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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建都平城时京畿并不存在坞壁林立的状况

时间:2023-03-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平城及其周围地区在古代一向就是游牧民族与汉族杂居的地区。不过,北魏建都平城以前,那里的汉族人口很少,这与东汉末年以来的长期战乱直接有关。后来北魏平城时代的京畿正是在上述范围之内。魏晋时期,中原汉族政权无力北顾,对这一带采取放弃的态度。因此,北魏建都平城时,京畿并不存在像中原地区那样坞壁林立的状况。
羁縻政策_北魏平城时代

第三节 羁縻政策

一、针对中原

宗主督护并未普遍地施行于北魏全境,其主要对象为中原的汉族地区。这一点不仅可以由上节的结论直接导出,而且可以从平城京畿地区并没有实行过宗主督护的事实得到反证。

据《魏书》卷二《太祖纪》天兴元年条载:

七月,迁都平城……。八月,诏有司正封畿,制郊甸,端径术,标道里,……

北魏在建都平城的第二个月就划定了京畿,并对京畿的道里作了丈量和规划。可见京畿地区的土地从一开始就是直接掌握在北魏王朝手中的。

平城及其周围地区在古代一向就是游牧民族与汉族杂居的地区。不过,北魏建都平城以前,那里的汉族人口很少,这与东汉末年以来的长期战乱直接有关。《元和郡县图志》卷一四《河东道三》云州条称:“汉末大乱,匈奴侵边,自定襄以西,云中、雁门、西河遂空。”后来北魏平城时代的京畿正是在上述范围之内。但是,这里的“遂空”当是专指汉族人民流散的情况而言,并不表明此地成了无人地区。事实上,汉族势力南移之后,北方游牧民族便随即进入此地,而且也还会有少数汉族人民滞留在那里。

魏晋时期,中原汉族政权无力北顾,对这一带采取放弃的态度。西晋永嘉四年(310年),拓跋部首领猗卢向晋并州刺史刘琨求陉北即雁北之地,刘琨又将残留于陉北的汉族人民徙往陉南。经过这次迁徙之后,平城及其周围地区先后为拓跋部建立的代国以及后赵、前燕、前秦等少数民族政权据有,其间战乱频仍,人口有减无增,更不见有汉人迁入的迹象。

当然,也不能绝对地认为汉人已被全部迁徙光了,其中毕竟还有例外,如《魏书》卷二三《莫含传》载:

莫含,雁门繁畤人也。家世货殖,赀累巨万。刘琨为并州,辟含从事。含居近塞下,常往来(代)国中。穆帝(猗卢)爱其才器,善待之。及为代王,备置官属,求含于琨。琨遣入国,含心不愿。琨谕之,……含乃入代,参国官。后琨徙五县之民于陉南,含家独留。……其故宅在桑干川南,世称莫含壁,或音讹,谓之莫回城云。

莫含虽入代国,却非本心所愿,这不仅不能说明有大量汉人徙往代北,反倒说明了相反的意思。在《魏书》的记载中,像莫含一样早期进入拓跋部的汉人还有一些,但毕竟为数不多。因此,北魏建都平城时,京畿并不存在像中原地区那样坞壁林立的状况。

在汉族势力南移的情况下,雁北先后迁入不少草原游牧部落,(21)遂使这一地区成为游牧的场所。

天兴元年(398年)起,北魏将大量的人口迁徙到新建的京畿地区。据初步估计,仅道武帝时期就迁入了一百五十万人左右。(22)新迁入者可以大致划分为以拓跋部为首的来自草原的游牧部落和以汉族为主的来自中原的农耕民。

对游牧部落,北魏王朝实行了所谓的离散诸部措施。但是,此后虽然鼓励游牧部落民从事农耕,却并不强令他们改变原来的习俗而去专事农耕,只是将他们限定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进行游牧或农作。(23)因此,他们在生产方式上与前述宗主督护制下的情况是迥异的。此外,离散诸部以后,游牧民内部的宗族关系也随之削弱了,在道武帝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八国姓族难分”的现象,虽然北魏王朝采取了“国立大师、小师,令辩其宗党,品举才行”的措施,(24)但也未能阻止这一趋势的继续发展。这与宗主督护下的强宗大族始终聚族而居的状况是正好相反的。

在实行离散诸部措施时也有例外未被离散者。如《魏书》卷一〇三《高车传》载:

太祖时,分散诸部,唯高车以类粗犷,不任使役,故得别为部落。

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这些部落主要分布在京畿的外围地区。(25)北魏在这些部落中实行的是一种领民酋长制。对于领民酋长制,周一良先生在《领民酋长与六州都督》一文中已有详论。(26)他指出,领民酋长制“自魏初讫其亡于高氏百七十余年间未尝废罢”。这与太和十年以后为三长制所取代的宗主督护制不同。

对于迁入京畿的汉人及其他农业人口,北魏实行的是计口受田措施。《魏书》卷一一〇《食货志》载:

既定中山,分徙吏民及徒何种人、工伎巧十万余家以充京都,各给耕牛,计口受田。……劝课农耕,量校收入,以为殿最。

他们的土地由政府按人数定量配给,并由政府“量校收入”,收取租赋。这种在国有土地上从事耕作的农民与宗主督护制下的荫附的性质显然是不一样的。

有关计口受田民的情况,《魏书》卷四下《世祖纪下》附恭宗景穆皇帝条中记载得更加详细,其文曰:

初,恭宗监国,曾令曰:“……其制有司课畿内之民。使无牛家以人牛力相贸,垦殖锄耨。其有牛家与无牛家一人种田二十二亩,偿以私锄功七亩。(27)如是为差。至与小、老无牛家种田七亩,小、老者偿以锄功二亩。皆以五口下贫家为率。各列家别口数,所劝种顷亩,明立簿目。所种者于地首标题姓名,以辨播殖之功。”……垦田大为增辟。

这段史料说明北魏对畿内的户口与耕田管理得很具体细致,而且效果显著。这与宗主督护制下“民多隐冒”的情况完全不同。

上述情况直到孝文帝时才发生变化。《魏书》卷三三《公孙表附公孙邃传》载,孝文帝对公孙邃等大臣曾有过“比年方割畿内及京城三部于百姓,颇有益否”的问话。据该传载,孝文帝提出这段问话的时间在公孙邃等南讨午阴以后,南讨午阴在同书卷七下《高祖纪下》中系于太和十一年条下。因此,史料中的所谓比年,当是太和十年行三长制前后。据此知,废除宗主督护以前,京畿大部分都是国有土地,与宗主督护下的大土地所有制为主的性质不同。

在历次迁到京畿的汉人之中,虽然也包含不少中原的大族,但是他们的经济势力未能在新的地区充分发展起来。据《魏书》卷二四《崔玄伯传》载:

玄伯通署三十六曹,如令仆统事,深为太祖(道武帝)所任,势倾朝廷。而俭约自居,不营产业,家徒四壁;出无车乘,朝哺步上;母年七十,供养无重膳。太祖尝使人密察,闻而益重之,厚加馈赐。时人或讥其过约,而玄伯为之逾甚。

像崔玄伯这样“势倾朝廷”的大臣竟然“家徒四壁“,这并不一定是本性“俭约”,倒很可能是自知身处最高统治者的“密察”之下而不得不谨小慎微的缘故。崔玄伯尚且如此,其他汉族达官们就更不敢在京畿明目张胆地发展财势了。至于一般士人的境况则更为窘迫。因此,《魏书》卷四八《高允传》中有“时诸士人流移远至,率皆饥寒”之说。

即或偶然有宗族势力在京畿附近发展起来,也会很快地被剪除掉。《魏书》卷八九《酷吏·张赦提传》载:

灵丘罗思祖宗门豪溢,家处隘险,多止亡命与之为劫。显祖(献文帝)怒之,拏戮其家。

灵丘虽地处京畿边缘,但罗思祖“宗门豪溢”的状况仍引起北魏朝廷的不安,因而将其家“拏戮”了。由此例可见,北魏朝廷是决不允许强宗大族在京畿发展起来的。

由上述可以推断,在京畿并未实行宗主督护,宗主督护主要是针对中原汉族地区的。因此,《李沖传》中才会有郑羲、高祐等人指责“沖求立三长者,乃欲混天下一法”之说。魏收在该传中称“唯立宗主督护”一语,照本小节的论述去理解,所谓“唯立”并非指北魏全境都在实行宗主督护,而仅仅是强调在中原地区只此一种统治基层方式的意思。

联系本章第一节、第二节中的论述,我们不难看出宗主督护制基本上没有触及强宗大族在中原地区的政治和经济上的根本利益。其实质乃是对于中原坞壁林立现状的认可,是北魏王朝羁縻汉族豪强地主政策的体现。

二、荡而更制

如前所述,宗主督护是北魏平城政权羁縻汉族豪强地主政策的体现。但是,仔细考察便可知,北魏并不是一进入中原就实行羁縻政策的。

道武帝时期,北魏对中原实行的基本上是武力征服与野蛮掠夺的政策。北魏在对燕战争中一开始就表现得十分残酷。参合陂战役胜利后,道武帝竟下令将四五万战俘全部坑杀。(28)天兴元年初,道武帝灭亡后燕,进据中原,旋而代北发生动乱,他又不得不率军北撤。撤军之时,道武帝将新占有的山东六州各族人民十万余家强行迁到代北;同年底,又“徙六州二十二郡守宰、豪杰、吏民二千家于代都”。(29)这种做法和汉高祖刘邦迁徙关东豪杰以实关中一样,一方面,是为了充实京畿;另一方面,是企图摧毁山东六州强宗大族的势力。(30)

在征服中原的过程中,道武帝虽也“留心慰纳”汉族士人,并吸收他们“与参谋议”,但仅仅限于“宪章故实”的范围,(31)并不是真正地信用他们。这也可以从前述所谓“深为太祖所任”的崔玄伯受到“密察”一事清楚地看出来。

道武帝迁都平城后,他的主要精力用于平城的营建上,对于中原他采用的是军事“威摄”的办法。《魏书》卷五八《杨播附杨椿传》载:

自太祖平中山,多置军府,以相威摄。凡有八军,军各配兵五千,食禄主帅军各四十六人。

在军府之上,设有行台。《魏书》卷二《太祖纪》天兴元年正月条载:

帝至邺,……乃置行台,以龙骧将军日南公和跋为尚书,与左丞贾彝率郎吏及兵五千镇邺。……车驾将北还,……帝虑还后山东有变,乃置行台于中山,诏左丞相、守尚书令、卫王仪镇中山,抚军大将军略阳公元遵镇勃海之合口。

既然设行台的主要目的是“虑还后山东有变”,那么这些行台与军府也就无疑都是镇压中原地区反抗的军事据点,这从行台长官都是进攻后燕时的主要将领也可以推知。从上面一系列的措施中,我们丝毫也看不出北魏王朝对中原强宗大族有何羁縻的意味。当然,这样做的结果,北魏在中原的统治也就只能局限于军府和行台附近,很难达到下层了。

最初,甚至连军事据点附近也并非完全控制在北魏之手。《资治通鉴》卷一一〇《晋纪》隆安二年(398年)四月条载:

燕主宝从间道过邺,邺人请留,宝不许。南至黎阳,伏于河西。

这件事发生于北魏在邺置行台后不久。慕容宝作为一国之主,虽从间道过邺,随行部众也仍不会少,居然未被北魏邺城守军发现而顺利地通过,甚至还出现了“邺人请留”的现象。于此可以想见,除行台和军府所在地之外,山东六州广大基层地区真正的统治者仍是那些盘踞在遍及原野的坞壁内的强宗大族。

道武帝的野蛮的徙民和军事占领政策激起了中原地区的普遍反抗。在他率军北撤的第二年就有人发难。《太祖纪》天兴二年三月条载:

中山太守仇儒亡匿赵郡,推群盗赵准为主,号使持节、征西大将军、冀青二州牧、钜鹿公,仇儒为准长史,聚党扇惑。

同纪还载,又有“前清河太守傅世聚党千余家”起兵反抗;范阳大族卢溥“聚众海滨”,“攻掠郡县,杀幽州刺史封沓干”。这些反抗者大多是聚族起事的,在整个道武帝统治时期几乎没有间断过。

以上迹象都表明道武帝对中原并未实行过羁縻政策。所以,明元帝即位之初北魏王朝与中原强宗大族之间的关系依旧十分紧张。《崔玄伯传》载:

太宗以郡国豪右大为民蠹,乃优诏征之。民多恋本,而长吏逼遣。于是轻薄少年因相扇动,所在聚结。西河、建兴盗贼并起,守宰讨之不能禁。

所谓“优诏征之”,实际上是变相的迁徙,这必然引起强宗大族的强烈不满。在他们的“扇动”之下,中原地区各种势力群起而反。据《魏书》卷三《太宗纪》记载,除西河、建兴“盗贼”外,规模较大者还有上党劳聪、士臻等,他们都“群聚为盗,杀大守、令长,相率外奔”。对于这些反抗,地方守宰已经束手无策了。

普遍的激烈反抗使北魏统治者认识到,仅靠迁徙和军事占领是无法达到真正统治中原的目的,以往的政策应该改变了。北魏朝廷终于认真地研究起对策。上引《崔玄伯传》接下来又载:

太宗乃引玄伯及北新侯安同、寿光侯叔孙建、元城侯元屈等问曰:“前以凶侠乱民,故征之京师,而守宰失于绥抚,令有逃窜。今犯者已多,不可悉诛,朕欲大赦以纾之,卿等以为何如?”屈对曰:“民逃不罪而反赦之,似若有求于下,不如先诛首恶,赦其党类。”崔玄伯曰:“王者治天下,以安民为本,何能顾小曲直也。譬琴瑟不调,必改而更张;法度不平,亦须荡而更制。夫赦虽非正道,而可以权行,自秦汉以来莫不相踵。屈言先诛后赦,会于不能两去,孰与一行便定。若其赦而不改者,诛之不晚。”太宗从之。

这里讨论的虽是要不要大赦“盗贼”的事,实际上却是关于是否继承道武帝既定政策的争论。在此,崔玄伯提出了“安民为本”,“荡而更制”的建议,目的是要求北魏王朝承认宗主豪强在各地基层的政治和经济特权,以此使北魏王朝与宗主豪强势力彼此相安。在客观形势的压力之下,明元帝接受崔玄伯的建议,实行大赦。据《太宗纪》载,这次大赦的时间是永兴五年(413年)五月丙子。

史载表明,此后中原地区对北魏王朝的反抗显著减少,北魏在中原地区的统治逐渐稳定下来了。因此,永兴五年可以说是北魏对中原“荡而更制”权行羁縻政策的开端。而宗主督护的推行则是这一政策的体现,其确立时间当然在此之后。

不过,宗主督护推行的时间不可能晚于太延元年(435年)。《魏书》卷四上《世祖纪上》太延元年条所载的十二月甲申诏书中称:

自今以后,……州郡不得妄遣吏卒,烦扰民庶。若有发调,县宰集乡邑三老计赀定课,裒多益寡,九品混通,不得纵富督贫,避强侵弱。

据此知北魏至迟在太延元年十二月已经实行九品混通的赋调制,这一制度即李沖议立三长时傅思益提及的与宗主督护配合施行的“九品差调”的征收赋调法。(32)则宗主督护的推行时间应该在此之前。

《李沖传》中关于确立宗主督护的时间仅有笼统的“魏初”二字。所谓初者,一般系指王朝的前一两代帝王统治的头二三十年。永兴五年是明元帝即位的第五年,虽尚在魏初时限之内,但上距登国元年(386年)道武帝建国已二十七年,距天兴元年(398年)北魏迁都平城也已十五年。因此,笔者以为宗主督护确立的时间可能就在永兴五年以后不久。

太武帝时期,北魏王朝继续执行羁縻宗主豪强的政策。据《食货志》载:

世祖(太武帝)即位,开拓四海,以五方之民各有其性,故修其教不改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纳其方贡以充仓廪,收其货物以实库藏,又于岁时取鸟兽之登于俎用者以牣膳府。

这条史料之中,所谓“五方之民”所指的范围是很大的,应该包括被太武帝统一了的黄河流域大部分地区。太武帝之前北魏在中原的统治区域主要是今河北、山西两省境内,因此宗主督护首先是在这一地区实行的。太武帝统治时期,随着北魏王朝的开疆拓域,宗主督护也逐渐地铺展开去,至北魏统一北方后成为“唯立”于北方汉族地区的基层统治形式,并一直延续到孝文帝太和十年。

三、矛盾缓和

宗主督护是北魏平城时代推行过的以宗法关系为其维系纽带的、具有部分行政职能的生产与自保相结合的基层社会组织,它是拓跋部统治集团羁縻中原豪强地主政策的体现。北魏王朝推行宗主督护的目的是为了稳定它在中原地区的统治。事实证明,宗主督护起到了这样的作用。

首先,宗主督护制缓和了拓跋部统治者与中原地方势力之间的矛盾。推行宗主督护后,强宗大族势力与北魏王朝直接对抗的事例显著减少了。不少宗族首领开始与拓跋部统治者携起手来,共同压迫中原人民,镇压中原地区的农民起义。如本章第一节所引薛初古拔率领宗族配合太武帝镇压盖吴起义事即为典型之例。据《魏书》卷四二《薛辩附薛初古拔传》载,盖吴起义被镇压后,薛初古拔被除为中散,赐爵永康侯。此后,薛初古拔还曾参与讨平反氐傉檀和强免生的军事活动。

与薛初古拔情况有些类似的还有裴骏,《魏书》卷四五《裴骏传》载:

裴骏,字神驹,小名皮,河东闻喜人。……盖吴作乱关中。(33)汾阴人薛永宗聚众应之,屡残破诸县,来袭闻喜。县中先无兵仗,人情骇动,县令忧惶,计无所出。骏在家闻之,便率厉乡豪曰:“在礼,君父有危,臣子致命。府县今为贼所逼,是吾等殉节之秋,诸君可不勉乎!”诸豪皆奋激请行,骏乃简骑骁勇数百人奔赴。贼闻救至,引兵退走。刺史嘉之,以状表闻。会世祖(太武帝)亲讨盖吴,引见骏。骏陈叙事宜,甚会机理。世祖大悦,顾谓崔浩曰:“裴骏有当世才具,且忠义可嘉。”诏补中书博士。浩亦深器骏,目为三河领袖。

裴骏为河东闻喜大族,因积极配合北魏政府镇压盖吴起义而受到太武帝的青睐。就这样,通过不断地镇压反抗者的过程,各地大大小小的宗主豪强逐渐形成为拓跋部统治者在中原地区的统治支柱。

其次,明元帝以后,汉族士人对北魏王朝的抵制情绪逐渐减弱了。许多家族原先抱着不与政府合作的态度,转变为积极帮助拓跋部统治者实行“文治”的得力助手。《魏书》卷三三《宋隐传》载:

宋隐,字处默,西河介休人也。……隐性至孝,年十三便有成人之志,专精好学,不以兵难易操。……太祖(道武帝)平中山,拜隐尚书吏部郎。车驾还北,诏隐以本宫辅卫王仪镇中山。寻转行台右丞,领选如故。屡以老病乞骸骨,太祖不许。寻以母丧归列人。既葬,被征,固辞以病,而州郡切以期会,隐乃弃妻子,间行避焉。后匿于长乐之经县,数年而卒。临终谓其子侄等曰:“苟能入顺父兄,出悌乡党,仕郡幸而至功曹史,以忠清奉之,则足矣。不劳远诣台阁,恐汝不能富贵,而徒延门户之累耳!若忘吾言,是为无若父也,使鬼而有知,吾不归食矣。”

宋隐不与拓跋部统治者合作的态度是够坚定的了。可是,据同传记载,他死之后,他的子孙们并没有都按照他的遗嘱去做。他的第三个儿子宋温和他的从弟宋宣及从侄宋愔在太武帝时期都应聘到平城当了中书博士。他的第四个儿子宋演在献文帝时因从征南朝宋彭城(34)有功,被拜为明威将军、济北太守。他的孙子宋鲋曾为州别驾。他的从侄宋谟、宋鸾等也先后出任过郡太守的官职。

另一个例子是范阳大族卢溥,他起兵反魏,失败后与他的儿子卢焕一起被杀。(35)然而,他的从弟卢玄却在太武帝时以“儒俊”之首的身份到平城当上了中书博士。(36)与他同时应聘的,除了上述宋氏子弟外,还有博陵崔绰、赵郡李灵、河间邢颖、勃海高允、广平游雅、太原张伟等所谓的“州郡冠冕”数百人。(37)大量汉族士人参政,有利于北魏国家机器的逐步完备。自此以后,北魏政权逐渐地向胡汉联合统治方向发展了。

最后,由于拓跋部统治者与宗主豪强的矛盾相对缓和,促使中原社会迅速安定下来。《魏书》卷三《太宗纪》史臣曰:

……明元抱纯孝之心,逢枭镜之祸,权以济事,危而获安,隆基固本,内和外辑。以德见宗,良无愧也。

史臣所谓“内和外辑”之语难免溢美,但在一定程度上概括地反映了当时民生安定的情况。

明元帝是永兴元年(409年)即皇帝位的,他在位十五年,先后采用过永兴(共五年)、神瑞(共二年)、泰常(共八年)三个年号。正如上小节所述,永兴年间是北魏统治下的中原东部地区动乱的年代。永兴五年以后,特别是推行宗主督护制以后,局面很快就扭转过来了。神瑞年间,北魏国都平城附近连续遭受灾荒,致使“路有行馑”,为了解除灾民的困难,明元帝曾“分简尤贫者就食山东”。(38)当时的所谓山东,是指太行山以东的今河北、山东两省的大部分地区。平城灾民就食山东的事实说明,因战乱而长期凋敝的山东地区的经济复苏了。社会安定,促使经济发展;经济的发展,又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因而,到明元帝的第三个年号泰常年间,北魏出现了“内和外辑”的局面。这些,从《太宗纪》和相关的传记中不难得到印证。

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北魏王朝的财政便有了一定的保障。曾经激烈反抗过北魏王朝的山东地区后来成了北魏王朝赋税、兵役和徭役的主要提供者。献文帝皇兴年间(466—471年)“岁频大旱”,当时又正值与南方的刘宋政权交兵,数年不解,全赖“山东之民咸勤于征戍转运”,才渡过了困境。(39)这样,经过数十年的相对安定,到孝文帝太和三年终于出现“天下开泰,四方无虞”的景象。(40)

不过,宗主督护毕竟只是羁縻地方豪强的权宜之计,它给拓跋部统治者带来的好处是相对的、暂时的;其实,在它的好处之中潜伏着隐患,随着时间的推移,隐患日益暴露,宗主督护的消极作用就日益明显地显露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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