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行政管理
一、基层建设
1995年底前,和政公安机关设有城关、蒿支沟、吊滩、买家集、马家堡5个派出所,1996年3月新设立达浪、新庄、关滩沟、新营、罗家集、卜家庄、三十里铺、陈家集、梁家寺9个派出所。2002年上半年,14个派出所均有办公场所及彩色电视机和卫星接收器等,办公、生活条件得到改善,配备16辆摩托车,开通12个派出所电话(有2个派出所因无通信线路暂时无法开通),提高了处警和快速反映的能力。是年,经县局等级化评定领导小组对各派出所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队伍建设、执法办案、服务群众、内务与考勤、后勤保障等8个方面的工作考核,有3个派出所被推荐为3级派出所,有11个派出所达到4级派出所标准。各派出所普遍开展档案管理晋级达标工作和达标创建活动,努力创建“信息灵、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优秀派出所,使派出所的软、硬件建设齐头并进,为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
二、执法检查
1996年后,公安系统执法检查工作得到加强,主要解决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问题,增强执法意识,提高执法水平,是年此项工作受到州局表扬。1999年,以检查案件质量入手,开展执法检查,共查阅各类案卷96宗,占查处案件总数的65%。从查阅的案件看,所办案件处理公正、合法,未发现不合法和处理不公问题,但仍查出一般性问题53个,得到纠正和整改。2000年,继续从检查案卷入手,开展执法检查,共查阅各类卷宗49宗。从查阅案件材料中看,干警整体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明显提高,立案不实问题基本得到解决。2001年,分两次对各股、所、队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民警考勤、学习情况、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处罚结果、强制措施等。2002年,开展“执法办案质量年”活动,重点解决在刑事、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证据意识不强、收集证据不全、缺乏相互印证、前后脱节、办案粗糙、基本事实认定不清等问题,当年执法工作取得较好成绩。2004年,通过对70多种基础台帐的检查,对法律文书不规范、部分案件事实不清、程序不合法、应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等问题,当场予以纠正;对询问笔录不规范、不告知当事人申诉等现象限期纠正。2005年,对治安、刑侦大队17项和基层派出所21项执法内容进行重点检查,查阅案卷67卷,查出各类问题23起,全部整改完毕。
三、看守所建设
县公安局看守所初修于1982年,20余年虽经多次维修,仍属超期“服役”危房,存在不安全隐患。经发改局审批立项,投资486万元(国债200万元、县配套286万元),于2005年8月20日在原址扩大并按标准化建设要求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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