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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颇族歌曲新娘过草桥

时间:2023-03-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七节 婚姻习俗婚姻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婚姻的形式和风俗则因民族和地区不同而有差异。在新中国成立前,和其他少数民族一样,景颇族社会中实行的基本上也都是年轻时“自由恋爱”,成家时“父母包办”的婚姻形式,新中国成立以后这种现象有了根本性的变化。景颇族部落氏族群体的祖先们逐步形成了男子出嫁,女子守家的原始婚俗。景颇族男女青年的婚恋关系,依然保持着浓厚的氏族特点和地方特色。
婚姻习俗_中国景颇族

第七节 婚姻习俗

婚姻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婚姻的形式和风俗则因民族和地区不同而有差异。在新中国成立前,和其他少数民族一样,景颇族社会中实行的基本上也都是年轻时“自由恋爱”,成家时“父母包办”的婚姻形式,新中国成立以后这种现象有了根本性的变化。

一、独特的婚俗

(一)婚俗的形成

据传说,从前,天地间各种事物的语言都是相通的。姑娘们在出外采集时,看见树缠着树,藤缠着藤,藤绕着树,树绕着藤,草串着草等现象,便去问它们在干什么,草木告诉姑娘们它们在结合婚配。从此,姑娘们也学着草木开始去串小伙子了。当时,人们围着母亲转,一切由母亲说了算,男子处于从属的地位。景颇族部落氏族群体的祖先们逐步形成了男子出嫁,女子守家的原始婚俗。当男青年嫁到女青年家时,要带着犁、耙、长刀、弩箭、筒帕、衣物等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十分麻烦,并且常日里受尽了女人们的欺压,忍无可忍。有一天夜里,有个男子偷偷溜出村外,突然看见一颗流星从空中闪过,感到十分惊奇,便赶忙追问:“星星大哥,急急忙忙去干什么?”流星回答说“去串姑娘”后便一溜烟跑掉了。小伙子想,是啊,男人们忠厚老实,为什么要把一切主动权都让给女人们呢?于是当晚他也学着星星去串了一个姑娘。后来,当女人来领他回家的时候,故意装作粗心大意的样子,往往是带了犁忘了耙,带了长刀忘了筒帕。常常还从半路上折回自己家中拿忘带的东西,有的甚至好几次,老是拖沓延误时间,让女子哭笑不得,折腾得心烦意乱,很是麻烦。直到姑娘再也受不了男子的反复折腾,就说:“男人嫁人丢三落四,真是啰嗦呀,还是我们女人出嫁到男人家好了。我们女人的用品统统装进背箩里,一背起就走,可以免去许多麻烦事。”男人听后便说:“那样太好了,以后女人就嫁给男人吧!”后来,真的女人就嫁到男方家里。人们看到女人出嫁方便、省事,便一家学着一家,一村学着一村,天长日久,女人出嫁到男方家的事就慢慢传遍了整个景颇山乡,变成了一直流传至今的婚俗。

(二)婚恋观

1.婚恋观的形成。景颇族的婚恋观是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逐渐形成的,而且每一代人在从小培养婚恋观的同时,还不断丰富、充实着。景颇族还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儿歌、童谣、结婚歌、史诗、山歌中吸收和培养婚恋观,如童谣:“脚小能走遍天下,人小逐年会长大,挎包虽小可装钱财,别看与母牛相伴,等长大一定是你的阿哥。”又如:“黄昏之时是最美好的时光,走在回归的山路上,轻风为我擦去了汗水,精神爽来力倍增,阿妹呀,待到夜深人静时,咱们还在老地方来相会。”又如:“走在山对面的小妹子,如能听见请回答,不要羞来不要烦。如果长辈听见了,只会说儿女长大择婚配,传统规矩当发扬,人人听了都赞赏。”这种山歌是在野外放声吟唱的,用这种方式倾诉自己的追求、向往和直接表达相互间的爱慕之情,既练了嗓子又练了胆子,一举几得,是一种很有特色的情感表达形式。景颇族的山歌,是一种能触景生情、短小精悍、放声高唱的歌种,而在情歌的基础上形成的情诗又属于长诗叙事性的,这种情诗一共有六种:一是“夜楼情诗”。只是两个人在夜间轻声对唱时用的情诗。二是“公房情诗”。唱“公房情诗”必须按顺序渐进形式进行,首先请禁止通婚的异性有礼貌地避开后,才可进行男女正式对唱。这一种情诗一般在出游借宿或到外寨做客时唱。客人是男性时由女性接待举办,客人是女性时由男性接待举办,客人中有男有女时,由男女分别接待举办。这是一种十分有礼貌的优秀传统习俗,如果该寨人不接待客人举办“公房情诗”会,就会在背后被笑话为“公鸡不叫,太阳不照,不懂传统习俗”的村寨。三是“访问情诗”。这种情诗是出游借宿或到邻寨游玩时,首先从屋外表示访问和寻找可通婚的异性时唱的情诗。四是“同性情诗”。这种情诗首先是男性与男性对唱,弄清情况后互相照顾,请男性与女性间举行对唱的情诗。五是“知识情诗”。这种情诗为可以男女混合对唱的情诗。六是“历史情诗”。这种情诗只是由比较精通所有情诗内容和史诗的人来吟唱,听者众多。景颇族的情歌内容丰富,语言精炼,具有很强的娱乐性、趣味性和知识性,青年男女都会唱,但精通的人却不多。在景颇族社会中情歌懂得多、唱得好,在青年婚恋群中就会获得“歌王”“歌后”“歌师”等称号。

2.学习和实践中形成婚恋观。景颇族的婚恋观是从小在学习和实践中形成的,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儿童阶段。儿童阶段主要为学习和锻炼阶段,并不能视为特定的不同社会范畴。第二阶段为青少年阶段。在青少年阶段,当一个青少年开始定期地有意佩戴长刀和挎包以及开始在夜里到公房参加活动时,表明他希望被当做一个年轻人而不是一个孩子来对待。第三阶段为已婚成年男女阶段。随着青少年的长大,他会日益为他的刀剑技巧的逐步熟练而感到骄傲,刀剑日益成为这位少男生产的工具,歌舞的道具,自卫和战斗的武器,由此刀剑将陪伴他一生而成为男子汉的标志。而一个少女脱离孩子群开始与成年女性相处,并时时注意自己的仪表、形象问题,就说明该女孩发育并逐渐成熟起来。每天早上舂完米,开始去砍柴的时候,花篮里多了一样包裹着的看不清的东西,那是到野外在老妇的指导下,偷偷织内裙的什物。这个情况一般男人是不知道的。少女下身多了一层内裙后,每天夜晚即可到公房参加集体活动,以至找到心上人分开群体活动而步入成年人的行列。到这时一个人的婚恋观就基本形成而进入稳定期了。

(三)婚恋方式

1.婚恋方式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景颇族男女青年的婚恋关系,依然保持着浓厚的氏族特点和地方特色。景颇族的居住区域长期处于较封闭状态之中,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在生产、生活中仍占主导地位,逐步形成了在景颇族社会中曾普遍流行的“感脱总”即“对歌”等一系列独特的婚恋文化。对歌是景颇族男女青年寻觅意中人的一种有意义的形式和婚恋文化的重要内容。如果双方都是初次见面,互相不了解,就通过情歌对唱的方式来达到相互了解的目的。他们用情歌表达感情的语言一般是含蓄的。景颇人认为,情人过于直白的表达方式是一种轻浮的表现,委婉含蓄的表达方式才符合景颇人的心理习惯。表达情感的情歌,不但形式新鲜活泼,而且表达的思想感情细腻动人,有较高的意境和想象力,从而人们的思想境界也同时得到了升华。

2.“公房”婚恋方式。景颇族的“公房”生活除了对歌之外,到底还有些什么活动内容和形式呢?据了解,包括了所有形成婚恋观标准的内容和形式,如小伙子在公房里可以做笛琴、做口弦、做烟盒及竹箩篮等小手工艺品,月圆时节带领大伙跳跳三弦舞,唱唱现代歌等。

3.男女青年施展才艺。小姑娘可以织一织刀背带、绣一绣小彩帕,剪一剪英雄结等。如有客人进寨借宿,还需联合组织接待,举办“情歌会”等。平日里可以交流吹笛子、弹口弦、弹三弦的技艺,还可以讲故事、变戏法等各种方式来进行逗乐。在所有的活动内容过程中,各人从内心里在考察、考验和寻觅着自己心目中的理想情人。这时,婚恋观中产生了交友和择婚的标准,即“同姓不婚”“有绳之牛,有树之果”不交友,形成了“不说好看不好看,只看能干不能干”的交友择婚标准。景颇族女子认为,一个男子情歌唱得很好,笛子吹得很好,会手工艺品制作等,说明有才艺之气,如果能够负责任,乐于助人,说明身强力壮、心眼好,这才是享用一辈子的财富。景颇族男子认为,一个女子情歌唱得好、口弦弹得好、纺织工艺好等,说明有才艺之气,如果心灵手巧加上懂传统礼貌,说明贤淑修养好,这才是终生的伴侣和将来子女的依靠。这即是比较具体的交友择婚标准。

4.对意中人表达爱慕之情的“树叶信”。景颇族男女青年在“公房”的交往中,通过委婉含蓄的方式表示对意中人的爱慕之情。发展到相互眉来眼去暗送秋波后,在即将分别之时,小伙子会将用细篾丝扎好的一个小芭蕉叶包交到姑娘手中,这就是景颇族原始的什物信,又称之为“树叶信”。这种信件包括景颇族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什物和器材等,让它具有独立和综合的属性。并将这些什物器材巧妙地进行运用和按包扎的层次分别赋予特定的含义,成为人所共知的约定俗成的“语汇群”,使之达到传情达意的目的,成为民间使用较广泛的传递媒介之信,也是假借实物名称读音与理解表音之意相结合的办法来交流思想感情的特定形式。如果小伙子看中小姑娘,需要向她表明求爱的心意时,就将两片一样大小的树叶,面对面合在一起,下面依次是烟丝、芦子、几颗米粒、棉花子和一根穿着线的针、用细篾丝捆扎成一包,即变成了一封意思连贯完整、情意绵绵的实物情书,并将这封情书悄悄放在与姑娘约定好的“信箱”里(地点),或者托人转交到姑娘的手里。姑娘收到来信后,会认真地阅读理解和回信,姑娘一看两片树叶合在一起,就知道小伙子恳求和自己交朋友,烟丝说明离不开,芦子说明相处在一起,米粒表明了小伙子对姑娘的好感与爱慕之情,棉花子动员她下定决心,针线希望两人的心连在一起,篾丝表示求爱者的心像拴篾丝一样牢固,同时他有要将姑娘的心牢牢捆住的意思。这时,小姑娘立刻会做出相应的复信。如果小姑娘对小伙子有好感,愿意交朋友的话,将原信件上的篾丝改用红线捆扎起来作为回复的信件。一旦小伙子收到小姑娘同意交友的回信后,小伙子会备齐第二封求爱信的材料,赶紧委托人送去。这一次所表达的内容比上一次的意思更深了一层,即把树根、火柴、辣椒、纽扣等实物用叶子包好送去给姑娘。根据实物信的内容,小姑娘立即明白了小伙子的所有意思,即树根表示小伙子十分思念着自己,辣椒表示小伙子对自己的感情像辣椒一样热烈,火柴表示一定要娶之为妻,纽扣表示永远不分离,组建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如果小伙子收到原物回信,说明小姑娘已经同意小伙子的求婚。小伙子与小姑娘的实物信件交往如此顺利的话,这一对男女青年的自由交友恋爱过程就算到此基本成功,剩下的便是由双方父母来确定和交涉具体事宜的问题了。

如果小伙子收到了小姑娘的回信是两片树叶背朝背的,并且有一块炭在里面,就表示小姑娘不接受小伙子的求爱,两人各走各的路。这时,如果小伙子不死心的话,就会再一次在表意实物中加上大蒜,是请姑娘再想一想、慎重考虑的意思。男女青年经过这样长期的“书信”往来,便会达到不可分开的程度而组建起恩爱家庭的目的。但是,由于旧时存在家庭地位、历史恩怨等,许多恩爱之人不能终成眷属,活活被拆散而痛苦一生。同时也有不少人敢做敢为,不受约束,遇到实在说不通,不能成亲的阻碍时,青年男女双双互送蕨叶,并将蕨叶放在家人易发现的地方,一起趁夜私奔。有的数年后返回,有的就不再返回了。这就是景颇族的逃婚,说明了景颇族的婚恋观与形式也在实际生活中发展进步着。

(四)婚恋道德观

景颇族青年男女在成婚前进行相互交友求爱,具有很大的自由性,但又有一系列较严格而又有全社会共同信守的道德规范。所谓自由的方面是景颇族男女青年到了18岁以后,只要身体发育健全,身体健康,即可参加公房活动。早期的景颇族每当晚饭之后各自披着毯子,带着乐器等先后纷纷集中到公房来,一般是集体活动,多数是讲故事、交流技艺等活动。当在交流交往中寻找到自己心爱的人之后,寻找机会一起谈心,双双对对,各不相扰。这种自由寻找对象的公房活动,实质上也是有原则的,即同姓不婚,同姓氏、同辈分的男女青年被认为是兄弟姐妹,同姓氏而不同辈分的男女青年更有长幼之别,二者都要相互回避,绝不能发生恋爱和性行为。排除这个原则之外,可以随心所欲地相互交朋友。景颇族少女,在嫁人之前,可以交好几个男友,但她只把自己的真挚感情倾注于一个她能与之生活而信赖的男人身上,并且对她所挑选中的男人始终忠贞不渝。如果男女青年相处一段时间后,觉得不适合,他们可以分手,这与第三者无关,分手后的各方又可以自由地去找其他新的朋友。如果男女青年双方在真诚相处中逐步建立起了感情,并且已达到了相当的程度,便可以报告父母定夺,结婚成家,幸福度日。

二、婚恋形式

景颇族男女青年自由交友、恋爱,并不等于婚姻关系的确定。景颇族早期的婚恋关系有点像汉族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景颇族男女青年的婚姻关系主要决定于父母的主张,正常的婚姻大体上可分为三种形式。

(一)以姑表优先成亲的形式

即姑母家的儿子有娶舅舅家女儿的优先权,而舅舅家的儿子不能娶姑母家的女儿。这种婚恋关系主要由舅父母和姑父母全权决定。因为舅父母承担着必须把女儿嫁给姑母家的义务。只要年龄相差不大,可以在10岁以前就说定了,到长大结婚时男女当事人双方当然不能提出任何异议。

(二)男女双方父母包办

按照可以通婚姓氏的父母辈的交情,在双方孩子年幼时就互相谈妥,待到孩子长大后,孩子也表示喜欢,就可以通过亲友商谈办理结婚仪式完婚。如果双方孩子都不愿意而极力反对,有些父母开明一些的,也可以终止预约而另择婚。但大多数父母按照传统办事,不会过多考虑子女的意见。

(三)确立婚恋关系

男女青年双方在公房的交往中建立了坚实的爱情基础时,由男青年将想法告诉自己的父母,并获得同意后,选派男方亲友二人,带上烟酒礼物到女方家商议婚事,并对女方父母说:“某某愿意与你的女儿婚配,特来向二老求亲,请与成全。”如果女方父母看中女婿的话,就会笑着说:“有传统规矩嘛,也得问问姑娘的舅父舅母,同时也得问问我的姑娘才行。”这时女儿在屋内听着父母的话十分高兴,她可向母亲表明自己的意愿。然后,姑娘的母亲出来将男方背来的烟酒传给大家享用,这门亲事就算说定了。如果女方的父母看不上女婿的话,当男方代表说明来意时,女方父母就会直截了当地回答:“姑娘的舅父舅母不同意,这个事情不能成,你们另选别家吧!”男方背来的礼物也无人接拿和传用,这门亲事就说不成。此时当事的女儿绝无表示自己意见的权利和机会,只有暗自着急伤心。对男方来说,弥补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一次求婚不成,也有再经过男方父母的努力或亲戚的反复周旋后,再次求婚成功的,但这类情况属较少。

以上三种是属正常的,为全体景颇族人民所奉行的婚姻形式。

三、等级婚姻制

(一)严格的等级婚姻制

历史上,景颇族等级婚姻制,指的是贵族官种之间相互通婚,百姓之间相互通婚,奴隶之间相互通婚的形式。如果谁破坏了这一原则,就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贵族官种之间相互通婚,反映其在景颇族中社会等级地位和显贵的血统关系。如果山官娶了百姓女子为妻,百姓就成了山官的丈人种。由于丈人种对姑爷种享有一定的权利,百姓就要管山官,会给山官带来一系列的麻烦和出现很不方便的事情。

景颇族社会的内部还实行过较严格的等级婚姻制,即山官只能与官种姓氏通婚,不与百姓、奴隶通婚。百姓只能与百姓通婚,不能与官种、奴隶通婚。奴隶只能与奴隶通婚,不能与官种、百姓通婚等。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些婚姻等级制度不是那么严格而是松弛了。有的山官见到貌美、聪明、能干的百姓之女,便突破等级联姻原则,即娶为正妻,立为官娘。有的百姓通过努力,财富丰盛,付得起高昂的聘礼,也就娶山官公主为妻子,随之公主之夫的身价和地位也得到了提高。也有的奴隶女嫁了百姓郎,获得了人身自由等等。说明这种等级婚姻制度,也是随着景颇族内部的阶级分化和经济财势的变化而变化着的。

如今,在新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景颇族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旧的抢婚、偷婚、骗婚制早已废除,传统的迎娶形式仍然保留并不断充实完善,步入了人人平等和各民族间平等的婚姻时代。

(二)在等级婚姻制下产生的抢婚

在景颇族社会中,某一个平民家姑娘,同时被山官家和邻寨以及本寨的小伙子看中,这时,山官家就使用特权首先以抢婚的方式把平民家的姑娘抢到手,既成了事实,别的小伙子只有再去找别的姑娘了。从抢婚这一习俗看,景颇族婚姻关系的决定权几乎全部掌握在有权有势人的手里。后来就演变成婚姻关系的进一步复杂化,景颇族社会内部曾一度盛行过较为普遍的抢婚习俗。不管是通过哪一种形式决定的婚姻关系,都必须经过抢婚的方法来完成结婚的全部过程,才算洁净和体面。抢婚在社会上形成了一种为大家所公认和接受的婚姻形式。

(三)等级婚姻制的蜕变

随着社会的发展,景颇族这种“篾子不能和线相接”的婚姻法则也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在打破等级婚姻制的基础上,逐步实施了与外族间的联姻制,有不少景颇族姑娘远嫁到腾冲、保山、昆明等城市及四川、广东、山东、北京等地的其他民族中,也有不少景颇族小伙子迎娶了傣族、德昂族、汉族、傈僳族以及昆明、北京、上海等地姑娘和西方白种人姑娘为妻子,说明了景颇族是一个开放的民族之一。

(四)等级婚姻制的彩礼

景颇族在等级婚配过程中支付的彩礼数量及质量,也是随着社会经济、社会形态、社会局势的变化而变化着的。过去,官家姑爷种家支付给丈人种家的主要彩礼有:牛、大刀、长刀、酒、肉、蛋、米、丝绸、布料、金、银、象牙、珠宝制品等。丈人种家返还给姑爷种家的礼有:枪、箭、金银制品、长刀、背箩、种子等。一般都是所送的彩礼和还的礼基本上是成正比的。对这种关系景颇族语称为“豆豉换肉”,意思是姑爷种送的只有“豆豉”的价值,丈人种还的是“肉”的价值,说明尊重传统礼节、心好、要面子等。但是,在随着山官制度的废除,所有官礼都被废止了。

四、神奇的婚俗

景颇族缔结婚姻的形式显得神秘而奇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迷奔”

“迷奔”,即“送亲”之意。采取这种迎娶方式达成的婚姻,是按照常规礼仪,在老丈人种家或门当户对的新丈人种家内定适合的姑娘,请董萨卜卦确定后,通过男方媒人勒脚与女方父母议婚,确定聘礼;到婚期时,女方请女方媒人常统、舅父及村寨中诸亲友陪送新娘的迎娶形式。有时候会出现姑娘不愿意的情况,这时父母和亲友都会耐心教育说服她,姑娘根本提不出不愿意的理由。父母包办是原则,而且这种形式的婚姻是最体面的,姑娘考虑再三,不管是否愿意,最后也只得听父母摆布,最终还是出嫁。在景颇族社会里,虽然母系家庭已被父系家庭所代替,然而反映母权制原则的若干残余形式,在舅父的权利和义务中仍然长期被保留下来,并反映在婚姻形式中。外甥女出嫁时,必须给舅父一头牛,叫“门省诺”,舅父受礼的原则是“吃一支角,还一支角”,意思是说舅父还的礼较重,而且是传家宝性的,如枪、银饰、衣物等。外甥结婚以后,女方家建盖新房时,要先请舅家来进新房,外甥女要送礼到舅父家叫“永诺依”等。

(二)“迷确”

“迷确”,即“提婚”。有两种情况实施迷确方式。

1.传统方式缔结婚姻,后代兴旺发达。男方通过媒人勒脚向女方父母求婚提亲,征得女方父母的同意,并议定聘礼和婚期后,为了避邪,采用媒人“迷确”把新娘和伴娘迎娶到男方家的方式。据说采用“迷确”方式结婚,可以除去新娘身上带来的鬼神,使新娘健康长寿,五谷丰登,人丁兴旺。如果自己的祖父母、父母在结婚时采用这种方式,后代子孙都兴旺,家事顺利,则其子孙在结婚时也采用这种传统方式。婚后将原先订好的聘礼如数送到女方家,一切均照常规进行。

2.男方先请董萨卜卦后,确定要娶的对象,就在婚前直接或间接地放出男方欲娶某家女儿的话,让女方父母及全家人都知道男方家人的意图,从而探知女方家父母的反应。如女方得知男方意图而默认不表示异议的话,男方就在一定时间内择定婚期,请男方媒人勒脚去串通女方媒人常统,在夜间让人设法诱出姑娘,请一伙人将姑娘拉到媒人常统家藏起来,然后请男方媒人勒脚到女方家通报姑娘的父母:“你们的姑娘已被某家‘迷确’去了。”并议定聘礼数等,第二天举行婚礼。采用这一方式可节省费用,能去除姑娘身上带来的鬼神,同时采用这种方式,女方家有考虑的余地,如不同意,可以事先表态,好让男方另行择婚等好处。

(三)“迷噜”

“迷噜”,一般称为“抢婚”。进行抢婚时,既不事先通知对方,也不管对方愿意与否,强逼为之。这种抢婚的发生,往往是一个女子同时为几个男子看中或产生爱情,男方相互猜疑而顾虑别人娶去,因而采取“先下手为强”夺取女子。即使通过抢婚而取得女子为妻,事后仍要请媒人勒脚到女方家议定聘礼,并如数送至。因通常这种婚姻事例多发生在聪明、美貌和能干的女子身上,所以聘礼也相对高昂一些。另外,还有一种假的抢婚“迷噜”方式,骗取婚姻获得成功,即在女方父母不同意的情况下,实施抢婚,婚姻获成功后,再补办送聘礼等手续,使女方父母在事实面前无法抗拒而承认这桩婚事的现象。

(四)“迷靠”

“迷靠”,一般称为“偷婚”。男方欲娶某一女子为妻,请媒人勒脚向女方父母求婚,但女方父母不同意这桩婚事,而且将自己的女儿藏起来,以防被偷走。如果男方一心一意决定要娶她,便请媒人勒脚串通女方媒人常统设法将女子偷来,先藏于媒人常统家,一面请媒人勒脚和媒人常统通报女方父母,并议定聘礼,一面办理结婚的形式。实施“迷靠”行动,事先要做好两种可行的方案,以防“偷婚”失败,丢了面子。景颇族说“迷航阿董颇”,意即一旦准备举行结婚是不能失败的。万一这一家的“偷婚”受到了极大的阻力,那只好趁早放弃,双方都还不伤面子。但要马上启动另一方案,到别的人家实施“偷婚”行动,直至成功为止。

(五)“迷冒”

“迷冒”,即“骗婚”。这一婚姻形式的一切行动都是秘密进行的。男方欲娶某一姑娘为妻,但事先要绝对保密,不让那个姑娘知道,在进行迎娶行动时,将串通好的别的姑娘代为新娘将欲娶的姑娘选定为伴娘,诱骗至男方家,在举行婚礼时再指定她为新娘。到这时,她已骑虎难下,无能为力,只有任人摆布了。对采用这种方式得到的妻子,男人会倍加爱护,这种婚姻虽具戏剧性和神秘奇特色彩,但往往是幸福美满的。

(六)“迷洞”

“迷洞”,即“提亲、订婚”之意。男方欲娶某女为妻,但女孩年幼,还不能结婚,男方为了防止别家来娶,通过提亲先向女方家送一头牛或一份别的聘礼,订下婚约,别家便不能再娶她、抢她或偷她了。等姑娘到结婚年龄时再举行迎娶婚礼仪式和补充聘礼等一系列手续。

(七)“于迷”

“于迷”,含意是男女自由相爱,男女间发生了性关系而怀孕,男方到女方家祭献鬼神而结婚的形式。这一形式用两种方式来解决,一种是还没有公开化的,在男方家举行婚礼,只是不跨草蓬,而从草蓬旁走过时,人们会发现女子已怀身孕。另一种是已公开化了的,到女方家祭鬼神,叫“于南梏”或送一些聘礼,再将女子领到男方家来,举行简单仪式缔结婚姻关系。

(八)“水庞”

“水庞”,即“私奔”之意。“私奔”是在包办婚姻制度下产生的一种形式,是景颇族母权制和父权制交替时出现的产物。在景颇族父权制社会里,结婚双方往往没有选择结婚对象的机会,一切都被父母包办,并有各种烦琐的程序和细节,男女双方在结婚以前根本没有充分了解,甚至连面都没有见过,所以谈不上有任何婚姻基础,产生了很多的婚姻悲剧,对此,一些人为了寻找幸福生活,私自投奔所爱的人,或跟他一起逃走。

五、婚庆大典

(一)婚庆的基础

1.必须具备的条件。景颇族传统习惯上的婚龄在18~20岁之间视为正常成婚阶段。大多数富贵山官人家的公子们,幼年时便为他们进行了门当户对的订婚仪式。他们为了保持显贵地位和富贵血统,担心其他人将他们中意的女孩娶走,有时,甚至在他(她)们仅10岁左右时,便前去提亲,然后按惯例举行一次隆重的“婚礼”。但这位准新娘仍然同她的父母兄弟姐妹生活到合适的年龄才到夫家,生儿育女,共同生活。景颇族的父母们,大多是平民百姓家庭,虽然对孩子的婚姻关系并不操之过急,但总是为孩子的将来忙碌着,并设法创造条件予以解决。如果准备为孩子完婚的话,要千方百计准备足够的粮食,备齐牛、猪、鸡、大铓、酒、蛋等支付给女方所需的一切聘礼用品等。男孩子在20岁左右必须娶妻成家,女孩子也在18岁左右设法将自己嫁出去。

2.选择吉日。景颇族举行婚礼,当婚礼所需的一切物品准备就绪后,男方的父母亲便去请一位董萨卜卦,看是否可以举行婚礼。如果卜卦结果是肯定的,他们便在传统的“勐威”(丈人种)家族的女孩子中物色一位条件相当并适合自己孩子的姑娘,而且还要仔细了解和考察女方的家谱,详细查看女孩家族的健康寿命状况和血统等。然后选择在目瑙纵歌庆典或别人的婚礼庆典或公房集会以及赶街天等活动时,由较有经验的成年人带着准备举行婚礼的小伙子秘密地去董萨家物色小姑娘(景颇语把这次行动叫“迷彪”,即“特色”),主要看看姑娘的肤色、健康发育状况,通过交谈看看她在接人待物、礼节礼貌等方面的品行。如果认为中意的话,便设法秘密获取姑娘身上的一件东西(景颇语叫“志攀佑”),即使是一个扣子、一点烟丝、一块彩帕或一根头发。回到家后,再请董萨卜卦已经“志攀佑”姑娘的未来,预测她是否会生男生女,是否忠贞,是否健康长寿等,根据董萨卜卦结果来决定是否求婚迎娶或重新物色等一系列秘密工作。最后,根据董萨卜卦的情况,来确定举行婚礼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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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 卦

3.提亲。当一切关系理顺,一切情况了解清楚后,觉得再没有什么可以妨碍这场深思熟虑的联姻关系时。男方便选派两位能言善辩的媒人带上酒和“侬散扎”等见面礼品,去向被选中的姑娘父母亲那里提亲求婚,景颇语叫“迷洞”。如果提亲求婚被接受了,也得有个过程,让女方家里也作些适当的准备,好让自己的女儿出嫁时体面一些。双方确定媒人,常统是女方的媒人,勒脚是男方的媒人。到了适当的时日,勒脚会带着聘礼再次登门,会同常统媒人与女方进行协商。传统习俗中称为:“不会要彩礼的丈人种是憨人,不会要嫁妆的姑爷种也是憨人。”通过“袍屯”确定彩礼、“示荣”嫁妆和婚期等。这时,举行婚庆的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景颇人的婚礼日子一般都选择在每年春季的月圆时节。到了“帕洪叶”发出新芽的时节,景颇人一般就不再举行婚姻庆典活动了。

(二)婚庆的程序

1.婚庆前的准备工作。当准备为男孩举行婚庆的人家经过几年的努力,养好了牛、马、猪、鸡,备足了大米,确定了未来儿媳,备齐了所需聘礼,做好了米酒、水酒的时候,就动员和招集所需人员到家里来协商帮忙事宜,把人们分为若干组,组织一伙半大小伙子队伍,负责砍长条木凳、木梯和特定的草桥(景颇语叫“蓬邦”),以及砍芭蕉、甘蔗等工作;组织一伙精悍的妇女,负责调酒、传酒和接待工作,景颇语叫“朋拢”;组织一伙精悍的男女青壮年,负责宰猪、杀鸡、做饭菜等。一部分人装修新房,挖草桥洞等后勤服务工作。组织大小董萨,负责祭献各种鬼神,并负责吟唱新婚贺喜颂经。组织一些德高望重的长老们,负责指导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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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 亲

2.迎接新娘。婚礼准备工作基本成熟后,即时组织一伙精干的队伍,负责迎接新娘的工作。一般的迎接新娘过程,以较远的邻寨为例,需用两天时间。根据丈人家和姑爷家商定好的吉利日子,姑爷家的迎亲队伍身着盛装,牵着牛,扛着大铓,背着烟、酒、肉等各种彩礼,临近黄昏时正式进入丈人家。当到丈人家门前时,丈人家组织人员用荆棘、竹梢等设置几道路障,并派人把守着门,与姑爷家迎亲队伍人员讨价还价嬉戏。其真正实质是把跟着迎亲队伍来的各种鬼神拦在门外,图个吉利。同时通过这种形式讨要一点年轻人的活动费用。顺利进入丈人家后的整个夜晚,旧时老年人在一起举行贺喜“目占”(颂经会),年轻人举行“公房”活动和清点彩礼移交等事宜。第二天午饭后,除了丈人家组织送亲队伍外,由媒人常统和有经验的老妇人将新娘打扮得比孔雀还要漂亮,要迎亲的人得带彩礼去。之后,新郎接过认婿枪,与新娘一起传递改口酒,清点完所还彩礼数,便可准备起程返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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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 亲

迎亲的队伍正要离开丈人家时,丈人家又会组织队伍,设置几道路障把门,让迎亲队伍一道道地发红包买通关费。这种形式的实质又是为了不让丈人家的鬼神跟着迎亲队伍走,图个吉利,同时也是对服务人员支付一点辛苦费采取的另一种形式。顺利过关,便可兴高采烈地往回走。中午时分,男方家迎亲的队伍扛着丈人家陪送的认婿枪(景颇语“莫些迷翁”),抬着箱子、柜子等嫁妆“示荣”,背着农作物种子等与身着盛装的新娘、伴娘及十来个送亲(景颇语“迷蝶”)人员,组成浩浩荡荡的迎亲队伍从女方家出发了。傍晚时分,当迎亲和送亲的队伍返回到男方村寨边的官庙龙尚时,放几声铜炮枪,男方家人派出“班展”(联络员)前去引领回来。这时,迎亲队伍受到了调酒师们等的“侬伴旁”热烈欢迎后,继续行进,队伍越来越大,当来到媒人勒脚家门前时,又举行一次“娃其赞赞”的祭祀仪式后,便可迎进男方的媒人勒脚家安顿起来了。这时,迎亲事宜就告一个段落,一切都在等待着第二天举行隆重的婚庆典礼了。

3.婚庆典礼按传统规矩办。景颇族认为婚庆典礼是新婚男女终身大事。一切都按传统规矩办,而且要办得隆重、热烈。第二天早上,特别要注意提早给送亲队伍送去起床酒、洗脸酒以及吃饭酒等。必须等到吃过午饭,新娘化妆打扮好以后,男方组织一个包括新郎在内的队伍,来到媒人勒脚家,让新娘和伴娘伴郎喝了起步入席酒,便可游寨进入新婚席了。

4.祭献神灵。景颇族信仰万物有灵,所以鬼神种类特别多,举行婚礼至少要祭祀4~5次,需要祭献的神灵共1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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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草桥

5.独具特色的过草桥。当新郎家万事齐备,房前搭好了彩门,种好了芭蕉和甘蔗,铺好了“蓬邦”新婚席,栽好了“蓬邦”草蓬,搭好草桥,婚礼现场到处是五彩缤纷,一派节日景象,几乎全村的人和附近的亲朋好友也都穿着节日盛装,背着礼篮,带着礼物纷纷赶来,为新婚之人祝福贺喜。

当新娘新郎入坐新婚席“蓬邦”时,婚礼庆典仪式就算正式开始了。这个时候整个场面都沸腾起来,通常是鼓乐齐鸣,所有的人争先恐后围拢到新婚席周围,围得个水泻不通,新郎新娘和伴郎伴娘在送亲人的护卫下,面朝房屋正对着中柱和大盖顶尖的方向一起坐下来,大家都请新郎将新娘的面纱拨开来看看。当拨开面纱后,大家异口同声说:“好美丽啊!”当基本礼仪完成后,新娘在新郎的引导下与众人见面,开始传酒递烟的同时,也改口作新的称呼,大家一面嬉闹,一面说一些吉利祝福的话,热闹非凡。

一些地方,除了“迷奔”形式以外,通过别的形式迎娶新娘和举行婚礼庆典整天的时间里,一般都见不到新郎。新郎可以放任不管,可以去放牛或去做别的事情。一直到了晚上半夜时分,基本唱完新婚贺喜后,举行“达迷亚”新娘新郎相互祝福时,新郎才会在众多的男伴们的簇拥下,出现在新娘面前,相互喝过认夫认妻酒,相互喂糯米饭团并进行祝福以后,坐在一起,让老人们喝过“睹耳酒”,继续进行年轻人的情歌对唱和各种嬉戏等。这时出现新郎,一是为了维护传统的婚庆典礼;二是为理顺婚庆典礼的程序;三是为了新婚内容完整与更加体面无缺等。

婚庆典礼开始的一些礼节完成后,按照景颇人的习俗要举行过草桥仪式。在“蓬邦”草桥上两旁拴着若干头猪和鸡,董萨们正在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着对各种鬼神的祭献。“蓬邦”草蓬是有规矩的,坑要挖成四方形,见方一尺左右,深40~50厘米。先将坑用“蓬邦”草插满,插满后再将“蓬”草均匀地分开两边,把新木板搭在中间,这就是汉语所谓的“草桥”了。搭建“草桥”必须要注意的是所用的木料,一定是会结果的木材才行,通常如枣树等使用得比较多。另外,草蓬也分“目荣蓬”(即“名声草蓬”)“公端蓬”(即“庆贺草蓬”),所有家鬼草蓬等共计六蓬左右。猪和鸡也分种类祭献,一般是“目荣蓬”一只半大母鸡,“公端蓬”一只公鸡,每一种家鬼一头猪等。董萨祭献所有鬼神以后,由“强仲”(祭祀总管)把猪、鸡杀死在草蓬旁,将血溅在草桥两旁,等新郎和新娘过了草桥后再料理。

一切准备就绪后,接着就要举行独具特色的过草桥仪式,这时婚庆典礼达到高潮。新郎牵着新娘的手,在所有人簇拥下,穿过草蓬中央的桥,一直进到新郎的家。在草桥两旁的人都异口同声地喊着“先踩右脚……”,根据景颇语谐音,有一帆风顺、吉祥如意的意思。通常新郎和新娘在围观者的掌声、喝彩声中顺利过了草桥,伴郎和伴娘也跟随着走过草桥。其他送亲的人员被送回媒人勒脚家歇息。所有在场的人继续在院场跳着欢快的“赠歌”(象脚鼓舞)。在一些地方,过草桥时新郎的弟弟牵着新娘过草桥,有的地方还将新郎的弟弟打扮成女孩子的样子,穿上银泡衣裳,毛质筒裙,背上背篮,手持长矛牵新娘过草桥等。

景颇族结婚时过草桥具有洁净、吉祥、健康、顺心的含意。到底为什么如此隆重和神圣呢?相传在古时候,景颇族半人半神无所不能的始祖宁贯瓦娶龙女布仁扎仙为妻,夫妻恩爱,美满幸福。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布仁扎仙身上发出的腥味太浓,经过多少水洗和所有的香料往上喷洒都除去不了那股腥味,十分烦恼。后来,在太阳神的指引下,在草蓬中央搭了座木桥,从中手拉手通过去。果然龙女布仁扎仙身上的腥味全部都被除去了,并且皮肤一天比一天细腻白嫩,肤色、气色一天比一天好起来,后来生育了很多儿女,过上了真正的幸福生活。这种想生儿育女、想洁净顺心的过草蓬仪式,便成了景颇人一直坚守的规矩。至今,景颇人认为,结婚时举行过草桥仪式,就可以消灾灭难,吉祥如意,心想事成,幸福美满。如果是未婚先孕,举行婚礼时,不能从草桥中间通过,只能从草桥边绕道进入新郎家。

6.新娘步入新郎家。新郎和新娘手牵手过完草桥以后来到新郎家门口,出来迎接新娘的是她的婆婆。婆婆给新娘带上银项圈和“吾顺”(玛瑙项链),以此种方式表示婆婆已经接纳新娘为家中的一员了,并把他们迎接到公公、婆婆的房间。亲朋好友卸下伴娘们带来的礼品,并将公公和婆婆提供的烟和酒分发给在旁的每一个人,打破僵局,倾心交谈。

7.新娘沐浴。主要的婚庆典礼仪式结束后,傍晚,女青年们领着新娘来到泉水边为新娘沐浴,意思是洗净新娘身上的尘污及所有的侮气。之后,她们取回泉水,以供晚上新娘在婆婆的指导下酿制新婚酒。

8.新娘新郎接受董萨贺喜。晚上,按照景颇族的习俗,人们酒足饭饱之后,没有一个客人离场而去,因为婚礼还没有结束,一切仪式内容整晚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新娘酿完酒后又与新郎一起安排到新郎家大厅里,大家围坐在一起,正中摆放着米酒、水酒以及金银珠宝等,几位董萨又开始吟唱“勒来”贺喜。他们唱述人类繁衍的起源和新郎家家谱,让鬼神记住并管教这位新加入家庭的成员,让她健康、孝顺。新娘新郎把长辈们的祝福铭记在心,剩下的时间让长辈喝了“睹耳酒”后,就是年轻人嬉戏的时候了。人们端来糯米饭,向新郎、新娘敬献水酒、米酒和“达迷亚”糯米饭团。新郎举杯向新娘敬酒,新娘抿了一口,反过来新娘又给新郎敬酒。吃“达迷亚”糯米饭团时首先新郎新娘互相喂一嘴,接着所有在场的年轻人也模仿相互喂饭团,并且大家一致祝愿新郎新娘夫妻恩爱,聪明勤劳,多子多福,健康长寿。还让新娘新郎认一认洞房,但不进去,继续对歌、嬉戏,这样的活动一直延续到天亮,婚礼庆典仪式才告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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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 福

9.举行新人播种仪式。婚礼结束的第二天早上,新郎新娘在年轻人的陪伴下,要在自己家的地上举行新人播种仪式,通常是种下包谷、小米、高粱、瓜类等农作物,到这些庄稼成熟时,要送丈人家尝新。

六、婚俗礼仪

景颇族联姻过程中的礼仪比较多,比较杂。

(一)彩礼

景颇族花在婚礼上的钱财是比较多的,一般的彩礼数额为:

1.提亲礼。烟、酒和一幅丝绸料子。

2.定亲礼。烟、酒和一幅“格丝”布料子。同时还有景颇语叫“迷黑诺”,指的是从丈人家讨来的女人老死后,男方还需给女方一头牛,叫做“火碳牛”。按照景颇族礼节,这个牛是不给不行,在田里架着犁的牛都可以牵走。所以,给“火碳牛”是硬道理。当然女方也得送一些有名称的物品,如铜炮枪,景颇语叫“墨崩迷翁”;一把神剑,景颇语叫“共表闪”;一口锅,景颇语叫“厄着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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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 篮

3.迎亲礼。烟数条,酒百斤以上,肉20~30斤,牛2~10头,大铓一个,龙袍一件,一双礼篮(装有鱼、肉做成的菜和鸡蛋、水酒数筒等)。还有给新娘舅家(玛由知)的一头牛,景颇语叫“门省诺”。如果姐姐还未嫁,娶的是妹妹,还需专门送一头牛给姐姐,景颇语叫“南捏诺”。如果是娶山官家的公主还要送象牙、银烟锅、金条等金银珠宝,还要送媒人常统一头牛、送勒脚一头牛。

(二)嫁妆

男方送的彩礼越多,姑娘的嫁妆也就越多,一般是成正比的:铁三脚架1~2副,铁锅1~2口,背箩2个,竹木箱1~2个,长矛2把,大刀2把,银手镯1对,金耳环1对,银泡衣裳1件,毛质筒裙1条,银壳长刀1把,铜炮枪1杆,银项链数条,农作物种子无数等。新娘舅家送礼的习俗是“吃一支角,还一支角”。新娘的姐姐也会送金银首饰或纺织品作为证据和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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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 妆

(三)酒礼

景颇族的酒通常为水酒和烧酒,水酒基本自制,用自家种的小红米煮熟发酵后掺水搅拌过滤而成,度数较低仅为十来度;烧酒即大米酿制的米酒,多在40°~50°之间。在景颇族的观念中,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是雌雄相对、阴阳相配的,所以亲朋间互有馈赠时,都准备两个酒筒,一筒装烧酒表示男性,一筒装水酒表示女性,这样才和谐。在说亲、婚礼等场合也是这样,往往男方备下酒及其他礼品,请说亲的媒人携礼到女方家说亲。这媒人往往能说会道,知晓景颇族的古今,他来到女方家斟好酒,先从景颇族的婚配渊源和规矩追溯一番,然后再把双方家族的婚配状况说道一番,如果女方的家长喝下了媒人斟的酒,那么这门亲事也就有眉目了。

七、婚后生活

(一)新娘“不落夫家”

一对新人举行过婚庆过草桥仪式后,夫妻关系就算正式确立了。但是因新娘年纪尚幼或“不落夫家”等,更长的时间呆在娘家生活,公婆将新娘领回来后,新娘又往往不辞而别,经常跑回娘家,公婆又派人带着礼物去请她,来来回回,得很长一段时间。当然,新娘有时偶尔也去看望公婆,或在农忙时去充当帮手,但是不和丈夫来往和同房。如果看着新娘长大并已达到婚龄,身体健康,丈夫方就得在适当的时候采取适当的措施,和新娘在一起。采取的措施主要是找丈夫一些好朋友帮助他将新媳妇拖进洞房,并把门反锁起来,给他俩有个倾心交谈和共同生活的机会。许多人经过几次这样的帮忙,既不丢面子,也不伤感情,抓住时机,交流思想,慢慢的产生了感情,就不用别人再去帮忙。虽然还会跑回娘家,但基本上待在丈夫家了。新娘怀有身孕是落夫家的开始,孩子的降生为家人增添了乐趣,加固了夫妻的婚后感情和责任心,从此相互尊敬,彼此相爱,共同生活,建家立业。

(二)建家立业

景颇族新娘落夫家以后,开始过上正常生活。平日里妻子几乎包揽了所有的家务和许多农活。因此,丈夫总是宽厚地善待妻子,还不时地背着礼篮送妻子回娘家(景颇语叫“跟着季节走”),给娘家送去自己种植的农作物尝新(景颇语叫“何娃门蝶”)。春节会亲叫“过年蝶”,要盖新房时回娘家叫“省所娃所蝶”,盖完新房以后回娘家叫“永诺依”。生了孩子回娘家叫“常披蝶”等。丈夫看着自己的妻子活泼又可爱并为自己生了一群孩子的时候,把她视为伟大的母亲,在人家面前总是委婉地称她为“我孩子的母亲”。当然妻子们为了得到丈夫们的爱和尊重,从服饰到举止言行,总是从容镇定,贤淑优雅,稳重沉着。景颇族妇女的庄重、善良,是男人们喜欢的形象和孩子们的榜样。

(三)准妈妈

景颇族妇女怀孕之后,除特殊情况以外,一般从娘家回到丈夫家居住。这时,妻子已不像刚结婚时的那样新娘主要居住在娘家,或者是在娘家和丈夫家之间居无定所。一旦怀孕后就不再奔波,老老实实待在丈夫家。一般来说,新娘怀孕以后身心都会发生巨大变化,在孕期10个月左右的时间里,虽然不能出远门,但在家里能做的活都做。特别是怀孕初期到7个月的时间里,还做农活,有的还做重活。

(四)鳏夫

鳏夫,景颇语叫“迟袍颇”,指的是男子丧妻或无妻。鳏夫欲续妻,历史上可以续娶亡妻的姐妹为妻,如果亡妻的姐妹尚未出嫁,她们就有义务嫁给姐夫或妹夫。至于是否再出聘礼,视情况而定,一种是,如果妻子亡故时,还没有生育过子女,其夫可不付任何代价,通过协商续娶亡妻的姐妹为妻;一种是,如果是亡妻已生养了子女,则须向女方家再付一部分聘礼,才能娶亡妻的姐妹为妻。这种婚姻制度,景颇语叫“统德拉”。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婚姻制度已被废除。

(五)旧时的转房

转房,景颇语叫“垂么苦”。景颇族地区的转房婚姻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兄死,弟尚未娶媳妇,可续娶其嫂为妻;有的地方即使弟弟已有妻室,也可续娶其嫂为二房。一种是弟亡,兄虽有妻室,也还可承纳弟媳妇为己妻(二房),但彼此的关系都成了夫妻关系。随着这种不分年龄,不分辈分婚姻的缔结,彼此之间的关系已发生了变化,通过转房男女之间不管原来的关系都变成了夫妻,而原有的子女间关系和称呼却没有改变。正因为如此,在一个家庭中,往往能见到互称兄弟姐妹的人。

景颇族转房婚姻制度,从形式上看,夫死寡妇不能随便外嫁,她必须在其夫家族内再嫁于亡夫的兄弟、叔伯或侄儿。对于女方来说,这就是她的义务;对于获得她的男方来说,也似乎是他们的天生权利。从实质上看,是把女人当做财产,实行家庭内部转房,这是保证避免家庭内部财产外溢的一种反映和名正言顺地照顾孤儿寡母的传统习俗。

(六)历史上的一夫多妻制

旧时,在景颇族社会里虽然一夫多妻制不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但一夫多妻制是被允许的。景颇族有名言说:“山官妻十个,百姓妻四个。”在现实生活中,一夫多妻的现象不是很普遍。结发正房妻子景颇语叫“勒东”,第一个妾叫“勒什”,第二个妾叫“勒拜”等。在景颇族社会里,第一个正房妻子是举足轻重的,但只有生了男孩并能吃苦耐劳的那位才能担任。她们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各居一室,和睦相处。如果她们做不到这一点,丈夫便把她们分离开来,安置到不同的住所,另立锅灶等。

景颇族社会中产生一夫多妻的因素一般是:第一个妻子只生女孩或不能生育。第二个妻子不能胜任全部家务或兄弟亡故而承纳的遗孀等,还有的就是男子精明能干,财富丰盈者也有一夫养多妻的现象。对景颇族来说,结婚生子是一种荣耀,后继无人是一种耻辱,所以一夫多妻也是多子多福的一种反映。新中国成立以后一夫多妻制已不复存在。

(七)离婚

景颇族结婚以后,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离婚的现象都比较少,其主要原因有两条:一是景颇族结婚时,男方支付女方的彩礼较重,高昂的彩礼给人们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如果男方要求离婚的话,将拿不回支付给女方的彩礼,损失太大。如果女方要求离婚,要赔偿原来支付彩礼的所有数额,一般赔不起。这就从不同侧面对家庭的稳定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二是绝大多数男女青年都是通过广泛的社交活动相知相识,并经过自由恋爱,产生了感情,再决定关系的。相互之间是比较了解的,这又是从另一个角度对家庭的稳定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但是,也有极少数包办婚和夫妻感情破裂导致无法共同生活,最终离异。离异后不管赔偿多少,直到赔偿完为止。离过婚的人,又可以自由地去寻找志同道合的终身伴侣,经过前一次婚姻的经验教训,他们的婚姻家庭往往更加幸福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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