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制裁必然给挑战者和应战者都带来损失。是否发动经济制裁,关键取决于双方承受损失的能力。
孙子兵法说:“十则围之,五则攻之。”要取得经济制裁的成功,一定要先掂量一下,对方的经济规模有多大。经济制裁实质上就是围困对方。如果贸易战双方经济规模相差悬殊,己方的经济规模大于对方10倍以上,取得成功的把握就会比较大。
经济规模在经济制裁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果一个大国、强国制裁一个小国、弱国,经济制裁所带来的损失,对大国来说可能是九牛一毛,对小国则可能伤筋动骨、大伤元气。对于同样的经济损失,譬如1亿美元,对于海地这样的小国来说可能是一个很沉重的打击,但是对于一个像美国、俄罗斯、中国这样的大国来说,就算不上什么要紧的事情。由于国家大,人口众多,损失被分摊到每一个人头上就显得微不足道。显然,大国的承受能力要比小国强。大国制裁小国比较容易获得成功。如果挑战者的国内生产总值比应战者大上10倍甚至100倍,成功的概率就会比较高。
毫无疑问,如果大国和大国发生贸易战,双方都要付出相当高的成本。好比是在大海上航行的两条船,如果一艘5万吨的大船撞上了一艘50吨的小帆船,肯定帆船倒霉,大船只不过是挠挠痒痒,没事。如果另一艘船是1万吨,冲撞的结果就很难说了。1万吨的船损失严重,5万吨的船也很危险,说不定两艘船都要沉。
从双方经济规模来看,经济制裁可以分为三类:大国(或国际组织)制裁小国;大国(或国际组织)制裁大国;小国制裁小国。小国制裁大国的案例一个也没有。
小国之间的经济制裁有三例。1963—1966年印度尼西亚制裁马来西亚,1994—1995年希腊制裁马其顿,1994年希腊制裁阿尔巴尼亚。这些所谓的经济制裁无非是发泄愤怒,断绝交往,双方混战一场,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结果。
1965年美国制裁阿拉伯联盟,1973—1974年阿拉伯联盟反过来制裁美国。虽然阿拉伯联盟在经济规模上远不如美国,但是手中有石油有钱,双方相互制裁,闹腾一场,还得坐下来谈判,没有哪一方在经济制裁中达到目的。
大国制裁大国的案例共25起,只有1次成功,其余都失败了。
美国对中国实施经济制裁3次,前苏联经济制裁中国1次,全部失败。
美国和西方世界制裁俄罗斯(前苏联)9次,全部失败。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国际社会经济制裁德国和日本,全部失败。
唯一成功的案例是1933年英国对苏联实施的经济制裁。导致经济制裁的理由是英国要求苏联释放两个被捕的英国人。也许斯大林觉得不值得为了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和英国人翻脸,就悄悄地把两个英国人放了。
经济制裁成功的案例几乎全部是以大制小,挑战方比应战方的经济规模大10倍以上。美国近来频频动用经济制裁,其制裁对象大部分是尼加拉瓜、津巴布韦、海地、索马里这样的小国。对于这些小经济体而言,贸易战导致的成本几乎是天文数字,而对于美国来说,无关紧要。
如果能够形成一个统一战线,最好是通过联合国这样的国际组织,许多国家一起行动,挑战方的经济规模就会更大。由于制裁带来的损失被大家分摊了,更加容易取得成功。例如,1990年由于伊拉克入侵科威特,联合国发起经济制裁,得道多助,伊拉克连气都喘不过来。可是,萨达姆并没有屈服于经济制裁,顽抗到底,最后还是军事行动把他赶下了台。
经济制裁最基本的戒律是:不要指望通过经济制裁大国而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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