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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回族穆斯林汉文译著中阿拉伯文

时间:2023-03-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现存的出自中国穆斯林的阿拉伯文著述,除在中国之外,主要保存在东京的东洋文库。
对回族穆斯林汉文译著中阿拉伯文_世界视野中的回族

三、对回族穆斯林汉文译著中阿拉伯文、波斯文原著的突破性研究

莱斯利先生对中国伊斯兰教历史文献的研究,其最主要的贡献是对刘智著作中汉文译著来源中的阿拉伯文、波斯文原典进行了详细考证和研究,并提出了一些新鲜的见解,在国内外学术界对汉文译著的研究中,是大家公认的突破性学术成果。

刘智(又名刘介廉或刘一斋,约1660~1730年),作为18世纪早期中国穆斯林代表性著作家,在他的两部重要著作:即探讨穆斯林哲学的《天方性理》(1704年)和论述穆斯林法规、习俗的《天方典礼》(1710年)中,提供了两份他在撰述时所使用的阿拉伯文和波斯文资料目录。法国著名东方学家伯希和(Pelliot)将此书目称为“18世纪中国常用阿拉伯文、波斯文著作的简要目录”。这两份书目,几乎见于每一种现存抄本和刊本、序言之后和目录之前,标有每个书名的汉文音译和相应的汉文意译,但是没有阿拉伯文。《天方性理》中列有的书目有40种,《天方典礼》中列有45种,其中有19种是相同(或大致相同),因而共有66种(或是67、68种)不同的条目。

现存的出自中国穆斯林的阿拉伯文著述,除在中国之外,主要保存在东京的东洋文库。有几部关键性的译成汉文的著作也可以确认或者可以认同。我们出于对照的目的而获取的其他书目是见之于19世纪或20世纪的著作,它们和刘智的书目无联系,有一些几无共同之处,也许最接近的是1860年前后布洛杰特(Blodge)在北京看到的一份24种阿拉伯文著作的书目。布瓦特(Bovat)也曾列了1908年前后保存在三里河清真寺(在北京西郊)和教子胡同清真寺(在北京牛街)阿洪手中的阿拉伯文和波斯文著作目录。第一份书目中大约150种著述和刘智书目无关,但第二份较短的书目(23种波斯文著作,9种阿拉伯文著作)中的波斯文著作,是接近于刘智的。布洛晒(Blochet)对现藏于巴黎国民图书馆的1908年前后由多隆使团携自甘肃的11种波斯文稿的记述(扩展了布瓦特的研究)也同样重要。布洛晒的辨认工作是被认可的。然而,当布瓦特提到一位作者的名字时,我们就不能确信他认出了这一著作或者该作者的名字是阿洪提供的,他会仅凭自己的想法而论定书目的年代远近,尽管有趣,但可比性较少。我们有一份书目,现保存在日本天理图书馆,是1925年前后从北京牛街的清真寺中购得,该书目录含61种阿拉伯文著作,另收147种汉文伊斯兰著作。日本的研究者,包括岩村忍和佐口透对20世纪40年代早期保存的内蒙古主要清真寺中的关键性阿拉伯文和波斯文著作作了分析,他们让毛拉们开列了13种关键性的著作书名,并对结论作出了统计分析。哈特曼注释的新疆地区的(伊斯兰教)著作也显示出一些相似之处。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中国穆斯林的记载,他们关于阿拉伯文和波斯文著作的论述仍旧在中国穆斯林经堂教育中使用着。庞士谦写于1937年的一篇著作,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认证。如佐口透已经指出的那样,时代靠后的这些书目倾向于弱化伯希和的观点,即刘智的书目体现了他那一时代权威性的知识。然而,在19世纪以及20世纪20年代中,中国伊斯兰文化出现了复兴,阿拉伯文、波斯文译汉文和汉文译阿拉伯文、波斯文的现象都有,一些年代较近的书目中所列的著作可以肯定是刘智所不知道的。在整个问题逐一解决之前,我们应该指出关于某一著作重要性的独立证据,主要来自《天方性理》。首先,刘智在他的《天方性理》的“本经”中引证了6部著作,究竟是汉译还是波斯文原著并不清楚。黑鸣凤(《天方性理》一书的校梓者)在1707年出版的他自己独立的著作《性理本经注释》的引言中也提到它们。这6部著作(名称仅见于汉文)相应是:Tafsr(未特指,见《天方性理》采辑经书目第2、第3种);Lawa’ih(《天方性理》,第4种)、Asi-atal-Lama’at(第5种)、Maqsad iaqsa(第6种)、Mirsad al-’ibad(第7种)、Maw aqif(第17种)、刘智仅有一次提到Ah kam al-kawaib(第24种)。这些著作因此构成了刘智哲学和宇宙观的核心,它们实际上主要是苏非派(Sufi)著作。第4种和第5种出自纳克什班底教团(Naqbandiyya)的学者、诗人贾米(Jami),第6种和第7种出自纳赛非(An-Nasaf)和拉齐(Ar-Razi),他俩属于库布拉维教团(Kubra-wiyya)。虽然目前不能肯定它们都被译成了汉文,尽管我们确有第4、6、7种著作的现存汉译本,以及关于第5种书现存汉译本的旁证。刘智也曾在他的《天方至圣实录》卷首特别提到第17种。尽管它不明晰,但仍然至为重要的是,袁汝琦在1704年给《天方性理》所作序中提到了Mirsa’d al-’ibad(《密尔索德》),Lawa’ih(《勒瓦一合》),Asiah(《额史尔》)以及大贤“查密氏暨阿补德欧默尔辈”,查密氏是指贾米(Jami),但欧默尔一词唯一能让人猜到的可以是Abu Hafs Omar an-Nasaf。同时我们还应该提到刘智《天方至圣实录》一书编校者袁国祚所作的汉文著述书目,载于卷首赛屿序之前(仅见于一些刊本,例如1874年版),其汉文音译的书名比汉文意译的书名多出一两个,他提到了Mirsa-d al-’ibad、Lawa’ih和Maqsad iaqsa等原书。

莱斯利先生对刘智《天方性理》《天方典礼》中相关采辑书目的仔细研究和考证,得出了非常令人信服的文献学结论,他认为:

第一,许多文本,特别是那些(原文使用)阿拉伯文字的,是标准的逊尼派哈乃非教法学派的法学和仪礼方面的经典。其中两部重要的著作《伟噶业》(Wiqya)和《而噶一德》(Aqi’d)在19~20世纪中产生了特别的影响,它们二者,或者说至少是对它们的评注已经出现在刘智的书目中了。

第二,极少数著作是属于什叶派的。然而库布拉维教团是属于逊尼派,但同什叶派又有着联系,这是突出的事实。

第三,诸多著作,特别是波斯文著作,是苏非派经典。除了库布拉维教团之外,纳克什班底教团苏非学者贾米(Jami)的影响是明显的。

第四,几乎可以肯定,刘智书目中所列波斯文著作多于阿拉伯文著作。

第五,绝大多数著作确信现存于西方,可以在布洛克曼和布洛晒(或者斯达理)的著述中查找到。甚至那些未能在西方书目中发现的著作也有可能被发现。

第六,我们可以假定,这些著作首先是同中亚穆斯林著述相联系,其次是同波斯,最后才是同阿拉伯文原著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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