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康熙初赞皇县分8社,南关属在城社。日伪县政府划大乡,实行村庄保甲制度,南关属第一区城厢镇。南关与南街一度合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南关属一区,1953年7月区下设小乡,南关属一区城关乡。1958年11月,赞皇县并入元氏县,红旗公社改称赞皇公社,南关生产队仍属之。生产大队改称村,南关村属城关镇。南关村属之至今。
隶属沿革_赞皇县南关村志
第二节 隶属沿革
南关虽处赞皇县城关,但一直为村级单位独立存在。
康熙初赞皇县分8社,南关属在城社。
乾隆十六年(1751年)县并为7社,南关仍属在城社,至清末。
民国元年(1912年)废里社,县内置五区,南关属第一区辖。
民国26年(1937年)县民主政府根据抗日需要,按县方位划分区,民国29年(1940年)对区划改编,南关划在敌占区、沦陷区。日伪县政府划大乡,实行村庄保甲制度,南关属第一区城厢镇。
民国34年(1945年)9月,县城解放后,县政府由长沙迁城内,全县划9个区,南关属八区。南关与南街一度合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南关属一区,1953年7月区下设小乡,南关属一区城关乡。
1956年,全县63个乡调整为29个乡,南关属城关乡辖。
1958年8月,实现人民公社化,实行政社合一,南关为生产队,归红旗人民公社城关管理区。
1958年11月,赞皇县并入元氏县,红旗公社改称赞皇公社,南关生产队仍属之。
1961年,撤销管理区,元氏县赞皇片由4个大公社划为21个小公社,原4个公社地设4个工委(工作委员会),南关生产队属赞皇工委城关公社。
1962年1月与元氏分县,恢复赞皇县制,撤销工委。人民公社实行队为基础,原小队为生产队,村一级称生产大队。南关大队仍属城关公社。
1984年废除人民公社和政社合一制度,全县21个公社改为21个乡(镇)。生产大队改称村,南关村属城关镇。1987年改称城关镇为赞皇镇。南关村属之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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