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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片酬谈判的新战场

时间:2023-08-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回到诺顿的例子,他的市价是900万美元,派拉蒙把他的片酬从选择权规定的75 000美元,涨到了100万美元,但诺顿仍然采取推诿策略。结果,影片热卖,她的片酬翻倍至1 500万美元,而米高梅便没有任何法律手段跟她讨价还价了。

5.片酬谈判的新战场

明星片酬是当今电影制作的主要开支,如何控制这部分开支,便成了片商成败与否的关键之一。

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好莱坞实行“片厂制”(studio system),明星乃片厂的雇员,必须签订长期合同,领取薪水和奖金等,如果想在外面接“私活”,参与别家片厂的影片,必须首先获得雇主的批准。“片厂制”崩溃后,明星全部成了单干户,在不同的片厂之间“串场”,哪里有好项目、哪里工资高,就往哪里跑。原先雇主的部分功能被经纪人公司所取代。

片厂如何避免在水涨船高的明星片酬中沦为明星们的打工仔?一个秘诀就是实施“选择权”(option)。所谓“选择权”,就相当于股市中的股票期权,即片商在雇佣一个演员时,事先提出条件,从法律上保证它有权“选择”该演员在未来一段时间的电影演出,并且制定这些演出的报酬。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跟派拉蒙公司的“鏖战”便是一个典型的“option”事故。1996年派拉蒙拍摄《一级恐惧》(Primal Fear)时,诺顿仍是无名小卒,派拉蒙要求他另外参演一部派拉蒙作品,片酬为75 000美元。《一级恐惧》把诺顿推上了熠熠生辉的星途,他便想方设法从这份“不合理条约”中脱身出来。派拉蒙请来高级律师,发誓要把官司打到底,颇有一种“你忘恩负义我就要你好看”的意味。

当然,事情的真相要比上面的描述复杂得多。首先,你可能会问,诺顿这样才华横溢的年轻演员为什么要签这种变相“卖身契”?没有名的演员没有活干的时候,人家能给你一个角色演,别说是多签几部戏,把自己一辈子“卖”了也有人愿意。再者,你走红了片商才会再次“选择”你;如果不红,别说是7万,就是7 000也未必“卖”得出去。

但是,人的处境一旦发生变化,以前的想法也必定跟着变。以前可能白干也愿意(只求出名),现在则需要按照“市价”来谈判。因此,他会千方百计跟片商周旋,以期得到更高的工资。而一般片商也不会过分拘泥于合同而得罪演员(此时他已经是明星了)。通常的做法是在合同价和市价之间寻求一个折中点,让双方都有台阶可下。回到诺顿的例子,他的市价是900万美元,派拉蒙把他的片酬从选择权规定的75 000美元,涨到了100万美元,但诺顿仍然采取推诿策略。更让派拉蒙生气的是,诺顿在外面放出风声,让人产生一种错觉,好像派拉蒙把他不喜欢的影片硬压给他。“自从我们把他捧红后,我们已经给过他许多项目,供他选择,但他就是一部也不接。他显然没有诚意出演派拉蒙的项目。”一位派拉蒙主管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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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顿死活不肯出演这部《偷天换日》,真正原因是片酬不够高;而他最终还是当了“坏人”,掉进法网。

最终,诺顿在派拉蒙官司的威胁下,不得不参演了《偷天换日》(The Italian Job),但双方面子已破,他发誓以后再也不接该公司的戏了。有人觉得派拉蒙不讲情面,它应该放诺顿一马。派拉蒙解释道,这是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如果我这回放过他,以后其他演员的“选择权”合同还想不想生效?这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

并非每一个新人都需要签option合同。如果片商对所拍的影片没有很大信心,而演员对自己一举成名却信心百倍,那时就可能避免“买一送一”的局面。瑞茜·威瑟斯朋(Reese Witherspoon)担纲主演第一集《律政俏佳人》时,片酬只有250万美元,但她拒绝了以规定工资出演续集的option。结果,影片热卖,她的片酬翻倍至1 500万美元,而米高梅便没有任何法律手段跟她讨价还价了。

续集是最需要option合同保护的项目,原先的主创人员(尤其是主演)若不愿“吃回头草”,或者要价太高,片商手中的无价之宝便无法兑现。《黑衣人2》拖延了好几年才开拍,主要原因就是“分赃者”太多,让片商索尼心痛得迟迟不敢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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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她扮演的角色智商颇低,演员瑞茜·威瑟斯朋可是精明得很,比片商更有远见。

不过,吃一堑,长一智,索尼再也不敢“怠慢”任何一部新片,拍摄《蜘蛛侠》前,所有主演都得乖乖签署续集的选择权合同。影片成了当年度票房冠军,男主角托比·麦奎尔(Tobey Maguire)当然要吊起来卖,赢得适当加薪后他仍不满意,一气之下索尼宣布要换人。“人家007还换过五六个呢,你一半时间带着面具,把你换了更没什么了不起。”这招真灵,托比马上“低头认罪”,老老实实回片厂。

索尼敢这么做有它的道理:《蜘蛛侠》的走红更多是靠这个漫画人物在读者群中的积淀,演员的贡献相对较少,再说托比也不是什么被证明有票房号召力的大牌红星。如果对方是靓汤(汤姆·克鲁斯)或大嘴美人(朱亚娅·罗伯茨),情况当然就不一样了。据传,迪斯尼公司有一项关于选择权的新政策:凡是毫无知名度、只演过小角色的新人,必须签未来两部影片的option;如果是刚开始走红或处于半红不红状态的明星,需要签“外加一部”的option;最后,功成名就的大明星,不必任何附加条件。

迪斯尼拍摄《公主日记》时,安妮·海瑟薇(Anne Hathaway)乃“菜鸟”一个,签下续集option属意料中事;影片在北美影院卖了1亿美元票房,安妮的身价自然节节高升,她虽然必须拍摄该片的续集,但当米拉麦克斯请她主演《着迷的艾拉》(Ella Enchanted)时,她就敢对option说不,而她的男主角当西仍是“菜鸟”,所以就得乖乖就范。

其实说到底,是不是明星仍不是最重要的原因,最关键的是谁求谁。乔治·克鲁尼是当之无愧的明星,但他为米拉麦克斯首次执导筒、拍摄《危险思想的自白》(Con fessions of a Dangerous Mind)时,他坚持起用一个无名有才的演员萨姆·罗克威尔,但许多一线喜剧明星想要这个角色,包括迈克尔·迈耶斯和金·凯瑞等。米拉麦克斯心里痒痒的,克鲁尼一看自己心仪的演员快没戏了,赶快把自己“赔”上;答应米拉麦克斯两项选择权:一是在将来一部米拉麦克斯的影片中客串一小角色,另外,把一部他跟索德伯格策划的影片交给米拉麦克斯联合制作。但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并没有完结,克鲁尼请来了一大批巨星到《危险思想的自白》中串场,其中包括只有一个镜头的布拉德·彼特和戏分颇多的朱丽娅·罗伯茨,以此作为交换,把他的“卖身契”给赎了回来。

如果你连续在几部同一个片商的作品中看到某演员,那多半是选择权在起作用;但选择权不仅能迫使影人参加某些项目,也可以强迫他们退出一些项目。《逍遥法外》(Catch Me If You Can,又译《猫捉老鼠》,甚至被翻译成莫名其妙的《我知道你是谁》)出自斯蒂文·斯皮尔伯格的手笔,但该片原先的主创班子里并没有他。该片最早的艺术统帅是得过两次奥斯卡提名的瑞典导演莱斯·霍斯多姆(Lasse Hallstrom),他曾经导演的《不一样的天空》(What’s Eating Gilbert Grape)使李奥纳多获得奥斯卡最佳配角的提名,这回他希望通过小帅哥推出自己最具商业潜力的作品。

但事与愿违,跟莱斯签订长期合同的米拉麦克斯曾推出他的《苹果酒屋的规则》、《情浓巧克力》和《航运新闻》,但莱斯仍欠米拉麦克斯一部影片。米拉麦克斯非常看好《逍遥法外》这个项目,它表示,“出借”莱斯没问题,但条件是它必须拥有该片一半的发行权,它甚至愿意为此拿出自己的一些项目作交换。但拥有《逍遥法外》版权的梦工场不愿跟别人平分秋色,只好放弃莱斯,最终由老板斯皮尔伯格亲自掌境。(这就跟厨师开餐馆似的,大厨因故缺席,老板可以顶上去。)不过,这种事情一般媒体挖不到真相,媒体得到的解释通常是“因档期发生冲突,莱斯无法执导该片,有关方面深表遗憾”等公关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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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权使得原来的导演不得不放弃《逍遥法外》这部极具商业潜力的影片。

选择权是片商保护自己利益的一种手段,借此控制疯狂攀升的片酬成本,演员或其他幕后人员一般是不得已才签署这种合同。但并非每个人都这样认为,也有人觉得片商能够把一个大好机会交给新人,新人成名后作适当的报答是应该的,毕竟,哪位导演若把你捧上奥斯卡的殿堂,你也会因感恩戴德而友情出演他以后的某部影片,为什么对于出品或发行公司就要斤斤计较呢?何况你的片酬不会真的如合同上那么低,只是在市价基础上打点折扣而已。约翰·李·汉考克就抱着这样的豁达心态,迪斯尼起用他导演了《棒球新秀》(The Rookie)后,他也成了炙手可热的编导新秀,参与了一些大制作的“剧本治疗”工作。但他并不后悔跟迪斯尼签了另外两部影片的选择权合同,2004年的《边城英烈传》(The Alamo)他的片酬是90万美元,而他当时的市价已经达到300万美元。对此他表示:“这个协议的确对迪斯尼更有利,但我不在乎。”但该片票房失利,如果他这辈子再也找不到执导筒的工作,他将后悔没有抓住赚取那300万美元的机会。这也是为什么心平气和的人跟片商往死里讨价还价的缘由。

选择权属于传统的长期雇佣合同和单个项目合作之间的一种折中手段,是片商试图从瞬息多变的市场中通过经济杠杆取得的某些成本的稳定剂。对于单枪匹马的影人,出售选择权乃是拿一部分明天来赌眼前的命运。如果眼前没有机会,他未来的机会收入等于零;如果换得一个千载难逢的良机,他损失的其实只是一缸水当中的一小筒,总比冒永久干涸之险来得划算。因此,选择权对于双方都是有利的。当然,谁都爱哭穷,把自己打扮成楚楚可怜的受害者,以博取公众的同情,赢得更多的经济利益。

【注释】

[1]电影制作是一个浩大的题目,一整本书都未必能说透,而用一个章节来谈,无异于杯水车薪。本章节只涉及其中几个跟政治经济相关的论题,故称为“片面观”。

[2]如果计算通货膨胀,影史最昂贵的影片不是《泰坦尼克号》,而是1963年伊丽莎白·泰勒主演的《埃及艳后》,当时的制作成本为4 000万美元,相当于今天的5亿美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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