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皇帝制度与皇帝崇拜

皇帝制度与皇帝崇拜

时间:2023-07-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罗马帝国的皇帝有四种称号。罗马对外宣战与媾和本由元老院决定,现元老院将此权献予了皇帝。随着皇帝权力的无限加大,皇帝的地位亦日渐崇高,渐渐被当作神明来崇拜。这是对在位皇帝的崇拜,此外对已死的皇帝也有一套说法。虽然帝国到此时已实际建立,上述的一套皇帝制度也已确立,但从理论上讲,当时罗马仍是共和国,被称为皇帝的人只是元老院与人民特别委任的一个特殊的人而已。

罗马政治上军人独裁局面发展到最后的结果,一定是由一个大军阀出来独揽军政大权,并将在旧共和制度外衣掩盖下的这种军人独裁变成为合法的政治制度——皇帝制度。到此时罗马帝政制度乃正式确立了,帝国也正式形成了。

罗马帝国时代的政权本质基本上仍与共和时代相似,仍是一个大奴隶主阶级的政权。不过这个政权的形式已经变了,共和时代是大奴隶主阶级直接参与对国家政权管理工作,而此时奴隶主已从直接的政权活动中退了出来,而把他们的阶级利益委托给了当时政权中的中心人物皇帝——最大的军阀,由皇帝来代表整个的奴隶主阶级来管理国家。

罗马帝国的皇帝有四种称号。第一种称号是Imperator(希腊文为Autocrator)。这个称号在共和时代已经有了,不过当时它是对率军出征时的罗马执政来说的,在当时此词的意思相当于“大元帅”。到军阀独裁局面出现后,这些独裁经常都是“大元帅”,因而这个名词乃渐变成他们的固定的称号了。到帝国时代此词已变为“皇帝”之意了。今日欧洲多数国家(如英、法)文字中“皇帝”一字即源出于此字。

第二种称号是Princeps-Princeps civium Romanorum,意即“元首”或“罗马第一公民”。它是庞培约最先使用的一个头衔,以后的独裁者也都承袭了这个称号。奥克闼飞安诺作了皇帝后仍喜以此名自称,因它多少保有一些共和国的意味,使一般人民听起来不会觉得太刺耳。

第三种称号是Augustus(希腊文为Sebastos),这是帝国成立后出现的名词,也可以说它是帝国第一任皇帝的唯一的正式的称号。它是公元前二七年时罗马元老院“上”予皇帝奥克闼飞安诺的尊号。我们可以译之为“至尊”。“至尊”具有宗教上的含意,带有尊贵如神明的意思在内。元老院称奥克闼飞安诺时皆用此名,而奥克闼飞安诺则故作谦虚,多以“元首”自称。

第四种称号是Caesar。帝国第一任皇帝奥克闼飞安诺是儒略·恺撒的继子,帝国成立后百年中的皇帝也多自认是源出恺撒家族一系的人,故“恺撒”一字在人心目中是与皇帝相联系的。到克罗底约皇帝时(Claudius,公元四一—五四年)乃正式规定“恺撒”为皇帝之尊号,以表示皇族的“神性”。今日欧洲少数国家文字(如俄文、德文)中的“皇帝”即由此字变来。

皇帝的权力是从执政官权力的基础上发展下来的,此时皇帝异于以前执政官的最重要的权力有二。第一是军权(Imperium)。“军权”是从王制时代传下来的,在王制时代Imperium意指“王权”,而王制时代的王权又是与军权相一致的。到共和时代才成为了执政官的“统军权”,此权也可由元老院授予某个人。共和国末期的独裁者经常统军,而军权又保障了他们的独裁权力的行使,故帝国成立后军权就变成了皇帝特有的权力之一,只有皇帝才可以领有军权,其他人则只能受皇帝之命代其行使军权,而不能领有军权。第二是保民权。按罗马制度保民官一职必须由平民担任,贵族无权作保民官,而后来保民官却掌握了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力,即立法权。国家立法皆须由保民官向人民议会提出通过,这种制度对最初的罗马独裁者的权力有很大的限制作用。因这些独裁者都是贵族出身,不能作保民官,所以他们乃要求平民给予保民官的权力。儒略·恺撒独裁执政时,即曾取得了这种权力。其后帝国之历任皇帝亦皆援例要求取得此权,故后来保民权实成为皇帝所必具的权力之一。

除以上两种特别重要的权力外,元老院又奉献给皇帝三种特权,后来也成为了皇帝法定的权力。其一是首先发言权。过去除元老与执政外任何人都无权参加元老院会议,现在皇帝不论是否兼任执政官都可以参加元老院会议,并有在会上首先发言的权力,这就等于是元老院会议的议程要由皇帝来决定;其二是宣战媾和权。罗马对外宣战与媾和本由元老院决定,现元老院将此权献予了皇帝。其三是召集元老会议权。过去召集元老会议之权属于执政,现在不论皇帝是否兼执政都享有此权。

同时在事实发展过程中,皇帝又逐渐掌握了以下的三种权力:一是最高行政权,主要是财政权和各省长官的委任权。国家财政收支不再由元老院控制,而由皇帝委任自己手下的私人来管理,他们只对皇帝个人负责。各省长官亦由皇帝直接指派,元老院渐不能干涉。二是最高立法权。在皇帝取得了保民权后实际已掌握了立法权,不过在形式上皇帝仍须以合法手续来发布国家法令,可是到后来人民议会因已失去了实际作用,故很少召开了,皇帝渐渐随自己意思来公布法令,而无人敢过问此事,此后大家即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了。三是最高司法权。所有法官皆由皇帝指派,到后来皇帝本人也变成了全国最高的法官,凡罗马公民皆可直接向皇帝上诉。

随着皇帝权力的无限加大,皇帝的地位亦日渐崇高,渐渐被当作神明来崇拜。在帝国成立后不久,帝国各省中就都设立了“罗马与至尊”神坛(“罗马”是罗马人从古以来就崇拜的一位女神),这表示此时至尊已与罗马女神地位并列了,各地人民都要到此神坛前礼拜。但奥克闼飞安诺深知罗马人的心理,故意不在罗马城和意大利半岛上设立这种神坛,以示要罗马城与意大利之地位与帝国其他地区有别。这是对在位皇帝的崇拜,此外对已死的皇帝也有一套说法。奥克闼飞安诺在位时即奉儒略·恺撒为神,称之为“Divus”(拉丁文“神”),以后每个皇帝死后元老院也都奉之为神。在帝国各地,甚至罗马城与意大利半岛上,也不例外地建立起死去皇帝的神坛。

虽然帝国到此时已实际建立,上述的一套皇帝制度也已确立,但从理论上讲,当时罗马仍是共和国,被称为皇帝的人只是元老院与人民特别委任的一个特殊的人而已。这个人在制度上仍是被选举出来的,元老院和人民可以随时取消他的特权,另委他人,所以罗马皇帝不同于许多其他古国的皇帝,他的皇位并不能视为私产世袭传授下去。但实际上皇帝既是一个军事独裁者,他自然能够利用其军事实力来扶植一个他心目中的继承人。从奥克闼飞安诺始,历代皇帝在生前往往就特别提拔一个人,认其为义子,经常派他代表皇帝出去作战,以培养他的个人威望,使他逐渐协助自己行使独裁权,故老皇帝死后,元老院只好承认既成事实,经过正式手续承认此人为大元帅——皇帝。不过这种制度到底是非正式的,所以有时不能取得应有的承认,便往往引起了内乱。有时老皇帝也可能没有指定他的继承人,这时便往往由军队拥戴出来一个人作大元帅,而元老院也只能承认既成事实。由罗马皇帝的继承制度上最可看出罗马的皇帝制度实在就是军人独裁的制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