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广播剧的类型
广播剧从剧目播出方式上分为三种类型:单本广播剧、连续广播剧和系列剧。
一、单本广播剧
它是由单一的情节构成一个完整的故事在一段时间内播出的剧目。它可长可短,短的几分钟,长的几十分钟。例如,孙瑜创作的单本广播剧《最后一课》是10分钟的儿童广播剧。日本作家创作的《回声》只有8分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文艺部广播剧组根据这个剧本制作的广播剧获得了1983年的优秀剧目奖。
为了维持听众收听的耐心和注意力,单本的剧目不宜过长,太长了收听效果不好。因此,广播电台提倡播放不超过60分钟的单本剧目。单本剧中也有分上下集的,可以分别在两个不同时间段播出。
二、连续广播剧
连续广播剧是根据长篇小说改编或者创作的剧目,其情节比较复杂,人物众多,事件多变。单本广播剧已经容纳不下了,就采用连续剧的方式播出。连续剧是一种结构庞大的剧集,主要人物和情节都有连贯性,直到最后结束,如同我国的长篇章回小说。夏衍说:“什么叫‘章’?按语意,‘乐竟为一章’,就是乐曲告一段落谓之一章。什么叫‘回’?按语意,回者次也,一次叫做一回。同时,回字又有‘转’的意思,回也可以解释为‘转折’。”[1]连续剧每次演播一集,每集都在紧张高潮之时,来一下“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的趋势,造成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悬念。从剧本的情节结构来看,要抓住四个字,即“起、承、转、悬”而不合。在连续剧里,特别重要的就是集与集之间的这种“悬念”关系,只要做到这一点,集与集之间就有了连续性。所谓连续,其含义是若干个单剧连续下去,形成篇幅较长的集剧。要续则必然要连,或者情节连,或者人物与情节一起连,连得起来才谓之续。事实上,连续剧一般都是人物与情节两者都连的。
在我国,较早出现的连续广播剧是中央台和哈尔滨台联合制作的4集连续剧《居里夫人》。之后,中央台又制作了《希腊棺材之谜》(7集);上海台录制的连续剧《W.P.行动》是22集;江苏台录制的连续剧《漩流》有30集;中央台录制的《夜幕下的哈尔滨》、《红楼梦》有35集;黑龙江台录制的《水浒》有68集。目前,我国最长的连续广播剧是四川台录制的《三国演义》(108集)。
世界上最长的连续广播剧《捕鼠器》在英国伦敦已上演了整整30年。《捕鼠器》是英国女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为了祝贺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祖母80寿辰而写的一部惊险小说,最初以广播剧形式问世,后来才被搬上舞台,于1952 年11月25日正式公演。该剧的剧情并不复杂,角色也只有8个,但至今它已上演了近1.25万集,观众达500万人次。
三、系列剧
系列剧同样是一种结构庞大的剧集。它分为两种:一种是主要人物贯穿全剧,但每集的故事互不关联,情节独立,故事自成单元,而重要人物不变。如果每次都听,自然可以全盘了解,即使偶尔听一集也可以听懂。比如,上海台录制的《刑警八〇三》是一部大型系列广播剧,首批由20部、102集组成,每部剧情相对独立,主要人物及其家庭生活贯穿全剧,并随剧情同步发展。另一种是人物与故事每集都更新,它们之所以形成系列是因为某种意义或某种目的,但各个单剧的人物与情节则可以完全没有关系。比如,在湖北省有一个县,相继出现了200位职位不同的将军。每位将军都有一番与众不同的经历。如果从这200位将军中择其突出的几位,根据他们的事迹编写和录制成系列剧,就成为上面所说的第二种情况。
连续和系列是两个不容混淆的概念,连续剧与系列剧也是不能混淆的两种类型的广播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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