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形式
干栏 亦称“麻栏”。古代民族的住房形式。流行于我国南部、西南等地。源于古越人住房形式。至六朝及唐宋时沿之。其形制:分上下两层,多用木、竹做桩柱、楼板和墙壁,近代也有用石块、砖、土,从地面筑成墙壁的。房顶用杉树皮、茅草或瓦片等覆盖。楼上住人,楼下饲养牲畜,安置桩碓,存放农具和杂物等。今壮、傣、布依、侗、水等族民居建筑形式由此发展而来。
斗拱 亦作“枓拱”、“枓栱”。我国传统建筑特有的一种结构。流行于全国大多数地区。在立柱和横梁交接处,从柱顶上加的一层层探出成弓形的承重结构叫“拱”,“拱”与“拱”之间垫的方形木块叫“斗”,合称“斗拱”。具有支承载荷作用,可使屋檐出挑较大,兼有装饰效果。大体可分为外檐斗拱、内檐斗拱两类。从具体部位而言,又分成柱头斗拱(宋称“柱头铺作”、清称“柱头科”)、柱间斗拱(宋称“补间铺作”、清称“平身科”)、转角斗拱(宋称“角铺作”、清称“角科”)等。所谓“铺作”、“科”,是指一组斗拱而言。一般使用在高级的官式建筑中,封建社会中,把它作为等级制度的象征和重要建筑的尺度衡量标准。
龙腰 汉族民间对屋脊正中部位的称谓。流行于江南水乡。瓦房正中横贯一条屋脊,因形如卧龙,故正中部分称“龙腰”。常用石灰增塑古代戏文和各种花纹图案,如“郭子仪做寿”、“福禄寿三星”等。
立帖 我国传统木结构建筑中的一种骨架。流行于全国大部分地区。由多根柱子和横梁组成,柱子直接支承屋面檩条。建造时先在地面上将柱和梁拼装成骨架,然后立起,故名。在正间处称“正帖”,端部处称“边帖”。
女墙 也称“女垣”。指城墙上的面呈凹凸形的小墙。流行于全国各地。起源甚早。《释名·释宫室》已有记载:“城上垣,曰睥睨亦曰女墙,言其卑小比之于城。”
女儿墙 亦称“压檐墙”。指房屋外墙高出屋面的矮墙。流行于全国各地。源于女墙。为屋面与外墙交接处理的一种方式。作为屋顶上的栏杆或房屋外形处理的一种措施。
马头墙 亦称“迭落山墙”。墙的一种。砌马头墙,为汉族民间的一种建筑风俗。流行于江南一带。传说建筑中双坡屋顶的山墙形式之一。其特点:两侧山墙高出屋面,随屋顶的斜坡而呈阶梯形。
庑殿 宋称“四阿顶”。我国传统屋顶形式之一。流行于全国各地。由四个倾斜的屋面、一条正脊(平脊)和四条斜脊组成。屋角和屋檐向上翘起,屋面略呈弯曲。早在商代的甲骨文、周代铜器、汉画像石与明器、北朝石窟中就有所反映。实物则以诸汉阙和唐代佛光寺大殿为早。它是古代建筑中最高级的屋顶式样,一般用于皇宫、庙宇中最主要的大殿,可用单檐,特别隆重的用重檐。单檐的有正中的正脊和四角的垂脊,共五脊,故又称五脊殿。重檐的另有下檐围绕殿身的四条搏脊和位于角部的四条角脊。
门楼 大门上边牌楼式的顶。院落设置门楼是汉族和部分少数民族的一种居住风俗。流行于全国大部分地区。在中原地区,富裕人家一般住三合院、四合院、二进院、三进院等类型的院落,其黑漆大门由两个青石雕制的凶恶怪兽形门礅和高高的门槛相托。官宦人家大门外两侧还竖以狮兽以显威严。一般人家,只有主屋和简陋陪房,整个小院以土墙、土坯墙相围或以黍秆、树枝编栅为墙的院落则叫做平截院或称“不成院”。其大门多是土坯门楼,以不大的石礅托以两扇未油漆的白楂门,两扇门外侧各置简易门环一个,内侧设门闩,用以启闭。大门顶通常覆以茅草;此外,还有过道门楼、脊架门楼等。这两种门楼,大门顶上均有木结构人字架,上覆以瓦片。
牌坊 亦称“牌楼”。一种门洞式的纪念性建筑物。流行于全国大部分地区。其起源可追溯到唐、宋里坊的坊门。当时为提倡忠孝节义,如某里坊居民出了“嘉德懿行”,就加以旌表,榜于里坊门上,此坊门即成为纪念性的牌坊。初为木构建筑。明时,出现石头建造的,民间呼为“石头牌坊”,简称“石坊”。石坊分柱子出头和不出头两式。柱子出头的,初与“乌头门”样子相仿,后发展成多间的大牌坊,以明嘉靖长陵石坊为最早。在大额枋中央冠以火焰宝珠的,称“火焰牌坊”;木结构而装琉璃瓦顶的,俗称“牌楼”。多建筑于庙宇、陵墓、祠堂、衙署、园林前,街道、路口等处。民间以功德牌坊、贞节牌坊为最多见。
廊院 建筑中一种传统的庭院布局。流行于全国大部分地区。系在纵轴线上,建主要建筑及其对面的次要建筑,再在院子左右两侧,用“”形与“”形回廊,将前后两座建筑联系为一,故名。这种以回廊与建筑相组合的方法,可收到艺术上大小、高低、虚实、明暗的对比效果。同时,回廊各间装有直棂窗,可向外眺望,扩大空间。自汉至宋、金,宫殿、祠庙、寺观和较大的住宅,多采用此布局。明清两代几乎绝迹。
博风板 亦称“博缝板”、“封山板”。宋代称“搏风板”。我国传统建筑中用以封闭山墙檐口的板。一般用木料制作,钉于檩条端部,以隔雨雪。古代宫廷、寺庙及重要建筑之博风板用材宽大,板下正中装悬鱼雕饰,沿边设惹草(卷云形饰物)。亦有不用悬鱼、惹草而以梅花形钉子为饰。
鼓楼 ❶旧时城市或农村中设置大鼓的楼。流行于全国大部分地区。起源甚早。初用以报警之用。据五代马鉴《续事始·鼓楼》载称,北齐交州刺史李崇,以地多盗,乃村置一鼓,盗发处击鼓为警,四面诸村同时击鼓相应。以后各州相次推行。其建于城隅上者,后用于报告时辰,一直延续至清末。今北京、南京等城市均有鼓楼遗存。❷侗族传统建筑物。流行于湖南、贵州、广西毗邻地区。侗族以姓氏为单位聚众议事、击鼓报信之处。当地侗族多以一姓氏的人建一寨,鼓楼通常建于村寨中心,但多姓氏聚居的村寨,一般是一姓建一鼓楼,建筑费用由该姓成员捐献。其规模常由村寨大小或富裕程度决定。底部呈四方形,瓦檐多层多角呈宝塔状,下宽上尖,顶端置宝葫芦或千年鹤等吉祥物,少数呈宫殿状。瓦檐有5、7、9、11、13、15层不等,无层板,由底部至楼顶皆空心。一层一檐,檐角有4、6、8个不等。用杉木建成,全用凿榫衔接牢固。不用铁钉,楼檐雕龙画凤,色彩斑斓。最下一层为厅堂,中央设一石砌火塘,供聚会者取暖。厅堂旁置一大牛皮鼓,叫“款鼓”,遇有大事击鼓聚众商议。厅堂四周有栏杆和座位。侗族平素有坐楼习惯,工余饭后,男女老少相聚于此聊天,并在此讲故事、唱歌、弹琵琶以及春节时吹芦笙等活动。楼前有用青石板或鹅卵石铺成的平地,称鼓楼坪,旁边建有戏台,供演出侗戏用。现在也是集会的场所。
照壁 亦称“照山”、“照墙”、“照壁墙”、“影壁”。旧时汉、藏、土等族住宅大门外对着大门做屏蔽用的墙壁。流行于全国大部分地区。其壁的顶端两头,或二龙昂首形,或双凤展翅形,或檐牙高啄形,或两端各置两块白石。壁面大都涂以红色,向门一面中心偏上做一团形,中间大书一“福”字或“寿”字,也有“卍”字、“舻”字,或绘迎客松、松鹤延年、松鹿长寿、寿星等图;藏族有用藏文书“扎西德勒”(吉祥如意)的,以求祥瑞。
一颗印 亦称“一口印”。住房建筑形式之一。建造一颗印,为汉族民间的一种建筑风俗。流行于陕西、安徽、云南等地。其布局:前有厅房,后有上房,两边有厦房(或厢房)。因形如印鉴,故名。又因房屋四面相连,其屋面联结处构成四槽,雨水从四槽流下,注入院中渗井,或从檐下小沟排出,故民间称“四水到堂”或“四水投堂”。
石库门房子 近代汉族都市住房的一种。流行于上海。因房前均有石框黑门而得名。产生于19世纪中叶。最典型的为三开间二层老式传统楼房,俗称“三上三下”。黑漆大门,石头门框铜门环,门内是一小院,称“天井”,正中间底楼是一间客堂间,左右两间厢房,后设楼梯可通二楼,楼后有一间低矮的灶披间,灶间上层是一小间,即亭子间,亭子间顶是晒台。在20世纪初之前为上海弄堂房子的主体。
四合院 汉、满等族传统民居。流行于北京等地。一种四面是屋子、中间是院子的住房建筑形式。有大四合院、小四合院之分。一般的大四合院:坐北朝南,大门开在东南角(取“坎宅巽门”吉利之意);临街一排东数第一间为门房,第二间为大门洞,第三至五间当中向北开门称为“倒座”;进大门对面是影壁,往西进月亮门,为一长方形外院,院之第五六间房屋之间亦有一月亮门,第六间为厕所;倒座正中对雕花木刻垂花门(俗称“二门”),二门左右是砖墙,迎面为四扇屏门,两边有抄手游廊通前后院屋门,无游廊者由二门右出,用大方砖铺路;前院正房三间高大宽敞,东西厢房各三间,有走廊通后院;后院布局略如前院,只是正房东西两侧各有较矮耳房一间,厢房和正房间各有一月亮门构成两个小跨院。亦有带花园者。小四合院只有一个院落。正房多为长辈居住,厢房或晚辈居住或用作书房、餐室,耳房多为仓库、厨房,外院多为佣人居住。前堂后寝,房院联合,结构方整,安谧敞亮。
垟门房子(垟yáng) 旧时汉族富裕人家住宅。流行于浙江杭州。宋室南迁时,由富商巨室从中原传入,类似北方四合院建筑。其总体布局,均按大街小巷方向兴建,前后约占一个街坊宽度,房子坐北朝南,大门开在东南角,按八卦“巽”的方向开门,以取吉利之意。规模有大有小,均以中轴线为中心。建造对称的房屋。从前到后,有门房、前院、正房、后院、后正房。外院一般为仆人居住,后院为主人居住,符合中国“前堂后寝”的传统礼制布局。院中为天井、花坛、水池,左右均有前后厢房,作为书房、餐室。厨房、仓库,放在后正房左右耳房,后门均开在厨房里。小型垟门房子,只有一进院落,大型的有二进、三进、五进和东西跨院。大的还有后花园。垟门房子都为封闭式布局,四周以风火山墙与外界隔绝,便于防火、防盗,人们居住其间,环境十分安宁。
亭子间 指上海旧式楼房中的小房间,位于正楼后面,厨房上面,楼梯中侧。其特点是比正楼矮小,光线较差而且通风不畅,夏天比较闷热。
明三暗五 汉族民居的一种布局。流行于华北、华东、中原等地。旧时住房构筑,一般以3间并联为主,中为堂屋,两侧各有耳房一间。如院落地盘东西距离较大,则正房(即北房)的两耳房外各延伸一间,前檐有窗,形成5间并联。从院中看,此延伸的两间各被东西厢房遮住,只见堂屋及东西耳房,故名。如果延伸的两间前檐不设窗户,室内黑暗,则一般不宜住人,多用来储藏物品,俗称“套间”,是“明三暗五”的又一形式。采用此种通面阔规格的多属四合院格局,南房也对称为五间并联。
圆形土楼 汉族客家民居。流行于福建龙岩、上柱、永定一带。土楼历史久远。此种数百人聚族而居的堡垒式住宅,源于迁徙至此的客家人为防卫械斗侵袭而采用的办法。以夯土为承重墙,墙厚达1米,因土内掺少量石灰,并配以不同粒径的砂、石屑、小卵石等,拌和夯筑,坚硬如石,虽经200—300年风雨,仍屹立如新。可达5层之高。圆平面直径最大可达70余米,共3环,房间可达300余间;层高由外环向中心降低,以保证内部采光通风良好;底层一般用作厨房、畜圈、杂用;第二层储藏粮食;底层和第二层外墙不开窗;上两层为住房,向外开窗;内侧走廊,可连通各间。中心为平房,建祠堂,供族人议事、婚丧行礼及其他公共活动用。
竹楼 傣族传统民居。流行于云南西双版纳、德宏等地。“干栏”式建筑之一。一般由数十根柱子支撑,离地7—8尺处铺以木板或竹篾,顶上盖以茅草编织的草排而成。楼下一般关牲畜、舂米、堆柴或作贮藏用,楼上作住屋。住屋外有阳台和走廊,阳台走廊有木梯通地面。阳台上置沙罐水缸以盛水,走廊边沿屋檐下铺有简易竹台,供乘凉休息。住屋分里屋外屋。外屋宽大,中间铺以大块竹席,供吃饭、休息和接待客人用。竹席旁有一火塘,支三脚铁架供做饭烧茶用。里屋是用木板或竹篾隔成的卧室,一家数代分床而宿,席楼而卧,外人不能入内。四周围以精心编织的竹篱。篱内种满花木果树及供薪炭用的黑心木等。楼下有较大空地作院子用。傣族竹楼结构严谨,通风干燥,掩映于绿树翠竹之中,显得美观别致。
木楼 侗族传统民居。流行于湖南、贵州、广西等地。相传源于古越人的“巢居”和俚僚人的“干栏”。侗族多依山傍水而居,建房就地取材,用杉、松木盖成,均以凿榫衔接,不用铁钉。大多为六排五柱五空式。屋顶覆盖茅草、杉树皮或瓦。一般两层或三层结构,高约1丈3尺左右。上层为堂屋和卧室,堂屋内设神龛、火塘,用于会客、休息和吃饭,也兼作厨房;堂屋两侧和后侧是卧室;楼上四周有的有雕花栏杆的走廊。下层为养猪、牛等牲畜,放置农具、木柴等。屋顶覆盖茅草、杉树叶或瓦。木楼两侧搭有侧房偏厦,构成四斜面屋顶。现在有的村寨已人畜分居。
吊楼 亦称“吊脚楼”。壮、布依、侗、水等族传统民居。流行于广西、贵州一带。在地势倾斜度大或一侧临水、沟的地方,为适应地形扩大居住面积,往往把房舍的一侧,临空扩展,让其吊在主屋之后或一侧,并在其下安上一根以上支柱,故名。
帕加 布朗语音译,意为“火塘”。布朗族家庭照明、取暖、睡眠、待客的场所。流行于云南西双版纳、红河等地。凡家庭成员的婚嫁、丧葬或其他重大节庆活动,都要在此举行仪式。使用火塘有诸多禁忌:如不准跨火塘;不准脚蹬三脚架;不能在上面放置鞋袜、衣裤;也不准将他家用过的铁三脚架放在自家的火塘上等。晚上,家庭中成年未婚女子在此接待和留宿男友。被留宿的男子睡在“帕加”的左侧。一个家庭中至少有两个“帕加”。在包含数个已婚子女的家庭里,常共同使用,父母或抚养父母的子女先用,其他子女后用。住在金平的布朗族,将房中左侧第一个火塘称为“金当”,作为祭祀祖先的场所。
三房一照壁 白、纳西等族传统民居。系指正房较高,两侧配房略低,再加一照壁的组合建筑,看上去主次分明,布局协调。面均用筒板瓦覆盖,前面重檐,形成前出廊的格局。以一排柱子为主的屋架承重,4柱落地,左右后3方用土基墙围护,前面及中央用木板为隔。正房山墙到顶,屋面挑出,有防止邻居火灾波及的作用。纳西族住宅墙身向内适当倾斜,以增强稳定性。四周围墙一律砌筑到顶。为保护木板不受雨淋,大都房檐外伸,并在露出山墙的横梁两端钉上裙板,当地称为“风火墙”。
水房子 亦称“澡堂”。清真寺内设置的浴室。流行于全国各地,西北地区尤盛。内分装有吊罐供大净用的淋浴间和专为洗下身而设的小隔间。水房子中间用砖、石砌一长方形的污水池,上盖搭一木架,用以放置帽子、毛巾和汤瓶壶。水池两边设有两条长坐凳,供到清真寺做礼拜的伊斯兰信徒洗小净时坐用。洗后的污水通过暗沟流入水池,再引出寺院。
三合院 汉族民居。流行于北京、天津等地。三面是住房,庭院在中间,另一面为街门的狭长院落。旧时京津等地住房,以“四合院”为典型配置格局。但自清康熙、雍正后,人口骤增,城内地价日贵,出租房屋及一般人家住房都以三合院为标准格局。以北、东、西三面建房,南面开门者为典型。设门通常因地基状况和街道走向而定,如可能,大门都设法向南。
方形土楼 汉族客家民居。主要流行于福建永定坎市、龙岩适中一带。楼呈方形,墙取土夯墙,故称方形土楼。其格局:入口大门在西,入门至场院,南侧旧时设私塾院及教师住宅;北为主房区,正中辟门,入门为前厅,再进入大厅,大厅后为中厅。以大厅为中心,由前厅、中厅及两侧横屋包绕。中厅之后为正楼,东西两端为横楼。其前厅、大厅、中厅俗称“三堂”,因有横屋或横楼各一对,俗称“两横”,合成“三堂两横”。正楼五层,为住房,前厅、中厅为穿堂,大厅为大庆典礼饮食处。正楼之后,有半圆后房一列,分布仓库、畜圈、柴栈、厕所等。此种方形土楼,也是聚居而居。
窑洞 亦称“黄土窑洞”。北方汉族传统民居。流行于陕北、陇东、豫西、晋中等黄土高原地区。我国的黄土高原,黄土覆被深厚,沟崖纵横,土质疏松便于开掘。长期以来,当地居民就在土层中挖穴为居室。窑洞的顶部为半圆或尖圆的拱形。一般进深1丈左右。洞口一面有门,门左右两边筑墙或筑半墙,上开窗。其特点是冬暖夏凉,适宜住人。按照地形、用材等不同情况,其形式多样,主要有靠崖窑、地炕窑、锢窑等。其名称因地而异。
碉房 藏族传统民居。流行于西藏、四川、青海等藏族地区。多用石块也有用砖砌成。墙厚约3—4尺,以木作柱,平顶。通常为2层,富者有3—4层,偶有高大楼房,楼层间铺木板。底层为牛马厩,2层以上住人。屋内房梁、房柱均饰以彩绘,向阳面有玻璃。最高层为佛堂,屋顶插有经幡,屋顶平台做晒场。大的院落四周均有房间,边沿有走廊相接,中间为天井。碉房坚固,战时作碉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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