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林政管理与林木管护
一、职工管理与培训
1986~2005年底,林业职工79人,其中林政干部26人,技术干部29人,林业工人24人。
为适应林业发展需要,尽快改变技术力量薄弱现状,20年间,技术干部36人次到辽宁、吉林、陕西等地参观学习;还举办早酥梨、啤特果树栽培、病虫害防治等培训班,有102多人次参加学习,聘请专家授课,并实地传授操作技术;输送技术人员到大专院校深造,还鼓励支持职工自学、自修、自考等形式获取高等专业文凭。
实践中学,实践中提高是培养科技人才的主要途径。“七五”、“八五”、“九五”期间,林业科技成果引进推广的主要项目有:河北杨等优良树种及丰产栽培技术推广、早酥梨基地建设、啤特果产业开发项目等。引进良种,进行栽植试验和推广的品种有:新疆杨、中华1号杨、云杉、国槐、侧柏、洒金柏等20多个品种。
二、森林防火
县上将防火工作列入对各乡(镇)和林业主管部门的考核指标,签订防火目标责任书,并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配备通讯设施和运输工具,组织义务扑火队,采取林区联防措施,强化火源管理,确保林木安全。1993年,和政被国家人事部、林业部授予1990~1992年连续3年无森林火灾先进单位。期间,主要工作有:
广泛宣传,增强全民护林防火意识。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恪尽职守,严加防范,做到未雨绸缪,警钟常鸣;采取制作宣传牌、书写标语、悬挂防火旗等宣传方式,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林业政策和防火知识,使护林防火工作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加强火源管理,坚持把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立足防灭结合,围绕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三大重点”,狠抓各项防火、灭火措施落实,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和“进山登记、出山检查”制度,做到有火及时发现,打早、打小、打了。
实行群防群治,确立林场、乡(镇)政府共治共荣关系。实行领导包群众、机关包干部、学校包学生和监护人包痴呆傻人的“四包”措施,做到山山有人管,沟沟有人防,不留断层,不留死角,形成纵向抓到底、横向抓到边的群防群治网络和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防火工作机制。
深入各林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经常检查指导护林防火工作,对防火工作人员和防火措施不到位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以保证防火工作措施的落实。
建立扑火预案,健全规章制度。每年11月进入防火期后,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值班领导、值班人员,确保信息联络畅通;采取地面巡逻、林区群众报告等形式发现和清除险情,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有火不成灾。
三、依法护林
1987年7月13日,卜家庄、买家集、新营等乡部分群众进入冶力关洮河林区盗伐、驮运林木,并在返回途中殴打林场护林人员,砸坏汽车。对此,县委、县政府抽调干部职工和公安干警共132人,由主管领导带队,迅赴小峡、大峡、椽子沟、臭椿峡、新营关、牙塘大湾滩等峡口要道封锁堵截。对进山群众正面劝阻,出山人员严格审查。经过4个昼夜的堵截和搜查,抓获42人并马、骡43匹,木材46驮,其中松材29驮7.37立方米,桦椽17驮224根。县政府责成公安、司法、工商、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清查组,对农贸市场木材交易进行清理整顿,取缔木材黑市交易活动。经清查,没收无证桦椽473根、小松材105根(块)。同时成立由29人组成的专案组,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的“三定”办法,清查辑拿违法分子。1987年8月20日,县政法部门在买家集乡召开有5000多名群众参加的公捕大会,依法逮捕毁林主要案犯4名。
为坚决彻底查处“7·13”毁林案件参与者,铲除各种毁林隐患,县政府抽调22名干部,分赴新营、买家集、卜家庄、三十里铺、吊滩等7个乡,宣传国家政策法令,进行正面教育。逐村、逐社、逐人全面清查、摸底、登记,乡、村、社、户层层制定落实护林责任制和护林措施,制订护林守法公约,有2500多户参加公约订立。参与毁林人员具结保证。查明涉及“7·13”毁林案件参与成员266人,马、骡267匹,盗伐驮运松材267驮,其中52人给予经济处罚,罚款10379元。“7·13”毁林案件查处后,至今未发生大的毁林案件。
在林业管理和林木管护工作中,县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在继续广泛宣传和坚决贯彻《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的同时,结合和政实际,制定四种管理办法,即:国有林区设立专门站、卡,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由林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集体林区、林场由村委会解决报酬,指定专人管护,已承包的林场由承包户负责管理;划给农户的“三荒地”自栽自管,四旁植树“谁栽植、谁管护、谁受益”;对行道树实行分段管理,签订管护合同,落实责任制,林木采伐实行申请、申报、审批制度和限额采伐,坚决制止乱砍乱伐。2000年后,县上开展管护森林资源的专项整治活动,适时开展林业稽查,严厉查处违法运输林木及林副产品的案件,并按相关规定对涉案人进行行政处罚。对历年荒山造林500亩以上的重点片,落实管护人员60名,签订为期3年的第一期合同,并按每人每年1000~2000元标准,落实管护报酬,做到任务、报酬“双落实”。修建护林卡房13处、150平方米。在牲畜养殖数量多、管护难度大的片开挖护林壕、设置铁丝围栏、栽植生物围栏;在“天保”工程重点管护区、封山育林区,修建封山禁牧宣传碑,以加强对林木的管护。
四、林木病虫害防治
1991~1994年,和政开展第二次林木病虫害调查。虫害主要有杨树金花虫、杨柳卷叶蛾、白杨潜叶蛾、杨圆蚧、青杨天牛、杨杆透翅蛾、梨茎蜂、苹果巢蛾、梨蚜等;病害主要有杨树灰斑病、杨树腐烂病、苹果白粉病、梨和苹果腐烂病等。2000年以后,县内又发生大面积松杨锈病和大栗鳃金龟子等虫害。
1986~1995年,全县累计防治林木病虫害面积115000亩,其中经济林8.2万亩,用材林3.3万亩。1988年,经检测发现南阳山防护林发生严重的油松小蜷蛾虫害,县林业部门组织技术人员20余人,投资0.7万多元购置农药、器械,集中半月时间,实施常规喷雾防治,完成防治面积0.13万亩,虫口密度下降95%。1990年,县乡公路主干线行道树发生杨杆透翅蛾、白杨潜叶蛾、杨树蜷叶蛾等虫害,县上组织专门防治队伍集中10天时间进行防治,使虫害密度由防治前每平方米300头降到75头。2001~2002年,发生松杨锈病和大栗鳃金龟子虫害,采用药物喷施或灌根方法,防治面积达3万亩。2004年,调整造林树种,荒山造林采取沙棘和落叶松混交模式,行道树栽植垂柳、国槐等绿化树种,以防治林木病虫害的发生,提高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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