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达标“普九”教育
职业中学
1994年12月,隆德县人民政府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定“两基”(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攻坚责任书,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总体规划,确立了“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方针,以农村基础教育为主,实行县级领导包乡(区、镇)、包“两基”责任制,主要包各项工作措施到位,包验收达标。县人民政府制定了《隆德县实施义务教育的若干规定》《隆德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规划》《关于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意见》《隆德县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批转县教育局、财政局〈建立隆德县人民教育基金的请示〉的意见》《关于合理调整学校布局进一步加强,学校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两基”工作有序进行。
1995年元月,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教育工作会议,全县22个乡(区、镇)根据经济状况,特别是小学教育普及程度现状分为3个类别,分别提出具体实施步骤和要求,工作重点向贫困乡村转移,向少数民族乡村倾斜。调整学校布局,实地解决上梁乡魏沟、齐岔、李山、中森两所完小、两所初小“四校合一”的撤并和新学校建设问题,解决凤岭乡上齐、齐兴“两校合一”的撤并和新建,解决峰台乡吴山小学、联财镇联合小学、好水乡三星小学、桃园乡中心小学、张程乡民族小学、杨河乡岔口小学等一批学校布局不合理,校园窄小难发展,有学校无操场、无围墙等长期未解决的各种问题。全县撤并初级中学1所,小学14所。
在“两基”攻坚阶段,共筹措资金300多万元,新建翻建校舍4000多平方米,砌围墙3200米,新建学校大门9个,打水井70眼,修建花园36个,硬化道路11800平方米,制作课桌凳315套,修建厕所203间2233平方米,各学校配制了旗杆、篮球架等,办学条件基本达到“两基”要求。1995、1996、1997年先后3次分批对全县22个乡(区、镇)的“两基”工作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召开专题会议,指出差距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限期查漏补缺。
实施“两基”工作的重点是改善办学条件。教育、计划、财政部门制定全县各小学的“一无两有六配套”(无危房、班班有教室、学生人人有桌凳),教学仪器和书本购置及师资培训实施方案,完成项目资金5000多万元,相当于3年县财政全部收入。1998年地方财政经常性预算的教育事业费拨款2158.2万元,比“普初”前1993年的1327万元增长62.6%。
1995年,中央和自治区以宁南山区为主组织实施了世界银行“贫困项目”“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国家计委教育扶贫工程”,项目总投资3709.6万元,其中世行贷款56万美元,合人民币488.32万元,中央“义教工程”资金960万元,国家计委教育扶贫资金290万元,自治区配套资金1044.38万元(其中“贫困Ⅱ项目”配套276.38万元,“义教工程”配套76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26.9万元(其中“贫困Ⅱ项目”,配套254.9万元,“义教工程”配套672万元)。全县1995年至1998年4年共计征收农村教育费附加、城市教育费附加和人民教育基金740.6万元,占县级配套资金总额的79.9%,按项目进度足额完成配套资金。
改建前教室
希望小学
实施“两基”期间,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为改善办学条件添砖加瓦。团委、县教育体育局及有关乡(区、镇)通过自治区基金会牵线搭桥,共争取到“青基会”北京律师协会、香港福慧福和、台湾萧智贤、浙江萧山、宁化厂等社会团体、厂矿企业、社会知名人士捐款109.6万元,新建山河中心、桃山新庄、陈靳何槐、杨河岔口等7所希望小学,捐献教学仪器32件;对口帮扶的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1997年至1998年2年投资120万元,新建沙塘新民、凤岭齐兴、峰台十里、观堡姚套、好水三星、奠安丁家等6所希望小学;区、地、县三级驻乡包村扶贫工作队捐资67.2万元、课桌凳420套。
全县各乡、村在校舍建设中,共计拉运土方25000立方米,修大门36套,建厕所51个,打水井8眼,筑围墙5400米,硬化校园道路17000平方米,无偿划拨学校用地133公顷,节约资金218.7万元。全县师生以校为家,自制教具4032件,音、体、美器材1088件,植树23600株。教职工放弃休假,集中整顿校容校貌,平整校园,绿化环境,油漆门窗,修理课桌凳,装修布置“三室”,共计节约资金35.4万元。项目实施中,勤俭节约。县项目领导小组制定《隆德县实施项目学校土建工程管理办法》,对投资20万元以上工程全部公开招投标,所有项目实行“统一设计图纸,统一质量要求,统一验收标准,统一制作钢屋架,统一购运松椽、松檩”等优质材料。县、乡、校及施工单位签订严格的施工责任书,分级管理,分层负责,责任到人。实行严格施工企业资质审查,严格施工程序,严格工程监理等制度。学校土建项目优秀率达82.5%,其余工程全部合格。
1995年至1999年,全县共计投入小学基建项目、校舍改造、课桌凳、教学仪器、图书购置、师资培训等资金4150.37万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投资2580.2万元,占62%;县级配套854万元,占21%;社会各界捐资233.47万元,占5.6%;乡、村群众集资482.7万元,占11.4%,相当于1995年之前全县近30年的校舍建设资金。师生捐资投劳为国家节约资金约254.1万元。全县新建翻建校舍43988平方米,维修校舍27000平方米,新建围墙9100米,其中砖围墙3700米,土围墙5400米;修建厕所356间,大门117座,购置课桌凳5774双人套,图书174000册,教学仪器133台(套、件),音体美器材140件,制作“三室”柜、台、架、凳408件,维修课桌凳3600套。硬件建设总投资达3887.37万元。全县小学校总面积103646平方米,砖瓦化比例达92%,比1994年底提高了45个百分点。建成全新砖瓦化学校107所、太阳能教学楼6幢,危房率由1992年的41%降至1999年的2%,基本达到“一无两有六配套”标准,告别过去那种“破屋子、土台子,里面坐的泥孩子”的历史,各小学成为当地最新、农村最漂亮的建筑物,形成一批“四季常青、三季有花”的花园式学校。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规,提高普及程度,乡、校推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各小学下达招生任务书,适龄儿童签发入学通知书。实行乡镇主管领导包乡,村主任、校长包村,村民组长、教师包户管理责任制。学生入学、流动、缓免学费严格履行手续。对辍学学生经过反复动员仍不到校读书者,按有关法规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予以批评教育,部分乡镇采取“小学上不完,收掉责任田”的办法,促使学龄儿童按期入学。
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现场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县财政每年增拨民族教育事业费9万元,减免回族小学生课本费;县妇联多方筹措资金,举办“回民女子春蕾班”,使100名失学女童重返校园;县团委通过“希望工程”救助贫困学生同福建省长乐市学生开展“1+1”帮扶活动;县教育、统战、伊协等部门多次利用穆斯林群众星期五聚礼日宣传动员回族家长送子女上学,全县回族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5.2%。
对学校内部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完善管理制度,对教师进行优化组合、量化考核,奖优罚劣。开展“三课”活动、“五项基本功”训练活动及优质课评选、教坛新秀评选、优秀论文征评等活动。组织教师参加各种形式培训。全县参加继续教育的小学教师1400多人,参加学历教育教师850余人,有115名教师取得大专学历。小学专任教师任职合格率100%,学历合格率100%,完小校长岗位培训合格率100%。1995~1999年,县培养合格小学毕业生16358人,7~12周岁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5%,辍学率降至1.2%,15周岁人口中,初等义务教育完成率86.3%。学生校舍面积平均3.51平方米,危房率降至1.28%,教学仪器配齐率87.5%,课桌凳配齐率100%,学生平均公用经费41.7元,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率87.7%,小学生毕业率99.4%。建国后出生的15周岁人口非文盲率95.2%。全县人均受教育年限由1991年的4.8年提高到1999年的6.5年。1999年9月,在宁南山区率先实现“普初”目标。2000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初’工作先进县”。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刘仲对隆德县“两基”目标的实现给予高度评价。6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授予“全国‘两基’先进地区”称号。
幼儿园
2000年6月5日,县委、县政府制订《隆德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规划》,讨论通过《中共隆德县委、隆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召开“普九”攻坚动员会,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区)签订《“普九”目标责任书》,乡(镇、区)领导表态发言。县教育体育局印制全县“普九”表册,协助各校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档案,制定《隆德县中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隆德县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实施办法》和《“县教学质量奖”实施细则》。“普九”采取“全面实施、整体推进、分类指导、分步达标”原则,安排全县各乡(镇)学校启动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隆德二中
县利用“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投资项目,自治区民委、县财政投资、社会集资等投资项目,早规划、早立项、早实施,强化校舍建设、“三室”建设和“三化”建设。建成温堡中学太阳能教学楼、张程中学综合实验楼,新建凤岭中学和杨河中学太阳能采暖教学楼,总计新建校舍10187平方米,维修校舍1120平方米,总投资651.7万元。全县4所完全中学新配发课桌凳566套,配发图书13206册,教学仪器3768件(台、套),仪器柜、实验台等97套。分步骤、分阶段实现“普九”目标,合格一个,验收一个,巩固一个。2000年12月,城关镇“普九”通过县级验收,其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95.25%,在校学生辍学率为0.17%,适龄人口中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完成率86.54%,15周岁人口中文盲率为0,初中学生入学率达100%。
2001年,联财镇、城郊乡、峰台乡3乡镇通过验收。5个一级指标,22个二级指标均达到要求。2002年,沙塘、凤岭、山河、温堡、陈靳5个乡镇通过县级评估验收,2003年11月,神林乡、原观堡乡、好水乡、桃山乡基本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200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4300万元,支持“普九”,改扩建学校。2005年,“普九”工作高标准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达标验收。2006年,成立迎“国检”领导小组,签定责任书,领导包片,工作人员包乡,校长包校,教师包班包村组,争取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国家验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