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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健身操的评判标准

时间:2023-07-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5 评判标准15.1 民族基础和民族特色。操化动作的设计和选择要符合年龄特点和民族健身操特点,运动量的安排要合理,不能选择对身体造成损伤的动作。

15 评判标准

15.1 民族基础和民族特色。

15.2 鲜明的体育特点及健身效果。

15.3 挖掘整理的新项目,有所发展和完善的老项目。

15.4 具有一定的普及和社会推广价值。

15.5 编排、表演质量及观赏效果。

16 评分方法

16.1 比赛评分采用10分制。裁判员的评分精确到0.1分。运动队(运动员)的得分精确到0.01分。

16.2 成套动作评分的分值:成套民族健身操动作的分值分配为以下三大方面:①组织编排:3分;②完成情况:5分;③总体印象:2分。

17 成套动作评分

成套动作评分包括组织编排分、完成情况分、总体印象分和裁判长减分。

17.1 组织编排的评分:成套动作编排要立意新颖、风格独特、连接巧妙、流畅连贯;整套动作要有起伏、有高潮,具有民族体育和艺术美的感染力;动作节奏有变化,开始、结束动作清晰;成套动作中不得少于6次不同的队形变化;能充分合理利用场地;动作的设计、选择应符合运动员体能特点,技术水平应注意动作对身体的影响,要有利于健康;动作素材的设计、选择要有利于民族健身操的发展,过于舞蹈化和技巧性难度大的动作应受到限制,否则总体评价将受到影响。

17.1.1 健身的全面性和编排的科学性:成套动作的编排要以操化动作为主。操化动作应包括头颈、上肢、躯干及全身各部位、各关节的运动,并具有全面健身的作用。操化动作的设计和选择要符合年龄特点和民族健身操特点,运动量的安排要合理,不能选择对身体造成损伤的动作。如全面健身性不够,民族健身操特点不突出,内容不符合年龄特点以及出现对身体易造成伤害的动作,则视其程度分别扣0.1~0.5分。

17.1.2 艺术性、动作的编排、设计要新颖、舒展、美观、大方,成套动作的连接要合理、巧妙、流畅,动作素材要多样,队形变化要自然清晰。

如出现编排不够新颖,连接不够合理,素材单调以及队形变化混乱时,则视其情况分别扣0.1~0.5分。

成套动作的队形变化不得少于6次,否则每少一次扣0.1分。

整套操风格不突出,缺乏感染力,则视其不足程度分别扣0.1—0.3分。

成套动作开始、结束动作不清晰分别扣0.1分。

17.1.3 音乐和动作风格的一致性:音乐的选择要和动作的风格协调统一,音乐曲调要动听、优美、健康,节奏明快并适合年龄组的特点,音乐的剪接要清楚完整,否则扣0.1~0.3分。

音乐速度不符合规定扣0.1分。

音乐与动作风格缺乏一致性扣0.1~0.2分。

音乐与结束动作不一致扣0.1分。

17.1.4 利用场地的合理性:成套动作的编排要充分合理地利用场地,否则扣0.1~0.2分。

17.2 完成情况的评分:裁判应对完成动作时出现的不同错误,分别按轻微错误、显著错误、严重错误3种情况扣分。轻微错误扣0.1~0.2分;显著错误扣0.3~0.4分;严重错误扣0.5分。完成情况的评分因素如下。

17.2.1 成套动作的准确性:动作是否规范、准确到位、姿势正确。

基本姿态稍差,与正确动作稍有出入,扣0.1~0.2分。

基本姿态较差,动作不太正确,扣0.3~0.4分。

基本姿态差,动作不符,扣0.5分或更多。

17.2.2 成套动作的熟练性:在完成成套动作过程中,要求动作熟练,如有明显停顿或是动作不熟练均要相应减分。

个别动作不太熟练,扣0.1~0.2分。

部分动作不太熟练,动作不协调,扣0.3~0.4分。

整套动作不熟练,动作笨拙,扣0.5分或更多。

17.2.3 成套动作的幅度:动作幅度是指关节活动范围的大小,增加动作幅度是利用人体解剖结构的可能性来实现的。动作幅度大小不仅影响表演效果,而且关系到动作的难度和质量。在动作完成过程中应对个别动作幅度小、局部动作幅度小或整套动作幅度小进行相应的减分。

个别动作幅度小,扣0.1~0.2分。

部分动作幅度小,扣0.3~0.4分。

整套动作幅度小,扣0.5分或更多。

17.2.4 成套动作的力度:力度是民族健身操的重要特点之一,与成套动作质量密切相关。它区别于人们对力量的理解,它是运动时力的速度变化,是通过加速到短暂制动来体现的。僵直、不协调的动作不是力度的表现。在完成动作过程中关节的屈伸要有明显的弹性,瞬间关节的强直伸展会造成对关节的高冲击和挤压,因此限制瞬间的强直伸展动作。成套动作完成时要有力度,力度不够、无力、松懈要相应的进行扣分。

力度不够,稍差,扣0.1~0.2分。

力度稍差,动作松懈,扣0.3~0.4分。

力度较差、僵直、无力且不协调,扣0.5 分或更多。

17.2.5 成套动作的节奏:是指动力在时间、空间上得到合理的分配,用最省力的方法完成最大动作,使肌肉紧张与放松相交替是节奏的根本原则。

稍失去节奏,扣0.1~0.2分。

几个动作或几个人同时明显失去节奏,扣0.3~0.4分。

大部分动作或多数人同时明显失去节奏,扣0.5分或更多。

17.2.6 成套动作的一致性:

个别人出现不整齐、不一致,扣0.1~0.2分。

几个人出现不整齐、不一致,扣0.3~0.4分。

多数人不整齐、不一致,扣0.5分或更多。

17.2.7 失误:

每掉一次器械,扣0.3分。

每摔倒一次,扣0.5分。

17.3 总印象的评分:总印象是指从整体上评价整套操的表演效果,包括下列因素。

17.3.1 动作优美性:动作表现不协调,缺乏美感,应分别扣0.1~0.3分。

17.3.2 表现力:

17.3.2.1 完成成套动作时,表情平淡、呆滞、缺乏激情、缺乏感染力,扣0.1~0.3分。

17.3.2.2 表情过分夸张,过于戏剧性的表现,有意取悦观众,扣0.2分。

17.3.3 装饰和化妆:

服饰不符合规定,扣0.2分。

戏剧妆,扣0.2分。

17.3.4 比赛时饰物或装束散落,扣0.1分。

17.4 裁判长扣分

17.4.1 成套动作的时间不足扣0.2分,时间超过扣0.2分。

17.4.2 出界:

17.4.2.1 每个运动员单脚、双脚或身体触及边线外缘以外的地面,判做出界,每出界1次扣0.1分。

17.4.2.2 器械触及边线外缘以外的地面,判做出界,每出界1次扣0.1分。

17.4.3 着装不符合规定,扣0.2分。

17.4.4 参赛人数不符合规定,缺少或增多1人,扣0.2分,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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