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在中国:挑战与应对
王 军
摘要:
低碳经济已成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也是世界各国实施经济发展战略时优先考虑的内容。针对中国的现实条件,我们认为中国应根据自身国情,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以降低碳排放强度。结合目前国际上颇受争议的碳关税问题,本文指出碳关税的征收不仅不能减少碳排放、起到减缓气候变化之效,相反,碳关税的实施有可能偏离最初的减排设想,加剧发展中国家的负担,导致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出现贸易纠纷。为此,我们强调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应充分运用减排领域的比较优势来应对未来的挑战,通过与发达国家的务实合作来实现经济发展和减排的双赢。
关键词:
低碳经济;中国;碳关税;气候变化
作者简介:
王军,南京审计学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
目前,世界许多国家正努力寻求建立起一种崭新的以降低碳排放为主要特征的低碳发展模式。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在各种自然资源,特别是可耗竭化石燃料日益稀缺的推动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可再生清洁能源的推广和利用已成为越来越多国家的战略选择。这既能缓解资源的稀缺性,同时也能减少碳排放,因此,低碳发展模式实际是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和清洁替代能源使用的必然结果;二是,大量科学证据显示当前的气候变化主要由人类的碳排放引起,随着世界范围极端异常气候的增多,国际社会认为有必要通过减少碳排放起到减缓气候变化趋势的作用,这就意味着追求低碳发展之路也是世界各国减缓气候变化的积极行动。
实施低碳发展战略不仅意味着相应的政策措施需要围绕低碳要求来制订,而且低碳实践还对传统智慧提出了挑战。随着后《京都议定书》时代的到来,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减排压力,而少数国家提出征收碳关税的提案无疑将对发展中国家大宗商品的出口以及相关产业造成巨大冲击。因此,分析研究全球化条件下发展中国家实施低碳发展的路径以及相关产业和贸易政策的调整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低碳经济的挑战
低碳经济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世界各国内部日趋紧迫的需要;二是全球化带来的外部压力,这一点对于中国而言尤为突出。两个方面的挑战都需要国际社会积极应对并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1.低碳经济:中国的现实选择
一般认为,低碳经济是低碳发展、低碳产业、低碳技术和低碳生活等一类经济形态的总称。低碳经济以应对碳基能源(煤炭、石油及天然气等)对气候变化的影响为基本要求,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基本目的。低碳经济的实质在于提升能效技术、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以及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等,促进产品的低碳开发和维持全球的生态平衡。因此,低碳经济是一种从高碳能源时代向低碳能源时代演进的经济发展模式。
表1给出了世界主要国家使用化石燃料所产生的二氧化碳,反映出包括中国在内的四个“金砖”国家由于经济快速发展,碳排放强度较高而人均排放水平较低的现实状况。除巴西以外,中国、印度和俄罗斯由单位GDP排放量衡量的碳排放强度都较高。例如,我国碳排放强度达到2.68,这一数字比美国高出5倍以上,比日本高出11倍,也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多,俄罗斯和印度的情形也不容乐观。在人均排放量方面,发达国家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如最高的美国人均排放量为中国的4.4倍,印度的16.8倍。美国仅有全球人口的4.5%却累计排放了1/4以上的温室气体,这些令人担忧的数字意味着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减排方面都需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表1 世界主要国家燃烧化石燃料所产生的二氧化碳(1)
包括来自煤炭、石油以及天然气等化石燃料的排放。
此数据以2000年美元为计价单位。
此数据是指各国在1950—2004年期间累计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占世界的比重。
发展中国家碳排放强度较高的现实表明,这些国家在减排方面面临着能源利用效率不高、技术落后的约束,这种硬约束与那些政策措施等软约束比起来短期内更难扭转。因此,要稳定甚至降低全球的碳排放总量,掌握先进技术的发达国家就应该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减排。我们还可以根据表1得出下面更为直观的图形。
图1 世界主要国家的碳排放强度
世界银行的经济学家托勒多等(A.dela Torre et al.)曾以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为背景,研究了这一地区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如何既保持低碳又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由于该地区拥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如巴西的热带雨林等),面临繁重的经济发展任务,因此,这一地区生态和环境压力很大。托勒多等在分析这些发展中国家经济和环境方面的挑战后警告说,如果拉美和加勒比国家不能尽早采取积极有效的减排措施,那么,到2080年,这一地区由于气候变化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将占到这一地区GDP的11.26%,这无疑是一个庞大的数字。(2)世界其他地区同样存在类似问题,据英国《经济学家》报道,与我国接壤的南亚国家是受气候变化影响最大的地区,在未来30年中全球16个极度危险的国家中有5个在南亚,考虑到该地区对农业极高的依赖程度以及薄弱的公共服务设施,这些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既脆弱也缺乏必要的适应能力。因此,无论是拉美国家还是南亚国家,抑或世界其他受气候变化影响较大的地区,如果我们站在全球生态系统的角度思考这些地区自然资源的意义和价值,那么,气候变化对这些地区的影响及其后果将是深远的和全球性的。由此可见,拥有先进减排技术的发达国家若能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减排,那么发达国家最终也能从这些行动中获益。
表2 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情况(3)
表2显示,无论是历史排放还是当前排放发达国家都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因此发达国家承担更多的减排责任不仅是历史原因使然,而且也是基于现实的考虑。毕竟,发达国家在资金和技术方面目前都远优于发展中国家。
表3 2002—2030年二氧化碳增加总量中各国的占比预测(4)
附录Ⅰ所列国家是指《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需要完成强制性减排指标的发达国家,而不在附录Ⅰ中的国家大都为发展中国家,可自愿进行减排。
表3表明,仅中国和印度两大发展中国家未来二氧化碳排放将占到全球增加总量的1/3以上,居全球首位,这使得这两个国家的碳排放成为西方国家关注的焦点。考虑到中印两国经济增长的特点以及未来一段时期中印碳排放的情况,我们不能指望后《京都议定书》时代中国和印度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碳排放大国能继续享受非强制性减排的制度安排。(5)
需要指出的是,即使目前世界各国全面停止温室气体的排放,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也要等上百年才能降低。显然,全面停止温室气体的排放既不可能也不现实,因此,正确思路应该是,通过经济发展来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样,指望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目前就承担硬性的排放限额义务也不切实际,因为只要发展中国家继续保持经济的高速增长,那么就很难使温室气体的排放大幅度降低。以中国为例,现实且可实现的战略应该是努力降低单位GDP的温室气体排放即所谓碳排放强度,这一目标的实现同时也是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的必然结果。中国政府在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承诺在2020年将碳排放强度在2005年的基础上大幅降低40%以上,我们认为这一承诺是依据中国的现实国情做出的,因而它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同时也反映出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为实现低碳发展的坚定决心。
实际上,许多发展中国家一直在不遗余力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强度。例如,发展中国家过去几年在可持续利用能源领域就保持了较高的投资,仅中国2008年在此领域的投资就占到全球的10%以上。(6)在若干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领域,中国还领导世界,如在太阳能利用方面中国目前的表现就远优于发达国家。中国政府也在许多场合承诺,决不会像发达国家那样在工业化过程中排放无度,中国在“十一五”期间已开始了节能控制。中国排放总量确实还是在增加,但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进程中,因此排放量增加是正常的。据测算中国要到2030年前后碳排放总量才能下降,而在此之前能做的就是设法控制直至降低碳排放增长的速度。由此可见,发展中国家要走出一条投入小、消耗少、能循环、可持续、科技含量高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并不容易,因为减缓从来就不是免费的。(7)
表4 1990和2007年有关国家消耗能源排放二氧化碳对比(8)
表4显示,与1990年对比,2007年世界几乎所有国家的排放总量及人均排放都在增加,只是幅度有别。同时,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单位GDP的碳排放量也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如中国就大幅减少了2/3以上。不过,虽然成就惊人,但中国和印度等国与发达国家相比碳排放强度依然较高。
即使我们不考虑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减排压力,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应该走低碳发展的道路,毕竟化石燃料属于可耗竭能源。世界各国需要改变过去那种过度依赖化石燃料推动经济增长的模式,发展中国家尤其要加快技术升级的步伐,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经济发展和降低排放的目标和要求。那种一味追求减少碳排放量而忽视技术进步甚至牺牲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违背了低碳经济发展的实质,更不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利益。为此,发展中国家应分清要害,抓住关键。
正如托勒多等人强调的,发展中国家要走一条“低碳化、高增长”的发展道路,低碳化是国际社会的要求,而追求高增长则体现了这些国家的利益诉求。正是基于这些基本事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提出的“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是客观的,也是公正的。那种不顾历史事实和历史责任,忽视不同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借气候变化问题不适当地过早、过激和过高要求发展中国家同发达国家一样承担量化的减排义务,从而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限制发展中国家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论调是不客观的,也是有失公允的。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人均GDP已超4万美元,温室气体排放还在大幅增长。这些国家早已实现了工业化,却反过来向人均GDP只有3 000多美元的国家提出减排问题。发达国家尚难以完成的任务,要求欠发达国家去实现确实有悖常理。总之,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国际社会应当尊重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并为其发展留出一定的排放空间,因为限制发展中国家发展所付出的代价,可能比气候变化带来的后果还要严重。
2.全球化的挑战:碳关税及其影响
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是全面和深远的,将会波及到整个人类社会并影响到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低碳经济正是这样一种经济形态,它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以低排放为主要特征的重新组织经济生活的途径。
世界银行以“发展和气候变化”为题发布的《2010世界发展报告》中指出,国际贸易和气候变化两个体系之间的相互作用对发展中国家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9)例如,对气候问题的关注已促使现有贸易活动和贸易规则开始调整,并导致许多国家原有的国际竞争力发生改变。不过,为保护全球环境而进行的国际合作比贸易活动要复杂得多。正如国际贸易领域的世界权威、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教授巴格瓦蒂(J.Bhagwati)指出的,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即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曾免费给予发展中国家会员国的地位,而对于全球减排温室气体的协议而言,如果没有发展中国家的充分参与,任何协议都不可能真正有效。考虑到历史排放问题,发达国家应该补偿发展中国家以换取后者参与减排的行动。(10)
随着国际社会对气候问题严峻性和紧迫性认识的加深,欧洲和美国的一些政策制订者们正热衷于推出一种根据进口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碳排放征收的税收即所谓碳关税,依据是出口国未采取与进口国同样严格的减排政策,导致同类商品出口国的成本远低于进口国,目的在于保护进口国的厂商免受来自国外的不公平竞争,同时起到促使出口国加大减排措施力度的作用。为此,我们认为有三个基本问题需要特别强调:
第一,碳关税的征收并不能有效减少碳排放,更不能减缓气候变化,因而碳关税的实施可能偏离最初的减排设想,加剧发展中国家的负担,导致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出现贸易纠纷。
碳关税涉及到一个具体问题,即在碳排放的国家征收还是在物品消费的国家根据其生产及运输途中包含的碳排放进行征收。世界主要的出口国都认为如果按照排放地征收碳税,那么这些国家会受到无端的惩罚,因为这些国家生产的物品大部分出口到海外市场,由国外消费者所消费,但却将生产中产生的碳排放留在了本国。因此,如果单方面强行征收碳关税,那么极有可能导致贸易摩擦,损害当前的国际贸易体系,不利于目前世界经济从金融危机中复苏的步伐。不仅如此,征收碳关税还可能导致贸易手段的滥用,因为这些手段同样可用于那些竞争不充分或不公平的领域。
第二,考虑到中国外向型经济成分较高的特点,我们认为积极发展碳排放市场,主动争取和发达国家就温室气体减排进行合作,充分运用联合国气候框架公约所确立的清洁发展机制(11)(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简称“CDM”),既现实也明智(12)。
如前所述,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的特点决定了未来一个时期这些国家的碳排放总量难以降低。例如,中国排放总量中出口产品就占据了相当的比例。国外学者曾测算,2004年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中有23%是因对外贸易活动而引起。(13)目前,中国的出口已占到总产出的1/3以上,远高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比例。2006年中国出口中58%由跨国公司所提供,而外国直接投资中有70%以上是制造业。中国较大的贸易顺差以及中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加之能源利用效率较低等因素都使得中国近几年的碳排放总量突出且增长很快,仅中国出口产品所产生的排放就和整个日本的排放总量相当,为英国的两倍。
众所周知,当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争论不休,发达国家一方面掌握着先进的减排技术,另一方面由于减排成本高昂因而进一步减排困难重重。相反,发展中国家由于技术相对落后就有了较大的减排空间,但发展中国家因缺少资金和技术而无力减排。这种局面恰好为清洁发展机制的存在提供了理由,根据《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原则,发达国家可以通过资金和技术援助,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减排量在经过核准后可以冲抵发达国家的减排指标。这种被称为清洁发展机制的原则得到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欢迎,也使得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合作方面有了更多的实质内容。如果发展中国家能够抓住目前减排成本方面存在的比较优势,巧妙运用联合国确立的原则,那么发展中国家就能将当前减排方面的被动局面转化为积极有利的一面,这不仅是对现有贸易理论的大胆实践和创新,而且还可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有效减排,加快低碳经济发展的步伐。
第三,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理解并贯彻“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对于推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为这一原则不仅能有效解决与发达国家在减排责任上的纷争,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赢得发展的机会,而且还能协调各国在减排谈判问题上的立场。
我们知道,在当今国际经济格局下,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已经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污染密集型产业。(14)英国独立机构“新经济基金会”曾发布一份研究报告,称西方把污染转嫁到了中国。这份题为“中国依赖症”Chinadependence)的报告认为,西方国家对中国产品过度依赖,变相地把大量环境污染留在了中国,把废气排放量转嫁到了中国。报告称每件在中国生产出口到英国的物品,其废气排放量比在英国生产要多1/3。显然,这些现实的情况是未来中国参与全球减排谈判时需要特别考虑的。
表5 美国主要污染密集型商品的进口情况(15)
表5给出了美国主要污染密集型产品的进口情况,数据显示中国已经成为美国钢铁、水泥和纸张的第二大进口国,铝的第三大进口国,这些出口产品大都由高耗能和高污染产业提供。考虑到目前中国的技术装备水平整体较低,因而由这种贸易结构决定的较高碳排放强度也就不难理解了。问题在于,如果美国等发达国家以碳排放强度对上述产品征收碳关税,那么中国上述产品的出口将面临严峻的挑战,相关产业也将遭受巨大冲击。如世界银行研究报告指出,如果欧美日等国家联合对中国征收碳关税,那么国际市场上“中国制造”商品将可能面对平均26%的关税,出口量因此可骤降21%,(16)中国制造的许多产品将失去低成本的优势,国际竞争力将大打折扣。因此,碳关税对中国出口贸易尤其上述污染密集型产品的影响将是十分巨大的,其他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和墨西哥等也将遭遇类似的问题。
我们认为,征收碳关税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也违背了《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问题上“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将严重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碳关税向所有进口商品征税,征税的标准是商品生产中的碳排放量,这也违背了WTO成员方不得因产品的生产方法而被区别对待的原则。可以想见,欲征收碳关税的发达国家和反对征收的发展中国家今后极有可能在此问题上各执一词,引发贸易纠纷。
发达国家之所以热衷于启动碳关税,目的旨在确保未来在气候变化谈判中获得主导地位。但问题在于,碳关税的实施不仅剥夺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更混淆了不同国家在温室气体减排及保护全球环境中历史与现实的责任。正如巴格瓦蒂警告的,无论碳关税的优点被夸张到多大程度,对于治理气候变化这样的全球问题而言,美国都应尽量避免使用这类“大棒”式的政策,因为它可能给目前的国际贸易体系带来混乱。实际上,欲让发展中国家参与保护全球环境的国际合作,美国等发达国家应该对发展中国家更多地使用“胡萝卜”式的诱导政策(17)。
二、低碳经济:中国的应对
面对国内外的挑战,中国应结合自身实际,围绕低碳理念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从短期和长期两个方面来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
1.短期来看,中国需妥善解决以下几个“瓶颈”问题:
一是,能源禀赋即人均能源资源拥有量不高的问题,这是由中国人口众多的特点以及较快经济增长推动的能源稀缺性所决定的。中国目前普遍以化石燃料为主的能源结构加之能源利用效率低下的特点决定了这些国家的碳排放强度居高不下,因此,中国应努力减少对化石燃料的过度依赖,积极发展各类清洁且低碳的替代能源,这既符合减排的要求,又符合低碳的目标。
二是,尽管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很快,但整体而言,这些国家依旧处于快速工业化的初期,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能源结构不合理、能源技术装备水平低和管理水平落后等突出问题依旧存在,这集中反映在这些国家单位GDP能耗和主要耗能产品能耗均远高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上。目前中国人均能源消耗量仍较低,能源消费尚属生存型消费,未来能源消费潜力巨大。因此,中国应及早采取得力措施,通过产业升级努力降低外贸产业的碳排放强度,力争在未来国际经济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三是,碳排放总量突出,这是由中国的能源消费结构决定的。可以设想,如果中国出口的商品尤其是那些高能耗、高污染的商品由发达国家自己生产,那么这些国家将不得不花更大的代价去碳交易市场购买相应的减排额度。这就意味着在后《京都议定书》时代,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有可能在减排领域有更多务实的合作。因此,发展中国家发展低碳经济要具有国际视野,不能关起门来搞低碳,要设法将目前减排技术方面的劣势转化为优势,争取与发达国家一道实现经济发展和减少排放的“双赢”。
四是,“锁定效应”(Locked-in Effect)的存在。所谓“锁定效应”是指基础设施、机器设备以及个人大件耐用消费品等一旦投入,其使用年限一般较长,其间不大可能轻易废弃。因此,中国不能盲目追求外国直接投资的数量而不顾质量和后果,而是要特别慎重。对于那些投资大,涉及传统产业的部门更要多从能源消耗技术角度来综合考量。否则,未来中国在进行温室气体减排时,可能被这些投资和过时技术“锁定”而步履蹒跚。如何在快速工业化的历史进程中,既超前运筹,又避免锁定效应的束缚,对中国而言是一项现实且紧迫的任务。
2.长期而言,中国需将低碳政策与实践纳入到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行动纲领之中。毕竟,从很大程度上说低碳经济不过是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一种模式和实践活动。
从世界范围来看,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世界各国制订和实施经济发展战略时优先考虑的一个方面。“应对”既包括减缓(Mitigation)方面的行动,也涉及适应(18)(Adaptation)方面的措施,它们共同构成气候政策的重要内容。减缓指的是减少温室气体排入大气中的流量,从而改变未来气候状态的概率分布,而适应是减少气候引发灾害损失行动的总称。进一步地说,减缓又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减排(Abatement)即直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以阻止全球气温上升的趋势;二是通过碳捕获和碳贮藏降低大气中碳浓度以减缓气温的上升。适应措施伴随着极端天气出现频次增多而愈加重要,因为我们需要在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加大调整以适应极端气候引发的种种情况。减缓和适应二者间存在着微妙的关系:减缓是积极的适应,而适应可以看作是当减缓成本变得无穷大时的必然选择。
从政策角度看,中国需要在经济发展的现实矛盾和应对气候挑战这两大问题上进行选择,因为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减缓气候变化的成本和收益并不一样也不对称,即不同阶段对应低碳经济的形态是不同的。
图2 低碳经济的演进
图2中曲线描述了低碳经济的一个重要方面,即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不同减排成本以及减排和适应机制的转换。由于减排成本是由经济发展和技术水平决定的,因此在经济发展早期同时也是低碳经济形成的初期即区域A,技术装备水平较低,此时的碳排放强度较高,而减排成本却较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碳排放强度快速下降,减排成本逐步增加,此时技术进步对降低碳排放强度的贡献较大,如区域B所示,这一时期也是低碳产业形成、扩散并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技术的高度进步,碳排放强度降低的速度开始减缓,减排成本变得越来越高,而技术进步对减排的边际贡献降来越低,如区域C所示,此时低碳经济已进入成熟稳定的发展阶段。依此逻辑,适应是减排成本高昂时的一种选择。当然,适应也不是免费的,如最新的研究指出如果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加倍,那么中国的适应成本将高达294亿美元,约为GDP的0.22%。(19)
如果说气候变化更多涉及到的是理论方面的问题,那么低碳发展更多的是一个实践问题和政策选择问题。从政策角度看,低碳发展必须通过产业转型来实现,尤其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大国而言更是如此,因为这些国家普遍面临能源利用率低下与低碳化要求的矛盾。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实施低碳发展战略意味着必须淘汰那些长期制约经济发展质量的高排放、高污染、高能耗产业。这是实现低碳发展的关键一步。下图捕捉到了低碳经济的这一动态特征。
图3 低碳经济的政策路线
上图表明,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需要制订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减缓气候变化的步伐。这些政策包括减排在内的一系列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和措施,在实施的过程中需满足低碳经济的内在要求和目标。于是,创新活动得以开展,产业转型得以推进,低碳产业开始发展壮大。在产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即会反馈到政策制定的层面,使政策得以适时修订,从而更好地确保低碳经济的发展。
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两个方面,无论是减缓还是适应都需要审慎考虑和慎重选择。以目前来看,我们认为减排是中国的最优选择,随着中国技术进步对减缓边际贡献率的降低,减缓的成本将会逐步提高。而在极端天气条件以及全球气温上升趋势形成的情况下,适应气候变化将成为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所有国家的必然选择。正如世界银行的经济学家布兰克斯普等(B.Blankespoor et al.)指出的,发展中国家应尽力适应极端气候变化,通过各种投资活动和支出降低脆弱性,增强适应能力。(20)这种具有前瞻性的政策安排以及不确定性和风险所蕴含的动态特点,意味着气候政策的制定将会变得异常复杂。
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大力降低碳排放强度将是中国气候政策制订和实施的主要目标,也是这些国家实现低碳发展的现实步骤。尽管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碳排放总量仍在增加,但增加的幅度将大为减缓。我们认为这既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也是由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阶段所决定的。毕竟,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既面对摆脱贫困、发展经济的艰巨任务,同时又要努力减排从而实现保护全球环境的目标。因此,发展中国家如何将目前减排成本远低于发达国家的事实在全球化条件下转换成有利的比较优势就是亟待研究的一个重要命题。按照联合国倡导的清洁发展机制,积极争取发达国家的资金和技术援助,加快中国的技术升级,实现和发达国家在发展和减排两个方面的“双赢”是中国气候政策制订中需要优先考虑的一个方面,也是中国在低碳实践中需要大力扶持的内容。
综上所述,中国围绕低碳发展,应加快相关政策尤其节能降耗措施的出台,努力避免在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的“三高”产业上的盲目投资和扩建,加快产业升级和转型的步伐,推进产业链向高端转移,产业发展向高质转化、产业结构向高新转变。这不仅是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这些国家控制和降低碳排放强度的现实选择。总之,低碳经济不仅能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应用先进技术提供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且通过新型低碳产业的培育和推广还可为经济发展衍生出大量的新机会。发展低碳经济,是一场涉及生产模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国家权益的全球性革命,中国发展低碳经济,顺乎世界潮流、同时也符合中国的长远利益。
【注释】
(1)根据Hufbauer,G.C.,Charnovitz,S.and Kim,J.,Global Warming and the World Trading System,Peterson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s,2009,第5页数据整理,表中数据统计的是2006年的情况。
(2)de la Torre,A.,Fajnzylber,P.and Nash,J.,Low Carbon,High Growth:Latin American Responses to Climate Change—An Overview. Washington,D.C.:World Bank,2009.
(3)此表由世界银行数据整理而得,转引自Chichilnisky,G.,Beyond the Global Divide:From Basic Needs to the Knowledge Revolution,Kiel Institute for World Economics,2005。
(4)根据世界银行研究报告International Trade and Climate Change:Economic,Legal,and Institutional Perspectives,Washington,D.C.:World Bank,2008,第47页数据整理。
(5)西方学术界目前弥漫着一种情绪,即如果后《京都议定书》时代的减排协议不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规定数量化减排指标,那么美国也不会签署和批准该协议。为此,哈佛大学教授佛兰卡(J.Frankel)提出一种雄心勃勃的针对所有国家横跨未来几十年的减排方案。
(6)Sawin,J.L and Moomaw,W.R.,Renewable Revolution:Low-Carbon Energy by 2030,Worldwatch Institute,2009,p.12.
(7)2009年9月2日英国《金融时报》报道,中国减排成本可能高达GDP的7.5%。这无疑是一个相当大的比例。
(8)Lavin,C.F.,Low-Carbon Energy:A Roadmap,Worldwatch Institute,2008,p.11.表中数据不包括天然气燃烧以及水泥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指的是每1 000美元GDP二氧化碳排放的公斤数,以当年购买力平价计算。
(9)World Development Report:Development and Climate Change,Washington,D.C.:World Bank,2010.
(10)Bhagwati,J.,“Reflections on Climate Change and Trade,”in Brainard,L.and Sorkin,I.ed.,Climate Change,Trade,and Competitiveness:Is a Collision Inevitable,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2009.
(11)除去清洁发展机制以外,联合国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还倡导不同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应遵循“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王军:《全球气候变化与中国的应对》,《学术月刊》2008第12期。
(12)一个颇受关注的案例是,据新华网2009年2月27日报道,芬兰政府将购买中国湖南省12个县21万户沼气池的减排量,实现减排二氧化碳135万吨。根据协议,中国一家环保企业将向湖南省21万户家庭推广沼气反应器和炊具,以减少当地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芬兰方面将为此支付1 450万欧元。
(13)Wang,T.and Watson,J.,Trade,Climate Change,and Sustainability in State of the World:Into a Warming World,The World Watch Institute,2009.
(14)这种观点被称为污染避难所假说(Pollution Haven Hypothesis),即由于发展中国家环境管制相对松弛,环境成本低廉,于是在比较优势的推动下,发达国家的污染密集型行业倾向于迁移到发展中国家,从而令后者成为发达国家的污染避难所。
(15)根据Hufbauer,G.C.,Charnovitz,S.and Kim,J.,Global Warming and the World Trading System,Peterson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s,2009,第14页数据整理。
(16)这部分数字转引自《碳关税来袭》,《21世纪经济报道》2010年1月7日。
(17)Bhagwati,J.,“Reflections on Climate Change and Trade,”in Brainard,L.and Sorkin,I.ed.,Climate Change,Trade,and Competitiveness:Is a Collision Inevitable,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2009.
(18)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特别强调,适应指人类减少气候灾害损失的能力,它与脆弱性这一概念密切相关。详见http://www.cckn.net/compendium/int_vulnerability.asp。
(19)这里的适应成本涉及水资源(如灌溉系统)的整治、海岸线保护、疾病治疗以及研发投入等等。Bosello,F.,Carraro,C. and De Cian,E.,“Market-and Policy-Driven Adaptation,”in Lomborg,B.ed.,Smart Solutions to Climate Change:Comparing Costs and Benefit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0,p.265.
(20)Blankespoor,B.,Dasgupta,S.,Laplante,B.and Wheeler,D.,The Economics of Adaptation to Extreme Weather Event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Working Pape r 199,Washington,D.C.:Center for Global Development,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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