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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年群雄割据的宗族观念

时间:2023-03-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封建社会中,原始的宗族进一步发展成为封建的宗族组织。虽然强宗大族往往操纵着社会基层的政治和经济权力,但是直接让他们以宗主的身份去行使行政之权的现象在历史上却仅见于北魏平城时代。这种屯聚的形式在当时被人们统称为坞壁。坞壁的首领称为坞主,常常由宗主豪强自封。
社会背景_北魏平城时代

第二节 社会背景

北魏行宗主督护是为了适应长期战乱以后中原地区宗族组织强化和坞壁林立的形势。以下分作两小节论述。

一、宗族强化

宗主督护制的产生与十六国北朝时期北方汉人中宗法关系的强化和宗族观念的深化密切相关。《南史》卷二五《王懿传》的一段记载可以作为这种状况的反映。其文曰:

北土重同姓,并谓之骨肉。有远来投者,莫不竭力营赡。若有一人不至者,以为不义,不为乡邑所容。

资助同姓的现象是长期的战乱使人们经常处于流离失所的境况下形成的习俗。《魏书》卷四八《高允传》载:

显祖(献文帝)平齐,徙其望族于代。……多允姻媾,皆徒步造门。允散财竭产以相赡赈,慰问周至。无不感其仁厚。

同书卷六八《高聪传》也载:

高聪,字僧智,本勃海蓨(7)人。……聪徙入平城,与蒋少游为云中兵户,窘困无所不至。族祖允视之若孙,大加周给。

此外,同书《常景传》也记载了高允给高聪资宅和为高聪聘妻的事实。细审各传,高聪虽为高允同籍,然族属己疏,高允却犹“视之若孙,大加周给”。这大约与“若有一人不至者,以为不义,不为乡邑所容”的风俗有关。因此,高允待高聪的事例恰好可作上引《王懿传》的注释。

又,《颜氏家训》卷二《风操篇》载:

凡宗亲世数,有从父、从祖、族祖。江南风俗,自兹以往高秩者通呼为尊,同昭穆者虽百世犹称兄弟。若对他人称之,皆云族人。河北士人虽二三十世犹呼为从伯、从叔。梁武帝尝问一中土人曰:“卿北人,何故不知有族?”答云:“骨肉易疏,不忍言族耳。”当时虽为敏对,于礼未通。

上述所载说明,当时北方人十分重视宗族关系,他们心目中的宗族观念较南方要浓重得多。在宗族观念上南北之间鲜明的对比,既与中原战乱状况下汉人宗法关系的强化有关,也与草原游牧民族进入中原后仍然保持着部落群居状态的影响有关。由于这些游牧民族大多刚刚脱胎于原始社会,他们建立的政权对聚族而居的状况并不排斥,这是有助于汉人中宗族组织发展的因素。但是,更重要的因素还应该到汉族社会自身中去寻找。

汉族社会的宗族源于原始社会末期的父系家长制家庭,它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将人们维系到一起的。在封建社会中,原始的宗族进一步发展成为封建的宗族组织。在封建的宗族组织内,地主豪强世代占据着宗主的位置,他们通过宗法把族人束缚于贵贱、亲疏、长幼之礼等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之中。不仅如此,他们还利用宗族的势力去争强称霸,形成把持一方的强宗大族。

虽然强宗大族往往操纵着社会基层的政治和经济权力,但是直接让他们以宗主的身份去行使行政之权的现象在历史上却仅见于北魏平城时代。这是因为,强宗大族势力的发展必然会在经济上损害封建国家利益,政治上形成分裂割据势力。因此,早在秦汉统一王朝时期,中央政府就曾采取种种措施打击和遏制强宗大族的发展。例如,西汉高祖刘邦就曾采纳娄敬建议将原齐、楚等国大族徙往国都附近的关中之地,使他们远离旧居,以便政府对其就近控制。(8)而且,西汉王朝诛族强宗大族的事例也是屡见不鲜的。(9)东汉以后,中央集权统治逐渐衰落下去,各地强宗大族势力便日益膨胀起来,终于酿成东汉末年群雄割据的局面。

西晋末年的永嘉(307—312年)之乱以后,北方社会陷入长达百年的战乱,在上,没有一个长期存在的统一政权;在下,自秦汉以降建立起来的基层行政机构乡亭组织被破坏殆尽。在没有一个长期存在的中央统一政权,没有较长时期安定的社会秩序的情况下,宗族组织成了地主豪强主要的有时甚至是唯一的能够比较稳固地维护其政治、经济利益的工具。因为,战乱能够彻底地破坏行使基层行政权力的乡亭组织,却难以破坏掉自然形成的宗族组织。长期的战乱,使北方地区生产凋敝,交通阻塞,交换经济受到严重破坏,只有自然经济能够适应这一状况。而宗族组织正是植根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因而能赖以保存下来。同时,在基层行政制度暂时出现空白的情况下,地主豪强必然要利用宗族组织,以其作为继续维持其政治、经济利益的工具;而农民为了不至于在战乱中转尸沟壑,也不得不依靠宗族组织的保护:这就使宗族组织不仅没有因战乱而消亡,反而更加发展起来。宗族组织的强化,有利于地主豪强势力的发展,因此,地主豪强往往以宗族为基础,去扩展自己的势力,从而形成为宗主豪强。

宗族会在自然条件良好,适合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发展的一定区域内组合成为一种半封闭式的社会。不仅如此,为了抵御北方各游牧民族势力的不断掳掠和其他汉族军事集团势力的骚扰,势力较大的宗族组织往往还建坞筑壁,屯聚自保。这种屯聚的形式在当时被人们统称为坞壁。在北方广阔的原野上,在走马灯似地出现的割据政权控制薄弱的地区,便星罗棋布般地出现了大量的坞壁。

二、坞壁林立

关于坞壁,学术界曾有不少系统的研究,特别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10)这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广泛出现于中原地区的一种且耕且战的社会组织形式。赵克尧先生将坞壁组织细分为宗主豪强的坞壁、家族共同体的坞壁和流民坞壁三种。(11)前二者无疑是以宗族为核心的,而流民坞壁其实也必然由宗法关系去结合。

坞壁并非永嘉之乱以后才出现的,在西汉末年王莽之乱时就可以找到这样的例子。《后汉书》卷三二《樊宏传》记载,王莽之乱时,樊宏在湖阳(12)“与宗家亲属作营堑自守,老弱归之者千余家”。樊宏率领宗族所作的“营堑”应该就是后来的坞壁。这是关于坞壁组织的比较早的记录。

坞壁也称垒壁、堡壁。十六国北朝时期的坞壁较以前分布得更为普遍,存在的时间更长久,社会影响也更大。当时,江淮以北、长城以南的广大汉族地区都布满了坞壁,其中尤其以今河北、山东、河南三省以及山西和陕西的中部与南部地区最为密集。史载,石赵时,新兴、雁门、西河、太原、上党、上郡等地有“垒壁三百余处”;(13)前秦时,仅三辅地区就有“堡壁三千余所”。(14)各个坞壁内的人数,少则几百家,多至几千家。如结垒于长广掖县的苏峻宗族和避难于鲁之峄山的郗鉴宗族均有数千家之多。(15)大大小小的坞壁又往往互相勾联,在较大的范围内形成一个坞壁群,从而成为那一地区主要的社会组织形式。

坞壁的首领称为坞主,常常由宗主豪强自封。坞壁群的首领也有称之为统主的,由坞主们互相推举而产生,当然这主要由实力来决定。上述前秦时三辅地区的坞壁就曾“推平远将军冯翊赵敖为统主,相率结盟”。(16)坞主必须在坞壁内建立起一定的秩序,才能率领本宗族从事耕作与自保。而一定秩序的建立,除了要利用宗族制度与宗族观念和利用坞主的权势与财力外,还要求那些担任坞主的豪强具备相当强的凝聚能力。而这种凝聚能力的产生则与那些宗主豪强们是否具备当时盛行的豪侠风尚有很大的关系。

豪侠风尚的盛行,也与东汉以后中央专制主义集权统治崩溃,因而各地豪族势力趁机纷纷兴起的形势密切相关。豪侠风尚包括两个方面,即侠义与尚武。

爱行侠义的最典型的例子是后来力主抗击北方游牧民族势力掳掠的英雄祖逖。这一点,《晋书》卷六二《祖逖传》中记载得很明白,文中称:

(祖逖)轻财好侠,慷慨有节尚。每至田舍,……散谷帛以周贫乏。乡党宗族以是重之。

该传又称:

宾客、义徒,皆暴桀勇士,逖遇之如子弟。

该传还记载道,有的宾客、义徒因故被官吏逮捕,祖逖就想方设法去解救他们。由祖逖的事例不难看出,慷慨轻财、周济贫困、遇下人如子弟、见危难相救等,这些都属于当时所谓侠义行为的范畴。在战乱时期,侠义行为是颇能笼络人心的。祖逖原居范阳郡遒县,(17)西晋灭亡后他才率领乡党宗族南迁。后来,祖逖能够以其乡党宗族为核心,聚集起一支强劲有力的抗击羯族政权后赵的力量,与他平时能行侠义的作风具有很大的关系。在政治动荡而百姓无所依从的情况下,豪族的侠义作风有时会给人带来一种精神上的庇护作用。因此,侠义风尚能够提高豪强的威望并为人们崇尚与追求也就不难理解了。

显然,行侠义的豪强除了要有相当的财力外,还需要有武功作为资本;如果想要担任坞壁那样一种武装自保性质的社会组织的首领,就更需要有高强的骑射本领。所以,当时北方的豪强之中善于骑射者是不乏其人的。祖逖就在习武上下过大功夫,我们从众所周知的闻鸡暗舞(18)的典故中不难了解到这一点。此外,还有一对兄妹值得一提,那就是本章第一节中已经提到的在《魏书》卷五三《李孝伯附李安世传》中记载的李波兄妹。李波是广平郡(19)一带的豪强。该传记载,当时在广平周围地区的百姓中流传着这样的歌谣,来赞美李波的小妹:

李波小妹字雍容,褰裙逐马如卷蓬,左射右射必迭双。妇女尚如此,男子那可逢!

读过这段歌谣,李波小妹飒爽英姿的神态已活灵活现地展示在读者眼前。李波小妹的武艺竟如此精湛,李波及其宗族内的男子就更不待言了,难怪官军会败于他们阵前。

侠义与尚武构成了豪侠风尚,这种风尚在战乱频频发生的社会环境中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它促进了宗族的凝聚,有利于组织生产和武装自保,也有利于小范围内的相对安定。为此,我们再以本章第一节中已举示的《北史》卷三三《李灵附李显甫传》中的记载为例来说明这一点,这段记载说李显甫“豪侠知名,集诸李数千家于殷州西山,开李鱼川方五六十里居之。”李显甫是一个很典型的宗主豪强,他依靠“豪侠”而“知名”于世,并借此而集合李姓数千家开辟了方圆五六十里范围的土地。从这块土地位于殷州西山脚下和被命名为“李鱼川”不难看出,它是一块依山傍水而有鱼有粮的风水宝地。可见,豪侠风尚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的。然而,当整个社会由衰转盛并逐步走向安定统一的时候,豪侠风尚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就会逐渐减弱,乃至走向反面,从而成为无政府主义的消极因素和封建割据势力的催化剂。对此下文还要论及,此处只是说明侠义与尚武的品质对于坞主凝聚宗族势力是很重要的。

关于坞壁内部的具体情况,在《晋书》卷八八《孝友·庚衮传》中有很生动的记载,其文曰:

齐王冏之唱义也,张泓等肄掠于阳翟,(庾)衮乃率其同族及庶姓保于禹山。是时百姓安宁,未知战守之事,衮曰:“孔子云:‘不教而战’是谓弃之。”乃集诸群士而谋曰:“二三君子相与处于险,将以安保亲尊,全妻孥也。古人有言:‘千人聚而不以一人为主,不散则乱矣。’将若之何?”众曰:“善。今日之主非君而谁!”衮默然有间,乃言曰:“古人急病让夷,不敢逃难,然人之立主,贵从其命也。”乃誓之曰:“无恃险,无怙乱,无暴邻,无抽屋,无樵采人所植,无谋非德,无犯非义,戮力一心,同恤危难。”众咸从之。于是峻险阨,杜蹊径,修壁坞,树藩障,考功庸,计丈尺,均劳逸,通有无,缮完器备,量力任能,物应其宜,使邑推其长,里推其贤,而身率之。分数既明,号令不二,上下有礼,少长有仪,将顺其美,匡救其恶。及贼至,衮乃勒部曲,整行伍,皆持满而勿发。贼挑战,晏然不动,且辞焉。贼服其慎而畏其整,是以皆退。如是者三。

据该传下文载,庾衮后来又在林虑山、大头山等地建过坞壁。而且,庾衮还在总结其建坞筑壁经验的基础上写成了《保聚图》一书。(20)他真可以称得上是既有实践又有理论的坞壁专家了。因此,他建立的坞壁在当时是很有代表意义的。

对于上述《庾衮传》的记载,我们无须作过多的解释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坞壁是以宗族为基础建立起来的集经济、军事与政治之权于一体的社会组织。同时我们也不难看出,坞壁与本章第一节中考证的宗主督护制下的宗族组织具有多么相似的性质特点。事实上,在战乱之际二者往往是合为一体的,坞壁为其躯壳,而宗族为其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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