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土资源
一、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据1996年土地变更登记结果,和政土地总面积1445443亩。2004年底,全县农业用地面积1384314.1亩,占土地总面积的95.77%。其中耕地面积366771.3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5.37%;林地434373.7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0.05%;园地1980.1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137%;牧草地442879.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0.06%;其它农用地(养殖场、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农田水利、田坎等)138309.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9.57%。全县建设用地面积36789.3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55%。其中居民点、工矿用地32974.4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28%;水利设施等用地699.9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048%;交通运输用地311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22%。全县未利用地面积24339.6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68%。其中裸土地260.4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018%;裸岩石砾地10038.6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69%;河流水面3906.6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27%;滩涂10134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7%。
2005年底,全县土地总面积稳定不变。农用地1384494.6亩。其中耕地366963.9亩(土地详查面积);林地、牧草地面积未变;其他农用地(农村道路、池塘水面等)138297.2亩;建设用地36814.1亩,其中居民点用地32999.2亩,交通用地3115亩,水利设施用地699.9亩;未利用地24134.3亩,其中裸地260.4亩,裸岩石砾地10038.6亩,河流水面3906.6亩,滩涂9928.7亩。
二、土地资源利用规划
(一)土地利用规划
从1996年始,为贯彻新《土地管理法》,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土地管理政策,县上开展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1999~2000年5月,分别完成《和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土地资源现状、各类用地需求量预测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把全县土地划分为农业用区、园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其他用地区9大类。
1.土地规划基本方针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改善环境”原则,合理调整用地结构。保农业、保粮食、保护好基本农田,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城镇和农村宅基地建设扩展用地;坚持开源、节流并重,使非农业建设用地所占的耕地基本得到补偿;改善土地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引进新技术和高科技,逐步向现代化农业迈进,努力转变土地粗放型利用方式,不断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能力;做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逐步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关系协调统一。
2.土地利用目标战略目标是:最大限度提高土地的综合生产效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稳定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具体目标是:(1)合理挖掘土地内部潜力和开发土地后备资源,使土地利用率由1996年的90.2%提高到92.1%,即土地开发利用面积增加27800亩,耕地面积保持在380000亩左右,到规划年人均占有粮达到256公斤。积极保护基本农田,把坡度小于25度、海拔2500米以下的耕地列入基本农田范围,使耕地保护率由63%提高到81%。(2)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坚持种树种草,年造林面积保持在20000亩左右,年人工种草1000亩左右,使全县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规划期达到324.8平方公里。(3)保障非农业建设(水利、电力、交通)用地,限制或适当安排部分非农业用地(乡企建设、商用地),节地挖潜率达到14.5%,各项非农业用地控制在3100亩以内。(4)坚持“用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分期分批改造中低产田,北部改造以工程措施为主,中部以渠系配套、农田基本建设为主,南部以生物措施与耕作措施为主,使全县高产田达到56000亩,中产田达到120000.5亩。(5)发展果园挖掘庭院经济,增加经济收入,使全县果园面积达到32800亩,其中耕改园面积达到2000亩,开发未利用地新植果园30000亩。
3.土地需求预测规划建设用地总量为8200亩,2000年前建设用地2706亩,2000~2010年总用地5494亩,其中耕地2774亩、非耕地2310亩、内部挖潜410亩。规划农业用地到2010年为耕地379900亩,林业用地为460213亩,牧业用地为440800亩(改良草场40000亩)。
4.土地利用分区规划土地利用分区,按照土地基本用途和自然社会经济条件、规划原则及土地利用调整次序,将全县土地分为9种土地利用区。其中农业用地区分基本农田保护区252347.4亩、一般农田区135879.3亩两大类型;园地区32801.7亩,主要分布在梁家寺乡、城关镇、马家堡镇;林业用地区447693亩,主要分布在新营林场、新庄乡、罗家集乡等地;牧业用地区391983亩,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主要分布在新营林场;城镇建设用地区2915亩,主要包括县城建设区和规划建设用地区域;村镇建设用地区28888.2亩,主要分布在公路两侧,其次为自然形成的自然村及规划的其它建设用地;独立工矿区4112.8亩,主要分布在城关镇、三合镇;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16775亩,主要包括铁沟、柳梅滩、南阳山、三岔沟、松鸣岩5个风景区;其它用地区132047.6亩,主要为交通用地和未利用地及水域,以新营林场为主,各乡(镇)均有分布。
(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2003年3月,根据《和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深入分析本县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开发整理潜力的基础上,编制《和政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对全县可开发未利用地和具有整理潜力耕地的开发整理作出具体规划,以便逐步实施。
在规划期内,土地开发整理面积289566.45亩,其中耕地整理279751.05亩(可增加农用地51062.7亩,有效耕地27471.6亩);土地开发9815.4亩(可增加有效耕地6830亩)。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建成标准农田385601.1亩。
近期目标:2001~2005年,开发土地6933.6亩,净增耕地4920.3亩;通过耕地整理增加耕地3672.45亩,使全县耕地面积达到385601.2亩。
远期目标:2006~2010年,开发土地1630.05亩,净增耕地1110亩;整理土地30020.9亩,增加耕地1722.15亩,使全县耕地面积达到388433.25亩,人均耕地占有量从2000年的1.305亩增加到2010年的1.65亩。
坚持将集中连片耕地优先列入开发整理范围;坚持与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先进农业增产措施相配套;坚持“谁投入、谁受益”原则;坚持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土地开发整理水平,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耕地质量和环境质量共同提高,实现可持续发展。
分区确定:土地开发区为牙塘河及大小南岔河流域土地开发区,主要包括买家集、新营、关滩沟、城关、三合、吊滩、达浪、新庄八个乡(镇),开发面积5613.15亩。区内确定的土地开发项目有牙塘河流域土地开发,大、小南岔河流域滩涂开发两个项目。牛津河流域土地开发区,包括罗家集、马家堡两乡(镇),开发面积2950.2亩。区内确定的土地开发项目有牛津河流域团咀段开发和马家堡、罗家集段滩涂开发两个项目。耕地整理区为吊滩、达浪东干渠灌区耕地整理区,面积19517.85亩。吊滩、达浪西干渠灌区耕地整理区,面积10503亩。南阳渠灌区陈家集、梁家寺等乡(镇)耕地整理区,面积584567.55亩。
根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潜力分析,规划期内计划实施的重点项目是:牙塘河流域土地开发项目,位于牙塘河两岸,面积3983.4亩,投资规模507万元;牛津河团咀段土地开发项目,位于牛津河东侧,面积100.2亩,投资规模20万元;南阳渠灌区陈家集、梁家寺乡耕地整理项目,规模584567.55亩,投资规模3500万元;牛津河流域马家堡、罗家集段滩涂开发项目,面积2850亩,投资规模427万元;大、小南岔河流域滩涂开发项目,面积1630.50亩,投资规
模244万元;吊滩、达浪东干渠耕地整理项目,面积19517.85亩,投资规模1440万元;吊滩、达浪西干渠耕地整理项目,面积10503亩,投资规模630万元。
2003年《和政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土地开发整理指标分解表
表2-2-3 单位:亩
(三)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和政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正在拟定上报,尚未定稿。规划年限为2005~2010年,内容涉及10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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