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社会的人,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社会属性是人的根本属性,社会又是由人构成的,社会是人的社会。人的全面发展有助于社会的和谐,和谐社会的终极目的是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只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才能推动整个社会的和谐,同时和谐社会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安定的社会环境。《奥林匹克运动宪章》指出:“奥林匹克主义的宗旨是使体育运动为人类的和谐发展服务。”[18]
(一)奥林匹克之公平正义
和谐社会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社会,奥林匹克崇尚公正、正义,反对任何与奥林匹克精神相悖的不平等,倡导在公平的基础上竞争。因此,二者在价值追求和目标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追求公正、平等与正义。奥林匹克教育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奥林匹克运动理念的支持。
(二)奥林匹克之精神
奥林匹克精神就是互相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精神。它是人们对奥林匹克运动的内容实质的认识,也就是人们的世界观在奥林匹克运动中的反映,代表了人们对奥林匹克运动的理想、追求和价值观。它贯穿了奥林匹克宗旨,又融汇了奥林匹克的理想,还兼蓄了奥林匹克原则,是奥林匹克运动的旗帜。[19]互相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是奥林匹克精神的核心内容,奥林匹克精神对和谐发展的价值追求与当今社会的主流价值是一致的,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当今中国社会的本质要求和主流价值,也是古往今来奥林匹克运动的精髓。《奥林匹克运动宪章》指出:“奥林匹克精神是相互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精神。通常包括参与原则、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友谊原则和奋斗原则。”[20]奥林匹克精神中所蕴涵的公平、平等、正义等内容,激励社会群体应该具有这种精神。通过对奥林匹克精神的宣传教育,能间接地促进社会群体更加理性、更加和谐地生活在一起。
(三)奥林匹克之凝聚
随着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在当今社会,奥林匹克运动会已成为凝聚国民的一种粘合剂,举办奥运会已成为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象征,也是一个国家展示一国形象的契机,更是承办国国民引以为豪的事情。在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之时,全国人民万众一心,通过各种各样的活动表达对奥运的期盼;申奥成功之刻,北京50多万民众涌向街头,庆祝胜利。在北京奥运圣火境内外传递之时,我们看到的是无数华夏儿女挥舞国旗,簇拥圣火而行的场景,听到的是无数“中国加油”的呐喊。奥林匹克运动采取的升国旗、奏国歌等形式更是有助于增强以国家为单位的民族认同感。
所有这一切都说明人们对奥林匹克运动产生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激发了人们的爱国主义意识,增强了民族的凝聚力,这有利于一个社会内部的团结和一个国家的稳定。
(四)奥林匹克之理念
“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科技奥运”是北京提出的申奥理念。其中和谐是人文奥运的灵魂,人文奥运突出、强化了奥林匹克主义原有的和谐思想,弘扬了奥林匹克的人文精神,重新阐明了人本主义的价值原则。和谐思想,对中国、对世界、对奥林匹克运动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具有重要的资源型价值。当代世界,人类面临着重大的困境和冲突,主要表现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文明与文明以及人的灵魂与体魄之间的冲突。人文奥运的宗旨在于推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文明与文明以及人的灵魂与体魄之间的和谐发展。[21]人文奥运“和谐”发展的思想也为解决、处理现代奥林匹克运动遭遇的种种问题和诸多矛盾提供了思路与方法基础,对当代奥林匹克运动实践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我们应传承北京奥运会精神,发扬奥林匹克的理念,发挥奥林匹克教育的社会价值,推进我们和谐社会的建设。
(五)奥林匹克之和谐世界
奥林匹克运动以奥运会为中介,使来自世界五大洲的人们,在这一全球盛会中面对面地进行平等、深入的对话,相互交流、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融合,从而促进了人与人、民族与民族、文明与文明之间的和谐。中国文化有着温良、和平、雍容、宽厚的特质,这种特质与奥林匹克精神是完全契合的,这种特质使我们所倡导的和谐空间进一步扩大,从和谐的国内社会到和谐的国际环境,都体现着奥林匹克教育的社会价值。
正如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创始者们所认识到的,必须使体育与教育、文化融为一体,以体育运动促进人类全面发展,实现改造社会的教育目的。[22]因此,我们应充分发扬奥林匹克精神,进一步发掘奥林匹克运动的教育价值,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从根本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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