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丧葬习俗
在塔吉克人的社会中,丧葬事宜是很肃穆、很隆重的。塔吉克人的丧葬习俗是伊斯兰教伊斯玛仪派学说、古代琐罗亚斯德教(拜火教)世界观和自古传承下来的习俗的混合,在内容与形式上,是从简单到复杂逐渐发展而形成的。
塔吉克人的丧葬习俗,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塔吉克人的哲学、宗教、社会观念、生活意识、风俗习惯等的合成,在塔吉克文化研究中具有很重要的地位。
塔吉克族丧葬习俗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净身
在正常情况下,死者在去世前要留下遗嘱,死者的亲戚围坐在他身边,流着眼泪,静听他的遗言。这时,宗教人士或年长者对着将要去世的人念杜哇,然后,替他合上双眼,用白布将下颚吊起。
人死之后,马上派人去远近各处报丧,家里人将屋子收拾干净,然后由几位亲属将尸体停放在一块大木板上为死者净身。死者若是男性,要剃净须发,洗净全身,若是女性,洗净头发,为其辫好置于胸前。塔吉克人称此习俗为“台霍尔达特”。这样做,是为了让死者能干净整洁地去永恒的世界。如若净身有外人参加,须送死者的好衣物给他。净身后,使死者面向西躺卧,用一张叫做“凯先干”的带有刺绣的盖尸布将其覆盖。死者头前和脚下各点一盏灯,尸体最少得停放一夜。
二、服丧
死者若为老年人,服丧期为1年左右,若为夭折,服丧期要近3年。服丧期间,不允许穿红色或色彩艳丽的衣服,年轻妇女不能戴项链、戒指、耳环等饰物。死者家里一周内不洗衣物,男子两周内不理发。出殡3天内家中一切都被看作是不洁的,不动烟火,饮食由亲邻供给。入葬后,葬家要大扫除。送葬人将手脸洗净之后方可进屋,经宗教人士长时间诵经后,丧家的饮食才算是洁净的。丧家一二年内不举行婚礼和其他任何喜庆活动,若不经丧家同意,村内也不能举行婚礼和其他喜庆活动。半年之内,除星期三和星期五之外,每日天亮前,死者的妻子和家人都要去墓前哭泣,白天要在墓前供上各种食物。远方的亲人也纷纷前来宰羊后到墓前祭奠。塔吉克人一年一度的肖公巴哈尔(即春节)时,家家户户都要里里外外大扫除,但丧家却不过节,原因是怕灰尘撒落在死者身上。一般来说,丧家家人一年内不准大声说笑,一年内常能听到丧家传出的哭泣之声。
三、挽歌
为死者净身后,丧家男性亲属即一字排开坐于地上哭泣,女性亲属则身穿蓝色衣裙,头戴蓝头巾,坐于炕上哭泣。吊唁者自外鱼贯而入,男子拥抱丧家男性亲属哭泣并表示安慰,妇女则握住丧家女性亲属的手哭泣。
哭丧有固定的调子,人们按这一调子哭唱,将死者生前高尚的品德、善良的性格和他的特点、他的贡献编为歌词诵唱。特别是妇女的哭丧很有感情,动人心弦。当一位妇女哭唱挽歌时,其他妇女则重复最后一句。每首挽歌的结尾都是“愿你的安息之地成为天堂,愿你不朽的灵魂得到安宁”,以此对死者表示祝福。特别是对早逝者所唱挽歌最为动人,催人泪下。塔吉克人中有一些善于唱挽歌的妇女,她们在民间很有声望。由于唱挽歌是丧事中不可缺少的礼仪之一,挽歌又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染力,因此,它又被看作是一种特殊的民间文学礼仪歌。宗教人士和一些年长者并不赞同长时间地唱挽歌,他们以为这样会过分悲哀,过多的泪水在后世会形成滔滔河水,反而会成为死者后世旅途上的阻碍。因此,当妇女们的挽歌哭唱到高潮时,他们会出面劝慰,使妇女停止哭丧。另一种解释认为无休止的哭唱是生者不知足的表现,将导致丧事再度降临。
四、吊唁
塔吉克人办丧事不分亲疏远近、男女老少,凡是同村的人全部要邀请,但不发丧帖,而是派人逐村报丧。丧家根据将要前来参加吊唁的人数来作准备,如丧饭、柴草、住宿、被褥、饲草、饲料等都要作充分的准备。对每一户人家来说,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备办丧事都是一件很重大的事,因为丧事的时间难以预料,若是准备不及,那将很难堪。所以,塔吉克人平时就准备好办丧事所要用的牛羊。
塔吉克人的吊唁仪式肃穆而隆重,前来参加吊唁仪式的人很多,这一天村里的一切活动都要停止,包括劳动、工作、家务。入葬的那天,吊唁仪式在丧者家中举行。举行葬礼前,先要缝殓衣,殓衣分男式与女式两种,缝制殓衣的线须从殓衣上抽取。殓衣缝制好后,将死者置于门前。由宗教人士海里凡诵经并主持仪式。男人聚于一处做乃玛孜,妇女们则坐在一旁。做乃玛孜时不允许哭泣。死者入葬后,宗教人士还要再次祈祷,而后众人依次吻死者家属的手并劝慰道:“这是真主的旨意,切莫太难过。”之后人们洗手进屋,祈祷之后摆出丧饭(塔吉克语中称作“派提法尔”)。一般宰杀牦牛或黄牛,按规矩死者亲属不可食用。
五、出殡
出殡除去宗教上的规矩之外,还有其他习俗。如死尸从屋里抬出时,要将屋子的天窗关好,并在炉灶里燃起烟火,若是家中有孕妇便手托死者殓衣,从殓衣上抽出一根线束缠绕在指头上,为的是日后生产平安顺利。如若死者是未婚女子,其尸身要精心修饰,让她与屋里的顶梁柱成亲,然后方可抬出。原因是姑娘来世一道不能不结婚,对父母而言,这也是尽父母的义务。出殡前,死者的亲人要吻死者的手,与死者告别。
送殡一般采用两种方式。如距离较近,就裹在毡子里,盖上绣制的凯先干(盖尸布),置于梯子上(塔吉克人没有特制的抬尸架,而每家都有梯子,故抬尸时就用梯子),前后各4人,众人轮流抬着走。一般走得很快,路上停放3次。据说,这样亡灵去另一世界时便会道路畅通,不受阻碍。另有一种解释,死者留恋子女,或抬尸者中有其仇敌或他不喜欢的人,那么就会越抬越重。如距离较远,尸体便用骆驼驮运,驮运尸体的骆驼被装扮得格外醒目,特别是驮运小孩子尸体的骆驼,更是用毛毯、各种刺绣物品和丝穗等装扮得鲜艳夺目。如若有两三天的路程,每至一处歇息时都要举行一定的祭奠。现在有了公路,也可用汽车运送尸体,但汽车也像骆驼一样被装饰得很醒目。
墓葬
六、墓葬及其类型
由于塔吉克人很早便转入定居生活,所以塔吉克人认为每个家族都有自己固定的墓地,人不论死于何处,都要葬在自家的墓地中。据说,若葬于异地他乡,那里的土地不会接纳他,死者的灵魂不得安宁,这对于死者的亲属将是莫大的耻辱。据说很久以前,有个塔什库尔干的塔吉克人在喀什噶尔的伽师当县长,后遭谋害,就葬在了当地,当死者的亲属得知后,马上赶来将墓启开,将尸体隆重地送回塔什库尔干。
墓群
塔吉克人造墓亦有其特点。从时间上看,星期三不能入葬,因为这一天是创世的日子。星期五入葬的死者被认为是最幸福的,据说这一天入葬的人能见到真主。
造墓时,由一人率先破土,丧家给其礼物,根据死者性别,男送匕首,女送剪刀。一旦破土,无论在挖掘中出现何种困难,都不许易地。这是因为塔吉克人认为人本来自土壤,当返回土壤时,他只能返回属于他的那一处。
拱北
墓穴为长方形垂直穴,用石头砌得很平整,穴深男子齐腰,女子齐肩,因为女子在今世地位就比男子低,在后世的安排亦是如此。
死者由专门的师傅安葬,死者在穴内面西而卧,只裹白殓衣,不要任何陪葬品,据说,若有陪葬品,在后世也不会被接受的。为了防止尸体变形,要在死者手指间夹入小土块。为了让死者更舒适,要让死者枕上填着沙土的枕头。尸体入穴时,为了不使死者灵魂感到羞愧,要用凯先干将穴口遮盖。穴口要用长方形石板盖住,还要用碎石将缝隙填塞住,为了不使土进入穴内,要撒一层麦草,最后由死者子女率先盖土,然后众人依次填土。造穴时挖出的土全部要盖在墓穴之上,入葬的那天,夜晚要在周围燃点烟火。
生前便大张旗鼓地为自己造墓或造拱北的人在塔吉克族人中也有,这主要见于那些宗教信仰特别虔诚的或者财产特别多的人之中,一般民众中没有此种现象。
上述塔吉克族墓葬,以其地表建筑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陵墓
第一种,马鞍形墓。安葬死者一周之后,在墓葬地表修一长方形墓台,墓台高0.5米,分两层,底层一般长2米,宽1米,上层长1.5米,宽0.7米左右。在墓台上层南端,也就是上层通常的2/3处,垒一个0.5米高的泥三角架,架顶塑一个马鞍形泥饰物。马鞍形泥饰物上涂有当地产的一种涂料,似自然石膏。有灰色和白色两种。死者年轻的,涂白色,年长者则为灰色。在阳光的照耀下,有涂料的泥饰物,闪闪发光,别具特色。其气氛异于一般坟场的凄凉与荒芜。
第二种,是在墓葬的地表上,用土坯修建拱北。拱北有穹隆顶和平顶两种。一个拱北里边,有1~3座墓葬不等,墓葬封土上也修有如同前述的马鞍形泥饰物,拱北呈长方形。有的拱北的四壁上,画有图案及人物像。这类建有拱北的墓葬数量不多,在一大片墓地中,只有一两处建有拱北,有的墓地则一处也没有。
第三种,修建马克巴拉,即陵墓。主要是为宗教人士、当地有影响的人物和年轻人修建的(一般民众若有能力,修筑陵墓也不受限制)。也可以为安葬在同一地点的若干亲人造一个共同的陵墓。陵墓形式有平顶和圆顶两类,均为方形,规格按需而定。平顶陵墓三边有约2米高的土墙(现用砖),前墙均为雕刻的木板构成,中间为门,门两边刻有雕花窗格,大梁上钉椽子、铺苇席再盖上草泥为屋顶。有的陵墓屋顶四角有约1米高的塔,塔尖安有新月形标志。拱形的陵墓比较少见,其边为约2米高的土墙,一墙设有门,其余三墙设有雕刻窗格。屋顶圆形,四角有塔,不用木材,墙壁上抹草泥,不刷涂料。陵墓的建造不受时间限制,死者安葬后,在经济允许的任何时候都可建造。陵墓建成后,要举行隆重的仪式。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造陵墓的用料也日趋先进,但陵墓的传统样式并没有改变。
除上述三种墓葬类型以外,还有石堆墓和石围墓。较早的伊斯兰墓葬大多属石堆墓和石围墓。石堆墓是在石板木棍或木板封顶以后,在墓穴上堆积大小不一的石头。石堆一般高0.6~0.7米。石围墓则是在地表用鹅卵石将墓穴嵌围起来,围圈形状为长方形,大小与墓穴一样,一般是2米×1米。
七、塔吉克族的麻扎
高原塔吉克穆斯林墓葬,从性质上又可分为麻扎和普通的墓葬。“麻扎”一词,是阿拉伯语音译,意思是“圣地”“圣徒墓”。
(一)为伊斯兰教传播作出贡献的宗教人士的墓葬
如赛义德·艾山麻扎。据说,穆罕默德的侄子吾买尔·艾木孜有三个儿子,他们为传播伊斯兰教来到了塔什库尔干,死后都葬在帕米尔高原上,赛义德·艾山就是其中之一。麻扎位于塔什库尔干达布达尔乡达布达尔村,北面是以其名字命名的赛义德·艾山山脉,南邻红其拉甫河,西靠塔什库尔干县种羊场。麻扎由石头堆成的坟冢和保护坟冢的围墙两部分组成,被一6米×5米×1.6米的长方形石墙围起,墙厚0.7米。西墙有一梯形豁口,豁口底边宽0.7米,上宽1.5米左右。石头堆成的坟冢呈南北走向,长4米,宽2.5米,高1.4米。上放有许多盘羊、岩羊的角及一个马头骨,有些羊角上拴有白色布条。和赛义德·艾山一起来传播伊斯兰教的伯都吾孜·扎曼的麻扎位于塔什库尔干乡库孜巩村以北的萨依瀑拉沟沟口的南山坡边上,属石堆墓。麻扎形制与赛义德·艾山麻扎相似,有用石头垒起的墙圈。石墙圈长6米,宽4.5米,高0.6米,厚0.7米。墓穴南北向,用大小不一的石头堆成圆丘形封石堆,在石堆上,放有许多羊角。
(二)塔吉克族民族英雄的墓葬
典型的是库尔察克麻扎。库尔察克出生在塔什库尔干提孜那甫村庄。在1831~1836年间,为抗击浩罕入侵者,他带领塔吉克人民浴血奋战、英勇不屈,终因寡不敌众,为保卫祖国神圣领土流尽了最后一滴血,成为至今仍被人们称颂并引以为豪的塔吉克民族英雄,塔吉克人为纪念这位民族英雄,将他的墓地称为麻扎。麻扎位于现今的提孜那甫乡曲西曼村——塔什库尔干县城西面,距离县城6公里,紧靠中巴公路。其北面临塔什库尔干河,西面是曲西曼村庄,南望守西达坂。麻扎为3米×1米的长方形,墓穴上用大小不等的石头掺杂沙土堆成圆丘形封石堆。据说当时库尔察克被入侵者砍下了头颅,现墓里只有躯干。麻扎周围是一方圆50亩的塔吉克人现代墓葬群,距墓葬50米处是库尔察克居住过的房屋遗址。房屋在合作化时被全部拆除,现在遗址上仅可采集到陶片。
麻扎
(三)塔吉克民间有名望之士的墓葬
如阿勒因齐麻扎。麻扎位于塔什库尔干县提孜那甫乡曲西曼村,地处塔什库尔干河西侧,在中巴公路路边,四周均为田庄农舍。麻扎坐落在两三米的高台地上,台地是由叠压墓葬组成,整个墓群约有墓百余座。阿勒因齐,塔吉克语,意为老三。传说,这里曾住着四十位兄弟,老三是他们中间最有威望者,他待人诚实,办事稳健,心胸开阔,大家最信服他,死后人们为他建造了麻扎。
(四)并非墓葬但具有“圣物”意义的地方
如祁拉格当麻扎。据当地塔吉克人流传,麻扎的石头上经常亮着“圣火”,因此,称其为麻扎。这种情况,在新疆天山南麓并不罕见,不仅在塔吉克人中有,维吾尔地区也有。如和田县的克赫马里穆麻扎,“克赫马里穆”为波斯语,意为蛇山,据说该麻扎所在地有很多蛇,具有“神”的灵气,因此修建了麻扎。据冯承均译的《马可波罗行记》载:“昔日法显、玄奘所至之佛教遗迹,今皆为回教贤圣之坟墓所据。为回教徒巡礼之所。”像这样有着动植物崇拜性质,或是掺糅有其他宗教文化因素的麻扎,在南疆是很多的,据统计全塔什库尔干县的104个文物点,而这类麻扎就有7处,占全县文物点的6.7%。
八、灯祭
在塔吉克族丧葬中,“苏拉吾派迪德”(直译为“燃灯”)这一仪式占有重要位置,由其内容与形式来看,这一仪式具有强烈浓厚的宗教色彩和神话色彩。
灯祭在入葬的那天晚上举行,据说这是正式送死者上路去后世的仪式。灯祭由海里凡主持,丧家将一只肥绵羊拴在炕前,准备在海里凡祈祷之后宰杀。这只绵羊被视为是死者去往后世的坐骑。这只羊必须是绵羊,因为山羊往往被看作是精怪。将羊宰杀后,用棉花和羊油制成灯捻点燃,这样就可为死者照亮去后世的道路。按规矩,由一位被称作“霍迪姆”的人将肉做熟。羊肉要全部下锅,不能剩下一星半点,羊血、羊骨及内脏要埋于洁净之处。羊肉中尚须加些麦子,这在塔吉克语里被称作“布吉”,意思是死者去往后世路上的干粮。由海里凡诵读《灯经》之后,霍迪姆将羊肉从锅内捞出与众人分食,众人边吃边追忆死者生平事迹。死者亲属,如父母和孩子、夫妻、兄弟姐妹等忌食此肉。灯祭完毕,丧家将羊皮和少许羊肉送与海里凡,再给他披一长袍作为酬谢。
九、除孝
若家中有人去世,男子几周不得理发剃须,女子不得洗头发,不得更换衣装。当服孝期快满时,大家在尊长的主持下共同议定“除孝日”,并提前告知丧家。除孝日这天,每家主妇带上单数的馕(3个或5个)和一块衣料,男人则带上自己的剃刀和磨石,一同去丧家。众人聚齐后,主人铺好餐巾,为来宾倒茶。茶毕,女宾将带来的东西放在托盘内双手捧送给主人,主人致谢。来宾中的长者从炕上下来,安慰他们:“要顺从真主的旨意,现在你们须高兴起来才是。”接着,丧家牵进一只羊来,祈祷后宰杀。肉熟之前,来宾们为服孝的男子剃须理发,为服孝的女子更换衣装。主人端出肉来待客。饭后,主人千恩万谢地为来宾们送行,至此除孝方告结束。
十、乃兹尔
按照塔吉克人的习俗,除皮里克节(灯节)和库尔班节要上坟外,还要做4种乃兹尔,即3日祭、7日祭、40日祭和周年祭。这几种乃兹尔大同小异,参加者的人数、舍饭情况、诵经基本相同,均诵读《古兰经》。
十一、敬烟
通过敬烟或敬纳斯表示吊唁之意,是塔吉克族的习俗之一。据说烟苦丧事亦苦,用敬烟的方式安慰死者的亲属,可谓“以苦抑苦”。当一个人哭丧时,其他人上前敬一点烟(莫合烟和香烟)或纳斯(麻黄草、烟叶等混合物),让他莫太难过。哭丧者接过烟或纳斯,即不再痛哭。另外,若与某位死者的亲属偶遇,也要敬烟,双方都能心领神会。某人从远方捎根烟给丧家,即表示不能前去吊唁,务请原谅,也表示对死者的悼念。在塔吉克语中,也把前往丧家吊唁称作敬烟。
在一个村子里,如果有人去世了要办丧事,而又有人要办喜事。那么办喜事的人家要到丧家进行长时间的解释和敬烟,在取得丧家亲属的允许后方可举办喜事。由此可见,敬烟在塔吉克族的生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十二、诵经
在塔吉克人的观念中,为亡者诵念《古兰经》,可使其在后世得到真主的保佑,赦免其在现世中的罪过。诵经成为塔吉克族丧葬习俗之一。诵经仪式没有确定的日期,一般为葬礼结束后一年内举行,也有延期举行的,仪式要举行3天。丧家首先要准备一间房子,将其打扫干净,诵经主要由两名阿訇进行,诵经时,两人相对而跪,面前各放一个绣花枕头,枕头最好为新的,或者至少是洁净的,之后在枕头上各放一本《古兰经》,由两人轮流诵念或同时诵念。除夜间稍作休息外,要连续念三天。这三天之中,不断会有亲邻前来拜访,来人一般先入诵经房,手抚《古兰经》,然后触碰唇部和额头,之后吻阿訇的手,并拿出礼品放置枕头一旁。现在一般放现金,钱数5元至100元不等。客人们退出诵经房之后才与丧家见面,相互问候完毕,坐下来食用主人准备的手抓肉、抓饭等食物。诵经仪式一般于第3天下午结束,结束前要到亡人的坟头诵经祈祷,这才宣告仪式结束,丧家一般要送较贵重的礼物作为阿訇的谢礼,如一只羊、一匹马或一块地毡等。
十三、塔吉克族墓葬中保留的各种文化成分
(一)伊斯兰教文化成分
伊斯兰教有其产生的历史背景,有着一整套礼仪规范。作为一个穆斯林,不单纯是思想意识上的信仰,而且要遵守伊斯兰教的宗教制度以及在生活习俗上的禁忌。对于丧葬,也同样有着严格的要求。塔吉克族信奉伊斯兰教什叶派伊斯玛仪教派,其墓葬所反映的主要是伊斯兰文化。
帕米尔高原的塔吉克族实行土葬。土葬是伊斯兰教葬俗的基本内容之一。葬无棺椁,无随葬品,这是伊斯兰教“葬唯从俭”原则的体现。伊斯兰教崇尚薄葬,反对厚葬,主张“殓不重衣”。尸体经浴礼后,只用细白布包裹交缠即下葬。之所以用细白布殓之,是因为“白取其洁,布取其素,细取其不露发肤也”。死者不带任何随葬品。
作为一个穆斯林,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都要去麦加朝觐,伊斯兰教把此项活动列为“五功”之一。穆斯林信徒平日在完成礼拜时,也要面朝正向,即面朝麦加的克尔白。对于我国穆斯林来说,麦加是在西面,因此为礼拜朝向是西。礼拜寺的墙正中设有米哈拉布,米哈拉布经过不同程度的装饰,其作用就是指示出麦加的方向,使教徒们对礼拜朝向一目了然。同样,伊斯兰教对墓葬朝向也有严格的规定,即头北脚南面西,也就是脸要朝着麦加。正因如此,塔吉克人的伊斯兰教墓葬一律南北向。伊斯兰葬制规定,墓室先挖竖穴,竖穴长2米,宽1米,其深度据土质软硬而定,一般2米左右。竖穴挖成后,在离底尺许处依西掏偏洞,洞形为上圆下平,北首作枕。但若遇沙漠或浮杂易崩之地,不宜作土扩者,则穿直扩,而以无底石椁嵌于下,中深3尺,长5尺,宽2尺。无力造石者,以木代之亦可,唯不得用陶砖。帕米尔高原塔吉克伊斯兰墓葬形制,则均属竖穴无底石椁墓,墓室壁用鹅卵石镶嵌,墓穴底部没有作任何铺设。墓穴一般长2米,宽1米,穴深男女各异,男性死者的墓穴深齐腰,女性深齐胸,墓室用石板或者木棍木板(大部分用木棍)加土封盖。
(二)拜火教文化成分
高原塔吉克墓葬,在每一墓穴的泥饰马鞍下,都要安放一灯盏。每逢星期五,死者亲属都来墓地点燃灯盏。在塔什库尔干县下栏杆地通往莎车方向的一个小山谷口的坡地上,有一座巴麻费利穆加拉特麻扎。麻扎前就有一个固定的石灯和一个铁灯,穆斯林群众前去朝拜时,就用羊尾油点燃灯火。祁拉格当麻扎更是典型的一例。祁拉格当麻扎位于塔什库尔干县县城南边一公里处。所谓祁拉格当麻扎,是一大石头,石料为花岗岩石,圆形,直径0.58米,高0.6米。石头表面有一凹处,四方形,边长0.04米,深0.04米。大石用不规则的方形石墙围起,围墙长6米,宽4米,石墙有一小铁门供人进出。此处之所以成为麻扎,就是因为传说以前这块石头上,每晚都亮着灯火的缘故。我们认为,上述现象都与祆教的拜火有着密切联系。
塔什库尔干是古代塞人活动的地区之一。1976年和1977年,新疆考古所在塔什库尔干河谷西岸第二台地上香宝宝墓群发掘了40座墓葬。经碳—14测定这些墓葬距今有2900~2500年。据发掘报告称,该墓地有土葬和火葬两种墓,发掘者认为,火葬风俗与古代羌族有关,但又具有与塔吉克斯坦境内帕米尔塞人墓中出土物相近的特点,也可能是塞人的遗存。王炳华和王明哲先生在论及香宝宝墓地族界时,提出将土葬墓和火葬墓区别对待,认为火葬墓可能是羌人的遗存,土葬墓为塞人遗存。韩康信先生对土葬墓(编号76T×M9)中出土的一具人骨进行了研究,认为“头骨在种族特点上,与塔吉克斯坦境内东南帕米尔高原古代塞人属于同一人类学类型”。文献记载与考古发现也是吻合的。希罗多德在其著作《历史》中记载,Saka和Caspi人属第十五管区。据白鸟库吉博士考证,希罗多德所说的Caspi人是以塔什库尔干为中心,Saka国和Caspi国组成的第十五管区应在巴克脱利亚和塔什库尔干之间求取。说明公元前5世纪时塞人已活动于今塔什库尔干地区。不仅如此,据《汉书·西域传》载:公元前2世纪中叶,活动在伊犁河流域的塞人,因被大月氏击败,“塞王南走县度”,后于罽宾(今克什米尔)建立塞人王国。而塔什库尔干乃是南走县度的必经之地,因此留有塞人遗迹也是情理中事。据语言学家研究,塔里木盆地南缘的塞人操东伊朗语,而现今塔什库尔干县塔吉克人仍操东伊朗语,其先祖为东伊朗语部落,与塞人关系甚密。
塞人曾经是祆教的信奉者,苏联考古工作者在属塞人的帕米尔1号墓地10号古墓的随葬品中发现了木制取火器。在帕米尔西部的墓葬里也不止一次发现有照明用具,如梅洛里德加尔古墓(1号墓地)石棺墓葬里发现有照明器残片,诺瓦巴德古墓(4号墓地)出土了带有烟熏痕迹的完整灯具等等。苏联考古学家认为,塞人墓葬里这种与火崇拜有着密切关系的文化,是祆教的特点之一。祆教,又称火祆教、拜火教,是中国古代对琐罗亚斯德教信奉之神的统称。祆教基本教义是善恶二元论,阿胡拉·玛兹达是善神之首,安格拉·曼纽是恶神之首。在善与恶的斗争中,人可以自由选择。祆教主要宗旨就是崇尚光明,礼拜“圣火”。认为火是光明、善的代表,祆教徒则认为人类通过火才能和神接近。因此,祆教最主要的宗教仪式中就是礼拜“圣火”。火是最高神的外表象征,火坛是琐罗亚斯德教祭祀的中心。
目前塔什库尔干地区伊斯兰墓葬中所发现的与火有联系的现象,是祆教文化传统在伊斯兰文化中的积淀遗留。
(三)马鞍形墓及其含意
上文已经讲到,塔吉克人的墓表修建有马鞍形泥塑,这种形制在其他民族穆斯林中是罕见的。为什么塔吉克人要在墓表泥塑马鞍形饰物呢?一般解释为:生活在帕米尔高原的塔吉克族人民,对马分外珍惜,对马有着特殊的感情。这是因为长期以来,他们一直是以经营畜牧业为主,二是在这高原山路崎岖,水流湍急,交通不便的地理条件下,马便成为他们离不了的交通工具,他们享有着“马鞍上成长起来的民族”的美称,墓穴上所修马鞍形泥饰物,寄托着塔吉克人祝愿死者在九泉之下仍能与马相伴的愿望。无疑,墓表泥塑马鞍形饰物,当与马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一个与马不是休戚与共的人,绝对不会死后在墓表用马鞍作饰物。但是,与马这般亲密相依的民族绝非塔吉克一个民族,如哈萨克等游牧民族,他们却没有在墓表树立马的象征物。
古希腊有这样一种观念,认为死神卡罗斯的伴侣是一匹黑色的马,死神是和马在一起的。《新约》中讲道:“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灰色马,骑在马上的名字叫做死,阴府也随着他。”西方很多国家,都存有“在梦中看见马,那就是濒临死亡”“在梦里看见马,就是即将服丧了的象征”“马的样子就是死的体现”“马是恶魔的化身”等观念。印度古代布希勒民族中,有一种风俗,在墓地的小山丘上,安放一用黏土烧制的马像,并排摆马拉的木板车,其目的是让死者的灵魂骑着马升向极乐世界,以解除从地面到天堂那段旅行的困难和疲劳。那么,塔吉克人墓表马鞍形的寓意是否与上述相同呢?我们认为并不一样。也就是说,同属“马背上的民族”并非都在墓表树立马的象征,而同在墓上树立马的象征的现象,也各有其意。对于塔吉克人的这种墓表建筑及寓意,应从该民族古代传统文化及宗教观念的整体中去考察。
如前所述,塔什库尔干是古代塞人活动地区之一,塞人曾经是祆教的信奉者。在塞人宗教观念的总体系中,马占有重要的位置。希罗多德在《历史》一书中,讲到游牧的塞人时写道:“在诸神中间只崇拜太阳,他们献给太阳的祭品是马。这样做的理由是:只有人间最快的马才能配得上诸神中间最快的太阳。”格罗达特在讲到玛萨革泰人的宗教观念时说:“玛萨革泰人在所有的天神之中最敬重太阳神,只为他用马做祭品,这种祭祀意义,是表示他们把跑得最快的动物献给最快的天神。”祆教经典《阿维斯陀经》中,经常是把太阳和最快的马联系在一起,有时甚至把马和太阳的形象合二为一。《阿维斯陀经》的第四部分“耶斯特”中,这样写道:“我们赞颂拥有快马的、最明亮的太阳,它是永生的、是富有的。”总之,塞人的宗教观念中,把最快的马作为祭品献给诸神中最快的太阳神,这就是为太阳神奉献和牺牲的意思,这是与塞人的太阳崇拜有关。
在塔吉克斯坦帕米尔及七河地区发掘的塞人墓葬中,都发现有祭马坑。苏联考古学家认为,这种祭马坑与太阳崇拜有关。在我国新疆的一些古代墓葬群中,也发现有祭马坑,在祭马坑里,存有马头的残骸等物。这种把马作为祭品献给太阳的习俗,显然与崇奉阿胡拉·玛兹达有关。古代塞人在墓地用马祭祀太阳神,随着历史的发展,时间的流逝及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现在塔吉克人不可能再用这样大量的马匹作牺牲品,于是在墓地用泥塑马鞍形饰物。可以认为,这与塞人墓地用马祭祀太阳神是一脉相通的,其宗教意义都在于以马作为牺牲品,献给太阳神阿胡拉·玛兹达。
总之,今塔什库尔干塔吉克人于墓表泥塑马鞍饰物,这是他们祖先信仰祆教,崇拜太阳神阿胡拉·玛兹达,从而以马为祭品献给太阳神这一宗教祭祀活动的反映。
(四)墓葬中的壁画艺术及其含意
塔什库尔干伊斯兰墓葬发现有单线条的壁画,壁画均在平顶拱北墓中,壁画内容为动物、植物及生产生活用具,个别还有人物画像。
在库尔察克麻扎的墓葬中,有4米×3米×2米的平顶拱北墓,系现代人墓葬。在其墙壁上,绘满了色彩斑斓的壁画。壁画内容可分以下几种:(1)图案画。这种画以圆形、周围为弯曲放射形线条的图案最多。复杂者,圆中套圆,并夹有三角形;简单者,一圆,边为放射状线条,酷似太阳。因此,我们认为,这大概是图案化了的太阳造型。(2)花草画。花的图案很明显,为朵状,草则画得很大,普遍是一根多茎。(3)服饰画。墙壁的正中画有一宽袖大摆高领裙子,裙子上点缀有小花朵。花裙上端画有长方形、带花穗的提兜一个。提兜正中也有一花朵图案。库尔察克麻扎的另一平顶拱北墓的四壁上,壁画内容及图案与上述类似,只增加了一只汤瓶。
塔什库尔干提孜那甫乡的伊斯兰墓葬群中有一平顶拱北墓,壁画中出现有动物画和人物画。较明显的动物是一长角山羊和一头被人骑着的毛驴。人物共画有三人,除一人是骑着毛驴,其他二人均像卫士模样,头带盔甲,手拿矛器,脚扎绑带(或穿靴子)。其中一人是侧面像,深目高鼻,具有明显的塔吉克族人相貌特征。
我们知道,伊斯兰教为严格的宗教,坚决反对偶像崇拜,在伊斯兰教的礼拜寺及其他建筑上,除绘有花草树木外,禁止有动物画,更无人物画。然而,在塔吉克伊斯兰墓葬中,出现了动物画和人物画,这是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中绝无仅有的现象。《沙州图经》残卷记载了敦煌附近的祆洞内有20龛画有神主,说明祆教存在有人格化了的神,而佛教壁画更是人所皆知的现象。
塔吉克族伊斯兰墓葬那些形象逼真、色彩艳丽的图案画及人物壁画中,除了反映出这个民族古老的传统绘画艺术外,是否也能寻找到一些与祆教或佛教有关的痕迹,这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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