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民族创意产业
一、文化创意产业和旅游
文化作为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晶,影响着人的精神和灵魂,渗透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塑造了不同民族特质和地域特色。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相互促进、相互依存,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全过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占据重要地位。随着时代的变迁与文明进步,文化建设已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而是已具有了精神和物质双重的属性,内涵更加丰富,外延不断扩大。
文化创意产业,是指将人类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通过人的“创意”转化为具有经济价值的产业,将经济属性融入文化当中。由于文化创意产业强调的是创造力,大自然的资源总量有限,而人的创意却永无止境,由此带来的文化创意产业前途不可估量。文化创意产业科技含量高,文化附加值大,与旅游的结合将是中国经济未来支柱之一。
旅游业是一项新兴的产业,与其他产业相比又具有很强的文化性。文化旅游产业兼具经济、文化、社会、环境四大功能,它是促进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文化繁荣的带动型产业。旅游业要成为一个成熟的产业,必须对旅游资源从文化层面上进行提炼,才能使这一产业可持续发展。民族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是羌族地区旅游发展的基石,各民族文化形成了极具魅力的民族文化资源。以文化创意为动力,将各种文化资源与科技、创新、旅游规划相结合,最终可以实现文化创意产业与旅游业的互动发展。
“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文化资源可以转化为经济优势。因此,要将羌族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就必须对羌族文化进行深刻挖掘,创意开发羌族文化资源,并以文化旅游产品为载体,促进羌族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使羌族文化旅游产业成为推动羌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源泉。
鉴于北川是我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县及“5·12”地震后知名度的提高,本文以北川为例来看羌族的文化创意产业,尤其是文化创意产业旅游业的发展,应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北川羌族自治县的文化旅游产业
北川是我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县,羌族文化资源丰富多彩、特色鲜明。2007年,北川羌族自治县的旅游总收入为3.84亿元,接待旅游56万人次。但是北川县羌族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就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仍然需要进一步提高。事实上,羌区各县对羌族文化的利用程度普遍不高,主要表现在拥有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却没有获得相应的旅游收入,文化旅游产品的质量普遍不高,缺乏全国知名的旅游品牌产品。
首先,文化旅游还没有形成向产业化、专业化发展的态势,与旅游产业相配套的旅游服务体系不完善,民族文化资源利用程度不高。北川羌族文化资源丰富,拥有大禹文化、羌族历史文化、古城古迹文化、羌绣、羌族服饰、羌族音乐舞蹈文化、传统年节习俗、羌族民间文学艺术、神秘的释比文化、建筑文化等等,而这些丰富多彩的文化却没有能转化为高层次的文化旅游产品系列。
其次,以羌族文化为载体的羌族文化旅游商品业的发展还没有形成一定规模,表现在羌族文化旅游演艺业、出版业、影视业、博物馆业仍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羌族文化旅游商品业还没有形成科研、生产、供应、销售一条龙的体系,没有形成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机制。北川原本是一个鲜为人知的少数民族自治县,“5·12”大地震后迅速提升了知名度。虽然地震对北川的旅游基础设施、旅游景区、景点等羌族文化载体造成了毁灭性的破坏,但是北川县的旅游资源丰富,这对北川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极为有利。其中,因地震形成的唐家山堰塞湖必将成为北川羌族文化旅游产业的又一品牌,而即将建造的地震遗址博物馆、国际爱心工程等都将成为北川文化旅游产业最具有发展潜力的旅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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