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生产的资金的来源可分为自有资金和外部融资。自有资金主要源于制作机构自身的利润积累,但它一般不作为全部的资本金。外部融资主要来源于银行融资、股票融资、借款融资和定向投资、定向生产等。具体而言,在我国,电视制片人运作资金的方式有计划拨款、拉“赞助”、融资三种。
(一)计划拨款
电视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力,比电影要大得多,所以世界各国对电视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时至今日,我国各种电视传输网络都是由国家投资、国家建设、国家管理,电视制片人的节目制作费用,绝大部分也是由国家承担。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全面转型,电视节目中与电影相近的电视剧部分首先独立出来,不再统吃“皇粮”而勇闯市场,多方筹措社会资金进行拍摄并进入节目市场回收成本。除了电视剧以外的其他节目的制作资金,至今绝大多数仍然依靠电视台统一拨款,栏目制片人一般不负责节目经费的筹措,其职责在于“节流”,而不在于“开源”。但是随着我国电视节目制作社会化的持续发展,今后非新闻类节目最终必将实现社会化制作,除了新闻节目的制片人以外,所有的制片人都将肩负起筹集节目经费的重任。
(二)拉“赞助”
在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并存的经济转型期,我国出现了一种独特的资金运作方式——拉“赞助”。导致“赞助”方式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当时电视制作资金严重不足。从字面来看,“赞助”似乎是一种社会公益活动,是企业、厂家对社会的一种无偿回报,但其实“赞助”并非真正的无偿赞助,而是一种不太规范的广告营销,与时下流行的贴片广告交易方式在本质上很相似。“赞助”最初借鉴了港台剧片末的“鸣谢”字幕形式,以后又出现了穿插在电视剧中的软广告和文艺晚会的到场嘉宾等形式。也许使用“赞助”的初衷是好的,但后来“赞助”的名声在社会上斯文扫地,充分证明它不是一种规范的资金运作方式,而且也不是一种市场化资金运作方式,在实现栏目和节目的小利益的同时容易损害电视台的大利益,并且不便于管理,容易滋生腐败。
(三)融资
融资就是筹集节目摄制、发行和销售所需的资金,它是独立制片人的重要职责之一。融资是一种市场化的资金筹措方式。它对于资金的使用方叫做“融资”,对于资金的供给方叫做“投资”。在实践中,有些独立制片人是融资者,有些独立制片人既是融资者也是投资者。在理论上,一个电视制片人应该同时拥有投资人的头脑和融资人的手段。投资人的头脑是他的市场辨别能力和责任心,融资人的手段是他的操作方式与操作过程。影视投资就像一场赌博,一次投资进去,可能带来暴利无穷,也可能倾家荡产。倘若生产一般的物质产品,即使市场不景气,总还能降价出售,而电视节目一旦卖不出去,它最后的价值也就等于几十盘用过了的录像带。
有人说融资全靠关系,这种说法值得商榷。毋庸置疑,良好的人际关系网络在项目融资过程中相当重要,但最终决定能否成功融资的关键并不在于人际关系,节目融资一般涉及的金额较大,再好的关系也不会拿投资开玩笑。因此,能否成功融资关键取决于项目本身的价值、制片人的职业声望,以及制作班底的实力。制片人在融资过程中要着力推销项目的卖点。一般而言,电视剧的卖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盈利点分析,具体包括电视剧的国内发行权、海外发行权、音像制品和网络制品的发行权、赞助款及其他形式的赞助、相关产品和衍生产品的开发权、近期效益和长期效益。其二,社会效益分析。在美国,电视剧投资是一种纯粹的商业行为;而在我国,电视剧不但具有商品属性,而且具有意识形态属性,既强调经济效益,也追求社会效益,这就使得电视剧的投资在我国不是完全商业化的,还含有政治和社会方面的因素。
就电视栏目而言,目前的栏目制片人中,有的实行的是栏目承包制,经费全靠电视台拨款,制片人在任期内需要完成一定的广告创收任务和收视份额指标。另外一种则实行栏目与广告的互动,即栏目可得的经费取决于栏目的广告收益,这就要求制片人要有较强的经营意识。在栏目的初创期,制片人需要把很大一部分精力放在经费的筹集上,没钱办不成事。一个新栏目在形成品牌之前,拉广告是很困难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要制作节目需要钱,要想挣钱必须要制作出好的节目,使节目尽快产生品牌效应。
在电视剧制作中,那些真正实力雄厚的影视制作机构一般并不存在融资的问题。譬如中央电视台影视部、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以及一些大的民营公司,这些公司本身就带有投资公司的性质,每年都要投资数亿元的资金拍摄影视剧。对于这样的机构和公司来说,缺少的不是资金,而是好的投资项目,所以它们经常成为制片人融资的对象,很多制片人或影视制作机构手头有了好的项目,往往会找它们投资。融资其实主要是对制片人而言的,在很多情况下,制片人并不是投资商,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用来投资拍摄电视剧,在有了好的项目以后,他们会想办法找投资商融资。随着国内影视节目市场的逐渐成熟,电视剧的运作也越来越商业化,投资主体也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从国内情况来看,电视剧制片人的融资渠道和方式主要有:
●制作公司找电视台合作。电视剧制片人在策划阶段,就把剧本、导演和主要演员的情况介绍给电视台,电视台以买“期货”的方式购买后,制片人把所得资金提前投入电视剧生产。
●向社会公司募集资金。具体有两种方式:其一是投资不担风险,固定回报。某些电视制作业以外的公司对电视剧生产投资时,要求近似于银行利息的固定回报,但这种融资方式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其二是风险共担,利益均沾,这是一种近似于股份制的融资行为。
●广告公司的融资。广告公司的客户希望在全国播放的电视剧上加播自己的广告,所以广告公司为客户进行电视剧的筹拍。
●向政府融资。即寻求政府资助,比如,军事题材可争取军方的资助,民族题材可能获得民委的资助,地方题材可以争取地方政府的资助。
●海外融资。主要的合作方式是双方各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然后按照投资的比例划分市场发行权。一般而言,内地的制作商拥有内地市场的发行权,海外投资商则拥有海外市场的发行权。
●其他融资渠道,最大的资金来源是房地产商、金融机构及投资公司。不同的投资主体具有不同的投资诉求,在融资的过程中尤其是在策划书的设计过程中,制片人应该有针对性地投其所好。国内的电视台及所属机构虽然按照企业的方式在运作,但仍只能实行有限产业化经营。电视台除了追求利润之外,更要发挥政治宣教功能。这样使得电视剧拍摄不可能是一种彻底的商业行为。某些地方政府和企业投资拍摄电视剧,并不是把它作为商业行为,而是想要给地方政府或企业树立形象。而投资公司及各类民营企业尤其是民营的影视制作公司,还有国外的投资公司和影视机构则把电视剧拍摄看作是纯粹的商业行为,利润最大化是其追求的唯一目标。
对制片人来说,最重要的是要找到一个有价值的项目,然后做出一份好的策划书,才有可能打动投资者。策划书必须要有针对性,制片人要对投资商的情况有所了解,迎合他们的口味。在国内,策划书的写作并没有固定的格式,第七章对策划书的写作已有比较详细的介绍,此处只作简要的说明。一般来说,一份完整的策划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封面。
●目录。
●项目内容及其卖点。包括剧本的卖点、主题定位、风格定位、市场定位、人物及故事梗概、演职员阵容、炒作方式等。
●产品目录及其对投资者的回报方式。包括电视剧的版权归属、利润分配方式、多媒体曝光及相关衍生产品的开发权等,而所有这些权益的分配又是与投资商所占的投资额度相联系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