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本土电影的第一个女主角
1914年,美国人本杰明·布拉斯基来香港办电影公司,与当时年轻的商人黎民伟及其组织的“人我镜”剧社合作,拍摄了香港第一部故事短片《庄子试妻》,由此正式拉开了香港电影的序幕。由于当时女人演戏被视为大逆不道,在这部短片中,黎氏兄弟北海与民伟,分别在影片中饰演庄子与庄妻,而其中一个扇坟的小丫环没有人扮演,黎民伟便推荐了自己的新婚妻子严淑姬。严淑姬15岁就参加北伐军女子炸弹队,是个敢作敢为的革命女性,辛亥革命胜利后返港与黎民伟结婚。严淑姬没有那么多顾忌,取了个“严珊珊”的艺名参加了演出,结果歪打正着,严珊珊成为中国电影史上第一位女演员。十年后,黎民伟又将他另一位新婚妻子林美意引上了银幕,并拍摄了香港第一部本土投资并制作的长故事片《胭脂》,由此一举成名,林美意即成为后来中国电影史上著名的女演员林楚楚。
林美意原籍广东新会人,与黎民伟同乡。1905年1月21日生于加拿大域多利埠(即温哥华维多利亚),林美意的祖父林万发是华侨,在维多利亚开了一家金源米铺及杂货店。林美意父亲一辈家道中落。三岁时父亲去世,跟着母亲郑艳石艰难度日,八岁时在维多利亚中华会馆学习中文。九岁时母亲回香港治病便一直移居香港。林美意独自完成学业后,于十二岁回到香港,与寡母住在一起,当时就读于香港著名的英华女校,成为黎民伟大哥黎海山女儿黎杏球(即后来的电影演员黎灼灼)的同窗好友,由此结识了黎杏球的六叔黎民伟。
林美意与黎民伟最后走到一起,主要是特殊红娘严珊珊在其中起的作用。当时的社会风气,有一定身份地位的男人都应该有三妻四妾,黎民伟的父兄都是如此。严珊珊与黎民伟此时已经有了两个孩子,严珊珊一直想物色一个人来照顾丈夫。《黎民伟日记》也记述了黎民伟通过黎灼灼,认识了她的同学林美意。严姗姗看到林美意人很漂亮且贤淑,中英文都很好,自然黎民伟也很喜欢她。严姗姗便多次主动约晤林美意及其母,林母也是一位有知识、有文化的华侨女性,相当开明。黎民伟日记对这段爱情也有记述:“24/4/1919三妹愿助我娶意,并待她彼此平等,予甚感谢其爱我之厚意。贞(严姗姗)云:‘如你爱意则我待她彼此平等,爱别女子则否。我觉得其人忠厚和蔼,故甚爱之也。’”[1]
严姗姗否认纳妾说法,她要黎民伟以“平妻”身份迎娶林美意,表示愿与她一辈子姐妹相称平等相处。黎民伟答应举行正式婚礼,并承诺对林母生养死葬。通过相处,林楚楚不仅看到黎民伟为人忠厚老实,还了解他对电影事业的才华抱负、爱国情怀和远大理想,遂毅然中止学业,嫁给了黎民伟。关于结婚这一段,黎民伟日记也有详细记录:“十月六日行过文定礼。十二月五日,过大礼。十二月十三日,民九年,2/2/1920,丑时安床,即日结婚。”[2]是年黎民伟27岁,林美意15岁,双方属相相同,年龄正好相差一轮,那个年代十四五岁的女孩子出嫁是常有的事情。
少女林楚楚
1922年,黎民伟独资以高息购买了大哥黎海山在香港天后庙前的大片土地,兴建一栋叫“迎龙楼”(又叫国民楼)的三层洋房。其后与几位长兄黎海山、黎北海入股,共同投资创办了香港民新制造影画片有限公司。公司一开始以拍摄纪录片为主,黎民伟曾经亲去北平为梅兰芳拍了几部舞台纪录片,由此结识了一生的挚友罗明佑。后来黎民伟萌发拍故事片的想法,但拍故事片必须建摄影场,而港英当局就是不批准。主要因为黎民伟是同盟会成员,一直追随孙中山,还为孙中山拍了大量的纪录片,港英当局便视黎民伟为危险人物,害怕他进行革命活动。如果摄影场一旦建立,民新公司在香港就会有更大的发展,那么这里就有可能成为一个革命党的大本营,因此一直拖着不给批准建立摄影场,以防他借拍电影之名进行反政府的革命活动。[3]黎民伟便与兄长们商量,移师广州,在广州西关找了一栋大屋,这间古老的西关大屋原属前清探花李文田的宅院,在广州繁华地段宝华路(又名多宝坊)且交通便利,由李文田的孙子出面租给民新公司。公司租了老屋的前座和中座,利用 “探花第” 作为实景,在这里拍出香港第一部长故事片《胭脂》。黎民伟“又和关文清在广州创办了香港第一间电影演员养成所‘民新演员养成所’”,[4]在社会上广招学员。《胭脂》根据清代小说家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同名小说改编,黎民伟四兄黎北海是《胭脂》的编导并扮演浪荡子宿介一角。片中的风度翩翩的男主角鄂生,则由黎民伟扮演。女主角胭脂一开始还准备在招来的学员中物色,公司顾问关文清因在黎家偶见林美意,“忽见一少妇从三楼走下,头上梳了一只S型发髻,身穿一件绿色织锦旗袍,惊鸿一瞥,留下深刻印象。”[5]便极力推荐,认为她才是胭脂最合适的人选。然后通过试镜,果然与胭脂气质吻合,最后就确定下来了,林美意遂给自己取了个艺名:林楚楚。
林楚楚后来的回忆也印证了上述的说法:“1924年冬,民伟返港,机器大部到齐,但港府当局认为除非重建影棚,否则国民楼不适宜於拍电影,民新当局以经济能力所限,只得採权宜之计,即准备将拍摄工作搬到广州进行,胶片仍带返国民楼冲洗,股东均不反对。于是,第一部影片《胭脂》(聊斋故事)遂于1924年11月在广州开拍。由于当时女主角难求,老牌导演关文清主张由我来一试。不料这一试,便决定我毕生也献身于电影工作。”[6]林楚楚初上银幕,扮演的是一个大家闺秀,与丈夫和大伯演对手戏,却从容自如,显示了她具有当演员的优良素质。“我本来是生长加拿大的华侨,对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没有本地人看得那末严重。所以与大伯黎北海演对手戏,也认为极平常。其时民伟饰情郎,北海饰无赖子,大家都演得相当成功。”[7]《胭脂》成为香港电影史上第一部长故事影片,它以纯正的健康色调,鲜明的民族特色,丰厚的艺术内涵,首次给香港影坛涂抹了明亮的底色,为后来的香港华语电影奠定了基调,开创了粤语电影的导人向善的一代新风,也为香港电影开拓了一条新路。作为香港第一部长故事片,它的确没有使香港观众失望,《胭脂》连映一星期,场场满座,七天收入高达六千多元,而该片的制作成本只有九千多元,首创香港电影的最高卖座纪录。林楚楚作为香港电影第一个女主角,她的表演受到了观众的好评。从此,林楚楚这个名字就取代了她的真名林美意而名闻天下。
二、站在电影伟人身后的知性女人
沪上报纸对林楚楚的报道
1925年12月26日,黎民伟率领全家来到上海,与同盟会员、中学老同学李应生共同成立上海“民新”电影公司。公司拍的第一部电影叫《玉洁冰清》。该剧由欧阳予倩编剧,卜万苍导演,阵营强大,男主角由当时民新公司第一小生龚稼农扮演,女主角由被称为沪上最早的“电影皇后”张织云扮演,欧阳予倩披挂上阵演一富翁,林楚楚在其中扮演富翁女儿孟琪。虽然林楚楚在起中扮演的只是一个配角,但当时沪上的报纸却先对她做了如是介绍:
电影明星林楚楚来申摄演
民新影片公司,现在摄演之《玉洁冰清》女演员林楚楚女士,为该公司监理黎民伟之夫人。对于电影艺术,研究有素,兼擅中西文字。今随黎君来申,以改良社会之宗旨,表其艺术之天才,电影之经验。一俟玉洁冰清影片告成,即将与沪上人士相见于银幕云。[8]
这则报道首次向读者披露林楚楚的不同于一般女演员之处,她不是那种花瓶式的女演员,而是一个受过良好中西教育的知性女人:“对于电影艺术,研究有素,兼擅中西文字。”这不是虚言,林楚楚确实才华横溢,中英文学得都很好,诗写得也不错,而且还会写剧本。她曾经为上海民新公司写过一个剧本,后来拍摄的剧名叫《再世姻缘》。默片时代的剧本,都是写电影本事,相当于现在的电影故事。在此不妨摘录改该剧本事开头一段,可以看出林楚楚的国学根底以及写作才华:
有寒士贾斯文者,聪明俊秀而倜傥不羁。都中名妓爱奴,怜其才而爱其人,知其必非久于贫贱者,屡出私蓄,以助膏火。贾果一举成名,乃为爱奴营金屋,共享双栖之乐。贾本身才华绝世,又巧能迎合人主之心,不数年间,竟贵为丞相。爱奴方谓从此永享荣华,不慕神仙矣。讵贾以一寒士,乍跻高位,少年任性,作恶多端,尤以报复私仇为快心事。不料生死恶因,遂由此而种焉。[9]
其次,该报道说林楚楚“今随黎君来申,以改良社会之宗旨,表其艺术之天才,电影之经验。”也是不妄之言。其时的上海,影片公司数量之多,在中国电影史上也极为罕见。如笔者在前文《黎民伟:中国早期文学电影的开拓者》中所述:据1927年出版的《中华影片年鉴》统计:1925年前后,在上海、北平、天津、镇江、无锡、杭州、厦门、汕头、广州、香港、九龙、成都以及汉口等地,全国共有电影公司175家,而其中141家就在上海。而当时最著名的电影公司,包括张石川、郑正秋等人1922年创办的“明星影片公司”、邵醉翁等人1925年创办的“天一影片公司”,也集中在上海,上海成了名副其实的中国好莱坞。但是,虽然公司众多,却良莠不齐,全国拍摄的电影共有千部,但为人称道的好电影却寥若晨星。绝大多数公司,拍摄电影纯粹为了追求商业利润,一些宣扬封建主义糟粕、武侠神怪、诲淫诲盗的不健康的影片纷纷登场,在赚足了观众钞票的同时,也败坏了电影的声誉。
黎民伟作为一个革命者出身的电影人,很早就清醒地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再三强调 把电影当做大众宣传的伟大武器,高举“电影救国”的大旗,自觉地抵制电影界不良的风气,这充分表达了黎民伟感时忧世为国爱民的思想,也体现了他对中国电影的民族倾向、社会价值、艺术审美以及教化民众方面所作的探索与努力,这在当时乌烟瘴气的电影界显得十分难能可贵。黎民伟夫妻三人,严珊珊由于身体不大好,甚少公开活动,主要照管家庭事务。林楚楚一直站在丈夫的身后,支持黎民伟的事业。据黎民伟子女介绍,林楚楚非常聪明能干,而且善与人打交道,公关能力极强。黎民伟沉着严谨,做事有头脑;林楚楚则活跃机敏,处事很灵活,因此夫妻二人配合默契相得益彰。黎民伟所有外交活动都带上林楚楚,被人称为“秤不离砣,公不离婆”。在当时的电影圈中,传为佳话。所以,林楚楚有“改良社会之宗旨”,也是毫不奇怪的。
邹海滨其时作《林楚楚女士小传》,更进一步证实了这个问题:
林楚楚手迹
女士楚楚,为吾友黎君民伟之耦,生长于美,在美肆业。回港在浙父英华等校肄业,天资明敏,学无不优。民伟为爱国士,每与同志讨论政治社会改革大计,横五洲纵千古,女史洞悉志旨,参与主见,闻者叹服。尤嗜听人讲学,到领悟处,心悦神怡,现于辞色。民伟鉴于社会之腐败,以影片有转移社会之力,专意研究者十余年,在港创办民新影片公司,所摄多爱国片。在港不能自由发展,乃至沪与李君应生共组上海民新影片公司,誓扫近来影片界诲淫诲盗投时向之恶习,专以改良社会为主旨,一切进行女史赞助之力实多,并亲自为演员,俾移风易俗之愿。向之怀抱者,得以见诸实事。余知女士发愿已 宏,而慧心妙质,更信重必能现身银幕,感化群众,故乐而为之传。[10]
作者邹海滨,原名邹鲁,是辛亥革命元老,担任过孙中山先生秘书、前广州中山大学校长。他除了说林楚楚“生长于美,在美肄业”有误外,其余均应属实。
联华公司的建立,与林楚楚也不无关系。1928年,上海民新公司因发行不畅,公司的影片又在艺术上精益求精,很少在摄影棚内粗制滥造。影片常常去外地拍摄,天南地北,不顾成本,不仅拍摄费用大,而且制作的周期也很长。加上一部《木兰从军》耗费过大,又遭遇到同行的恶意竞争,给公司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此时李应生已经萌生退意,要与黎民伟分道扬镳,对黎民伟心理也有所打击。他在自己日记附录“处世良言”中发出感慨:“投资办电影事业,真是拿刃去做社会教育。”
就在黎民伟一筹莫展之时,忽然显出了一线生机。1929年年底,久违的好友罗明佑突然来到上海,罗明佑此时事业做得很大,到1929年已拥有20多家影院,控制北方5省的电影发行、放映业。早在1923年,黎民伟去北平拍摄梅兰芳戏曲纪录片时,罗明佑与黎民伟对“复兴国片” 就达成共识。罗明佑便多次邀请黎民伟在北平合办电影厂,但黎民伟认为上海为商业之中枢,所以没有同意。此时,罗明佑痛感外国人垄断影院经营,以及国片质量低下,此次南下是与黎民伟共商“挽救国片”和“改造国片”一事。罗明佑不熟悉制片业,当时上海是中国电影文化和制作中心,他对未来电影的发展有许多积极的想法,并制定了一整套“复兴国产影片计划书”,计划书中系统提到四点纲要、十大目标,并提出合作拍片。但屡次受挫的黎民伟,未免有些心灰意冷,对国片前途并不乐观,“觉得为国产片打一条出路,把它引领到真正艺术领域去,的确是戛戛乎其难矣!”[11]还是知性的林楚楚远见卓识,竭力促成二人合作,并极力赞成罗明佑的这个宏伟计划,终于鼓起了黎民伟的勇气。“林楚楚真不愧是他的贤内助,她十分赞同罗明佑的主张,经由她再鼓起黎民伟的勇气,先与罗明佑合作拍制《故都春梦》,到第二年(1930年)春末,中国影史上划时代的联华公司成立,上海民新影业公司即并入了‘联华’了。”[12]民新的合并与联华的成立,林楚楚在其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而这段史实却是鲜为人知。
三、银幕与生活中永远的贤妻良母
林楚楚被公认为“标准的东方美人”,在银幕上扮演的都是大家闺秀与贤妻良母,到了后来基本定型专演贤妻良母。这对一个有艺术造诣的女演员来说,并非是好事。相比同时代的胡蝶、阮玲玉都是银幕形象百变,林楚楚专演一种形象,也曾经为此烦恼过:“不知打几时起,一般人都认为我适合演贤妻良母一型的角色,但在我自己看来,并未达到我自己的愿望和所好。”[13]林楚楚虽然对此流露出一种无奈,但却成就了她贤妻良母的形象,以至于在民国时代的银幕上无人可以替代。
林楚楚是一个用心去演戏的演员。默片时代的演员,大都模仿西方电影喜剧的表演。不少演员流于表面化的夸张表演,挤眉弄眼,玩怪搞笑是常事,使观众感到这些人物极不真实。而林楚楚坚持从角色出发,不去夸张,也不造作,始终以美丽端庄的形象出现,力求演出人物的精神气质。她的成功,在于情感的自然流露,使观众感受到她就是现实生活中一个非常真实的人物,表现出东方女性的一种特有含蓄的美,因而得到观众的喜爱。
中年林楚楚
应该说,经常饰演同类角色,对林楚楚而言,应该是驾轻就熟了。但每次演戏,她却丝毫不敢怠慢。“十几年来的经验告诉我:演戏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我好像一个刚懂得走路的小孩开始害怕摔跤地担心着我所饰演的角色。戏一部一部的演下去,同时自己逐渐感觉到技艺的不足,不晓得是自己的鉴赏力提高抑是本身的演技退步了。”[14]所以,她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即使同类的角色,也要演出其不同之处。林楚楚认为:“一个完全的表演艺人,是将他自己的灵魂抛开装进角色的灵魂。”[15]与林楚楚共同演过戏的著名电影演员金焰曾经这样评价过林楚楚:“楚楚说过:‘演戏就得像真,扮演夫妻,就得像对夫妻,不要叫观众不相信。’‘真实就是艺术的生命。’四十多年前,我们是讲不出这样理论的语言……楚楚却更难能可贵,因为她的戏几乎是被定型专来扮演贤妻良母的角色,而她每一部戏都有所突破,这除了她兢兢业业地对待演员工作以及天赋的外型之外,主要是平素待人接物热情敦厚的品德所形成,因此才能在观众心目中,一提起林楚楚就想到她是贤妻良母,一谈到贤妻良母的角色,就会忆起林楚楚。”[16]林楚楚一生共演过35部电影,其中代表作有《西厢记》、《海角诗人》、《天伦》《故都春梦》、《人道》、《天伦》、《慈母曲》、《母爱》和《新人道》,虽然角色雷同,但她却演出了不同的个性,深受业内的好评,被称为永远的“银坛慈母”。
生活中的林楚楚正如金焰所言“待人接物热情敦厚”,永远保持低调,也是公认的贤妻良母。林楚楚曾经这样对前来采访她的记者说:“讲到消遣,我空的时候,是很少出去的,因为在家里有四个孩子,总得自己尽责照管,出去也没有什么意思,跳舞、麻将,却是我讨厌的。”[17]她除了演戏与教育孩子,就是全力以赴地支持丈夫黎民伟的电影事业。香港影史学者余慕云也说过:“林楚楚不独是香港第一个电影女演员,而且是中国享誉最早的女演员之一。她一共主演过廿六部影片(应为35部,笔者注),其中的名作有《西厢记》、《故都春梦》、《人道》、《慈母曲》等……她在银幕上擅演贤妻良母的角色。不仅是银幕上的贤妻良母,在现实生活中她也是一个贤妻良母。”[18]如果不是支持丈夫的事业,林楚楚可能还会主演更多的电影。在林楚楚的电影生涯中,她不只是一个纯粹的电影女演员,她既为人母又为人妇,伴随着丈夫黎民伟走过了许多坎坷曲折之路。上海“民新”公司曾经几次的起落沉浮,几乎到倾家荡产的地步,她与严珊珊一直是黎民伟最坚定、最有力的支持者。她们与丈夫同甘共苦,共度难关。林楚楚不仅在精神上对黎民伟给予强有力的支持,还以自己出色的演技,努力开拓公司的事业,并以艺术家的慧眼帮助公司发掘人材,以宽厚的心胸团结公司同仁,贏得普遍的尊敬和爱戴。抗战时,她和黎民伟带着全家颠沛流离,却费尽心力保护了一套由香港“民新”公司出品的珍贵纪录片,即后来那部有名的《勋业千秋》,使得许多珍贵的史料得以保存下来。
新中国初期,黎民伟因重病缠身已被永华公司辞退,还有严珊珊也卧病在床。全家的生活除了日常开支之外,黎民伟与严珊珊两个病人看病治疗花费也不小,另外还要购买营养品。生活入不敷出。林楚楚此时已经成为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庭的中流砥柱,她不仅照顾两个病人和一群孩子,还要去拍电影挣钱维持全家的生活。她与严珊珊几十年相处亲如姐妹,风雨同舟和睦相处,共同支持黎民伟的事业。尽管生活如此艰难,林楚楚还是悉心照顾两个病人,没有一点怨言。据黎民伟的子女回忆,母亲林楚楚就在那样生活拮据的情况下,还为严珊珊姆妈买燕窝。因为医生说燕窝对严珊珊的病有帮助,林楚楚就经常去元朗买燕窝,因为买不起好的燕窝,买回的次品燕窝燕子的绒毛很多,林楚楚便反复清洗细心地摘去,然后亲自炖好,送到严珊珊的床前。对于黎民伟,则更多给予精神上的支持,此时黎民伟癌症已经到了晚期,虽然化疗仍时常发烧,身体也日渐羸弱,医生劝说以静养为主。但是,黎民伟仍然为他的电影事业东奔西走,林楚楚最理解丈夫,相对黎民伟而言,电影就是他的宗教,他的人生不能没有电影。林楚楚陪着黎民伟参加各种与电影有关的活动,并帮助黎民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还拍摄了一部《神犬喋血记》的电影。
《慈母曲》海报
严珊珊1951年去世。两年后,黎民伟逝世,林楚楚亲笔为丈夫撰写一副挽联——
君自功成身退始终不宦不官,任叫荡产倾家决志提倡国产电影;
我今肠断心伤追忆互爱互助,此后沉舟破釜难忘创造艺苑光荣。
黎民伟留下全部遗产除了少数股票外,只有22.5元港币,还有一大笔债务。债主成日临门,林楚楚被迫将自己房屋四周部分私宅地抵押还债,以应付生计。1954年4月,林楚楚遵照黎民伟的临终遗言去了北京,将两部文献纪录片《勋业千秋》、《淞沪抗战纪实》送赠中央电影局,当时的电影局副局长蔡楚生关切地问她需要什么报酬。林楚楚当时虽然一贫如洗,却什么报酬也没有要,而是将影片无偿地献给国家,替黎民伟了却了未竟的心愿。
林楚楚从北京回来后,遂配合有关部门,将大陆第一部彩色戏曲片《梁山伯与祝英台》引进香港。该片在香港仙乐电影院连映34天,场场爆满,不仅有可观的票房收入,还引起较大的社会反响。林楚楚后来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内地与香港文化交流上,她热心参与社会活动,曾任“香港华人革新会”妇女部长,多次应邀参加广东省新会县政协会议,多次组团回內地参观访问,还前往北京拜会过李克农、廖承志和何香凝等人。
林楚楚与黎民伟生了九个孩子,但她特别注重对孩子的教育与培养,受到父母的言传身教,这些子女后来个个事业有成。从事演员、摄影师、戏曲导演、工程师、中医师和时装设计师等各种工作。林楚楚晚年在香港与最小的两个儿子黎元(即黎柱)、黎江住在一起,在她的熏陶下,黎元的女儿黎姿后来也走上了演艺的道路成为香港著名的影视明星。1979年2月16日,林楚楚在香港病逝,终年75岁。
林楚楚以她天性的善良与灵魂的美丽,给中国银幕留下一代“影坛慈母”的难忘形象。她的母性之光,不仅闪耀在银幕,同时也照亮了她全部的生命历程,她的一生因此而辉煌。
【注释】
[1]《黎民伟日记》:《林美意》,俞小一、黎锡主编:《中国电影的拓荒者黎民伟》,长江文艺出版社,2005年,第119页。
[2]同上。
[3]余慕云:《倡导香港电影的爱国主义精神》,俞小一、黎锡主编:《中国电影的拓荒者黎民伟》,长江文艺出版社,2005年,第196页。
[4]余慕云:《香港电影史话》(第一卷),香港次文化有限公司,1996年,第129页。
[5]关文清,《中国银坛外史》,香港广角镜出版社,1976年,第113页。
[6]林楚楚:《第一个搞电影的广东人》,原载王宽诚等著《海天集》,香港三育图书文具公司,1963年,第93页。
[7]林楚楚:《第一个搞电影的广东人》,原载王宽诚等著《海天集》,香港三育图书文具公司,1963年,第93页。
[8]黎民伟子女提供的剪报,报纸与年代不详,应是1926年初上海出版的报纸。
[9]林楚楚:《再世姻缘》,上海《电影月报》,1928年6月第3期。
[10]载《民新特刊》第2期《和平之神》号,民新影片公司,1926年。
[11]公孙鲁:《中国电影史话》,香港南天书业公司,1960年,第138页。
[12]公孙鲁:《中国电影史话》,香港南天书业公司,1960年,第138页。
[13]林楚楚《漫谈演戏》,载《新人道》特刊号,新民新公司,1937年。
[14]林楚楚《漫谈演戏》,载《新人道》特刊号,新民新公司,1937年。
[15]同上。
[16]金焰:《难消的憾事!—兼献林楚楚逝世百日祭》,载上海“文汇报”,1979年8月7日。
[17]岳兰:《〈母爱〉公演前访女主角林楚楚女士》,载上海“大晚报”,1936年10月9日。
[18]余慕云:《香港电影史话》(第一卷),香港次文化有限公司,1996年,第125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