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激变发展的雏形始于法国政治统一和民族国家的形成,止于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应该说,法国在现代化的起步阶段各方面的条件要优于欧洲其他国家。法国率先用强有力的手段结束封建分裂,完成了从等级君主制到绝对君主制的转变;率先建立起统一的民族国家,建立起中央集权的行政制度;优越的地理位置、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及众多的人口为现代化的起步提供了充分的条件。在这个起步时期,法国的经济有了明显的发展,商业和手工业进步很大,到18世纪初,法国可以说是西欧最强大的国家。法国专制王权的确促进了这段时期里的经济发展,但专制王权的负面作用也十分明显,而且到了后期负面影响也越来越大,并为后来发生的激进革命埋下了伏笔。当现代化已在其他国家全速展开,现代化的优势已全面展现,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政治体制时,法国却在这个关键时刻放弃了应有的机遇。法国的国王和贵族死抱住旧制度不放,在政治制度上不愿意作实质性的改革,甚至不愿意与新兴资产阶级作任何可能的妥协,最终导致新兴的第三等级不得不以激烈的革命手段来解除这一专制制度,法国也由此踏入长达百年的、充满曲折的发展之路。
法兰西民族国家的形成与英法百年战争密切相关,在此之前法国人的民族国家意识非常淡漠。中世纪的法国和其他西欧国家的发展情况类似,实行的是封建采邑制度。9-10世纪,封建采邑已变成世袭领地。大大小小的贵族为了在自己的领地内加强政治的独立性,在庄园内建立武装、设立法庭、征收赋税、使役农奴,使得贵族的领地形同一个个独立的王国。可以说,中世纪的法国,封建分裂现象是欧洲最严重的,已经发展到了极致。当时的法国只是一个复杂的混合体,或者说,只是一个地理的概念。大大小小的封建领主在自己的领地上各自为政,再加上法国本身种族和语言的复杂性,很难有共同的民族意识产生。
从11世纪开始,法国境内的手工业、商业和城市开始兴起。商人、手工业者和一些专业人士开始聚居在城堡和教堂周围,随着居民人数的扩大,聚居区逐渐演变成规模不等的城镇。由于这些城镇建立在领主的领地上,城镇的行政和司法权还掌握在领主手中,城镇居民依旧不能摆脱封建主的剥削和压迫。他们必须向领主交纳苛捐杂税,人身自由也没有保障,逃亡到城镇的农奴仍然有被原来的领主抓回去的可能。因此,城镇市民为了摆脱领主的控制,从11世纪起开始向领主展开斗争,这一斗争在法国北部称为“城市公社运动”。法国北部诸城同封建主进行斗争时,市民之间相互宣誓结盟,共同反对领主,所以这些城镇也称为“誓盟城市公社”。法国南部有些城市则是用钱赎买而获得特许状的。城市公社建立之后,获得了完全的自治。市民有选举市长、成立市议会和建立城市法庭等权利,市民的人身自由得到了保证。在公社同领主的斗争中,国王大体上是支持公社的。城市摆脱了领主的管辖之后,都承认国王是自己的统治者,并向国王缴税。王权与城市的结盟有利于国王同封建割据势力的斗争,实现政治统一。
从12世纪开始,加佩王朝经过两个多世纪的努力,王权终于大大加强,为法国奠定了统一的基础。10-12世纪,法国普遍存在“附庸等级制”,13-15世纪这种制度渐渐流于形式,开始被封建地主制所取代。随着封建地主制的建立、城市的兴起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开始被区分开来。法国人按照社会状况分为三个等级:教士、贵族和第三等级。社会等级的划分与基督教的宗教思想有密切的关系,基督教的正统性以及反对异端、君权神授、等级从属等观念在人们的脑海里和现实生活中根深蒂固。作为上帝与信徒的中介,教士自然被当作最高贵的等级。作为保卫基督教和消灭异端的骑士,贵族的地位虽不及教士,却因历史传统的原因也显得非常显赫。教士和贵族之外的群体则属于没有任何特权的第三等级,他们必须辛勤劳动生产生活必需品,并承担各种税赋。1302年,菲利普四世为了进一步扩大王权并摆脱罗马教廷的控制,首次召开“三级会议”以争取法国各阶层的支持。三级会议由第一等级的高级教士、第二等级的贵族和第三等级的富裕市民组成。三级会议的召开,表明法国政权的形式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形成了具有等级会议的君主制,或称等级君主制。三级会议的任务不是对王国的内政和外交作出决策,而是局限于各个等级的代表分别召开会议和发表意见,为国王提供咨询。国家大事的决定权始终掌握在国王手里。王权与三级会议的结合是法国政治制度史中的一种政治性质的运动,充分地表现了等级君主制的特点。而城市富裕市民的参与,表明了市民力量的壮大,市民阶层已成为法国社会中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
导致王权进一步扩大、国家统一完成的一个决定性事件是“英法百年战争”(1337-1453)。英法百年战争以及此后的一系列政府政策对法国的统一具有重大意义。战争使得双方的民族意识得到了强化。尤其对法国而言,贞德成为爱国主义和民族意识的象征。这种爱国主义和民族意识是法国赢得英法百年战争的关键,也为法国的统一在思想上准备好了条件。百年战争结束后,法王终于夺取了英王在法国的领地。除加莱港外,其他地区的英军都被逐出法国。法国由此扫除了国土统一的障碍,第一次确定了大致的边境线,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在边境线上修建或加固工事。路易十一在位期间(1461-1482)实行比较强硬的政策,镇压大封建主们的反抗,加强王权,使定期纳税逐渐为法国人所接受。当路易十一的继承者兼并了布列塔尼后,法国的近代版图基本确立。
13世纪初至15世纪末的等级君主制是法国政治制度史中的一个客观存在,社会等级机制构成了政治制度的框架,并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生活。等级君主制削弱了地方大贵族的势力,克服了封建分裂和割据,实现了国家的统一。而王权的扩大尤其具有决定性意义,以王权为首的等级君主制的存在,使得法国能够抵御外敌,维护独立和主权。同时,这种由等级组织起来的国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也有利于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国力的增强,有利于各地区的交流,更有利于法兰西认同感的培养。
随着疆域的统一,法兰西语言也在向统一的方向发展。以王国领地上的法兰西岛方言为基础,法语随着王室领地的扩大和国王权力的增强而流行。在文艺复兴时期,一些作家开始用法语进行写作,并且用法语翻译古典作品,使得法语从口头语言转变为书面语言。1539年,弗朗索瓦一世颁布“维勒尔——可特雷敕令”,规定在法兰西境内都必须用法语来书写法律文书,统一语言的第一步由此迈出。
由于上述原因,15世纪末法国的政治统一基本完成,王权得到进一步巩固。国王与封建贵族的关系也由等级君主制发展到专制王权。也就是说,当法国封建分裂发展到极致之后,逐渐被专制王权所取代。专制王权制度的建立,是中世纪与近代相交时期法国历史的一大进步,也造成尖锐的社会矛盾和时代弊端,从而导致法兰西翻天覆地的变化。
法国的专制王权在路易十一世、查理八世和路易十二世在位期间就积累了若干因素,随着波旁王朝的建立,已经基本成形。但直到路易十四时代,专制王权才完全巩固下来,并发展到顶峰。专制王权所包含的内容和拥有的力量远远超过了等级君主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王权至上的原则得以确立。专制王权之前,国王和王室成员通常遵守早已存在的习惯法和成文法。到了专制王权时期,国王拥有更多和更大的权力。国王代表整个国家,掌握着全国最高的权力。国王本人的决定就是法律,他发布的敕令可以改变习惯法。国王的意愿就是治理国家、任免官吏以及对外战争或和平的根据,传统与习惯的作用明显减弱。其次是国王统领法国教会。在法国的历史上,绝大多数人信奉天主教,因而对于教会领导权的控制对统治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从13世纪末开始,法国国王们与罗马教皇多次发生冲突,他们认为王权是高卢派教会的自然保护者,法国的天主教会应该从属于法国国王,法王有权任命在法国的主教等神职人员,普世性主教会议的权力高于教皇的权力。法国国王经过坚持不懈的斗争,逐步赢得了胜利,最终成为法国教会的唯一主人。宗教统领地位的获得有利于法国国王加强对民众的控制,因而有利于专制王权的维持和延续。再次是法国国王获得了通过集权治理国家的机会。专制王权时期,法国现代行政机构的框架开始形成,它的出现和王权的加强差不多是同步的。具体地来说,国家管理机构逐步实行制度化、集中化和专门化。国王实行的是中央集权制度,权力集中在首都。中央的行政机构拥有众多的官吏,他们领取俸禄和执行国王的命令,官吏的权势明显上升。在这一时期,国王们为了控制贵族势力和地方势力,通过外派监察官来监督地方的行政长官。为了统一治国,法国的国王统一了全国的法典、历法、度量衡,确立法语为官方语言,组建起常备军和王家民兵等。王权对国家可以进行有效的治理,公众的活动逐渐有章可循,但同时也使得王权能够严厉打击反对势力。为了维护王权、打击地方的分裂势力和潜在的威胁,君主们不惜采取高压措施,凡是敢于挑战王权都将受到严厉的惩罚。在这段时间里,三级会议已形同虚设,高等法院沦为王权的附庸。
国家的统一、民族的自立是进一步发展的先决条件。至此,法国从政治方面来说,已经初步具备国家发展的重要条件。但恰在此时,当专制王权的历史作用已经完成,需适时地向君主立宪制或代议制等近代资本主义政体过渡的时候,法国走上了曲折而漫长的发展道路,因而失去了发展的先机,被英国甩在了后面。与英国相比,法国王权可以说是“由弱变强”,即由封建制发展成等级君主制,再由等级君主制发展为专制王权。而英国的情况则相反,王权是“由强变弱”,国王与贵族在权力斗争中妥协,贵族与新兴资产阶级妥协,使得英国在政治上朝着各种权力相对平衡的方向发展,最终发展成一个相对“自由”的国度。英国的相对自由的体制解除了政治上的束缚,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各个行业可以大体根据市场的需要进行生产和技术革新。英国正是在这一点上走在了西欧其他国家前面,因而最早开始工业革命。而法国强大的王权以及等级森严的制度,使工商业发展不可能完全按照市场的需要来进行,而更多地受到专制权力的影响、控制和干扰。这种历史传统在法国留下深刻的印痕,可以说,后来法国现代化过程所呈现的曲折和复杂,它时快时慢的经济发展,都与各时期政府的政策和发展取向密切相关。法国政府始终很强大,这是法国专制制度的遗产。
中世纪西欧的贵族是国家统一的最大敌人,也是社会动乱的罪魁祸首,战争与分裂时刻威胁着和平的生活。可以说,谁先制服这支力量,谁就有希望在国家发展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历史的先行者。因此,摧垮地方封建分裂势力,建立专制集权的国家机器,就成了西欧政治发展现代化的先声或第一阶段的主要任务。而法国正是成功地抓住了这次机遇,成就了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路易十四时代”。
路易十四在位72年(1643-1715),亲政55年。他在位时独断专行,大权独揽,不允许其他社会力量分享国王的权力。在他强有力的统治下,法国的君主专制制度达到了鼎盛,综合国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凭借着他亲政之前的两位首相黎塞留(1585-1642)和马扎然(1602-1661)奠定的基业,在国内,他将传统的地方封建贵族削弱为中央王权的附庸,使之不再构成为民族分裂的隐患;在国外,他为确保和扩大法国在欧洲的霸权,南征北战,东讨西伐几十年,使法国成为当时欧洲最强大的民族国家,成为其他欧洲国家纷纷效仿的楷模。
路易十四于1643年登基,当时他还不到5岁,处于掌握实权的马扎然的保护之下。1648年,法国的贵族发动了对王权的最后一搏,史称“福德隆运动”。这一运动直到1653年才被镇压下去。这场运动对路易十四的影响极深。在贵族军队得势的时候,路易十四与母亲、马扎然一起逃难似地在各地转移,饱受颠沛流离之苦。这段经历深深地刺激了路易十四,使他下定决心要当一个有权威的君主。马扎然在临终时对他嘱咐再三:“独揽大权,国王要统治一切。“1661年3月马扎然去世,路易十四随即下令取消首相一职,开始事必躬亲地治理他的国家。他自称“代表整个民族”,“法律出自我”,亲自理政乃是“国王的职业”。加强王权成了他施政的首要目标,他采取的一系列极端措施都是前所未有的,因而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极端和激进的性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行政方面,路易十四亲政后,立即宣布僧侣会议必须听命于国王,各大臣不经过国王同意不得发布任何政令。在中央一级,路易十四建立起中央集权政府的行政机构,成立了财政委员会、内政外交委员会、陆军委员会、宗教委员会和行政法院。他每天亲自主持其中一个委员会的会议。先前的御前会议依然存在,它成为和大臣工作相辅相成的机构,召开御前会议在路易十四时期成为定制。根据1673年的规定,御前会议的职能已十分接近法国现代的行政法院。路易十四将御前会议再分为四个专门的会议,专门会议又设若干个参事和审查官来主管日常工作。第一个会议称为国务会议,主要处理对外事务和国内重要事务。会议由国王主持,参加者包括掌玺大臣和负责外交的国务大臣等几人。会议所讨论的细节对外保密,一般只宣布会议所作出的决定。第二个会议称作快件会议,主要处理国内的日常行政工作。它负责阅览各地送到中央的快件文书,并对地方发布政令。它还研究治安条例,对行政程序做出决断,协调各省的行政统一。会议由国王或掌玺大臣主持,参加者为若干大臣和参事。第三个会议称为财政会议,该会议主要负责所有的财政事务,如制订年度的财政计划,确定征收人头税的总额和每个税区的份额,终审裁决财政纠纷等。会议一般由财政大臣和若干参事出席。第四个会议称为诉讼会议,会议主要处理司法方面的问题。会议由掌玺大臣主持,其他大臣和所有参事参加。但上述的几个机构只起咨询作用,没有执行权力。各部门的行政权掌握在路易十四亲自遴选的国务秘书即大臣手中,他们通常是资产者而非贵族。路易十四与各位大臣分别磋商和议决政务,4个国务秘书每两周举行一次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和确认王命。直至1789年革命暴发,法国一直延续了路易十四创建的极权政府行政结构的基本形式。在消除中央的反王权力量的同时,路易十四也加强了对全国各地区的控制。他向各省派出司法、治安、财政监察官,这些监察官由国王直接任命和罢免,也直接向国王负责,靠国王提携,他们的前途完全掌握在国王手里,是国王的忠实奴仆。这些“钦差大臣”把担任各省总督的显贵们置于严密的监视之下,负责整顿地方政权和官吏,解散私人军队,以便顺利贯彻国王的各项政策。到1680年,这些大臣干脆就变成了在各省代表中央政府的常驻行政官了。他们主要通过特别法庭严格执法,同时也实行灵活的政策,如允许在不同地区灵活执行南特敕令以求尊重当地的宗教习惯。通过他们,路易十四使自己的权力意志触及到了这个国家的每个角落。在对贵族们进行打压的同时,路易十四还采用了“拉”的手段。他下令将众多的地方贵族迁进宫中,让他们作为侍臣居住在宫内,放弃原先和国王及王室随意交往的旧习,担任管理王室家务的职务,遵循严格的等级制度和宫廷礼仪,让他们过起了依附于专制王权的寄生虫式的腐朽生活,从而达到完全控制他们的目的。对这些贵族们来说,多次反对王权的行动都以失败而告终,现在自己的领地上又有国王派来的监察官的压制,与国王分庭抗礼已难成气候,而只要能待在国王身边,头衔、俸禄、官职、特权照样能到手,这些也就足够了。于是,长期以来令历代法国国王既恨又怕的地方贵族势力终于在路易十四的权谋之下彻底偃旗息鼓,路易十四统治下的法国成为了欧洲君主专制制度的理想典范。
在政治方面,从1614年至大革命前夕开始,全国范围的三级会议一直未曾召开,而在路易十四统治时期,三级会议的政治作用更遭到扼杀。但路易十四对地方的三级会议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在由他派人管理的“派管税区”,他不允许地方三级会议参政,而让城市首领与省长发挥作用;而在一些“等级会议税区”,他则允许地方三级会议参与管理;他也允许新并入版图的地区召开三级会议,以争取地方势力同意中央征收新税。为了充分体现君主的绝对权力和绝对权威,路易十四还加强了对高等法院的控制。“福隆德运动”曾给当时还年少的路易十四留下深刻的印象,因而在他亲政之后对高等法院始终保持着警惕,不允许高等法院作为“第二种力量”来削弱国王所代表的“第一种力量”。他曾数次御临高等法院,迫使高等法院登记他的敕令。1667年的“路易法典”规定了高等法院必须立即登记国王的一切敕令,高等法院从此成为缺少主权的高等法院,只能服从他的意志。
在宗教方面,路易十四采取措施来保证君主权力高于教皇权力。1661年,路易十四宣布教士会议必须由君主主持,法国的天主教会拥有自主权。根据他的敕令,国王在全国各主教区拥有征收空缺主教的收入和任命主教的特权。由他控制的教士会议宣布了四项声明:教皇和教会不得干预世俗事务,世俗事务应该由国君处理;普世性主教会议是教会最高机关,它在信仰方面的权威高于教皇;教廷必须尊重法国教会公认的教规教仪和习俗;教皇有关宗教信仰的决定,需经法国教会接受后才能在法国生效,教皇的通谕和敕令并非不可更改。罗马教廷对此表示极大愤慨,并予以强烈谴责。为了达到上述目的,路易十四不惜派军队占领教皇的领地阿维尼翁,最终迫使教皇同意上述声明。1685年,路易十四以保护天主教为名,颁布“枫丹白露敕令”,强迫新教徒皈依天主教,除阿尔萨斯外,在法国全面禁止新教活动。这项敕令虽然反映了路易十四对王权的控制,但它所带来的负面效果也是非常明显的:一方面破坏了宗教和谐和信仰自由;另一方面使得25万名新教徒(胡格诺教徒)离开法国,使法国失去了大量的经济人才和熟练劳动力,他们带走的不仅仅是技术和资产,尤为重要的是带走了创业和创新的资本主义精神。
在经济方面,随着法国专制王权的巩固和完善,政府加强了对民族共同经济生活的主导、干预和控制,以便富国强兵,适应本民族对外竞争和扩张的需要。当时的经济理论认为,国富的标志是拥有大量的金银储备,获取的方式是尽可能地增加商品的出口,同时减少进口,特别是奢侈品的输入。为了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路易十四任命科尔伯(1619-1683)掌管王国的财政和经济,奉行重商主义政策。16-18世纪,产生于商品货币经济的重商主义在英国、法国等西欧国家普遍受到重视。在法国,拉菲马、蒙克雷斯蒂安和黎塞留先于科尔伯论述过或推行过重商主义。科尔伯是在法国专制王权鼎盛的有利政治环境中实施其前辈的这项国策的。科尔伯认为,一个国家所拥有的货币数量的多少,决定着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军事力量的大小。法国的富强在于从其他国家获得货币,而外贸的顺差是把别的国家的货币吸引到法国来的唯一办法。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增加出口,减少进口。为了增加出口,法国政府大力兴办王家工厂,组织造船公司,力图通过大型贸易机构使法国垄断海外商业。为了保护法国的对外贸易和支持殖民扩张,科尔伯竭力使法国也成为海上强国。为了减少外国商品的进口,法国政府先后两次修改关税条例,对英国、荷兰和西班牙的羊毛呢绒制品课以重税。科尔伯也重视农业生产,提倡种植大麻、桑树,试图推广植棉,改良马和羊的品种。政府开凿运河,兴修道路,取消部分国内关卡,降低税率,以利于商品流通。政府还致力于改革混乱的财政税收制度,废除显贵在“福德隆运动”中获得的某些征税豁免权;向所有人征收人头税;增加烟草、咖啡等非生活必需品的间接税等。科尔伯还采取了一些主要对农民有益的措施,如禁止市镇当局用农户的耕畜抵税、降低盐价等。在重商主义的推动下,法国的工农业和商业都十分兴旺发达,成为欧洲大陆上综合国力最强盛的国家。
在文化方面,路易十四作为一个有雄才大略的君主,在欧洲的宫廷中创造出了一整套社交礼仪和时代风尚。法国可以说在这一时期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它的彩色陶瓷、印花皮革、优美的音乐、豪华的烹调、诱人的葡萄酒,以及假发、紧身裤与贵族风度,在当时被称为“路易十四风格”,其影响远远超越了国界,至今仍对人民的生活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同时,路易十四创建了法兰西科学院,奖励文学、艺术、科学。他常邀请学者和科学家到宫廷中做客,国王与文化名人的交往影响了整个欧洲王室的风气。古典主义在17世纪成为法国文学和艺术的主流是和路易十四的积极赞助和支持分不开的,因为古典主义符合专制王权思想、伦理和荣誉。这一时期的文学、艺术作品,从历史和美学的角度来看,都力求在和谐、明晰、严谨、普通性和理想主义诸方面与古希腊、罗马时期媲美。
如果说路易十四国内政策是强化王权、发展经济、繁荣文化,那么,他的对外政策的目标就是确立法国在欧洲的霸权。路易十四没有在法国综合国力最强大的时候进一步发展经济,而是不断地发动战争。对路易十四来说,扩大疆域,确立法国在欧洲的霸权地位,这关系到国王本人的尊严,也是王朝的利益所在。路易十四本人是个非常好战的人,对胜利所带来的“光荣”有着无比的热爱。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利用其统治前期日益雄厚的财力,在法国建立起一支自罗马帝国以来欧洲人数最多、最强大的常备军,并在其亲政的54年中,使法国在32年的时间里处于战争状态,而这又为日后的法国留下了深深的隐患。
路易十四的第一次大规模战争是针对西班牙的“王后权利之争”。表面上看这场战争是“王后权利之争”,而实际上,这场战争还涉及到法国和西班牙的宿怨。由于地理位置的缘故,西班牙的强大似乎总以法国的弱小为前提。早在1519年,哈布斯堡家族通过联姻和继承来扩大领地,查理五世继承了西班牙、匈牙利、尼德兰等多国的王冠,从而使西班牙国王的领地“似乎恰好将法国团团围住”。从1560年起,西班牙就一直在鼓动法国国内的不满情绪,试图削弱法国的王权,破坏其参与战争的能力。1648年开始,西班牙的菲利普四世又支持法国的孔代亲王在“福隆德运动”中推翻马扎然政府的行动。对于法国的绝对君主王权来说,这种支持国内贵族反叛的行为是一种无法容忍的耻辱,法国势必找机会加以报复。1665年,机会终于来了。这一年,路易十四趁其岳父、西班牙国王菲利普去世之际对西班牙提出领土要求。其理由是当年他娶西班牙公主玛丽·泰蕾兹时,菲利普曾允诺了一笔可观的嫁资,但这一承诺从未兑现。因此,路易十四要以王后的名义继承西属尼德兰的遗产。当该要求遭到西班牙的拒绝后,路易十四于1667年御驾亲征,他的军队连续攻占了西班牙的几个城市。第二年他又占领了弗朗什——孔泰。由于英国、荷兰和瑞典结成了反法联盟,公开干预这场战争,路易十四只能同意言和。1668年,双方签订了《亚琛条约》,法国归还了弗朗什——孔泰地区,但仍占据了12处要塞。在与西班牙的战争中获利后,好战的路易十四又开始酝酿另一场战争。为了在贸易和殖民事务中取代荷兰的地位,进而获得荷兰的领土和财富,更为了报复荷兰在“王后权利之争”中与自己为敌的行为,1672年,路易十四亲率大军进攻荷兰。刚刚上台的荷兰执政官奥兰治亲王见本国军队无法阻挡法国军队,便下令掘开阿姆斯特丹海堤以阻遏法军。不久,德意志皇帝、西班牙国王、丹麦国王以及一些德意志诸侯共同派兵与法军作战。法国竟然在这场持续了7年的战争中以一国之力打败了众多的对手,最终赢得了胜利。战后签署的《尼姆维根条约》,不仅使法国重新获得了弗朗什——孔泰地区,还把南尼德兰的一些城市并入了自己的版图。打败多国军队之后,法国的威望如日中天,路易十四威名远扬,越发显得不可一世。他下令建立“属地收复裁决院”,专门调查落实历次条约中割让给法国的领土,并以武力强制兑现。更有甚者,路易十四还在1681年9月无端出兵,将神圣罗马帝国的自由市斯特拉斯堡占为己有。路易十四肆无忌惮的扩张和挑战使得其他欧洲国家的君主极为不安,而他于1685年废除了“南特敕令”更让信奉新教的国家惊恐万状。他们不得不建立起联盟来遏制法国咄咄逼人的势头。1686年7月,神圣罗马帝国、西班牙、荷兰和瑞典结成奥格斯堡联盟,共同对付法国。1688年,英国也加入了这一联盟。与前两次战争不同,这场长达10余年的战争最终以法国的被迫罢战求和而告终。根据战后签订的条约,法国退出《尼姆维根条约》以后占领的所有土地,虽说斯特拉斯堡仍由法国保留。奥格斯堡联盟战争的结局使路易十四的战争政策彻底失败,同时也是路易十四时代由盛而衰的转折点。但是,路易十四没有从中吸取教训,仍然以欧洲霸主自居。1701年,他又挑起了“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这场战争持续了13年之久。在这期间,英国为争夺殖民地而在美洲发动了号称“安妮女王之战”的对法战争。在这场战争中,如果说法国在其他地方还略有所获,那么它在北美却失去了竞争的势头。
1715年9月1日,统治法国达55年之久的专制君主路易十四去世。纵观路易十四的统治,他将绝对君主制度推向顶峰,完成了政治、司法和财政的统一,在其统治前期,法国经济出现了高度繁荣的局面,文化、艺术也结下累累硕果。法国作为欧洲最强大的、统一的民族国家,成为普鲁士、奥地利和俄罗斯等国专制君主仿效的楷模,为近代中央集权制的国家机器提供了一个典型。但是,路易十四的好大喜功,尤其是为了争夺欧洲的霸权不惜穷兵黩武,不仅使得国库空虚,阻碍了民族经济的发展,而且给广大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在他统治的末期,法国工业发展落后于英国,贸易和航运不如荷兰,农业发展止步不前,对新教徒的迫害所造成的宗教和民族心态的消极影响深刻而持久。他死后,专制统治的种种弊端充分地暴露出来,却得不到解决,专制制度又艰难地维持了近一个世纪。
路易十四的继任者们没有他那样的控制政治局面的能力,也没有他那样的个人魅力,而作为旧制度总代表的本质又决定了他们根本认识不到改变君主专制制度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而是依然顽固地坚守着这一制度,并在保守的新旧贵族及特权阶层的支持下,拒绝接受对这一制度的任何改革和改良建议。于是出现了这样一种局面:以广大农民、手工业者、日益壮大的新兴资产阶级为一方,他们不堪专制王权的政治压迫和政府苛捐杂税的经济剥削,强力要求政治制度的变革;以国王、贵族和特权阶层为另一方,他们不想做任何妥协,连轻微的改良也不愿意接受。双方的对立形同水火,互不相容,于是,摆在法国前面的似乎只有一条路可走:你死我活的暴力革命。法国大革命在规模、激进和彻底性上是空前的,不仅是因为它所面对的对手是欧洲最为巩固、最为强盛的专制王权,更在于这个专制制度阵营中主要的掌权者基本上都是反对作任何让步的,因此要想打垮这一势力,就必须要使用彻底革命的手段。但是,这种荡涤式的革命对法国来说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革命确实起到了铲除专制制度、促进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作用;另一方面,革命所造成的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消耗也是空前的,它反过来刺伤了整个法兰西民族。从1789年的大革命爆发到19世纪70年代共和制的最终确立,法国经历了四次大规模的革命出现过两个帝国、两个王朝、两个共和国和无数次小规模的起义和暴动,如此频繁的政权动荡在西方国家中是很罕见的。动荡的政局使得法国不能全力以赴地发展生产、发展经济,也使得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受到冲击,最终使法国丧失了发展的最好机遇。
法国从15世纪末开始进入前工业时期,手工工场的快速发展是这一时期的主要特征,在重商主义的指导下,政府有意识地促进经济发展。路易十一时期,在政府的干预下,图尔地区建立起了丝织工业。政府强调生产本国所需的产品,减少进口,以防止贵金属外流。亨利四世更是热衷于创办手工工场,先后创建了40家手工工场,而当时全国总共才47家。路易十四时期,政府积极地推行重商主义,鼓励发展制造业,从而进一步促进了手工工场的发展。政府给予手工工场较多的优惠,还出资兴建王家手工工场,同时建立起一整套工业法规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生产规模。到18世纪的下半叶,法国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工厂,有些行业首先采用机器进行生产,在此情况下,政府继续鼓励工业发展和科学发明,创建了一些促进会,对发明创造提供补助和奖励。
当英国在18世纪后期开始工业革命的时候,法国虽然还处在旧制度的统治之下,但就总体而言,法国此时的经济虽称不上繁荣,至少也处在了发展和转机阶段。中外学者一般认为,在18世纪的后半期,法国的现代工业已开始起步,其标志是手工工厂的集中化和新技术的采用。手工工厂的集中化主要出现在采矿业、冶金业和纺织业,并形成了相当的规模。著名的昂赞煤矿规模巨大,设备先进,雇佣的工人达4000人。而里昂一个地区的丝织业就有近7万名工人。新技术的采用也同时出现在上述三大行业中。当时在欧洲属于先进水平的勒克勒佐冶金公司是少数以煤炭为燃料进行生产的大企业之一。安得雷冶金工场能以新技术铸造大炮。奥尔良的纺织业中开始采用轻便而容易携带的珍妮纺织机,有的棉纺工场甚至引进了水力纺纱机。可以说,法国的纺织业在应用英国先进技术方面受益匪浅。法国曾派遣一些工程专家、企业家到英国获取技术,继而连续组织正式考察团赴英国考察。同时,一些英国纺织业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因宗教等原因来到法国定居,也为法国纺织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法国的对外贸易也随之有了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的进一步扩大使得一些港口城市日趋繁荣。马赛、鲁昂、勒阿弗尔、波尔多等海港城市一度出现了欣欣向荣的景象。法国工商业的发展还导致了金融业的勃兴,银行数目快速增加。法国王室从16世纪起就建立了国债制度,在路易十四以及他的继任者执政时期都因对外战争或个人挥霍而大量发放公债,因而以购买公债为主要经营项目的银行业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快速发展,到18世纪,仅在巴黎一地,就有60多家资金雄厚的大银行。金融资本的飞跃发展,是法国资本主义发展的突出特点之一。与金融资产阶级地位相当的,还有一些自由派贵族。他们的经济活动也是法国资本主义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还在路易十四时代,法国政府就曾经颁布法令允许贵族从事商业活动而不剥夺他们的贵族称号,从此便有一些贵族前往殖民地经营种植业,也有一些贵族经营采矿业和冶金业。但由于法国贵族在传统习惯上非常蔑视商业活动,因而与英国相比,法国贵族从事工商业活动的人数远远不如英国贵族的人数。在农业方面,由于13-15世纪农奴制解体,农民土地占有制确立,土地被一再地分割,造成众多的小农所有者。到17-18世纪,农民小土地所有者形成了一个有力的阶层。从16世纪开始,开垦森林和整治泥潭沼泽的活动到处恢复起来。在政府提倡开垦荒地和减免赋税政策的推动下,耕地和牧场面积有所扩大。到大革命前夕,法国的土地分布情况大致是:贵族占全国耕地面积的1/4,教会占1/10,资产阶级占1/4,农民占1/3,共有地约占5%。虽然法国总体上实行的还是贵族土地所有制,而且农业的耕作方式还处于相对落后状态,但还是出现了资本主义农业的成分。有些农民通过租地或买地扩大经营,雇佣日工、短工进行商品生产,成为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富农。而在巴黎附近及法国的北部一些地区,也出现了一些商品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资本主义式的大农场。在工商业、金融业和农业发展的基础上,法国的人口在18世纪有了较大的增长。1785年的人口统计数字为2600万。
虽然资本主义经济在18世纪的法国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其实力仅次于英国,但由于法国还处于绝对君主制的统治之下,这种旧制度的政治、法律以及由此造成的僵化的社会结构、腐朽的社会价值观念严重制约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家只会使经济按照旧的专制模式的需要进行发展,而不给工业家和商人们以真正的自由。此时的法国虽然是一个中央集权国家,但是封建割据时代的残余仍大量存在。内地关卡林立,各地度量衡还不统一,全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市场。所有这些都严重阻碍了各地的商品流通和经济交往。国王为了维护个人的统治,建立起庞大的官僚机构。官吏们大多出身于资产阶级,祖辈靠商业经营发了财,他们自己则靠买官卖官、贪赃枉法来聚敛财富。官僚机构的腐化和工作效率的低下影响了整个社会风气,这几乎是所有实行专制官僚统治国家的通病。在法国,国王征税不必像英国那样需要议会的同意,王室奢靡腐化,大肆挥霍。庞大的宫廷、官僚机构开支,连年耗资巨大的王朝战争,使得法国国债扶摇直上,国家破产,因而严重影响了资本积累。
法国的资产阶级将英国看成自己的榜样,却没有意识到这个国家的传统与法国有着质的不同,英国式的制度变革在法国注定是行不通的。与英国社会相比,法国的社会矛盾要复杂得多。在英国,贵族既属于上层社会,又能主动接受和参与商业活动;既独立于国王,又独立于资产阶级,因此他们能在国王与资产阶级之间起沟通和桥梁作用,资产阶级也容易加入到贵族的队伍中,两者有着实质性的融合。当变革来临时,这两者之间也就容易达成妥协。英国最终以和平的方式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而在法国,路易十四极大地削弱了贵族的地位,使其成为国王的附属物。贵族和僧侣一起形成了上层社会,享有许多特权。而资产阶级和其他贫民一起属于下层社会,这两者几乎属于两个世界。实际上,要想制度变革成功,首先必须解决好国王、贵族和第三等级之间的矛盾。虽然法国的资产阶级与贵族也有一定方式的融合,但不像英国那样是以一种自然的方式、以共同对抗王权为目的而形成的,而是在王权的帮助下通过花钱买官职来达到的。当融合达到一定的程度时,贵族不但不会与资产阶级达成妥协,反而增强了贵族们维护特权、排斥资产阶级的力量,使得保守的势力更加强大。然而,法国的资产阶级却不同于东欧弱小的资产阶级。自路易十四的重商主义政策实行以来,他们的力量一直处于上升的状态,到大革命前夕,他们的力量已经和英国和美国的资产阶级力量不相上下了,他们对社会地位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但法国的贵族们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大多数贵族绝不愿意和他们达成妥协。于是,国王、贵族和第三等级之间的矛盾就很难通过平和的方式得到解决了。
国王路易十六也企图通过改革来缓解矛盾。在他1774年登基时,面临最大的、也是急需解决的两大问题是国家的财政危机和赋税征收问题,而这两个问题恰恰是相互关联的。当时,为了应付数场对外战争的支出,国王不断向王公贵族支付名目繁多的赏赐金和恩给金,更需要应付庞大的政府部门的开销,王室的财政已快陷入崩溃的边缘。要想解决日益严重的财政危机,就必须要对第三等级怨恨已久而特权阶层死守不放的赋税征收制度进行彻底改革。路易十六希望通过改革来解决这个问题。他先后任用了著名的重农学派的经济学家杜尔哥和银行家内克。杜尔哥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如1774年的粮食自由贸易法令以扩大粮食市场和减少粮食投机;1776年废止了酒类专卖权,实行自由买卖。杜尔哥还竭力主张包括特权阶层在内的所有等级都必须纳税。内克曾经取消了宫廷内的一些享受高俸的清闲职位,压缩了王室的开支,而且还制订出一整套节约开支的制度。由于这些改革触犯了特权阶级的既得利益,两人相继被免职。内克的后继者卡隆在上台之初,为了笼络贵族,一度采取了与内克绝然相反的方法。他为宫廷人员偿还赌债,增加他们的年金,试图以阔绰的假象来抬高王室的威望。同时,他也寄希望于通过开挖运河、建港口、修道路等手段来刺激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然而,到了1786年,迫于财政危机日益严重,他也不得不效仿杜尔哥和内克,开始考虑改革财政制度,其中也包括向特权阶层收税。为了使自己的改革能付诸实施,他召开了“显贵会议”。显贵们既然是特权阶层的成员,卡隆的方案显然是“与虎谋皮”。果然,在1787年初召开的显贵会议上,与会的显贵们对他的改革方案予以强烈反对。不仅如此,他们还迫使国王解除了他的职务。继卡隆之后担任财政总监的大主教布里埃纳上台后别无良策,同样执意增加新税,而且要求特权阶层也缴税。他的这一决定不久引发了“贵族的反叛”。一些贵族出于维护自己特权的考虑,提出召开三级会议的要求,希望借助这一中世纪机构的权威来遏制国王的专制权力。
上述这些人的改革措施显然是有利于法国资本主义发展的,但长期以来法国国内积累起来的种种矛盾已不是通过改革就能轻易得到解决的。有意思的是,最先对路易十六发难的是法国的贵族阶层,因为国王的改革意味着他们要做出牺牲。因此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是以贵族的发难为序曲的。贵族的冥顽不化、国王的优柔寡断彻底激怒了第三等级。雪上加霜的是,大革命前,法国又遇到了一系列的挫折:1786年同英国签订的关于建立自由贸易的协定导致法国纺织品生产的急剧下降,从而造成纺织工人的大批失业;1788年遭到了农业歉收的灾难,使得食品价格暴涨,给首都巴黎和其他工业城市的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1789年,在资产阶级的领导下,轰轰烈烈的法国大革命爆发了,并延续了十年之久。
专制王权建立后,国家就站到了走向现代化的起跑线上,欧洲许多国家都在差不多的时间里站到了这条起跑线上,但只有英国最早起步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领跑。应该说,法国在现代化的起步阶段各方面的条件要优于英国:人多、地大、物博,且较早形成了民族国家,较早建立起了君主专制的体制,但为什么在起步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步履艰难、蹒跚而行?答案就在于,法国在起跑之后没有及时甩掉已经完成历史使命的专制王权这一包袱,而且在设法甩掉这个包袱时,甩得不彻底,因而在前进过程中始终负重而行,磕磕绊绊。在这个起步时期,法国的经济有了明显的发展,商业和手工业进步很大,到18世纪初,法国可以说是西欧最强大的国家。路易十四实行鼓励工商业的政策,他开办大规模的手工工厂,开凿运河,修建道路,奖励出口工业,建立庞大的舰队,并且成立了许多贸易大公司。他的专制王权的确促进了当时经济的发展。但专制王权的负面作用也是十分明显的,而且到了后期其负面影响也越来越大。他的专制王权之所以鼓励工商业的发展,主要目的在于增加王朝的收入,而增加的收入却被他用于挥霍、对外争霸战争以及维护贵族的特权上,结果各方面的开支越来越大,最后竟把国家推向了破产的边缘。由此可见,在统一和自立完成之后,能不能克服国王的专制,也就是能不能解除政治上的束缚,进而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就成了能否推动经济高速发展的关键所在。法国正是在这一点上落在了英国的后面,而彻底解除这种政治束缚的时间竟长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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