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居住习俗
景颇族自形成之日起,即多居于山岭之中,居住特点也跟山区的气候、地势有关系,因此,居住习俗与山密切相关。
景颇族通常居住在向阳的山腰,依傍山势建立村寨。村寨一般为二三十户,多至数百户,被称为“瓦么”,意思是大寨子。村寨前后是郁郁葱葱的古树丛林,周围绿竹青翠,棕榈挺拔,间以桃树、梨树、核桃树等果树,村头村尾是菜地和旱谷地,在河谷箐底是层层梯田。村头不远处一般有清澈甘凉的泉水井。
景颇族老式房
因居住高山,景颇族的房屋就只能取材于山上的竹木和山草作为建筑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景颇族迁居不定,居住简陋。景颇族的住房多为草顶竹楼。屋分上下两层,楼上住人,楼下饲养猪鸡,大牲畜则另建厩栏。竹楼多为长廊形,房门一般都开在竹楼的一端,进门便有一条较长的过道间。景颇族盖竹楼十分注重对地基的选择。按习惯,地基一般选在山梁两边。用“以米试地”“以水试地”和“以梦试地”选择地基。按照景颇族传统的古老习俗,一家盖房百家相助。盖房之前,主人先把这消息告诉给寨子的各家各户和亲朋好友。动工之日,形同节庆,帮工者络绎而至,无论男女老幼,每人都要带上一点东西,以表资助之忱。有的带米酒、粮食,有的带茅草、麻绳,有的带竹子、木料。黎明开始动工,当天必须建成。竣工之后,全村男女老少都聚集在新房之外,燃起火堆,敲起铓锣,载歌载舞,庆祝新居落成。每家的过道间里照例都有一根木柱,大小粗细不一,根据每家人口、劳动力和房子的大小而异,过去,有的大山官家的柱子,直径达二三尺。实际上,柱子粗大的程度,成为山官势力大小和财富多少的一种标志。在过道间里还放置着杵臼和脚碓,用以舂米。经过过道间,然后才能登梯上楼。楼上的住房分两三间或十多间不等,各间均有门无窗。屋内根据人口多少设置若干个火塘,周围铺篾席作寝榻。前后两边开大门,前门为正门,后门为鬼门,一般人从前门入,后门一般人不出入。房屋正中设火塘,是起居和活动的中心,同时也是招待客人的地方。两侧为卧室,并兼作厨房或者堆放杂物之用,一般不允许外人入内。早期的景颇族居住条件十分简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景颇族居住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多为砖瓦房,结构也在向其他民族房屋形式发展,有条件的还用石灰粉刷墙壁,铺水泥地板。室内也有了木床和各种家具。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村寨里通了电,现代家用电器已普遍出现在景颇族家庭,但家里用火塘的生活习惯基本没变。
景颇人家屋内三件宝,一是中柱,二是楼梯,三是火塘。中柱象征着财富和五谷丰登,山官家的中柱还象征着权力。因此,任何人不可背靠房屋的中柱和在中柱上拴马。早期的楼梯刻画着母乳,景颇族认为,母乳是婴儿成长唯一最自然、最安全、最完整的天然食物,它象征着人丁兴旺。火塘设在堂屋中心,火塘中心架起三角架。以三角架为中心分成四方座位,靠上方是尊贵客人,右侧为主人座位,左方是来宾座位,下方是儿童等人座位,等次明确,不得违反。火塘为常年取暖之用。三角架上面常年放着铁锅,煮饭、烧开水用。堂屋既是吃饭的地方,也是睡觉的地方,同时又是接待客人的地方。在堂屋火塘上、左、右、下有竹席作坐卧之用。
景颇族新居
历史上,鬼架设在堂屋左上方的墙上,有的是木柜,有的是用竹笆。景颇族认为人同其他自然现象一样,不是由“拿”(鬼混)所主宰,而为一种特有的“南拉”(鬼魂)所主宰。即使死后,“南拉”(鬼魂)仍然继续生存。景颇族就是以“南拉”(鬼魂)这种观念为基础建立了自己所特有的灵魂不灭和祖先崇拜观念。由于祖先崇拜的原因,景颇族每个家庭除去供奉自己家里死去但又未送走的“亡魂”外,还普遍供奉属于本氏族共同供奉的神祇,或者几个氏族共同供奉的一个神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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