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申遗项目
福建省华安县所申报的“高山族拉手舞”成功进入国家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拉手舞”是高山族民间舞蹈中历史最为悠久、流传最为广泛的一种自娱性舞蹈。凡婚姻、喜庆节日之时,均跳此舞。台湾高山族地区在距今一千多年前,就已有这种歌舞活动了。据《北史·流球传》中记载:“歌呼踏蹄,一人唱,众皆和,音颇哀怨,扶女予上膊,摇手而舞。”这种一人领唱,众人相和,踏地为节的情形,与今天高山族“拉手舞”的特点是基本一致的。
“拉手舞”男女均可参加,日常娱乐时,少则三五人,多则数十人,盛大节日可达数百人之众。舞时,分别围成一圈或数圈,通常由一位歌舞能手担任领唱。歌词内容有歌颂祖先、赞美英雄、庆贺丰收、鼓励生产、歌唱团结等。在歌词中往往有很多虚词、衬词,如“哪罗弯哪依哪哟”“因乃哟嗬因海呀”等,有时一段歌从头至尾都用虚词,也有在开始或中间加入一些虚词的。
拉手的方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与两旁人相拉,通常称“小拉手”,其中又有手拉手及用小拇指互相勾连等不同方式;一种是隔一人相拉,形成互相交叉的连臂拉手,通常称“大拉手”。“小拉手”时,双臂可前后、上下大幅度甩动或屈于身体两旁。“大拉手”则不便甩动手臂。“拉手舞”多沿圆圈或面向圆心进退,此外亦有单排、双排、螺旋、龙摆尾等队形。
“拉手舞”的动作主要由“上步”“撤步”,向各方向的“抬腿”“踏脚”等步法组成,由于节奏、组合的变化,舞步颇为丰富。男子还有大幅度的向前跳跃、全蹲,继而直立起等较激烈的动作。
当成百上千的人拉起手来引吭高歌,整齐地变换着舞步,统一地抬脚、顿足时,场面之壮观是可以想见的。在热烈的欢舞中,有些男子会兴奋地弯下腰去用雉羽扫过地面,再起身继续向前跳动,身体不断地一起一伏,甩得羽冠上下飞舞,欢腾的人群、如潮的歌舞,不断地翻卷着,忘情的围观者随时都可能被卷入歌舞的海洋中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