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物改编过程中出现的失误
四大名著的人物改编在总体上是成功的,但在一些地方也存在着对原著中人物形象把握不准,导致对“忠实于原著”这一改编原则的背离,使影视剧中的人物形象难以达到应有的思想与艺术高度。本节以最为晚出的电视剧《水浒传》人物改编中的一些失误为例,与小说《水浒传》相比较,试图作一个粗略的分析,以供大家参考。
一、鲁智深的性格和人格
鲁智深是《水浒传》中写得最好的几个人物之一。金圣叹在《读第五才子书》中将其定为“上上人物”,说他是“人中绝顶”,金圣叹又说鲁智深为人“心地厚实,体格阔大”,说他的性格特点是“论粗卤处,他也有些粗卤,论精细处,他亦甚是精细”。(26)金圣叹的这些评语,应该说是很中肯的。
先说他的粗卤,按金圣叹的说法“鲁达粗卤是性急”,不同于史进的粗卤是少年任气,李逵的粗卤是蛮,亦不同于武松那种豪杰不受羁束的粗卤。店小二阻挠金家父女还乡,鲁达先喻之以理,但店小二纠缠不休。小说中写道,这时“鲁达大怒,揸开五指,去那小二脸上一掌,打得那店小二口中吐血;再复一拳,打落两个当门牙齿”。很显然,鲁智深的粗卤只是他豪爽性格表现的一个方面,仔细想来,他实在是一个很讲道理、很讲理数的人。小说中写他出场时“大踏步竟入茶坊里来”,正碰到前来寻找师父的史进,当史进向他打招呼时,他“见史进长大魁伟,像条好汉,便来与他施礼”。他与史进两个互相通问时的问话是:“敢问阿哥,你姓什么?”当史进向他下拜时,他“连忙还礼”,并对史进称赞连声。在逃亡的路上,遇见被他搭救过的金家父女时,他丝毫不以恩人自居。金翠莲的孤老赵员外请他在吃酒时“上首坐地”,他谦让说“洒家怎敢?”又对赵员外说自己“是个粗卤汉子”。这固然是自谦,但也说明他颇有自知之明,这样的人绝对不能简单地看做是一个粗野的莽汉。
再说他的精细。就说“大闹野猪林”那出热闹戏吧,实在透出鲁智深的精明与深算。他“见酒保来请两个公人说道:‘店里一位官人寻说话’”,便猜想到高俅之流会在路上设法害林冲,所以悄悄地跟上前去,相机搭救。野猪林的头一天晚上,他听得两个公人做神做鬼,“便要杀这两个撮鸟,却被店里客人多,恐防救了”,所以埋伏在林子里,演出了那一出精彩的好戏来。更不要说他在“拳打镇关西”之前,唯恐金家父女不能摆脱店小二的纠缠,“且向店里掇条凳子,坐了两个时辰”,直到估计金家父女去得远了,才起身去找郑屠算账。做事又是何等的精细,对人又是何等的体贴!在大相国寺菜园子里降伏众泼皮的那场戏,他的眼光又是何等敏锐,办事又是何等利落!
在电视剧《水浒传》中,鲁智深的这种复杂而又非常鲜明的性格却被简单化了。电视剧在写他粗卤的一面时,往往将他错误地描写为一个不明轻重、头脑简单、遇事举措失当,有时甚至是无事生非、寻衅滋事的莽汉子。《水浒传》小说写他出于义愤,不意三拳打死镇关西。看郑屠将死,先“假意道:‘你这厮诈死,洒家再打!’”后看郑屠真的要死了,不愿吃官司,“拔步便走。回头指着郑屠尸道:‘你诈死!洒家和你慢慢理会!’一头骂,一头大踏步去了。”写他打人干脆利落,用金圣叹的话说是“鲁达阔绰,打人亦打得阔绰”。写其脱身之从容,用金圣叹的话来说是“鲁达亦有权诈之日,写来偏妙”。在电视剧《水浒传》中,竟然将他写成是看见郑屠将死,忙用手试其鼻息,见大事不好,慌慌张张地狼狈逃窜的角色。这与他这位见过多少死亡的军官与豪爽多智的好汉身份又是多么不相称!林冲被发配充军这样的大事情,电视剧竟让他因头天晚上“多灌了几碗酒,失睡了”,而没去送行,几乎误了大事。而让店小二给他捶腿,让董超和薛霸自打自的耳光(林冲竟然也不予制止)。这种小家子气的做法也绝不是鲁智深应有的行为,更不用说增添他下令众泼皮去不择手段搞银子的情节了。
从一般的观赏角度看,电视剧中大闹五台山一出戏似乎拍得挺热闹,但也是这出戏,从更深的层次上证明了电视剧没有很好地把握住鲁智深的人格特征。剧中把鲁智深按捺不住自己而到山下吃酒,并在酒后闹事,写成是别人引诱陷害的结果。事实上,从较为表浅的层次上说,鲁智深的这些行为可以看成是一个豪爽率直、任性大度的中年军官与他被迫隐遁的寺院生活环境的必然冲突,而不应该是由于外在挑动的结果。从根本上来说,则表现了《水浒传》中追求自由和个性解放的人生要求。
鲁智深不但是《水浒传》中写得最好的人物之一,而且还是水浒好汉中人格最为完美的人物。金圣叹在小说《水浒传》第二回回前总评中说《水浒传》“写鲁达为人处,一片热血直喷出来,令人深愧虚生世上,不曾为人出力”。(27)电视剧《水浒传》有关鲁智深的戏,哪怕在创作思想上能有金氏这样的立意,也就可以避免不少以上所说的类似问题了。
二、林冲性格的转变
小说《水浒传》中所描写的人物性格各有不同。用金圣叹的话说就是:三十六人,“便有三十六样出身,三十六样面孔,三十六样性格”。(28)但大多数人物的性格,在书中并没有很大的变化,只有写林冲,借情节的波澜起伏,展示其性格的前后变化,曲折有致,摇曳生姿,最有韵味。可惜在电视剧《水浒传》中,由于对林冲这一人物的性格特征把握欠准,对有关情节的裁剪失当,这些极具艺术魅力之处,没有能够很好地表现出来。
大体说来,小说《水浒传》写林冲性格的变化,以其得知高俅派人追杀他到沧州牢城营为开端,以“风雪山神庙”为爆发,以“雪夜上梁山”为发展,以“火并王伦”而完成。脉络非常清晰,层次亦很分明。在陆谦等追杀他到沧州之前,对所有的迫害,无论是白虎堂的凭空陷害,还是野猪林的几乎丧命,无论是公人的折磨,还是差拨的勒索,林冲都持隐忍的态度,只指望有一天能够“挣扎得回来”与亲人厮见。这是一个为人“朴忠”,把人生理想完全寄托于“功名”之上的壮年军官的一般选择。但说到底,林冲并不是一个毫无血性、只会一味苟且偷生的窝囊废。所以当他知道自己所有的忍让都不能换来最起码的生命保障之后,火山爆发似的反抗之举,以山神庙前痛快复仇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小说中又有林冲在山神庙前复仇之后,于亡命途中,赶打柴进的庄客,并抢酒吃醉的一节戏,这出戏是必不可少的,它所起的作用,中国传统美学术语叫做“杀势”,即金圣叹在本回的回前总评中所说的“其势尚犹未尽,故又于此处再一点两点,以杀其余怒”也。
在传统戏曲中,常常将林冲的扮相设计得相当英俊,这与小说《水浒传》中“豹关环眼,燕颔虎须”的林冲在外形上相去甚远。然而“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时”之类的唱词,却准确地把握住了林冲性格中的基本矛盾。金圣叹分析水浒好汉们的性格特征时,曾指出他们的“粗卤”各有不同。其中说“阮小七粗卤是悲愤无说处”。如果寻觅林冲抢酒打人等粗莽行为的性格背景的话,这一评语用到林冲的身上更为恰当。在小说《水浒传》中,原本“性急”、刚烈的林冲,平日里忍将自己的个性压抑扭曲到如此的地步,真不是凭白赚取了读者们的一掬同情之泪。也正是如此的林冲,才会在梁山泊前朱贵酒店的白粉壁上写下自嗟“身世悲浮梗”,立誓“威镇泰山东”的“八句”来,这正是林冲性格的合理发展。小说《水浒传》又写林冲初上梁山,被王伦逼取“投名状”时,“睁圆怪眼,倒竖虎须”,挺刀恶斗杨志;晁盖等人上山后的去留,引发林冲“火并王伦”,小说《水浒传》写林冲“又眉剔起,两眼圆睁”,一举奠定大局;最终完成了金圣叹所称道的这位“算得到,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切”的刚毅男儿的丰满形象。
但在电视剧《水浒传》中,始则无端割舍了林冲与店家李小二的亲情戏,把酒店主人写成一个与林冲没有任何渊源的人。因此他也就不可能冒死向林冲通报消息,从而就抹去了林冲性格转变的合理开端。再则略掉了林冲打人夺酒、醉卧雪中的情节,从而使惊心动魄的“风雪山神庙”后,不见了余波的荡漾。继之又删去了朱贵酒店中英雄的慷慨自白,以致使接踵而至的巨变顿显突兀。后又简化了林冲、杨志间的龙争虎斗,不给豪杰久积的愤懑以发泄的时空,当林冲与杨志在电视剧中立于船头,携手并肩,悠然而来,林冲竟又以讽刺的口吻向王伦介绍杨志,说杨志是自己的“投名状”时,真令读过小说《水浒传》的观众欲哭无泪。当然,这种悲哀已不是为《水浒传》中这位命运多舛的失落豪杰,而是为其杰作沦落到如此不堪遭遇的施耐庵先生了。
三、武松、潘金莲,谁是主角?
小说《水浒传》中的武松事迹,除“独臂擒方腊”取自其他水浒故事外,基本上都如实在电视剧《水浒传》中敷演出来,并大致取得了一般观众的认同。但武松与剧中三个女性——潘金莲、玉兰和孙二娘的戏,却不尽如人意。尤其是武松与潘金莲的关系,引起评论者的不少议论。究其原因,在于电视剧对于潘金莲形象的塑造与潘、武关系的把握有失恰当。
电视剧中潘金莲形象的塑造及潘、武关系的把握,与原作精神有较大的背离。小说《水浒传》中的潘金莲,原是一个大户人家的使女,因不肯依从主人的纠缠,被迫嫁给了人称“三寸丁谷树皮”的武大。小说写她“为头的爱偷汉子”,又让她自称“是一个不戴头巾男子汉,叮叮当当响的婆娘!拳头上立得人,胳膊上走得马,人面上行得人,不是那等搠不出的鳖老婆”。正由于潘金莲有这样的出身、个性与品质,她才会一经王婆撮合便与西门庆苟合,才会在武大捉奸时“教西门庆来打武大”,也才会“极精细”、又极凶狠地下得手来毒杀亲夫。由于潘金莲的形象如此,她的被杀,才不致对武松的形象有所损害。电视剧《水浒传》将潘金莲刻画成一个本分、善良、勤劳、温柔的弱女子。她的内心充满了对爱情的渴望。武松的到来,使她枯萎的爱情之花得到了滋润,武松对她一度相当暧昧的态度,更使其爱欲的烈火升腾,她从容就死之时,目光中又充满对武松的艾怨之情,这些不能不使人怀疑武松杀嫂复仇的行为是否合乎正义;甚至使人联想到在潘金莲堕落为杀人凶手的过程中,武松在道义上应当承担的责任。无论是从中国公众心目中武松的传统形象来考虑,还是从《水浒传》的主题出发,这样的改动显然都是不妥当的。
小说戏剧一般都具有明确固定的角色关系。谁是主角,孰为配角,由作品的主题及为表现主题而设定的主要情节所决定。角色关系一旦形成,不得任意改变。强行改变,实际必然使作品改变主题,甚或演变为另一部作品。
在小说《水浒传》里,武松是最主要的人物之一。在《水浒全传》第二十三回至第三十二回,即著名的“武十回”中,武松更是当之无愧的主角。其他人物,包括武大、王婆、西门庆乃至潘金莲在内,都只能是配角。潘金莲等人的戏(尤其是在武松没有正面出场的第二十四回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就《水浒传》的主题定位及主题所决定的主要情节安排而言,这些都是作为武松被“逼上梁山”的铺垫。就人物形象的刻画而言,潘金莲的戏,包括小说《水浒传》中所描写的潘金莲与武松的关系,则是为了从伦理道德上烘托出武松的一个“义”字。以上的这一切,又反映了小说《水浒传》所表现出来的极其野蛮与高度理性相互交织而形成的思想伦理倾向与美学特征。
电视剧《水浒传》出于增强收视效果的动机,在刻画潘金莲的形象及描写潘金莲与武松的关系时对原作的细节作了相当大的改动,并添加了不少迎合当代市民口味的“调料”,如四次安排潘金莲在大冬天里洗澡,让武松在大冬天的夜里半裸着身子睡觉等。这些调料尽管添加得很不合理,但如果与《水浒传》的主题不相冲突的话,也还能得到人们的谅解,而问题并非如此简单。这方面,文艺史上有关潘、武关系的一些作品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在明代小说《金瓶梅》中,武松的形象较《水浒传》大为逊色。在有关潘金莲与武松关系的一些传统及现代的戏剧小说中,也曾让武松承担过潘金莲堕落的一部分责任。这些与小说《水浒传》中武松形象及武松与潘金莲关系相距甚远的艺术处理,在历史上都曾获得过受众相当程度的肯定。其根本点,就在于它们都脱离了小说《水浒传》主题与人物关系的网络系统,成为完全独立的艺术主体,自然也就可以依据各自主题及情节的需要而任意改变人物形象,调整角色关系,其前提与电视连续剧《水浒传》是完全不同的。
四、李逵的蛮
李逵是《水浒传》中性格特征最为鲜明的人物。他性格中最基本的特点是粗卤、率真、莽撞。具体表现为毫无城府,一触即跳,说话没有顾忌,做事不计后果。金圣叹在《读第五才子书法》中说“李逵粗卤是蛮”。又说李逵“真是一片天真烂熳到底”,并以为《孟子》中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可以作为李逵的写照。金圣叹的这些评价不能说不高,但都还没有涉及到小说更重要的方面,即李逵这个人物及其性格描写和小说《水浒传》的主题及该书的基本美学特征的关系。在电视剧《水浒传》中,对李逵性格的把握及有关情节的安排,其水平又大大低于金氏的认识,仅做到了形似而已。
李逵爱打人,小说《水浒传》对他打人是有解释的。李逵在《水浒全传》第三十八回中一出场,戴宗便向宋江介绍说,李逵的特点是:“在江州牢里,但吃醉了时,却不奈何罪人,只要打一般强的牢子。”“专一路见不平,好打强汉。”不欺侮弱小,不惧怕强权,这是一个不失淳朴农民本色的江湖好汉。但在电视剧《水浒传》中,却将李逵的出场安排为一个敲诈在押犯人(后来才知道是宋江)的丑恶镜头。这种安排对李逵的形象显然是有损害的。
在水浒弟兄中,李逵可以说是对宋江最为忠心的。在《水浒传》第三十八回中两人一见面,宋江就看出李逵是一个“忠直汉子”,有心笼络他。所以《水浒传》中宋、李两人超乎常人的密切关系,除了李逵性格中的有关因素使然外,还与宋江对他的近乎放纵的笼络有关。在《水浒传》第七十三回里,李逵误以为宋江抢了刘太公的女儿,先砍倒了忠义堂前“替天行道”的杏黄旗,又和宋江立下了军令状说:“我若还拿你不着,便输这颗头与你。”当他知道错怪了宋江,自己赌输了时,便对同往的燕青说:“既然输了这颗头,我自一刀割将下来。”燕青教他“负荆请罪”,他说:“好却好,只是有些惶恐,不如割了头去干净。”宋江当然不会真要李逵的脑袋,所以叫他去捉假宋江来赎罪。李逵得胜回来,宋江又设宴与之作贺。这段故事写得既富于戏剧性,又符合人物关系和李逵的性格。在电视连续剧《水浒传》中,却让李逵先去杀了假宋江,再到忠义堂前负荆。这本已非常不妥,又让宋江在李逵立功之后尚不饶他,更不合情理。让百姓在法场上为李逵请命,或许是从元杂剧《李逵负荆》之类中搬来,但《李逵负荆》中王林大叫“刀下留人”,为李逵说情是在李逵捉得假宋江之前,电视剧《水浒传》中刘太公等人为李逵请命却是在捉得假宋江之后,二者的背景既然迥异,所起的作用自然也就大为不同了。正由于与宋江的权谋相映照,才更能得见李逵的率真。仅从这一点来看,电视连续剧《水浒传》对“李逵负荆”一节的改动也是不合适的。
在小说《水浒传》中,不但李逵和宋江在性格上形成鲜明的对照,两个人的政治态度也迥然不同。宋江时时刻刻想着要受招安,李逵则动不动就要“杀去东京,夺了鸟位”。以致宋江在喝了毒酒以后,首先想到的是“我死不争,只有李逵见在润州都统制,他若闻知朝廷行此奸弊,必然再去哨聚山林,把我等一世清名忠义之事坏了”。所以“连夜使人往润州唤取李逵星夜到楚州”,哄李逵也饮下毒酒,害了他的性命。李逵是听说朝廷要行加害,“大叫一声,‘哥哥,反了罢!’”在听宋江说他已喝下了毒酒以后,“李逵见说,亦垂泪道:‘罢,罢,罢!生时伏侍哥哥,死了也只是哥哥部下一个小鬼。’”在电视剧《水浒传》中,宋江则明白告诉李逵酒中有毒,李逵自愿与宋江一同去死。这种改动既不符合李逵这个人物性格的发展逻辑,更未考虑到《水浒传》中李逵这个人物的设计对全书所起的作用。
在小说《水浒传》中,“野性”与“理性”这两种思想伦理倾向和审美要素始终交织纠缠在一起。在政治思想方面,则表现为“造反”与“招安”这两种主张的斗争。李逵与宋江则是这两种矛盾、对立倾向的代表人物。李、宋两人在人物关系上的异常密切与思想倾向上的高度对立,在小说《水浒传》中得到了极为巧妙得当的把握。这是小说《水浒传》的杰出艺术成就之一。在《水浒传》的最后一回里,作者设计了一个“宋徽宗梦游梁山泊”的情节,让宋江的阴魂再一次向皇帝泣诉自己“虽曾抗拒天兵,素秉忠义,并无分毫异心”。然后又让“宋江背后转过李逵,手搦双斧”,厉声喝骂,大叫报仇,“抡起双斧,径奔上皇”,将皇帝老儿吓出了一身冷汗。这应该说是较好地体现了《水浒传》的基本思想和美学特征,从而使相对松散的《水浒传》后部有了一个漂亮的豹尾。可惜这个苦心经营的情节,在电视剧《水浒传》中,却由于李逵“蛮性”的被阉割而大为削弱了,从而使这部名著的艺术魅力大为减弱,不能不使人感到遗憾。
五、店家李小二与泼皮牛二
中国古典小说戏剧的传统之一是重视配角。许多配角的戏极为出彩,为作品增色不少。配角不但为主角的戏起着重要的烘托作用,在作品的局部有时还可以处于主要地位。在一定的条件下(比如在一些折子戏里)可以转换为主要角色。而配角的戏设置不当,往往也会对整个作品产生相当重大的不良影响。在电视剧《水浒传》的改编中,一些配角的戏与原作相比逊色不少,值得我们回味、反思,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
《水浒传》第九回《林教头风雪山神庙陆虞候火烧草料场》是林冲的重头戏。店家李小二是这出戏的重要配角。本回劈头就写“话说当日林冲正闲走间,忽听背后人叫,回头看时却认得是酒生儿李小二”。这李小二是林冲的一个旧相识,“当初在东京时,多得林冲看顾。后来不合偷了店主人家钱财,被捉住了要送官司问罪,又得林冲主张陪话,救了他,免送官司;又与他陪了些钱财,方得脱免。京中安不得身,又亏林冲赍发他盘缠,于路投奔人,不意今日却在这里撞见。”李小二在沧州落下了脚,以开酒店为业。以后林冲在沧州的许多戏都和他有关。
叙述李小二和林冲的关系渊源,是小说从多方面展示林冲品质性格的手段之一。《京本增补校正全像忠义水浒志传评林》余象斗的评语说:“林冲得遇小二,后通消息,正是恩恩相报,天不绝林冲一义士也。”余评主要从情节发展的需要来着眼,显然是不够的。小说《水浒传》所写林冲思想性格的整个变化过程,层次很鲜明。在小二给他通报陆谦到沧州来追杀他的信息以前,对所有的迫害,他都持隐忍苟活的态度。无论是白虎堂的凭空陷害,还是野猪林的几乎丧命,无论是公人的折磨,还是差拨的勒索,他都忍耐着。只指望有一日能与亲人“挣扎回来厮见”。从小二处得知仇人不肯相饶以后,不由得勾起林冲的新仇旧恨,开始了他的反抗之路。小说写道:“林冲大怒,离了李小二家。先去街上买把解腕尖刀,带在身上。前街后巷,一地里去寻。”要杀陆谦报仇雪恨。作者还忙里偷闲,细心地通过李小二夫妻的对话说出“林教头是个性急的人”,向读者介绍林冲性格的另一面,从而为林冲性格在下文的急剧转变做出了必要的铺垫。在电视剧《水浒》中,却无端割舍了林冲和李小二的亲密关系,把酒店主人写成一个与林冲没有任何渊源的人。因此他也就无由冒死向林冲通报消息,从而失去了一个立体展现林冲性格的大好机会。
李小二是个在江湖上开酒店的买卖人,经过风浪,为人精明。所以在怀疑吃酒的客人与他的恩人“林教头身上有些干碍”以后,“自在门前理会”,却让老婆“且去阁子背后听说甚么”。李小二这种人本来是不轻易管闲事的,因为他受过林冲的大恩大德,一心要有所报答,故有此举,同时却又害怕连累了自己。这些复杂的心理活动,在小说《水浒传》中都有很生动的描写。但在电视剧《水浒》中,却莫名其妙地让剧中那个和林冲毫无瓜葛的店家夫妇多管闲事,甘冒身家性命的危险,愚蠢地双双俯耳壁上偷听客人的机密,而且竟又被密谋者发现了!最为令人不堪的是,陆谦等人拿获窃听其勾当的店家夫妇以后,竟然不顾重大机密的泄露,又将二人轻轻放过。此等性命交关的大事,剧中人竟然一个个都持这种十分儿戏的态度,真真令人瞠目。在一百二十四回(简本)《水浒传》中,删去了店家李小二和他的酒店,使《水浒传》的这段故事逊色了不少,尽管如此,这种遗珠之恨也要比电视剧《水浒传》上述化神奇为腐朽的处理要强些。
中国人做文章讲究起承转合,凡事都要有前因后果。表面看来是突如其来的事件,高明的作者其实早早就埋下了伏笔。山神庙前杀死陆谦的尖刀,遥遥然早在沧州城中已经暗藏下了,这些都和店家李小二有着扯不断的瓜葛。诸如此类的妙笔,都需要人们的细心揣摸。金圣叹在小说《水浒传》第九回的回前总评中谈到有关李小二的情节安排时说:“夫文章之法,岂一端而已乎?有先事而起波者,有事过而作波者”。他又说:“如酒生儿李小二夫妻,非真谓林冲于牢城营,有此一个相识,与之往来火热也,意自在阁子背后听说话一段绝妙奇文,则不得不先作此一个地步,所谓先事而起波也。”金氏波澜之说,可谓深得为文之理,然而这一关目最为精妙之点,尚在他处。
《水浒传》的林冲戏,前有误入白虎堂,后有遇难野猪林,都写得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牢城营与李小二的一段来往,家常平和,看似无奇,实则孕育着风雪山神庙的总爆发,也是他雪夜上梁山,进而火并王伦大变化的前奏曲。蓄势之妙,尽在乎此,研究《水浒传》者,于此中国小说美学之菁华,岂可掉以轻心哉?
杨志卖刀是《水浒传》中一个脍炙人口的故事,泼皮牛二则是这一豪杰失路故事中的重要配角。他引发了杨志人生历程当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由于小说对人物特征的准确把握,使这一角色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尤其是对牛二逼杨志试宝刀时的两个小道具——铜钱和头发来历的精心安排,甚可体察小说作者在细节使用上的深厚功力。对此稍加回味,便可感悟到《水浒传》这部文学名著何以如此耐人咀嚼,而电视剧《水浒传》竟忽略了这一精彩之笔,对情节作出了看似相类、实则大相径庭的处理。
在小说《水浒传》中,杨志称自己的宝刀可以“砍铜剁铁,刀口不卷”、“吹毛得过”、“杀人刀上没血”,“牛二便去州桥下香椒铺讨了二十文当三钱,一垛儿将来放在州桥栏干上”,立逼杨志试刀。当杨志将铜钱剁为两半以后,牛二又“自把头上拔下一把头发,递与杨志”,让杨志再试第二项。两次都没有难住杨志,牛二竟赖住杨志,要杨志杀了他,来验证杨志的宝刀确实可以“杀人刀上没血”,企图以此来赖杨志的宝刀,终致丢掉了自己的小命。通常,人们多将注意力集中于最后的结果,但实际上,前两项试刀的过程更能显示牛二这种泼皮无赖的人格本质。在市民社会里,流氓无赖寄生于社会的主要资本就是其自身。他们往往以对其肉体和精神的自残为代价和手段,在道德与法律的临界面上形成对社会一般公众安全的普遍威胁,从而似乎是无偿地取得社会利益的一定份额。这就是为什么小说作者要安排牛二到香椒铺里去强讨二十文钱(无赖是没有财产的),而尽管杨志说只需要几根头发,牛二却“自把头上拔下一把头发,递与杨志”(无赖自残心理造成的习惯性行为)的原因。它可以用来说明,牛二最后拼将性命来企图赖取杨志的宝刀是情节合乎逻辑的发展结果。在电视剧《水浒》中,铜钱和头发这两件道具的来源却被倒置了,牛二这一泼皮无赖的社会角色和人格特征自然没能得到准确的定位,从而使杨志卖刀这一极富戏剧性的情节逊色不少。
我们还可以看到,由于不十分了解中国古代社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更由于没有准确把握住牛二这一泼皮无赖角色的本质特征,电视剧《水浒传》竟然将小说《水浒传》中说牛二“专在街上撒泼、行凶、撞闹,连为几头官司,开封府也治他不下”的话理解为牛二与京城里的大衙门有密切关系,并在其死后让大理寺的官员出面强行干预杨志案件的审理,这真是失之毫厘,差以千里了。
【注释】
(1)《鲁迅全集》第5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429—430页。
(2)吕启祥:《红楼梦寻——吕启祥论红楼梦》,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年版,第105页。
(3)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72页。
(4)俞平伯:《俞平伯点评红楼梦》,团结出版社2004年版,第49—50页。
(5)黑格尔:《美学》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03页。
(6)朱一玄、刘毓忱:《水浒传资料汇编》,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13、221页。
(7)《水浒传・附录》,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767页。
(8)《水浒传资料汇编》,第182页。
(9)《鲁迅全集》第8卷,第134页。
(10)黑格尔:《美学》第一卷,第308页。
(11)纪怀民等编著:《马克思主义文艺论著选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269页。
(12)姚斯、霍拉勃:《接受美学和接受理论》,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6页。
(13)李希凡:《沉沙集——论红楼梦及中国古典小说》,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年版,第69、89、95页。
(14)刘勰著、周振甫注:《文心雕龙注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76、479、518页。
(15)《鲁迅全集》第1卷,第419页。
(16)《水浒传资料汇编》,第177—178、221、269、268页。
(17)顾学颉:《黑旋风李逵》,见《水浒研究论文集》,作家出版社1957年版,第169、173页。
(18)《水浒传・附录》,第767页。
(19)王朝闻:《一以当十》,作家出版社1959年版,第353页。
(20)《水浒传资料汇编》,第172页。
(21)《水浒传・附录》,第767页。
(22)参阅《水浒研究论文集》及李希凡《沉沙集——论红楼梦及中国古典小说》中有关对宋江形象论争的内容。
(23)李希凡:《沉沙集——论红楼梦及中国古典小说》,第213页。
(24)周策纵:《红楼梦案——周策纵论红楼梦》,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年版,第211、221、162页。
(25)罗杰・西尔弗斯通:《电视与日常生活》,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4页。
(26)《水浒传资料汇编》,第221页。
(27)《水浒传资料汇编》,第229页。
(28)《水浒传资料汇编》,第2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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