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施
建国前,新丰镇和净相、竹林均无官方文化机构设施。旧时,新丰仅在东施王庙荷花池前有一座石木结构的戏台,其他处所无定,民间庙会,有戏演出,皆临时搭建草台。有时干脆不搭台,以坟墩墓地为台,如竹林高铭墓,祝廷锡在《高坟观剧有感诗》注中云:“每年三月十八、八月十八两日,里人谓系总管神诞辰,演剧于墓,聚观常逾千人。”说书借助茶店或农民作东邀请。
建国后,文化设施也一直比较简陋,至“文革”期间,新丰公社才新建大礼堂1座,将会堂与影剧院兼用,设900多个硬座位,有时上面难得来次文艺演出,礼堂里总是挤得水泄不通。中小学每年“六一”节或重大节日搞文艺演出,也是观者如堵,纪律很难维持。80年代初,竹林率先建起影剧院,1982年下半年,净相随后筹建影剧院,至1988年1月正式开映。90年代后期,新丰礼堂属危房拆除,净相、竹林影剧院改办成厂,公共文化设施又暂缺。2001年7月,镇政府在镇中乍王公路(07省道)即双龙路南侧辟地1.9公顷,投资300余万元,建造起乡镇一流的文化广场,新丰镇露天文化娱乐活动有了较好的场所。
新丰镇的文化机构设置较晚。净相公社于1962年5月设立文化站,党组织在机关支部,书记房聿东,站里聘用文艺辅导员沈伯根具体负责文化事宜。至1972年,新丰公社始配兼职文化干部1人,熊泉江名义上是文化干部,但主要任务是配合公社党委搞宣传,布置会场,画伟人像,提供黑板报资料,有时组织一些文艺团体演出。他的画画和书法很有水平,但有将无兵。1973年5月,净相复建文化站,党组织仍在机关,先后有李健、周大观、姜国英任书记;1974年1月起,任命陈玉峰为站长,工作很有起色。竹林公社也相继成立文化站;新丰公社延至1981年2月,才成立新丰文化站,由吴其法负责。办公室设在公社内,一面为公社党委中心工作服务,一面应对线上工作。1983年10月起,新丰文化站由高水华负责,他组织镇上文艺骨干,搞了几次作品汇编,镇上文体工作有所局面。其间,净相公社文化站工作搞得在区里有一定声望,尤其是农民画创作颇有成就,站长陈玉峰于1987年8月调任区文化馆。竹林乡文化站长李琳琳开展工作比较正常。1992年,净相并入新丰,新丰文化站由高金祥负责,他重点抓农民画创作,在区里市里有一定影响。1998年竹林乡并入后,文化站实行经费包干制,工作重点转移到创收方面,3位同志,1位抽调到居民会,1位负责共青团工作,抓文化线工作的仍只有1人,力量显得比较单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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