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动处方的概念
运动处方的概念最早是在20世纪50年代由美国生理学家卡波维奇提出的。60年代以来,运动处方越来越受到重视。1969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正式使用运动处方术语,从而使其在国际上得到确认。
对于运动处方的定义,存在不同的表述方法。其比较完整的概念可概括为:对从事体育锻炼的人,根据其医学检查的资料,按其健康状况,结合生活环境条件和运动爱好等个体特点,用处方的形式规定适当的运动种类、运动强度、运动时间及运动频度,并指出运动中的注意事项,称为运动处方。
二、运动处方的内容
运动处方的内容一般包括运动目的、运动种类、运动强度、运动时间、运动频度及注意事项等6项。
(一)运动目的
根据性别、年龄、职业、爱好和身体健康状况的不同,其运动目的有强身保健、防治疾病、健美减肥、消遣娱乐及提高运动成绩等。
(二)运动种类
1. 有氧运动 是运动处方最主要的和最基本的运动手段。其运动项目有步行、慢跑、走跑交替、游泳、自行车、上下楼梯、跳绳、划船、滑冰、滑雪、室内功率自行车、步行车、跑台等。有氧运动的目的可作为一般健身或改善心血管及代谢功能,用于冠心病、肥胖症等多种慢性疾病的预防和康复。
2. 伸展运动 包括运动量较小的放松性练习及医疗体操和矫正体操。前者的运动项目如太极拳、气功、五禽戏、八段锦、放松操等,这些运动可改善心情,消除身体疲劳,或防治高血压病和神经衰弱;后者的运动项目如各种医疗体操、舞蹈、矫正体操等。这些运动项目可针对某些疾病进行专门性治疗,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患者人为专门的呼吸体操,内脏下垂者应作腹肌锻炼,脊柱畸形,扁平足者应作矫正体操。
3. 力量练习 是以恢复和提高肌肉力量,并促进肢体功能活动的运动,主要包括抗阻运动、主动运动、助力运动等,主要用于因各种原因引起的肌肉萎缩、肌力下降。
(三)运动强度
运动强度是运动处方定量化与科学性的核心问题,也是设计运动处方中最困难的部分。它影响到锻炼效果和安全性问题。运动强度是单位时间内的运动量,可根据需要分别使用。反映运动强度的生理指标有以下几种。
1. 心率 当心率在110~170次/分时,心率与运动强度之间呈直线相关的关系。按心率确定运动强度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年龄减算法公式如下:
运动适宜心率=180(或170)-年龄
此法适用于身体健康的人。
(2)靶心率法(THR):靶心率指能获得最佳效果并能确保安全的运动心率。一般取个人最大心率的60%~85%,而标准的计算公式为:
THR=(最大心率-安静心率)×(0.6-0.8)+安静心率
此法适用于各种慢性疾病患者。
2. 摄氧量(VO2) 以运动中一分钟消耗的氧表示运动强度的方法,也称耗氧量或吸氧量,常用运动时摄氧量占机体最大摄氧量的百分比(%)来表示运动强度。其中50%~70%为最合适范围,﹥80%的运动是危险的,﹤50%的运动对老年人和心脏病人有较好效果。
(四)运动时间
指每次持续运动的时间。耐力性运动的持续时间为20~60分钟,一般为20~30分钟(除去准备活动和整理活动),其中达到适宜心率的时间须持续10~15分钟以上。
(五)运动频度
指每周的锻炼次数。运动频度取决于运动强度和每次运动持续的时间。一般认为,每周锻炼3~4次是最适宜的频度,即隔日锻炼1次。
(六)注意事项
在运动处方中,应根据每个锻炼者或患者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注意事项。
(1)指出应禁忌参加的运动项目和某些易发生危险的动作。
(2)指出运动中自我观察指标及出现指标异常时停止运动的标准。
(3)每次锻炼前后都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和整理活动。
三、运动处方的制定
运动处方的制定程序包括:一般调查、临床检查、运动试验及体力测验、制定运动处方、实施运动处方及运动处方的修改等。
(一)一般调查
一般调查应包括了解运动目的(健身或康复),询问病史及健康状况(如既往史、家族史),了解运动史(如运动爱好,现在运动状况),了解社会环境条件(如职业、工作环境、生活环境、所用交通工具、经济状况、性格、心理状态、营养条件、社会地位等)。
(二)临床检查
运动处方的临床检查包括对运动系统、心血管系统及呼吸系统的检查。检查的目的是对现在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价;发现绝对禁忌运动情况或相对禁忌运动情况,判断能否进行运动及运动负荷试验,判明是否存在潜在性疾病或危险因素,防止运动中发生意外。
(三)运动负荷试验及体力测验
运动负荷试验是制定运动处方的基本依据之一。运动试验方法的选择在根据检查的目的及被检查者的具体情况而定。目前最常用的方法是采用递增负荷运动试验,测定时利用活动手板(跑台)和功率自行车等,在试验过程中,逐渐增加运动负荷强度,直到受试者达到一定用力强度,同时测定某些生理指标(如血压、心率、心电图等)。
体力测验要求只能为运动负荷试验无异常的人才能进行,包括肌力、爆发力、柔韧性等运动能力和全身耐力的测验。其中全身耐力测验的运动方式采用有氧代谢方式,较多采用的有定时间的耐力跑(如12分钟跑)和定距离的耐力跑(如跑2 400米)。
(四)制定运动处方
根据以上检查的结果,在掌握锻炼者或康复者健康状况,体力水平及运动能力限度的基础上,按其具体情况制定运动处方。处方中要规定运动强度的安全界限和有效界限,运动时间及运动频度等。
(五)实施运动处方及运动处方的修改
运动处方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初定的运动处方可先试行锻炼,并对不适应的地方进行微调整,待适合后要坚持锻炼3~6个月,然后再做体力测验,重新制定长期的运动处方,并也要不断进行微调整,从而提高锻炼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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