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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现代政治变革模式的形成

时间:2023-07-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黎萨尔在菲律宾的崇高地位,使得关于黎萨尔的政治哲学与菲律宾政治变革模式之间关系的研究,一直以来都为学术界所关注。其中,黎萨尔与菲律宾政治变革的途径,即经由“改革”还是“革命”来达致国家的独立、获取全民的“福利”,是争论不休的一个关键问题。那么,关于“改革、革命与菲律宾政治变革途径”,黎萨尔究竟是如何设计的呢?对于“革命”条件是否成熟,黎萨尔是现实的。

在菲律宾,何塞·黎萨尔博士享有非常的荣誉,他被誉为“第一个菲律宾人”,甚至被认为“没有他的菲律宾是无法想象的,他是国家和个人生活的基石”。黎萨尔在菲律宾的崇高地位,使得关于黎萨尔的政治哲学与菲律宾政治变革模式之间关系的研究,一直以来都为学术界所关注。其中,黎萨尔与菲律宾政治变革的途径,即经由“改革”还是“革命”来达致国家的独立、获取全民的“福利”,是争论不休的一个关键问题。

根据吉布伦的研究结果,早在1931年,赛德博士(Dr.Gregorio Zaide)在《黎萨尔反对革命吗?》一文中首先指出:“黎萨尔主张革命”,“黎萨尔相信独立是赢得的,而不是被赐予的,……黎萨尔的信条是真正的革命——一场最终赢得菲律宾自由的战争。”赛德博士所谓的“革命者”黎萨尔,在1934年被曼纽(E.Arsenio Manuel)所提出的“改革者”黎萨尔所修正。曼纽根据黎萨尔本人的著作和其他一些当事人的回忆录,认为黎萨尔坚决反对革命,是一位“改革者”。赛德和曼纽的辩论打开了学术界关于黎萨尔与菲律宾政治变革途径的论争,曼纽的研究成为至今为止未受挑战的正统观点,并且也成为60年代菲律宾民族主义史学家研究的基础。这些民族主义史学家提出了“革命改良主义者”的观点,既肯定黎萨尔的“革命思想”,也肯定了黎萨尔的“改良思想”。

事实上,在黎萨尔的政治思想中,关于菲律宾政治变革途径的设计,既不是单纯的“改革”或“革命”,也不是“改革和革命”的简单折中。在黎萨尔看来,单纯的“改革”或者“革命”都是行不通的。因为,单纯的“改革”容易导致为僧侣阶层利用,从而收效甚微;单纯的“革命”则容易导致“暴民政治”,这同样是行不通的。另一方面,“革命和改革”的简单折中只会造成两面不讨好的下场。黎萨尔说:“我们要求秩序,我们希望政府的统治,传教士或僧侣应呆在修道院,遵守其法规,而不是去统治和使政府屈于教会统治之下。”“或许最好的办法是放手政府使它能够自我安排,让时间来决定谁是对的。如果我们攻击政府,他们将叫我们暴民;如果我们为他们辩护,我们变成自己信仰的叛国者,现行菲律宾的和平将被破坏。让太阳从它应升起之处升起吧!”

那么,关于“改革、革命与菲律宾政治变革途径”,黎萨尔究竟是如何设计的呢?黎萨尔倾向于经由菲律宾政治精英在殖民政府内部对现有不合理的旧制度进行一场彻底的、激进的“好改革”来实现菲律宾的独立和民主。如果这一条道路走不通,那么,“暴力革命”将是最后的手段。

1889年10月10日,黎萨尔在《致我们亲爱的母国,西班牙》一文中写道:“当人民被钳制言论自由时;当人民的尊严、荣誉和所有自由被蹂躏时;当人民没有任何其他手段反抗压迫她的暴君时;当她的抱怨、请求和呻吟不被关注时;当甚至不被允许哭泣时;当甚至是最后的希望也被从内心歪曲时;那么……!那么……!那么……!除了把发狂的手伸向流血的恶魔的祭坛和革命的自杀的匕首外,别无他途。”在1899年的另一篇文章中,黎萨尔再次强调:“菲律宾,不是将留在西班牙统治下,但是拥有更多的权利和自由;就是用它自己的鲜血玷污它自己和母国之后独立。但是,没有人期望或希望这样一种割裂彼此的关系的不幸,这种不幸,是所有方案中最糟糕的,也仅仅只应该是最令人绝望的个案中的最后的办法。让我们检验和平进化方式,在这种方式下,菲律宾能够在不伤害两国最基本的权利、利益或者尊严的情况下仍旧居于西班牙统治之下。”

从黎萨尔的上述言论可以看出,黎萨尔最终还是乐意将“革命”作为“最后的办法”,正因为如此,黎萨尔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能够容忍菲律宾独立运动中的“革命”行为。但是,黎萨尔对于“革命”有一种傲慢的偏见。“19世纪末黎萨尔领导的改良主义运动不止是没有群众基础,甚至是对群众的不信任”。正是这样一种偏见,使得黎萨尔从根本上不希望菲律宾政治变迁的途径是“革命”。即使“革命”无可避免,黎萨尔也希望是经由精英而非大众来完成。

黎萨尔说:“我从西班牙回来后,我知道我的名字已经被用于作为战争的号角,这些战争中有一些是武装叛乱。这些消息对我而言是悲痛的惊讶!但是考虑到事情已经发生了,对于这些难以改变的事情,我保持了沉默。现在,我察觉到谣传说起义仍在继续,一些继续的起义,因好的或不好的信仰利用了我的名字。为了阻止这些滥用,让群众从受骗中醒悟,我赶紧向你们作此声明,以便真相能被获知。”黎萨尔强调说:“我不否认有时暴动和惩罚思想已经占据了我的思想,尤其是当我的家人被迫害的时候。但是后来的反思、客观的事实证明了我想法的荒谬,使我重新恢复了理智。因为我相信我不会愚笨或愚蠢到寄希望于不可能的和无法意识的事情。”“直到1896年7月1日或2日,当华伦苏拉(Pio Valenzuela)来看我并告诉我关于起义的事之后,我才知道一场反叛已被计划了。我告诉他叛乱是荒谬的。……他没有告诉我他们利用我的名字或向我提及我是领袖或诸如此类的地位。这些(这些人我既不知道是谁也没有见过)宣布我是领袖的人,应该显示一些我已经接受为领袖的证据,或我和他们的联系或联合的证据。不是他们制造了我的名字为他们的目的服务,就是他们欺骗了民众。……自从1892年7月1日以来,我已经绝对地放弃了政治。很明显地,他们希望借用我的名字行他们乐意的苟且之事。”

在黎萨尔看来,暴力革命虽然是“荒谬的”,但是如果到了忍无可忍的阶段,菲律宾仍然是可以借助“革命”来获取自由的。但是,问题的关键是,菲律宾西班牙的殖民统治和菲律宾的政治现实尚不具备这样一种荒谬的“革命”条件。

黎萨尔的好友雷特(Eduardode Lete)于1892年7月2日致黎萨尔的信中,批判了菲律宾独立人士关于黎萨尔政治思想的两种错误观念,即乐观派认为小心谨慎地努力工作就能获取独立;悲观主义者和怀疑主义者则认为黎萨尔倡导的新闻自由是无用的,“挽救我们的唯一途径是暴力”,希望放弃“和平道路”。雷特指出,“黎萨尔既不是与自己作战的革命的唐吉诃德,也不是一个相信拥有一个岗亭即可以开始革命的人”。对于“革命”条件是否成熟,黎萨尔是现实的。

在黎萨尔看来,“革命”途径不能实现变革,至少有三方面的原因。第一,物质条件的不成熟。黎萨尔说:“我唯一关注的是:无论何处,武器、船只和金钱对于从事革命是必需的,令每一个人都知道这一点是有些幼稚的。这一点,如果不是古已有之,那么至少它已经被世界上众多不是很文明的国家的实践所证明。”黎萨尔说:“我过去理解,现在仍然明白,一个人没有居于第一位的物质繁荣是不可能有自由的。”第二,民众尚不具备赢取独立的素质。黎萨尔说:“在我的著作中,我已经重新开始研究公民价值,没有公民价值,拯救是不可能的。”第三,“革命”将为其他殖民国家所不允许。黎萨尔说:“我的梦想是我的国家的繁荣。我认为通过武力不能够赢得自由和少许的独立,因为其他殖民国家,例如英国、德国和其他国家将不允许它。”

黎萨尔对“暴力革命”的两分看法,解决了一个长期困扰学术界的问题,即黎萨尔究竟是“革命者”还是“改良者”。事实上,作为一个现实主义者,黎萨尔很好地处理了有关“暴力革命”与改良的关系,即前面所论及的“暴力革命”只是“好改革”无法实行情况下的替代方案。那么,黎萨尔关于“暴力革命”替代方案的“好改革”思想又是什么呢?

由“暴力革命”并非最佳的变革模式,到暴力革命的推行需要诸多现实条件的支持,黎萨尔自然地引申出菲律宾政治变迁的最佳的和现实的途径是“精英化的好改革”。黎萨尔说:“说到底,我们也同意帕曲(La Patria)所诉求的好改革。……它们必须是好改革,因此菲律宾或许能通过一条和平的和进步的道路行进,占据她所祈求的地位,而没有打击和暴力。”那么,什么是黎萨尔认为的“好改革”呢?

在黎萨尔看来,“好改革”必须具有两个特征。第一,“好改革”是“治本而非治标”的改革。“我们正在再次重复和将经常重复的是:当政府正在面临需要激进修正的痛苦时,所有治标特征的改革不但是无用的,而且甚至是有害的”。第二,“好改革”必须由上层精英人士完成,而不是由下层人士来担当。黎萨尔说:“我们也认为,如果它是由群众组织的话,转变将是暴力的和毁灭性的;如果变革是由上层阶级做出的,那么结果将是和平的和富裕的。”

既然黎萨尔认为“好改革”即是菲律宾精英对现存制度的“激进修正”,那么,所谓的“激进修正”又具体指的是什么呢?对此,马格拉帕斯参议员作了很好的概括。马格拉帕斯认为:“黎萨尔制定了成功地和平地激进变迁的两个条件——新闻自由和完全的民众代表。”用黎萨尔自己的话说,“真正的改革应该从在菲律宾宣布新闻自由和创设菲律宾人代表开始。”

的确,在黎萨尔看来,新闻自由是一个首要的条件。原因何在?第一,在黎萨尔看来,新闻自由是民主和公正的政治制度的捍卫者。他曾经非常羡慕地说:“在菲律宾没有新闻自由,但是在西班牙,它是作为好的理性、公正和自由的捍卫者而存在。”第二,新闻自由是改革者表达政治愿望和进行政治动员的媒介。黎萨尔说:“我们请求新闻自由,因为通过它,既能启蒙公众舆论,又能防止某些阴谋。”第三,新闻自由是“好政治”的工具。黎萨尔接着说:“相比于管理首府,政府从庙堂之上管理江湖之远是更为需要新闻自由的。……因为新闻自由是眼睛和耳朵。”

如果说黎萨尔认为新闻自由是民主的捍卫者,是精英动员民众的媒介和表达政治意愿的场所,因而对于“好改革”是必不可少的话,那么,对于“菲律宾人代表”这一项改革内容,黎萨尔认为是同样不可或缺的前提。因为这是菲律宾精英参与政治变革的实践依托。黎萨尔的这一政治思想,可以从两个具体的例子得到证明。

一个例子是,1890年3月6日的议会中,姆诺兹(Francisco Calvo Munoz)先生,被冠以西班牙代表的荣耀,请求在国会中设有菲律宾群岛的代表。对此,黎萨尔毫不吝啬地予以高度赞扬,他称赞该次会议“能够被作为菲律宾政治史的一个钻石”。选举菲律宾人代表,对于“把国家从贫困和淡漠中挽救出来”来说,“是势在必行的”。另一个例子是,1895年,黎萨尔被禁足于棉兰老岛,极大地影响了改革大业。他的两位改革主义同道兼好友在信中讨论了如何研究和利用西班牙发生的政治变迁以挽救黎萨尔,服务于改革大业。安东尼奥·雷吉多(Antonio Regidor)对何塞·巴萨(Jose Ma.Basa)说:“现在,将于1月或2月举行的新的国会代表选举将是一个可能和希望。我们能够非常秘密地把黎萨尔选举为西班牙某区的代表。如果成功,那么黎萨尔将被释放。”

这两个小例子说明,“菲律宾人代表”这项改革内容,不但可以使菲律宾人能够在决定国家政治生活的国会中公开表达自己的意愿,从而达致改革的目的,而且也可以作为在不利条件下挽救改革志士,从而推动改革大业的工具。

那么,为什么说黎萨尔的“菲律宾人代表”这项改革措施也是精英化的呢?黎萨尔本人强调说:“就目前而言,承认普遍投票将导致一个反动派的胜利。限制投票(即限制说土著语言的菲人),但是将承认殖民官员、陆军中尉,也承认巴朗盖的领袖,那么,我们相信改革将不会失败。”

黎萨尔在强调“新闻自由和菲律宾人代表”为中心的精英化的“好改革”方案时,已经预示了这场“好改革”进行的场所是现行制度框架内。并且,黎萨尔对于在现行制度框架内的“好改革”的前景也是十分看好的。黎萨尔肯定地说:“我们相信现在是给予菲律宾代表和新闻自由的时候,伴随这两项改革被大臣和总督明智地执行,所有其他的改革将随之成功。在他们的保护下,改革将成功。”

为什么黎萨尔认为“好改革”必须在现行制度框架内进行才能获得最后的胜利?第一,前文已经强调过,黎萨尔认为就目前而言,菲律宾只能走“精英化改革”的道路。第二,黎萨尔认为西班牙殖民统治的中心不在菲律宾,因此,西班牙将允许菲律宾独立,从而,在西班牙殖民统治框架内通过“改革”是能够实现独立的。黎萨尔说:“正如我告诉华伦苏拉的,我一直以来就反对起义。因为我希望西班牙将很快给予我们自由;因为我能预见为了预防未来的事件,西班牙和菲律宾人之间的紧密联合是必需的。……现在,我相信经由一点一点的自治,独立将来临,并且最后成真。当西班牙认识到她的未来在摩洛哥,并将付出更多的牺牲时,甚至当菲律宾人试图阻止她如此做时,西班牙将放弃菲律宾。”第三,在现行政治制度下,统治者已经开始了一些必需的改革,这是改革能够成功的条件之一。黎萨尔说:“如果菲律宾不得不仍然居于西班牙统治之下,那么,作为历史进化进程的要求和居民的需要,她必须作政治转变。……一些统治者已经察觉到这个事实,在他们的爱国主义的鼓舞下,已经试图推行一些必需的改革。”

由此,黎萨尔确立了一条经由菲律宾精英在现行政治体制框架内进行“好改革”从而达致变革旧制度的政治变革途径。用1896年12月15日黎萨尔在《致一些菲律宾人的宣言》中的一些话说:“国人们,我已经证明自己是最希望我们国家解放的人,我继续这种期望。但是,我的期望以民众的教育为前提,经由教育和工作,他们或许拥有自己的人格和实现他们自己的价值。……我也曾经写下(我的话被多次重复)改革,为了有所成效,必须来自上层,来自下层的改革将是不可靠的、不规则的和不安全的。在这些思想引导下,我除了谴责还是谴责,我也的确谴责荒谬的、野蛮的起义和躲在我背后的阴谋,这些都会令我们菲律宾人蒙羞,也是那些企图调解我们的行为的人耻辱。我憎恨它的犯罪方式,我拒绝以任何方式加入它。……那么,回家吧,也许上帝会宽恕这些坏信仰的人!”

黎萨尔关于菲律宾政治变革途径的设计,在西班牙殖民统治时代并没有得到实现,但是,在美西战争后,美国对菲律宾进行殖民统治时,黎萨尔的政治方案成为美国政府统治菲律宾的蓝图,从而,所谓的“体制内的精英化改革以变革菲律宾政治”的“黎萨尔主义”开始成为20世纪初期以来菲律宾政治变迁的主导模式。经过独立初期打击“虎克起义”,“暴力革命”的政治变革模式更为体制内的精英化改革模式所取代。70年代初期,菲律宾面临独立以来最为严重的政治经济危机,正是在此场景中,托伦多参议员(Sen.Arturo M.Tolento)指出,“黎萨尔博士生活在一个与我们的时代迥然不同的年代,因此,我们不能确切地说假如他处于目前这个时代他会如何做。但是,可以确定的是,黎萨尔博士所确信的和实践的一些原则和真理与今日仍然息息相关”。确信黎萨尔政治思想的菲律宾政治精英,提出和采纳了黎萨尔所倡导的“体制内的精英化改革以变革菲律宾政治”的变革模式,从而最终形成了菲律宾政治变革模式。

美国在菲律宾的统治首先必须破坏民众的独立气氛和鼓励独立的民族主义精神,为此目的,殖民政府必须同时赢得菲律宾精英和大众的支持。如何才能获得两者的支持?吉布伦认为“黎萨尔的象征是适当的和可引申的”。为什么是黎萨尔?因为黎萨尔在菲律宾民族主义运动中具有其他人所不能比拟的地位,他是菲律宾民族主义运动的象征。而尤为重要的是,黎萨尔主张“体制内变革旧制度的精英化改革”的政治变革途径。这一变革途径,不但能够消解菲律宾革命以来对美国的武装反抗,赢得菲律宾民众的支持;并且能够形成一种精英参与文官政治以通过自治的方式逐渐获得独立的“官方民族主义”意识形态,从而赢得菲律宾精英的支持。

1900年1月1日,以康奈尔大学校长苏尔曼博士(Dr.Jacob Schurman)为首的第一届菲律宾委员会(Thefirst Philippine Commission)向美国总统麦金利提交的报告中称:“1.在已经与美国和平的地区,撤销军事统治,建立文官政府;2.组织自主的市级和省级政府;3.建立两院议会,下院由选举产生,上院一半由选举产生,一半任命产生;4.在菲律宾全岛开办免费的公共小学;5.任命高贵的菲律宾人担任重要的政府职务。”应该说,被称为“美国在菲律宾殖民统治的蓝图”的第一届菲律宾委员会所提交的报告内容,与黎萨尔主张的精英化的“好改革”内涵是一致的。菲律宾精英参与殖民政府,以从自治中获取独立所需的政治经验,正是黎萨尔所谓的“菲律宾人代表”改革方案;而开办免费的小学正好是黎萨尔所期望的通过教育民众以奠定独立之基的设想。由此,“黎萨尔主义”传统在菲律宾政治史中正式确立。也就是说,从美国殖民菲律宾伊始,黎萨尔确立的“体制内的精英化改革以变革旧制度”的政治思想,逐渐成为菲律宾正在变革的主导模式。

根据1902年的“菲律宾法案”,菲律宾的自治特征更加明显,已经被允许建立政党、派遣两名菲律宾人代表常驻美国国会等等。到30年代,塔夫托于1905年宣称的“当你们准备好的时候,你们将获得你们的自由”在菲律宾似乎已经具备了。1934年,美国在菲律宾的最后一任总督Frank Murphy沾沾自喜地说:“自由教育、宪政原则,自由意识和观念、物质进步、经济发展、稳定的金融、负责的政府——一个健全和持续的民主的这些本质已经在这片土地上建立了。”美国政府允许建立菲律宾人的自治政府。在这样一种判断支持下,菲律宾的政治精英于1934年召开制宪会议,为自治共和国和未来的菲律宾共和国制定了一部立国的根本大法:1935年宪法。

作为建国根本大法的1935年宪法极其修正,将黎萨尔确立的“体制内的精英化改革”模式又具体为经由政治精英主导的“宪政革命”来完成对菲律宾社会政治的变革。例如,独立之前菲律宾宪法的两次重大修正——1940年4月25日被批准的自治共和国517号法令,规定于1940年6月18日,就三项宪法修正召开人民公投,这三项宪法修正为“建立两院制的立法机关;总统和副总统可以再选一次;选举委员会问题”。结果,人民以压倒优势通过修正,并于1940年12月2日为美国总统批准。这一次宪法修正正式确立战后菲律宾政府的结构:采纳两院制和四年制可以竞选连任一次的总统制度。第二次影响深远的修正是1947年4月26日,人民公投承认国会通过的“平权法案”修正案(the Parity Amendment),给予美国人利用菲律宾自然资源以及管理和运行公共设施的同等权力,使得战后主权独立的菲律宾被界定为一个“依附性独立”国家——即是这样一种政治变革模式作用的结果。

独立以后,由黎萨尔的政治思想所引申出来的关于精英主导的“宪政革命”的政治变革模式,可以经由两方面的案例来表明。一方面,自从30年代以来,虽然有主张“暴力革命”变革菲律宾政治的左派,特别是菲律宾共产党的存在,但是这一种变革模式始终未能占据主流。因为主张“暴力革命”的激进民族主义者或左派势力,在菲律宾一直处于非法状态。无论是30年代自治共和国时期的奎松宣布共产党为非法,还是共和国建立初期的季里诺政府甚至通过中止人身保护状特权的方式镇压“虎克起义”;无论是1957年6月“反颠覆令”即共和国法令1700号的颁布,再次宣布菲律宾共产党为非法,还是马科斯上台后对菲共和新人民军的围剿,都证明了“暴力革命”是非主流的政治变革模式。另一方面,即使菲律宾面临“革命”危机时,菲律宾的政治精英的主流仍然主张以精英化的“宪政革命”来完成对菲律宾社会政治的改革。

从战后菲律宾政治史看,1970年1月份是菲律宾政治危机最为严重的时刻,马科斯赢得再选的1969年大选直接将菲律宾推向革命爆发的边缘。在关于马科斯“耗尽了政府的外汇贮备,留给国家少得可怜的资金去应付巨大的贸易赤字和支付外债的利息”的指控声中,青年学生率先掀起了要求变革菲律宾政治不良的运动。1970年1月6日,新当选的菲律宾全国学生联合会主席易牙·福逊(Edgar Jopson)说:“执政当局将得到我们的全盘合作,如果他们真诚地为一般民众的福利工作。但是我们也将使学生权力的全盘力量,反对任何节制基本权利与自由的行动,反对任何有损国家福利及国家尊严的政策。”结果,由青年学生发动的这场旨在变革菲律宾政治的“一月运动”,演变为菲律宾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暴动。《武力镇报》形容:“这是本国所目击最恶劣的一次暴动,未曾有这么多的群众发泄这般无法抑制的狂暴和骚动,……许多人在电视上看到此过程,以为革命正在发生。也许它确是一场革命。”

面对一触即发的“革命”,菲律宾政治精英的应对措施是一场“和平革命”、一场精英主导的“宪政革命”。例如,1970年1月3日《马尼拉时报》社论指出:“在1935年,任务是使国家独立。今日,根本任务是变革社会、经济和政治问题。在这样的语境中,我们已经不能通过逐条的修正宪法来达致变革。根本大法自身必须变更,变得更好,以使它不仅仅能对70年代负责,更能够对今后年代的问题更好地负责。”当“一月事件”发生后,《马尼拉时报》立即发表了题为“清醒的民众是我们自由的保护者”的社论,明确地否定了“暴力革命”,呼吁民众通过宪政变迁获得国家改革的成功。文章说:纵然示威引发了警报,人民没有丧失他们的清醒,让他们的精神游离。那些告诉我们除了革命别无替代方案的人正如那些闭眼不见变迁的人一样,都是不负责任的。……变迁势在必行。但是如果要使我们的人民不被陷入流血,变迁必须来自我们的制度框架之内。一些制度的变更能够经由修正法案实现,但是一些制度的变更必须经由修正或重写宪法来实现。我们确信我们的人民有通过合法的、非暴力的方式讨论改革的智慧;我们确信他们能够通过人民公投,和平地使用其投票权,接受或者拒绝宪政变革的结果。

《马尼拉时报》所折射出来的经过修正或改写宪法来完成国家的社会政治变革,成为了菲律宾政治精英的主流意识。例如,1月22日,参议院法令和宪法修正委员会主席帕雷智(Sen.Emmanuel Pelaez)参议员在菲律宾宪法协会(the Philippine Constitution Association)作了《制宪会议的形成》的演讲,强调“‘政治意愿’是什么意思?它是人民的声音。……因为人民才是我们宪政体系的真正主权者,我们只是他们的代表和委托人”。为此,“我所提议的制宪会议法案是一个无党派制宪会议”。1月25日,菲律宾天主教协会(the Catholic Bishops Conference)发表一道联合声明,呼吁一个无党派的制宪大会。该宣言称:“我们,作为菲律宾的公民,认为支持一个无党派的制宪会议是良心之举。我们承认政客关于宪政事务的资格,但是人民拥有发言权,……因为我们坚信在一个民主社会,主权在人民一边。……我们的人民希望作为制宪会议代表能够献身于他们所有的福祉——道德、精神、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请求你们,我们法律的制订者们、国家社会的领导人们,维持我们人民的民主信仰和信心,这是必须的。人民的自由和尊严被尊重,这对我们的国家生活至关重要。”2月7日,自由农民联盟(Federationof Free Farers)秘书长查尔斯·艾维拉(Charles R.Avila)代表该协会提出一个广大农工参与的“文件革命”作为解决国事的最佳方法。他说:“如果我是一名毛主义者,我会说:‘目前菲律宾的状况是如此糟糕以致于人民已经不耐烦了。他们希望通过各种方法达致社会秩序的变更,甚至是通过暴力方法。但是我们必须使人民明白,不是所有的希望都已经烟消云散,我们还有制宪会议。我们仍然能够在暴力革命和无党派的制宪会议之间选择。经过尝试后,如果我们失败了,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重新起用前者。’这就是说,一部好宪法,如果这样的事情有可能,能够最佳地提供我们一个文件革命。”2月8日,基督教社会运动和青年基督教社会主义者(Christian Social Movement and Young Christian Socialists)发表一份题为《和平革命》的联合声明。声明首先肯定“一月运动”的性质是青年人,特别是青年学生要求变革的“和平行动”。接着,声明说:“如果新时代的到来非但不能解决我们的问题,反而使问题恶化,那么,我们还能做什么?是不是我们唯一的道路是伸手抓住任何可以利用的武器,走上街头或上山,最后公开叛乱呢?20年前,伟大的民族主义者何塞·劳雷尔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劳雷尔竞选总统,因为大量的欺诈和恐怖主义,竞选没有成功。他的参谋们,包括他的政党的高级官员和候选人,建议他上山,领导革命。但是劳雷尔没有使国家陷入无助的流血。他知道暴力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他的想法被证明是正当的。……让我们冷静地用和平的、民主的方式战斗。”2月23日,英苏拉格科公司(Insuragcc Company)公司总裁克鲁兹(Delfin R.Cruz)也在《马尼拉时报》刊登论文,呼吁“和平革命”以修正第一次制宪会议遗留的容易被腐败左右的宪法。

甚至马科斯在接受《自由周报》(Philippines Free Press)记者马尼拉(Quijanode Manila)采访时也提出了“宪政革命”方案。马科斯说:“我们曾经改革那个制度,及正在改革它。但我认为,一个突然的变革将会摧毁每一件事情。我与主张快速变革的人的基本不同点是:他们宁愿从灰烬中重建,而我主张修补现有房屋的缺点。……现在,我也正和任何人一样不能容忍了,我也提出一个革命:重建城市中的贫民窟;复兴经济;敦促富裕者参与给予贫民教育的行动;通过土地改革,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工业;改善民主。”5月2日,马科斯再次重申,“我们相信社会公理,在民主程序内部,通过有秩序地变革,拉近贫富之间的距离”。

到1970年4月到5月,亚洲调查组织(the Asia Research Organization Inc.)联合菲律宾出版协会(the Philippine Publishers Association)在菲律宾全国范围作了一次民意调查。调查结果显示:59%的人不认为唯有暴力,政府才会改革,24%的人同意政府改革唯有通过暴力才能达致,其中4%的受调查者特别赞同这一点。这就表明,经由政治精英主导的“宪政革命”完成对菲律宾社会政治的变革,成为了菲律宾政治变革模式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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