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知道苏摩人的历史的时候,苏摩地区的文化已发展到相当高度,其经济生活的各方面——农业手工业与商业都已相当发达。
在公元前二九〇〇年前的时候,苏摩人不仅是开始,而是相当普遍地使用牛耕了。到了今日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有比苏摩更早使用牛耕的地区。用兽力耕田代表着农业技术上的一个大进步,也是农业生产力相当高的一种表现,并且在此时苏摩地区已出现了许多专门培植蔬菜、水果的菜圃和果圃。蔬菜、水果的种植已成为独立的园艺,这也是农业技术发展很高的另一表现。
为了充分利用两河流域的水源,以保证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苏摩地方在此时已修建起了大规模的人工灌溉工程,依自然的区域划分,各自组成为一个大的灌溉系统,以调剂河水泛滥时期及以后的水量。在两河流域,地方水利和农业生产有极密切的关系,因这里的土质为一种胶性极大的肥沃土壤,极利于农业生产,但在无水干旱的时候,这种土壤却会变得坚硬如石并发生龟裂,农作物将枯死,故必须经常保持一定的湿度。可是河水和雨水的来去与有无却和当地农业生产的需要不一致,所以必须用人力来和自然作斗争,防止它的灾害并利用它来服务于农业生产。在这里,到了每年的十一月至十二月这一时期中,才是多雨的季节。这时雨水非常充足,但两河的水位却并不因此上升;三月至九月之间则是两河泛滥的季节,此时必须积极地治水,即防洪和储水,因为一进入十月后,河水即完全退尽,而此时又是干旱无雨之时。可是十月却正值农作物生长的季节,所以必须在十月以前储存一定的水量以备用。故人工灌溉系统的建立与组织大规模的合作具有重大意义。这也是当时国家机构最重要的职能之一。
在手工业方面,原始社会时代所旧有的编织、纺织、制造陶器与红铜器等手工业仍继续发展,在公元前三〇〇〇年左右时还没有出现其他新的手工业。但过了二百年后(公元前二七〇〇年左右),青铜出现了。由于两河流域缺少锡矿,故最初青铜器的制造量还很少。到公元前二四〇〇年左右,两河流域对外的交通扩大了,多瑙河中下游地区出产的锡开始大量输入,青铜器至此时始较大规模的制造。
两河中下游地方没有山,因此缺乏建筑用的石料与木料,所以在建筑方面只有神庙和王宫的建筑才能用一些从远方交换来的石料和木料,一般建筑都是用土砖(日晒砖)。制造土砖也是一项重要的手工业。
在公元前二九〇〇年以后,两河流域地方的商业已相当发达,对外进行交通与交易的区域已很扩大,就其对外的输入与输出看来,两河流域主要从各地输入手工业的原料。其中如自阿拉伯半岛阿曼地方和亚美尼亚输入红铜;自多瑙河中下游地方输入锡;自小亚细亚、叙利亚及依兰地方输入金银;自叙利亚、阿拉伯半岛及伊朗高原输入毛绒;自埃及和阿拉伯输入木棉。此外,还自印度输入各种颜料与香料。
这些原料输入后,经过加工制造,做成各种成品后再向外输出,主要是向两河流域附近一带的许多文化较低的部族输出。输出品主要包括有精锐的青铜武器,图案美观的布与陶器、脂粉、加工的皮货、装饰品及各种家具、用具等。由此可以看出其商业性质:双方不是对等的商品交换。同时也可以看出此时两河流域的经济发展是较其附近各地区为高的。
苏摩时代的巴比伦还未能统一,仍是许多小国割据的局面,这些小国各以一个大城为其国家之经济与政治中心,各国皆有世袭之王。在理论上,王并不是以他实际的政治地位来统治国家,而是以一种宗教上的名义来统治国家。根据其宗教上的说法,各城都有一个城神,国家所属的全部土地都为城神所有,但城神不能直接管理其土地与人民,因此特别委派一个人代他全权处理一切,这个人就是王。神将全国土地全部租佃与王,王再将土地分配给人民耕种。王代神统治和管理着全国的土地与人民,故王的另一称号是“城神的佃户”。从这里也可看出王是由原始社会的巫人演变出来的,因此还保留着一些巫人的色彩。
土地在理论上虽然是属于神的,但实际上全部土地分为二部分,其中相当大一部分土地是庙产,也就是直接受王控制的土地。这部分土地由王及其手下人直接经营,分配农民耕种。从事耕种庙产的农民不能随意脱离土地,其收获的全部都要缴给神庙,他的口粮则由神发放。所以他们的实际身份等于奴隶。另外一部分土地不与神庙发生直接关系,多掌握在小农手中,这些小农在平原地带则经营农业,在近山地带则经营畜牧业。当时还没有固定的税收制度,这些自由农民和牧民每年都要自发地向神贡献。这种贡献从表面看乃是一种社会习惯,但实际等于一种法律,没有人敢破例不贡献,因为当时神权的统治是很强固的。此外王与其手下的教士又大量的制造与发展宗教迷信,诱使农民和牧人自愿地拿出收获物的大部分。这些农牧民的生活比前一种“农民”的生活则稍好。由于这些尚且占有生产资料的自由农、牧民的大量存在,以及王对他们的榨取在名义上不得不使用“神”的名义,而还不能使用直接的政治强力来使其提供剩余劳动,可以说这个时期巴比伦的社会还不过是刚由原始社会进入奴隶社会,即奴隶社会的最初期。
神庙除占有大量的土地外,还设有许多大手工作坊,这些手工作坊由教士直接管理,也就是由王直接受理。在其中工作的人大部分是奴隶。不过也有少数被迫在内工作的自由人,而其生活、地位实际也与奴隶相差无几。
当时各城皆有自定的统一的度量衡制度,由各城的王划一规定,在王的手工作坊中统一制造,这是王剥削其人民的另一种办法。
在苏摩时代,各城之间的战争很频繁。战争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争夺土地,亦即争夺剥削的来源;一是争夺水源,在河水泛滥或天气干旱之时,上下游的国家间往往因放水、截水而发生冲突。各城之间的战争有时是双方单独进行的,有时也采取联合形式。但混战的结果始终没有统一的局面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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