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救济——分权运动的核心
(一)省的突出角色
1969年在全民投票中被否决的戴高乐计划,将法国的大区置于法案核心,而1982年的法案则将省变成了就近互助的依托单位。
1982年3月2日法案规定,省议会主席行使行政权,确定政治方向并实行省代会制定的决议。省可以介入公路领域、经济发展领域、空间规划领域、公共交通领域、教育领域以及文化和体育领域。社会救济和社会行动变成了一个“能力集团”。它们的地位将越来越重要。在国家公共部门的运行框架内,省负责组织社会行动的服务工作。2006年法国出现了中学TOS人员和团队TOS人员,他们为社会救济和社会行动服务,约占省级工作人员的一半左右。(社会行动包括: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社会救济、妇幼保护、省级社会服务、反社会排斥。)
国家保留社会政策方面的职责,对社会政策的实施工作拥有监管权,制定补助金率和补助金实施方法,省则在国土范围内确保就近互助。
(二)作为一个政治能力集团
1.儿童社会救助(ASE,L’aide sociale à l’enfance)
自1986年1月6日法案以来,在家庭保障、儿童保障、抚养保障,以及未成年人住房保障和维修工作方面,省议会负责开展相应的各种类型的社会救济。省议会参与虐待儿童的预防工作(1989年7月10日法案),负责实施旨在增强年轻人社会融入能力的集体或个人活动,组织由国家监护的孤儿的领养工作。
2.妇幼保护(PMI,protection maternelle et infantile)
根据1989年12月18日法案,妇幼保护负责家庭节育,自愿流产,产前及幼儿情况监督、问诊,幼儿看护方式监督以及育婴保姆的许可和监督。
3.老年人救济(L’aide aux personnes âgées)
包括多方面内容:上门救济、家务援助、收容费用、特殊依赖补助金(PSD,prestation spécifique dépendance)(1997年1月24日)、个人自主津贴(APA, allocation personnalisée d’autonolmie)(2002年1月1日)。
4.残疾人救济(L’aide aux personnes handicapées)
补偿津贴、家务援助、收容费用,2006年之后还包括补偿抚恤金。
5.省社会行动厅(Le service départemental d’action sociale)
它负责的事务有:总体程序、状况评估、住宿权、城市政策、反社会排斥法案,以及在最低待业生活保障金的框架内对所有使用者的要求进行评估(1998年7月29日)。
6.医疗救济(L’aide médicale)
随着普遍医疗保障(CMU,Couverture maladie universelle)的建立,法国于2000年1月1日废除了医疗救济。此前它是由省负责和管理的,普遍医疗保障建立之后,这一责任落到了国家身上。
7.保健行动(Les actions de santé)
包括疫苗接种、结核病防治、癌症防治、传染性性病、保健教育行动。根据1983年7月22日法案,保健行动由省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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