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主旋律”叙事的通俗化
在改革剧艺术叙事的现代演进过程中,如果说,叙事语境和叙事格局的历史性变迁更多地呈现为一种形而上的观念形态,那么,改革剧“主旋律”叙事的通俗化则实在地体现为一种审美现代性的具体性,或者说,它是叙事语境和叙事格局历史性变迁所带来的结果。
1987年,电影界提出了“弘扬主旋律、坚持多样化”的口号。随后,这一口号被广泛地移用到整个文艺界。与此同时,“主旋律”也日益成为了艺术创作中重要的关键词。有研究者指出,“主旋律影片自从1987年‘出世’至今正当青年时代,它不仅同商业片(或娱乐片)、艺术片等一道构成中国电影的不可或缺的主流片,而且鉴于它同当代社会主导体制的内在关联,还可能牵引到对当前中国社会文化核心价值系统及其魅力的纵深透视。”因为它“从一开始就同时富有三重属性:一是导向性,即体现社会主义主导价值系统的引导或整合性(约略相当于思想性);二是开放性,即显露全球化时代多种异质电影美学、体制、价值及形式等的相互共存和交流(约略相当于艺术性);三是大众教化性,即在投合最广大的公众群体的生活体验和诉求的同时使他们受到感动和教育(约略相当于观赏性)。”[14]就其概念内涵而言,“主旋律”本是一个音乐学术语,意指“在多声部演唱或演奏的音乐中,一个声部所唱或所奏的主要曲调,其他声部只起润色、丰富、烘托、补充的作用”,后被引申为“比喻主要精神或基本观点”。[15]在当代语境中,当这一概念被逐渐提升为一种文艺创作的规范时,其共识性的内涵可以泛指四种“思想和精神”,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导下,大力倡导一切有利于发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和精神;大力倡导一切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和精神;大力倡导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大力倡导一切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在这里,就改革剧的艺术叙事而言,由于不论是在题材选择、主题表达,还是在功能发挥、价值追求上,它都和上述四种“思想和精神”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在不同的场合,人们常常又把它看作是一种“主旋律”叙事。
诚如上文所述,随着新时期中国改革的深广发展,大众文化艺术的蓬勃发展呈现为一种令人瞩目的文化艺术风景。其中,大众文化艺术的基本逻辑或精神实质集中体现为“通俗化”。就“通俗”概念的内涵来说,“‘通俗’中的‘通’字,可作‘流通’、‘流行’之解,‘俗’字则有‘世俗’、‘风俗’、‘习俗’之意”,总体看来,“‘通俗’两字主要是指‘世俗’、‘凡俗’,而绝不是‘庸俗’、‘低俗’。”[16]由此观之,所谓改革剧“主旋律”叙事的通俗化,就是指改革剧艺术叙事对大众文化艺术“通俗化”逻辑的策略性借鉴与征用,换言之,在扎根于时代生活土壤、立足于现代性体验的审美观照中,改革剧的艺术叙事既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又兼顾广大电视观众的审美需求和娱乐需要;既表现出对主流意识形态审美表达的特定选择,又表现出对一种新兴文化艺术形态的高度关注。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说,“寓教于乐”是它的功能和价值设定,“强强联合”是它的手段与路径选择;在“主旋律化”与“通俗化”之间,前者规定了改革剧艺术叙事的基本性质与视角,后者则影响着改革剧艺术叙事的趣味风格和发展趋向。实践表明,它们两者之间的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正越来越成为改革剧艺术叙事的引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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