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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代表构成

时间:2023-03-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出席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141名代表中,农民代表占63名,占44.7%;干部、工人代表66名,占46.8%;其他方面的代表12名,占7.8%;妇女代表30名,占21.28%;少数民族代表81名,占57%。
代表构成_和政县志(1986—2005)

第二节 代表构成

出席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135名代表中,农民代表68名,占53.9%;干部代表44名,占34.9%;知识分子代表4名,占3.2%;其他方面的代表9名,占8%;妇女代表18名,占14.3%;少数民族代表69名,占54.8%。

出席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139名代表中,农民代表67名,占48.2%;干部代表53名,占38.1%;工人、知识分子代表11名,占7.9%;其他方面的代表8名,占5.8%;妇女代表28名,占20.1%;少数民族代表81名,占58.3%。

出席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141名代表中,农民代表占63名,占44.7%;干部、工人代表66名,占46.8%;其他方面的代表12名,占7.8%;妇女代表30名,占21.28%;少数民族代表81名,占57%。

出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163名代表中,农民代表77名,占47.2%;干部代表57名,占35%;知识分子代表16名,占9.9%;其他方面的代表13名,占6.1%;妇女代表35名,占21.4%;少数民族代表94名,占57.6%。

出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165名代表中,农民代表68名,占41.5%;干部代表55名,占33.5%;知识分子代表29名,占17.7%;其他方面的代表13名,占7.3%;妇女代表35名,占21.3%;少数民族代表97名,占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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