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县人民政府文件 高政发
〔1982〕231号
关于调处八景公社樟坑大队上林村槐山大队
杲溪村与独城公社鹿江大队岗上村山林纠纷的决定
八景、独城公社管委会:
八景公社樟坑大队上林村槐山大队杲溪村,与独城公社鹿江大队岗上村关于美女现羞山、牛尾山、铜鼓山、磨子山和甑皮山的权属争执。经县委副书记敖庆沸,县政协副主席聂农田同志于1982年十月二十日主持召集双方代表协商,参加协商的有八景公社席礼生(公社党委副书记)、谢文旭(公社党委成员)卢国华(林业干事)、杨广生(槐山大队大队长)、廖年如(槐山大队副书记)、廖厚根(杲溪村村长)和独城公社龚新民(副主任)、丁炳南(公社党委成员)、沈友元(鹿江太队大队长)、沈瑞衍(鹿江大队副书记)、沈春元(岗上村党员)以及县林业“三定”工作组邹建和、方世顶、聂连辉、席建国等同志。在协商中双方认为该山都是自己的,固执己见、互不相让,同时双方代表都同意由县裁决。根据党的有关政策和省人民政府[1981](80)号文件精神,为了有利团结,有利林业生产、便于管理,特裁决如下:
一、美女现羞山(又名老虎山、吊潭山)其四至是:东至独城公社电排站,西至山脚第一个合水沟,南至山脚旱地,北至水塘和农田。该山原是店下村的(有土地证为凭),其山林权属全部归独城公社岗上村所有。
二、牛尾山、铜鼓山(又名燕堂山),其四至是:东至美女现羞山的合水沟,西至西干渠,南至旱地,北至山脚农田。磨子山(又名馒头山)四至是东至河,西至合水沟,南至旱地,北至合水沟。其中铜鼓山磨子山归八景公社上林村所有,牛尾山归八景公社杲溪村所有。
三、甑皮山,东至河,西至合水沟,南至合水沟,北到河。其山林权属归独城公社岗上村所有。
四、上述各山四周的田地,按现在经营不变,谁耕种归谁所有。
以上裁决望各自做好思想工作,明确界限、共同遵守、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高安县人民政府
一九八二年十月廿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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