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土地出让金高达2.69万亿元,相当于同期全国地方财政总收入的40%以上。土地出让金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上升。有些县市的土地出让金收入超过了预算外财政收入的50%。在现行财税体制下,由于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事权不相匹配,地方政府为了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政绩,不得不依靠出让土地取得资金。2012年以来,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进入偿债高峰,而经济增速回落,税收下滑,地方政府,特别是县、市两级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愈发严重。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变更规划或先占后补等手法“切香肠”,逐步蚕食,将基本农田转换成非耕地,再摇身一变,变成可以招拍挂的住房建设用地。
江西省政协副主席陈清华指出:“如今到基层所过之处,几乎都是工地,到处都是征地拆迁。有的县少的卖地几个亿,多的十几二十个亿。中部很多地区甚至只有四五个亿的税收,却有十个亿的土地收益。”他担忧地表示,自从十八大提出要大幅度提高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后,地方反而趁势而上,掀起了近乎疯狂的土地收储热潮,都想赶在新政出台前低价获取农民的土地。“这样下去,耕地侵占只会增加,难以减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徐小青说,就目前各地调研看到的情况,地方政府现实利益太大,18亿亩的“红线”坚守困难。“地方政府迫于财政压力,特别是粮食主产区的地方政府也日益面临财政增收压力,对守住红线担负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意识逐渐淡漠。”[1]
保护耕地的要害在于规范地方政府行为。必须既治标又治本。需要尽快全面推动税制改革,分清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权责,把房产税作为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源。从源头上断绝地方政府靠卖地谋财的念头。
[1] 参见《财经》,“中国粮食安全报告”,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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