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承担的义务:培养和坚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竞赛工作中公正执法;钻研体育舞蹈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培训和指导下一级体育舞蹈裁判员;承担各级审批单位指派的裁判任务及担任下一级体育舞蹈比赛裁判工作;配合裁判组织进行有关裁判员执法情况的调查。
享有权利:
(1)参加全国各级各类体育舞蹈竞赛裁判工作;
(2)参加审批部门组织的体育舞蹈裁判员学习和培训;
(3)监督本级裁判组织执行各项裁判员制度;
(4)接受体育舞蹈竞赛主办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
(5)对于体育舞蹈裁判队伍中的不良现象有检举权;
(6)对于本级体育舞蹈裁判组织做出的技术处罚,有向上一级裁判主管部门申诉的权利。
承担的义务:
(1)培养和坚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竞赛工作中公正执法;
(2)钻研体育舞蹈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3)培训和指导下一级体育舞蹈裁判员;
(4)承担各级审批单位指派的裁判任务及担任下一级体育舞蹈比赛裁判工作;
(5)配合裁判组织进行有关裁判员执法情况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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