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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影响下文化市场的空间拓展

时间:2023-03-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互联网三个层次的发展进步促使文化市场的空间在上述三个方面有所拓展,本文主要论述文化市场在互联网影响下的空间拓展表现。狭义的文化市场是指文化商品交换的场所,即以商品形式提供精神文化产品及各种文化服务的场所。互联网技术层的发展为文化市场物理空间的拓展提供了条件。
互联网影响下文化市场的空间拓展_中国文化产业评论

互联网影响下文化市场的空间拓展

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 蒋威宁

内容提要:互联网分为技术层、服务层和内容层三个层次,文化市场具有文化商品交换场所、流通机制和文化资源配置基础方式三方面的含义,两者相互对应。互联网三个层次的发展进步促使文化市场的空间在上述三个方面有所拓展,本文主要论述文化市场在互联网影响下的空间拓展表现。

关键词:互联网;文化市场;空间;拓展

一、文化市场的概念内涵

我们所说的市场通常有三层含义:一是商品交换和流通的场所,二是专指市场流通体制,三是指资源配置调节工具和经济运行的机制。文化市场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文化市场是指文化商品交换的场所,即以商品形式提供精神文化产品及各种文化服务的场所。广义的文化市场是指“文化商品交换过程中所反映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总和,它不仅包括文化商品交换的场所,而且涉及文化商品与其他任何形式的商品间的交换关系和文化生产资料所有者之间的经济关系”。(1)我们这里所指的文化市场就是指广义的文化市场,它与市场一样,包含着三层含义:一是文化商品交换的场所;二是文化商品及服务在文化市场中的交换流通形式;三是指对文化资源进行配置和运行调节的方式。

二、互联网的三个层次解析

我们在分析文化市场的空间拓展时,将互联网视为由技术层、服务层和内容层三个层次构成。三层次之间彼此不同,发挥各自的功用,同时三个层次不可分割,紧密联系,互相依存。

(一)技术层:互联网从技术层面看是众多物理网络根据统一协议彼此连接而形成的全球网络,是由分布在世界各地的计算机网络组成的巨大互联系统。1969年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主持开发了阿帕网(Arpanet),这是世界上建成的第一个网络,它最初只有两个节点,后增加为四个,随后这个网络开始扩大,成为现在互联网的雏形。早期除美国之外,西方其他发达国家也在建设与阿帕网相类似的计算机网络,然而这些不同体系结构的网络并没有彼此连通,而是各自在自己国家的相关领域内发挥着作用。20世纪80年代是互联网的成熟时期,此时互联网突破了地域限制。TCP/IP(Transmission Control Protocol/Internet Protocol,传输控制协议/网络协议)在各国网络中的使用,使全球不同体系结构的网络可以互联;WWW(World Wide Web)全球网站网络系统(俗称“万维网”)使用超文本传输协议使世界各地的人们访问互联网变得轻松方便,获取信息的成本大大降低。如今,这个巨大的互联系统已经从早期的阿帕网发展成为在计算机集群、光纤通信、在线数据库、超媒体通信等技术支持下的全球信息网。

(二)服务层:互联网从服务层面看是以保证信息的交流与共享为目的的通信平台。对于互联网服务层的理解,我们以商业交易在互联网上的实现为起点。在所有服务中,最基本的是由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提供的接入互联网的服务,主要有拨号连线、整体服务数位网路(ISDN)等上网服务,以及主机托管、电子邮件、网页寄存等服务。其他服务中,较重要的是两种通信方式,即点对点通信(Peer to Peer,简称P2P)和增值网络。前者指两个节点可以直接对话,无须经过任何服务器中转。后者在现代互联网中应用较为广泛,主要特点是多点对中心的通信结构。增值网络的优势很明显:增值网络中心具备各种通讯介质和多种通讯协议,能够与众多企业(增值网用户)同时通信,还能作为企业之外不参与商业行为的第三方提供仲裁依据。此外,增值网络中心24小时不间断运行,可为不同地点不同时间作业的企业提供服务。

(三)内容层:互联网从内容层面看是汇聚了人类知识和文化的信息库。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方面是互联网的起源:根据卡斯特(Manuel Cas‐tells)的考证,互联网有两个来源,一个是我们在技术层提到的军事—科学的建制机构,它所代表的是官方、军方与科学精英;另一个则是个人电脑的反文化(counterculture),以Usenet、Fidonet为代表。(2)互联网的架构成形,本身就是带有浓郁文化色彩的。另一方面是互联网传递的对象:互联网不是空洞的“高速公路”,它之所以被建立起来是为了信息更快更准确地传递,信息自身即是文化与知识。互联网在内容上蕴含着追求信息自由、要求信息共享以及对文化的创造性运用的价值观。正如卡斯特所指出的:“如果百科全书是依照字母顺序将人类知识组织起来,电子媒体则依据消费者的冲动或生产者的决策提供了接近、表现与感知的通路。这么一来,有意义事件的整个秩序失去了内存的、依照时序的节奏,而成为依其功用之社会脉络而安排的时间序列。因此,这是一种既永恒,又属瞬间的文化。”(3)在我国,早有“网络文化”的提法,这源于政府文件。通过文化部的一系列通知我们可以更直接地感受到文化市场的气息,其2003年4月22日发出的《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要求积极引导连锁经营企业加强互联网文化建设,不断拓展增值服务项目,开发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互联网文化内容和增值服务功能,为上网消费者提供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科学管理文化产品和增值服务项目。互联网的内容层与文化市场的关系也因此更加复杂深入,互联网内容层的发展离不开文化内容的开拓创新流动与互动。

由于互联网在这三个层次上的不断创新与发展,以互联网为依托的新经济逐渐兴起并显示出巨大的生机和活力。文化市场作为文化产业发展壮大的根据地,在新科技的推动下,瞄准互联网这一块黄金宝地开始了新形态和新模式的探索。也正是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文化市场在空间上有了巨大的拓展。

三、文化市场空间拓展的表现

(一)文化市场物理空间上的拓展

这里的物理空间主要是针对文化市场作为文化商品交换的场所这层含义而言。互联网技术层的发展为文化市场物理空间的拓展提供了条件。首先,现实空间中的文化市场,要以固定的交易场所为基础,生产者与供应商之间、供应商与消费者之间进行文化商品交易时会对特定地点选定地域比较敏感,在多种因素的综合下,倾向于选择与自己距离较近、交通相对便利的对象进行交易。在互联网上开展的文化经济活动使得文化市场不再拘泥于现实空间这一种存在内部,而是拓展到互联网营造的“赛博空间”之内,文化市场自身进入了虚拟空间。在线音乐的购买,数字出版的发行,网络游戏的比拼,这些经济活动无一不是在互联网巨大架构内的文化市场中进行。无论现实空间还是虚拟空间,都能够找到我们这个社会的全部意义,文化市场已然是在现实与虚拟两度空间内共存。其次,互联网在全球进行着快速的网络扩张与网络升级,地域限制、国界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消失。文化市场是全球一体的大市场,这种观念已经抹除了早先地理范围上的边界。互联网技术层的发展使全球各地的节点自由联通,巨大的网络几乎遍布各个角落,世界各地的文化市场主体只需要足不出户在互联网搭建的文化市场上进行交易即可,交易双方无需进入对方的城市或国家。

(二)文化市场流通空间的拓展

互联网服务层的改进与发展有力地促进了文化市场的流通。首先,是文化商品在网络文化市场中销售空间层次上的拓展。最初仅仅将互联网当成销售活动的辅助手段,局限于通过网站接受订单和电子合同;随着网络运营商的产生和增多,文化市场深入网络,与企业信息化相辅相成,利用互联网形成库存、采购和销售的联动;互联网服务不断改善,网络中介服务公司增多,文化市场通过互联网将生产者、供应商和消费者整合起来,建立完整的产业链。(4)其次,互联网环境中文化市场的运营方式有所拓展。起初,互联网仅仅被当成通信工具,用以实现生产商与消费者之间、供应商与消费者之间、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需求信息的沟通。这种运营既可能与实体经济有关,也可能与基于券化资本运动的虚拟经济有关。后来,互联网被作为运输工具,用以实现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供应商与消费者之间、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文化商品(网络游戏、数字出版物等)的传送。这类运营关系到基于信息产品的虚拟经济。目前,互联网被用为支付工具,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供应商与消费者之间存在通过网络进行的资金流动。这种运营关系到基于电子货币运动的虚拟经济。(5)

(三)文化资源流动空间的拓展

文化市场对于发展文化产业有着重要的意义,它既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必要机制,也是文化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与互联网的发展密不可分的是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信息技术不仅是互联网发展的基础,而且是互联网这条“信息高速公路”上传递的主要对象。巨大的信息流在网络的各个节点间飞速畅通地流动,文化市场上的各种资源以数字信息的形式同样自由传递。不同于以往的行业壁垒及地方保护主义,互联网不仅在物理上超越了自然障碍,而且创造了世界各国网民远程互动的条件,破除了制约文化市场发展的壁垒、国家疆域,加速了全球范围内的文化资源与信息流动,因此使文化市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市场。不仅如此,实力强大的文化跨国公司通过互联网推动文化市场全球一体化,它们通过程序收集全球用户的相关数据,判定他们的爱好,以此作为经营的依据,拉动需求,推动供给,操纵市场。在网络空间中的文化市场拓展又反过来促进现实空间中文化市场的扩大:“多家独立公司为了捕捉与利用瞬息万变的市场机遇,通过信息技术组建临时性网络,实行扁平化的横向管理,以信息流支配物质流。这种做法打破了传统经济中的行业界限,促进各行业彼此介入,形成新型的竞争与合作关系”(6),形成所谓的“业际化”状态。

(四)文化内容的流动与互动空间及人的心理空间的拓展

文化市场与一般市场的不同特点在于其中流通的商品是文化商品,其中的“交换行为伴随着精神传播活动”,文化市场具有“促进知识转化与提供社交服务”的功能。(7)1.互联网加速信息化进程的同时,使文化产品真正脱离了实物形态,而以数据的形态存在呈现在人们眼前的是数据文件、数据库、实时数据流等,以数字形态存在的文化商品在互联网文化市场内流动得更加简单便捷,分布得更加广泛,进而加快了文化商品在文化市场上的流动速度,扩大了其流动范围。由于引入互联网,文化市场上的主体如文化企业,会更加重视文化资源的信息挖掘,为客户建构从学术研究层到大众需求层次的知识链。网络超媒体将不同格式的文本、图片、动画、视频和音频彼此整合,诸网互联使文化商品的商品信息和其内存的文化信息的传播变得相当便利,统一的技术标准促进了多样化文化市场终端的融合(如数字出版)。2.人们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文化市场中进行文化商品的交换和消费后,获取的不仅仅是文化商品外在的物质载体,实际上是为实现文化和知识的传递与转化。在人们吸收知识并转化为自我认知之后,凭借文化市场庞大而迅捷的流动空间和互动空间,人们又主动地参与到文化市场中的各个环节,成为文化内容的生产者、供应者、中介者和消费者,文化内容的流动性和互动性因此大大提高。3.此外,我们还要重视文化市场主体中的精英们,他们多以个体艺术家的身份出现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文化市场中。艺术家们“放下身段,摒弃顾虑,敞开胸怀拥抱当代信息科技;打破故步自封、墨守成规的心态,随时准备随着信息科技的进步,网络服务的升级而进行自我更新;冲破各种艺术门类画地为牢的界线,通过基于网络超媒体通信实现的融会贯通求得自身的全面发展”。(8)由此视之,无论是文化市场大众在群体性的互动中交流获取了文化知识,还是个体艺术家们突破自我的心态,文化市场主体的心理空间已大为拓展。4.最后,我们在互联网文化市场中“消费”文化商品并且以“交错的片断的形式不受具体时空地‘再联结’的同时,也正‘内生’出抽象的、虚拟的空间”(9),即文化市场主体尤其是文化市场上的消费者,通过对文化意义的获得和价值的把握,从而拓展其生活空间。

参考文献

1.李康化:《文化市场营销学》,书海出版社2006年版。

2.[美]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

3.黄鸣奋:《互联网艺术产业》,学林出版社2008年版。

4.曾国屏、李正风等:《赛博空间的哲学探索》,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On Spatial Expansion of Culture Market Under the Influence of Internet

Jiang Weining

Abstract:Internet is divided into technical layer,service layer and con‐tent layer.The cultural market has three meanings,which contains cultural commodity exchange places,circulation system and cultural resources alloca‐tion.The above two correspond.The development and progress of the three levels of Internet promote the cultural market to expand in these three areas.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expanding performance of the cultural market space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 Internet.

Key words:Internet;cultural market;space;expansion

【注释】

(1)李康化:《文化市场营销学》,书海出版社2006年版,第9页。

(2)[美]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438页。

(3)[美]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30页。

(4)黄鸣奋:《互联网艺术产业》,学林出版社2008年版,第422页。

(5)黄鸣奋:《互联网艺术产业》,学林出版社2008年版,第85页。

(6)黄鸣奋:《互联网艺术产业》,学林出版社2008年版,第76页。

(7)李康化:《文化市场营销学》,书海出版社2006年版,第13页。

(8)黄鸣奋:《互联网艺术产业》,学林出版社2008年版,第287页。

(9)曾国屏、李正风等:《赛博空间的哲学探索》,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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