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干部石秀山
石秀山(1911~1968年) 又名同祥,男,汉族,甘肃省合水县段家集人。农民出身。194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5年10月石秀山在新宁县参加革命工作,历任新宁县游击队队员、队长,新宁县独立营1连1排排长、关中警卫3营3连1排排长等职。1938年,部队开往延安,石秀山回乡务农。1940年第二次参加革命工作,他历任五区五乡民兵连长、五区民兵营长、五区五乡乡长,五区区长、区委书记,合水县游击大队队长等职。1941年,因征购工作突出,受合水县政府嘉奖1次;1943年因积极开展大生产运动,受奖1次。1947年,陕甘宁边区政府授予他“新民主主义”奖章1枚。
1949年8月3日,隆德县解放,陕甘宁边区政府任命石秀山为隆德县县长。8月12日,他上任后即组织支前,半个月跑遍6区48乡。在工作中坚持党的“合理负担、劳财共负、民主评议、记工算帐”的征借原则,揭露国民党特务土匪谣言,征借面粉5万多公斤,分送榆中和界石铺;组织担架30副,征借毛驴30头,支援解放兰州,受到平凉分区表彰。1950年发生“5·8”反革命叛乱,石秀山正在平凉开会,得讯后不顾土匪拦路抢劫,单人独骑,冲出三关口,直接去隆德兴山、屯树一带回民聚居区布置工作,宣传政策。1952年“4·2”叛乱期间,石秀山在屯树、神林一带工作,曾3次去新店子“热伊斯”马继武家,与其促膝长谈,促使其召集教民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安定群众情绪,恢复生产。
1952年9月,石秀山任隆德县县委书记。土改期间他冒风雪亲自丈量土地,并亲自给农民颁发土地证书。1953年春,他带领工作组在沙塘乡建立了“张俊仓常年互助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平凉专区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同年,该社胡麻产量名列甘肃全省第一名,受到省人民政府嘉奖。
石秀山在清匪反特、减租反霸、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和建立新政权的斗争中,先后在沙塘、兴山、屯树等6区27乡进行蹲点调查,总结经验,推动全县工作。
1954年9月,石秀山调中央党校学习。1957年调平凉运输公司任党委书记。1968年石秀山遭到政治诬陷,家室被查抄,自由被限制,肉体受摧残,于7月22日含冤离世。
1978年8月18日,经庆阳地区党委批准,给石秀山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同时举行了隆重的追悼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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