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峰
微电影是依托于互联网快速兴起的一种全新媒介产物,具有投资少、成本低、影响大、传播快等鲜明特点,深受各阶层受众尤其是年轻受众的喜爱。因此,在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微电影作为网络时代的新业态,有它独特的深刻内涵。
一、实质:微电影创作运营的特有方式与民族文化传播需求有一个关键契合点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再次强势回归,是目前我国文化发展工作中的大势所趋。2014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指出:“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标识。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把继承优秀中华传统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面对这样一个大形势,如何整合现有条件下的媒介资源为民族文化的传播创造条件,就成为当前文化工作的重点之一,而新近伴随移动互联网兴起的微电影则成为一个巧妙的切入口。从目前已有的实践经验来看,微电影的全新创作运营模式,与我国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播有很高的契合度。
从另一个层面讲,中华文化的软实力与自信力也正在于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处于生生不息与兼容并包之间,这当中生生不息是主体、兼容并包是形式。而恰恰在这个层面,如今海量的互联网信息构建起的网络空间则给中华文化生生不息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平台。在一个广阔的信息空间内,新的文化传播方式恰恰呈现出一种与中华传统文化兼容并包思想相一致的主体形态,而微电影这种创作自由度极高、创作门槛较低的制作运营方式,也恰恰体现了生生不息和兼容并包的共同需要。所以从这一层面来看,微电影创作运营方式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与发展,发挥着积极有效的作用。
因此,把微电影这种全新的创作运营模式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合起来则会产生长久而绵延的生命力,这也是两者共同的诉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需要在互联网媒介中寻找自己的载体,而微电影也需要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源上寻找自己的归宿。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不仅仅是简单的内容与形式、题材与手法之间的关系,而更多的是化生在一起的一种文化现象。这种现象和从前诸多现象一样,从媒介发展历史的潮流中产生,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进一步紧密结合,最终成为一种无法剥离的文化共同体。而恰恰正是这种契合,同时为微电影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注入了全新的活力,使其在当下复杂的文化传播环境中占有一席之地,也形成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题材微电影所特有的本质特征。
二、视角:互联网+时代的微电影与其背后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视域
对于“互联网+”的深入探讨与应用,已经使其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主流话题。互联网+工业、互联网+商业、互联网+文化的概念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极大的关注,似乎“互联网+”已经成为带动新经济革命的关键因子。然而,对传统影视行业来说,“互联网+”的时代似乎早已到来。从第一次院线危机开始,个人计算机和多媒体技术依托互联网已经给传统院线影视市场造成了巨大冲击。而新近依托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微电影,则对传统电影的整体结构都构成了挑战。
这样一来,我们不得不改变传统影视行业带给我们的狭隘视角,从另一个角度审视“互联网+”到底给我们带来了什么,进而反思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这样一个信息环境中所面临的视域问题。在目前这个泛信息化的传播环境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以一种什么样的形态重新融入到新媒介之中,也将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然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实质,在几千年的积淀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在创新发展。中华文化具有极大的开放性,就好比唐代诗词的韵律可以融入中亚乃至黎凡特与两河流域的古代诗歌句式中,而印度的世界观与话语体系又极大地丰富了我国的传统文化。如今我们在面对互联网大潮所带来的千奇百怪、瑰丽繁复的文化形式时,也要有一个开放性的视域,不能让封闭思维甚至是封建思维蒙蔽了我们的双眼。微电影就是互联网时代一种全新的电影制作形式,这就需要我们用全新的视角来认识它。
互联网+商业解构了传统的店铺经营,互联网+工业创造了“工业2Ʊ0时代”,而微电影其实就是一种互联网+电影的产物。依托于信息社会碎片化的审美空间,微电影成了一种便利的传播渠道,并形成了优于传统影视的传播能力。如果我们能够把这种微电影的模式引入到传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过程中,就会得到一个全新的视域——微电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其所产生的收益尤其是社会收益将是巨大的,而且会对文化传承与发展作出贡献。
三、观点:微电影是一种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发展的增幅器
一般意义上的主流观点认为,互联网媒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其突出的高速传播能力和其几何形的扩散方式上。而电影的微型化,恰恰就是为了适应互联网的这种传播形式,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如果借助这种扩散方式进行传播,将会起到区别于以往传播形式的特殊效果。可以说,依附于网络传播渠道的微电影,其潜力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未来还有巨大的空间可以利用。微电影的制作和运营呈现出一种“增幅器”或“催化剂”的作用,远远超过以往传统院线影视带来的可预期的传播效果。
微电影在实时互动与传播的过程中,会进行一种自身修正式的再创造。这也是为何很多微电影依附于线上互动和用户回馈,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改进,这是微电影优于传统电影的关键。从这一点来讲,通过微电影的形式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比通过单向度传播的传统电影推广更为合适。而微电影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者的结合,会让二者都找到一个互相助力的开放性平台,打开一条能够帮助两者共同发展的成功之路。
四、形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微电影创作手法融合的实践探讨
到目前为止,为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微电影创作手法的融合,中央新影集团已经做了一系列有益的尝试。从唐代诗歌到中华孝道,从人民公仆到大国廉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都被融入微电影的创作平台之中。而央视微电影频道的正式投入运营,又给这一平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客观来讲,目前微电影的内容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题材并不是主流的趋势,商业性和娱乐性的内容在微电影的制作中占有较大比重。这种以利益和片面的审美欲望所驱动的市场行为,其实是异常危险的。由于微电影的传播方式是利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碎片化时间,与受众日常生活联系非常紧密,尤其是在移动互联网进入4G时代以后,微电影几乎可以利用受众的一切空闲时间来进行传播。因此,微电影的影响力,要远远大于传统影视作品。受众需要特定的审美时间与空间来收看传统影视作品,而收看微电影的时间和空间选择有极大的自由性。
从媒介的社会公益角度来看,这个新兴的阵地必须由主流的先进文化占据,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题材的微电影就是为这个核心目的而生产的,即以微电影的形式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五、展现:唐诗为镜照汗青——唐诗微电影创作实践分析
2013年春季,中央新影集团重大项目部启动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微电影创作形式相结合的一次尝试,推出了《复活的情韵——唐代诗词故事》108部系列微电影项目。这个项目以唐代诗歌内容作为创作来源,按时间顺序划分为初唐—盛唐、盛唐—中唐、中唐—晚唐三个单元,每个大单元又分成三个小单元,每个小单元由12部作品组成。这个项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展示唐代诗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国学精髓。
在整个节目运行制作过程中,制作团队总结出很多宝贵的经验,同时也发现了中国古典文化尤其是唐代诗词文化与微电影这种现代互联网制作方式的契合性。其中让人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在将杜甫的诗词改编成微电影时,杜甫在创作诗歌时运用的很多手法,都能够用微电影创作的方式进行表达。“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道旁过者问行人,行人但云点行频。或从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营田。去时里正与裹头,归来头白还戍边……”(杜甫《兵车行》)杜甫的现实主义诗歌本身就带有很强的镜头感。在诗歌中,我们既可以看到人群画面性的运动影像,也可以通过车轴的吱呀声和路人皆有武装的描述,感受到一种兵戈乱世的画面呈现。而那种少年征夫老来屯田的悲哀,把转瞬三十年的乱世浮生也刻画在了跳跃的时空里,当微电影把其改编为蒙太奇镜头组合的时候,观众也能够感受作者的悲悯之情。当整个作品精彩呈现时,观众就能够感觉到真正的经典作品在形式上的那种共通性。唐朝那些行人身上的弓箭和千年后索马里街头买菜的少女背着的自动步枪有什么区别?那些15岁就到黄河边戍守的少年和如今缅甸山区中一边在板凳上学习认字,一边扛枪上阵的童子兵之间是否又有似曾相识的感觉?诗歌与微电影之间艺术手法的转化,诉说着人类永恒而共通的情感,诉说着穿越千年的艺术主题。
此外,在浪漫主义诗歌那里,我们也成功找到了这种流畅的共鸣感。当李白的诗歌以自然主义的写实镜头表现时,一种静默的镜头美感呈现出来,“且就洞庭赊月色,将船买酒白云边”,这种凝固的画面本身就是一种镜头的诉说。李白试图通过一种心态与自然物态的连接,构建起一种亘古共鸣,而这种共鸣通过微电影手法表现,显得自然和贴切。如果说一部好的叙事文学故事就是一部电影,那么一首好的诗歌本身就是一部精致的微电影。微电影表现的是诗人的一种情绪,这种情绪会穿越千年而来,感染每一个受众。当我们被同样的情绪感染时,就会想起那首诗歌,脑海中也会浮现出那些熟悉的画面。在这一刻,诗歌就是微电影,而微电影也就成了诗歌。这是唐诗微电影化尝试过程中最大的艺术收获。
六、方法:易简意深——微电影的艺术特征及其针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表达
从文化特征的形式来看,“简易”表达是微电影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共同诉求之一,通过一种符号指向性的“简易”,展示了中华优秀文化深邃的美学内涵、特有的“意境”。微电影的简易不仅是指时间长度,也是指一种微视域的形态展现;通过“微小”的切片,以展现整个宏观的艺术架构。在这一点上,微电影似乎更适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表现。唐诗的场景展示,宋词的情绪表意,很多情况下并不是那种西方文学的长叙事结构所能梳理明白的。而微电影使用这种“简易”的表达形态,“深刻的含义”往往就在这种简短的片段中被无限展开,而“绵长的情绪”也不会被那种长篇写实的技术刻画与文字铺垫所破坏。
微电影在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过程中,还能够成功地表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特有的美学含义。微电影手法上的“微型”会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间进行碰撞而产生一种“留白”的效果。在中国影视领域中,试图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意蕴性”的审美情感融入视听语言效果中的尝试有很多,但往往都会产生在叙事中破坏了节奏的弊端。原因就是视听语言叙事的核心还是源自西方的文学叙事结构,其要求就是节奏性大于展示性,而东方文化的“意蕴”其实是更加突出展示性的,很多情况下类似绘画技法中“留白”的使用,是一种指向无限空间或无限时间的展示,这种展示需要回避指向较为明确的文学性叙事结构。微电影的时长篇幅,制约了影视文学叙事结构中的很多手段,却给指向性的展示留出了空间。当我们把一部唐诗作品在一部15分钟左右的微电影中展开时,很多指向性的“意蕴”就生成了。而这些“意蕴”也不会由于时间过长的剧情需要而显得拖沓无趣,因为当这些“意蕴”生成得恰到好处时,微电影就已经结束了。
“指向意蕴”的价值体现,为微电影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创造了共同的艺术诉求,也会在今后的同类题材微电影中得到贯彻与发展。从这种意义上来看,这些微电影有时候又不像是电影,反而更像是带有精致剧情环节的“片花”或MV视频作品。这是一种边界的模糊,就像中国古代文化中诗词歌赋之间边界的模糊一样。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微电影,反而冲破了传统电影模式的束缚,成为一种视频结构。这种结构模糊了电影与视频之间的边界,却融合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特有的情绪表达。
七、趋势:互联网时代微电影创作运营模式的兴起及其背景
互联网从各个角度深刻地改变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它在媒介层面解构了传统意义上的权力框架,进而重新构造了一个充满机遇的活力平台。在这样一个结构里,其包容性和创新性会得到最大幅度的释放。微电影就是在这样一个媒介背景下,一步步生根发芽、成长壮大起来的。与此同时,摄影与制作投入也随着电子技术的进步而走向低成本化,使得微电影行业的准入门槛变得越来越低,一个人人都能制作微电影的时代即将来临。
然而,从长远的角度看,这种模式和运营方式的创新与普及还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由于微电影本身的传播渠道是依附于以虚拟信息为基础的互联网,因此很难像传统艺术形式那样,在归类定性上有一个统一的管理标准,因此很难纳入技术化的市场管理体系中,而这种过度自由的创作模式,又很容易被市场资本所控制。结合目前的实践经验来看,针对这一问题,中央新影集团的做法是利用融资平台和资本优势,在微电影市场相对散乱的环境中,借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要素,成规模地构建起一个微电影运营体系。2013年央视微电影频道上线,同年10月央视微电影频道版权交易中心成立,都是针对这一问题进行的实践尝试。
如果微电影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就有可能失控。但如果标准不适用,那又会阻碍微电影的发展。因此,厘清微电影产业本身的发展趋势与外在环境就显得非常重要。市场资本是微电影产业发展的基础,应在现阶段优化市场资本配置;受众需求是推动微电影发展的动力,应把握住受众需求。总之,我国的微电影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必将日新月异。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个人移动终端将会成为微电影的实时播放平台,而带有高品质摄像头与核心剪辑功能APP的手机,则会成为个人随时随地创作微电影的利器。到那时,做一部微电影就会像现如今在微信上传一张照片一样简单、普遍。
八、策略:文化“走出去”战略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题材微电影的未来
结合上面对微电影发展前景的展望,我们可以进一步展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题材微电影在未来的发展方向与规划。其实,对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来说,微电影只是其中的手段之一。但微电影作为一种承载文化内核的艺术手段,有着很明显的优势,尤其在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的过程中,有很多值得关注的地方。
首先,微电影及其附属的互联网运营方式是反击美国成熟“文化工业”制造出的类型电影的有力武器。美国商业片在世界范围内的热销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且这种成熟的好莱坞式的“电影文化工业”结构已经有了非常成熟的市场运作方式,这种方式植根于一百多年来美国对各个国家的文化侵蚀。随着战后国际体系的形成与冷战结束后的巨变,美国已经成为“电影文化工业”的策源地。在这个传统的市场内,垄断体系已经形成,美国依靠成熟的“电影文化工业”输出美国文化和美国价值观。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和国内文化自觉的提升,文化走出去、提升中国软实力的诉求也越来越大。然而,横亘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道路上的这个“电影巨无霸”,很难自觉地放弃既有的文化阵地,而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让出道路。这就需要我们在应对策略上寻找一种突破文化封锁的全新方式,而微电影就是不错的途径之一。因为其依托的互联网和移动终端传输方式,与传统“文化工业电影”所涉及领域完全没有重合。在微电影运营发展的网络世界中,票房与制作成本、宣传经费投入等传统概念都起不了多大作用,也就是说,微电影的创作与传播,不会按照传统文化霸权设立的国际文化规则来进行,而是自有一套相对独立的自我评价与传播体系。而这个体系的关键,是建立在互联网世界中个体或独立团体文化自觉的基础之上。这就给了我们在这一领域内确立话语权的机会。我们可以通过微电影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突破西方“文化工业电影”体系对中华文化领域的侵蚀和围堵。利用相对公平的互联网平台,打破西方社会对我国文化的反向构建,让真正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跃在一个能够随意被人看到的网络空间之中,并以一种合适的表达方式,为大家所接受。
此外,微电影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紧密结合,在我国目前反对文化功利的过程中,也能够提供一种全新的思路。当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文化作为商品被消费时,“文化功利”的现象就会产生。从目前国内的情况看,影视作品过度娱乐化,唯票房论的提出,其实就是这种文化功利的显现,而作为以社会公信力为基础的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其实是对抗这种文化功利的有力武器。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把文化商业化、功利化在短期内虽然可以收到一定的物质回报,但在长期过程中一定会遭遇这种行为所造成的恶果。对于排斥文化功利这一点,恰恰是西方商业文化所欠缺而我国传统文化所拥有的优势。因此,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依附在网络传播的微电影上,对净化整个网络文化环境是非常有利的。
最后,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微电影对碎片化审美时间的占有问题。这当中会产生一系列传播学层面的策略优势。不管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好的宣传就是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而微电影这种形式,其实就是利用占有碎片化审美时间,进而融进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其影响作用是即时的。随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审美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这种作用会变得越来越明显。它会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也能够悄悄地改变人们的生存诉求。
总之,微电影是近几年兴起的一种文化现象,如何合理地利用这种新兴的艺术形式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未来需要探索的重要内容。我们只要传承发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就一定会在未来文化发展的道路上,走出一条我们本民族所特有的成功之路,形成和我国大国地位相匹配的文化软实力。
参考文献
[1]〔英〕格雷厄姆·默多克:《重建倾圮之塔:当代传播的阶层问题》,杨击译,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
[2]〔英〕詹姆斯·库兰、〔美〕米切尔·古尔维奇:《大众媒介与社会》,杨击译,华夏出版社2011年版。
[3]张旭东:《全球化时代的文化认同:西方普遍主义话语的历史批判》,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4]〔美〕丹尼尔·杰·切特罗姆:《传播媒介与美国人的思想:从莫尔斯到麦克卢汉》,曹静生等译,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版。
〔高峰:中央电视台副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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