国家机器的说法,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国家消亡论。1958年南共联盟第七次代表大会通过的纲领更强调指出:“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政权巩固之后,国家逐步消亡的问题就成为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基本的和具有决定意义的问题。从经济关系的范围来说,国家消亡的过程同时也是克服‘国家资本主义’残余的过程。”
南共领导一经上述理论武装后,立即将它付诸实施。1949年底在215个大企业开始建立起工人委员会,进行工人自治的初步探索,工人怀着极大的热情支持这一创举,仅半年多时间便建立起520个工人委员会。1950年6月27日,联邦议会通过《关于工人集体管理国家经济企业和高级经济组织的基本法》,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工人自治法》。铁托为此法案的公布而特地强调说,它的提出有以下三方面的重大意义:(1)它对国家消亡是必不可少的;(2)党具有高度的集中和统一,极有可能和国家混为一体,从而使工人阶级政党演变为强制机关,因此必须使党和政府机构分开;(3)生产资料国有化只是社会主义一种最低级的形式,而该法案则标志着过渡到一种较高的形式,标志着脱离斯大林主义,回到“真正的列宁主义”的道路上(10)。铁托的上述言论是从理论上对南共所开创的改革的最好的概括。
基本法规定国营的工厂、矿山、交通、运输、贸易、农业、林业、公用事业和其他经济企业,作为全民财产交给工人管理,实行工人自治。工人对企业的自治管理是通过企业的工人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来进行的。工人委员会由工人以普遍、平等、直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由工人委员会选出。委员实行任期制并可以被罢免,均不脱产,不付报酬,企业的经理是管理委员会的当然委员。南共领导对建立工人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一事予以高度重视,因为它既实现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倡导的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和经济机关领导人的选举和更换的构想;同时也体现了列宁的下述思想,即通过吸收群众参加管理机关的方式,使每个人暂时都当“官僚”,也就是使任何人都不可能因此而当“官僚”。
伴随着工人自治的诞生,还提出了诸如“权力分散”、“非官僚主义化”等口号,它们都是用来针对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国家资本主义”的。1949年起开始削减联邦主管经济的各个部,此后陆续取消的有矿业部、电力工业部、农业部等,它们的权力都下放到各个共和国,此举精减了310多万工作人员。1951年底通过《国民经济计划管理法》,摈弃苏联的计划体制,代之以年度的“社会计划”,此后对企业下达的计划不再是革命性的和强制性的,而是指导性的。
南共领导中的理论家更明确地指出社会主义在其过渡时期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所以价值规律仍然适用于南斯拉夫的各个经济领域。1951年撤销了“联邦计划委员会”,此后又颁布了取消消费品的价值管制的法令,使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市场,并取消对农产品“统销”的限制,这些措施极大地活跃了南斯拉夫的经济生活。此时南共执行的农村政策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46年6月,人民议会通过关于建立农业合作社的法令,南共开始在农村中推行集体化,但速度并不快。1949年1月,南共中央为了反击联共(布)中央攻击资本主义成分在南斯拉夫农村中泛滥的不实之词,通过了《党在农村社会主义改造和促进农民生产方面基本任务的决议》,决定加快农业集体化的步伐。1949年合作社猛增至6626个,拥有200万社员和230万公顷土地(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五分之一)。集体化的盲目加速极大地挫伤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许多农民拒绝加入合作社,农产量骤减至战前的73%。于是南共领导只得面对现实,开始抛弃意识形态的约束,1950年9月取消了机器拖拉机站。1951年11月,南共中央通过《关于社会主义在农村发展方针的决议》,指出主要精力应放在改进现有的合作社上,而不应盲目追求其规模的扩大。1953年3月,南政府又颁布法令,允许农民从合作社撤回土地和牲口,四分之三的合作社随即解散和改组。这样在农村也就出现了“自由经济”,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耕作,并和市场发生联系。
至此市场社会主义也就初露端倪,它和工人自治共同构成颇具特色的南斯拉夫自治社会主义。随之在南斯拉夫经济中出现了以下新的因素:一是国家通过“社会计划”,摆脱了微观经济计划的繁琐事务,可以通过储备、消费以及投资诸环节在宏观经济方面保持其影响;二是企业可以享有一定程度的自治,可以自行决定其产品的类型、数量和质量,决定生产过程以及投入的原料和品种,也就不可避免地要卷入市场经济,因为企业开始为销售而生产,而不再为完成定额而生产;三是企业从全国投资基金和其他投资基金中得到的是必须还本付息的贷款,而非拨款,这样就迫使企业必须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这些新的因素的出现给南斯拉夫经济带来了活力,极大地推动了全国经济的发展。以工业生产为例,1950—1956年的年均增长率为8.6%,而1957—1965年则高达12.2%。农业生产的年均增长率要低些,1950—1956年为1.1%,而1957—1965年则达到5.4%,也保持了一定的增长速度(11)。经济上所取得的成就为自治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和发展提供了物质上的保障。
自1949年起,南共领导便走上自治社会主义的艰辛道路,一开始就必须承受巨大的压力,在国内外都处于难以想象的困境。但是,当时南共领导和大批干部都经过二战炮火的洗礼,对革命的社会主义事业都心怀无限的忠诚。他们中的不少人都来自农村,文化水平不高,然而对马列著作都十分敬仰,在遇到困难时从不退却,而是一方面钻研马列主义,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另一方面又把马列主义的一些重要论断和南斯拉夫的现实相结合,终于举起了自治社会主义的旗帜。正如铁托所言:“我们只不过是坚定地贯彻马克思和列宁的理论,反对修正主义罢了。不存在任何新的理论,只是正确地贯彻现有的理论。我们把这一科学运用于我们的特殊条件。”(12)铁托本人在此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绝不可低估的,他在战争年代所展示的大无畏精神赢得了全体南斯拉夫人民的尊敬和崇拜,成为家喻户晓的传奇式人物。而如今在反对苏联霸权主义的斗争中,他又成为一位维护南斯拉夫独立和主权的民族英雄,领导南斯拉夫各族人民精诚团结,沿着自治社会主义的道路勇敢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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