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共克时艰 协商共赢
欧姆龙(上海)有限公司是日本独资公司,由原上海欧姆龙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欧姆龙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合并,主要产品有传感器、温控器、可编程序控制器等工业控制电器,年销售收入平均达13.3亿美元,目前有员工近2 600余名。公司以“用我们的工作,提高我们的生活,刨造更美好的社会”为企业宗旨,注重构建平等协商机制,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了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是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在外资企业,员工往往是“弱者”,要通过工会的维权工作,使“弱者”的权益依法得到维护。2005年公司合并初期,工会首先向行政方提出了公司建立协商机制,要求有关员工的重大事情通过工会行政平等协商来解决。平等协商的理念得到行政方的积极响应。由工会提议的公司工会、行政方首次协商会于2005年4月正式举行,金桥工会联合会领导、公司工会主席和总经理亲自参加了首次协商会。双方协商主题是:依法维护工会在外资企业的合法地位,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双赢。工会向外方管理层宣传了工会工作方针(工会工作63字方针:突出工会维权职能,依法维护员工合法权利;与企业行政合作共事,共谋企业发展;动员全体员工为促进公司发展尽心尽责,为把公司办成一流企业而经力),得到了外方管理者的认可。首次协商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公司行政方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了办公设施,为员工开展各项活动保留了足球场地,为工会创办职工之家(员工图书阅览室,电视室、乒乓室等)提供了活动场所。协商会上还对员工的有关福利待遇、员工食堂、就餐标准等作了规定,并在外方总经理的建议下,把原来“发挥公司与工会前后两个车轮的积极作用”的提法改成了“发挥公司与工会左右两个车轮的积极作用”,突出了工会与行政并驾齐驱的作用。协商会还决定了由公司管理统括部代表公司与工会协商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经理与工会协商每年进行一次的规定,并将工会、行政方协商的各条款形成决议。就这样,工会工作得到行政方的大力支持,为统合后的工会开展工作创造了很好的条件。奠定了公司与工会进行平等协商的良好基础。在公司成立初期的一年中,工会与公司主要职能部门管理统括部积极开展工作协商,相继制订了“公司与工会关于员工补助慰问等各项事宜的规定”、“公司员工关于参加(上海市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的决定”、“关于开展外地劳务员工各项工作的规定”等。对公司员工的各项困难补助、节日慰问、员工的结婚礼金及生育礼金支付、外地劳务员工开展活动补贴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仅参加工会系统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的正式员工就达95%以上。
(一)公司成立后工会与行政方平等协商的第一件重大事情就是2007年的公司《集体合同》签订工作
集体合同的签约工作是工会工作的“牛鼻子”,牵住了这个“牛鼻子”,其他工作就可以迎刃而解。2007年7月,工会提出了《关于公司〈集体合同〉整订工作的实施意见》,分别报送了总经理室与公司职能部门,得到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大力支持。根据公司工会2007年下半年度工作安排,工会就开始为公司集体合同签订工作与公司授权职能部门管理统括部进行了沟通与协商,并就双方的协商人数、协商议题、协商时间等达成了共识。在双方协商代表的努力下,在上级工会的指导帮助下,双方举行了两次工作会议,专题进行研究讨论,在上级金桥工会联合会的指导下,公司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草案拟定阶段。双方代表收集了解公司各方面有关资料,听取有关部门领导及有关员工的意见与建议,根据公司具体状况,由双方协商代表就公司员工的劳动人事、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事项共同进行可行性研究与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决定由工会代表对公司的《集体合同》草案进行执笔拟稿。工会于2007年7月完成了公司《集体合同》草案的拟稿工作。
第二阶段:草案协商审议修改阶段。主要工作是将拟订的《集体合同》草案递交双方进行平等协商认可。该阶段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先由工会与公司授权职能部门管理统括部代表平等协商,对《集体合同》草案进行审议修改。工会与管理统括部分别代表工会与公司对《集体合同》草案进行审议。通过平等协商,对《集体合同》草案审议了三次,共修改了三稿。在此基础上,工会于2007年10月初举行了公司《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研讨会。出席研讨会的有工会主席及全体工会委员、管理统括部领导以及有关人事干部等,研讨会对公司《集体合同》草案重点条款再次进行了协商、审议,并于2007年11月通过草案第四稿。第二步是将审议定稿后的《集体合同》草案稿呈报总经理室,听取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意见。2008年2月,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回复工会表示认可公司《集体合同》草案,并对个别条款(工资调整上升比例全年平均水平,按企业经营状况,参照国家发布的物价指数情况等进行调整)提出修改意见。双方协商代表举行了工作会议,原则同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意见,并对公司《集体合同》草案作了最后一次修改,通过平等协商,工会与公司对《集体合同》草案达成了一致。
第三阶段:草案签订通过阶段。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企业方参加签字的首席代表应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工会方参加签字的首席代表应由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与公司首席代表分别在公司《集体合同》文本上签字。工会召开工会代表会议,将公司《集体合同》草案提交工会代表会议讨论、审议。与会全体一致表决通过欧姆龙(上海)有限公司《集体合同》,并形成了决议。经浦东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第0503号批复同意,公司《集体合同》自2008年4月2日起生效,并于2008年4月2日向公司全体员工公布。公司《集体合同》还增加了“员工生日祝贺金、结婚、生育礼金、夏令休假制度、员工医疗保障”等内容,不仅维护了员工合法权益,也增加了对员工更多的有情关怀,有利地促进了企业和员工保持稳定的劳动关系。
公司《集体合同》实施两年多来,公司与工会严格履行公司《集体合同》,严格遵守公司《集体合同》各有关条款,没有发生一起因履行公司《集体合同》所发生的劳资纠纷,也没有发生一起因履行公司《集体合同》员工与企业所发生的劳动争议。涉及《集体合同》的有关条款问题,都是由工会与行政方通过协商双方妥善解决。例如去年10月,公司为了控制员工休息休假,提出了“员工年休假抵冲‘夏休假’”修改方案,该方案实际上减少了员工的年休假,又变相取消“夏休假”,工会听取了员工的意见,与公司管理层协商,根据企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对休假作了协调,维护了大多数员工的合法利益,年休假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行政方和工会还通过平等协商,修改或制订一系列公司规章制度来维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2008年3月制订了《关于公司〈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的情况说明》,对《集体合同》的履行作了一系列规定,2008年4月修改了“公司关于员工补助、慰问、补充医疗保险”等规定,增加了员工自愿参加工会补充医疗保险的内容。2009年员工参加工会补充医疗保险人数比例达到98%;2008年9月,行政方与工会协商后制订通过了《公司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有薪休假制度的变更》等制度,对公司全体员工任职资格管理、任职资格认定以及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等均作了详细规定。公司这些制度通过工会与行政方的平等协商,更加体现以人为本,操作上更趋人性化,起到了“保护员工的正当利益、依法维护公司员工合法权益”的作用,为公司与员工创造了和谐双赢氛围。
(二)公司成立后工会与行政方平等协商的第二件重大事情是成立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为适应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2008年初,工会与行政方协商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由工会代表、人事代表、员工代表组成,并由工会主席担任调解委员会主任,并报新区有关部门备案。通过工会与行政方多次协商后对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作出规定:(1)调解公司内发生的劳动争议;(2)检查、督促争议当事人履行达成的协议;(3)进行劳动纪律、法制宣传等教育,做好公司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公司在处理公司与员工之间劳动纠纷的程序走上了正轨。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小林雪生高度赞扬这一做法,他在浦东新区总工会第三届“最佳工会合作伙伴”表彰大会上发言,介绍了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情况和操作流程,得到浦东新区工会系统领导的一致好评。从2007年底到2008年中,结合公司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在公司人事大量的对应工作下,工会也积极协助做好辞退、辞职员工思想工作,成功地解决了多起辞退、离职事宜,有一位辞退员工工会人事协调沟通达四次以上,最终得到圆满解决。多数员工表示“尽管离开了公司,但走得心情舒畅,感谢公司对员工合法利益的维护”。据人事部提供的数据统计,2008年度公司劳务员工月离职人数占全体员工的1.3%,合同制员工月离职人数占全体员工的0.2%,正常的人事流动,没有产生一起不良后果。
通过这些富有成效的平等协商工作,工会深深体会到通过我们与员工间的协调沟通,能缓解员工与公司的矛盾,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共同利益,这就是员工与企业的双赢。工会还把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写进《集体合同》,使其今后能发挥更大的作用。总之,通过工会与公司的这些协商维权工作,不仅使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也使公司的劳资、人际关系更加和谐。
(三)以平等协商机制,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2008年下半年,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在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下,公司也不例外:订单急剧减少,在库产品过剩,公司后续任务受到严重影响。公司管理层召开了紧急会议,作出了“调整生产任务安排,对应经营活动和运作”的相关决定。工会也积极响应,在公司与工会协商调整员工工作日期的第一时间里,工会首先提出了“不裁员,不降薪,服从大局,同舟共济”的理念,得到公司管理层的认可。同时,公司工会积极贯彻上级金桥工会联合会的指导思想:帮(帮企业抵御金融危机)、保(保员工就业岗位)、促(工会与公司双方和谐)。经过工会与公司的多次协商,工会于2008年12月3日召开了员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工会平等协商推出的抵御金融危机的三大措施:
1.2008年12月4日,发出了《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关于公司工作日调整的通知》。在员工一周的有薪待岗中,为体现员工与公司同舟共济,工会代表员工主动向公司提出员工有薪待岗工资七折发放,100%员工举手同意,日方管理层深受感动。
2.2009年1月13日,出台了《关于调整员工生日、结婚礼金支付、加班、出差等备忘录》。为体现员工与公司同舟共济,员工出差补贴、交通费等福利待遇降低,公司中层领导工作加班一律乘班车或挤公交车回家,员工没有一句怨言。
3.2009年2月16日,作出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暂停实行工资调整方案的协商决定》。为体现员工与公司同舟共济,公司全体员工2009年工资调整暂停,全体员工没有一人产生怨言。
以上抵御金融危机的三大举措由公司总经理与工会主席亲自签名后向全体员工公布。由于这些措施的及时实行。到目前为止,公司没有因金融危机而裁掉一名员工,也没有因金融危机而降低一名员工的工资。由于工会与公司的积极合作,充分发挥平等协商机制作用,得到了全体员工的积极配台,金融危机给公司和员工造成的影响被降到了最低程度。
2009年下半年,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公司经营情况好转,公司订单趋于正常并呈积极上升趋势,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力争增产增收。公司全体员工正承担着近几年来最大额度的生产订单任务,在公司生产来不及完成、员工加班加点的紧要关头,工会与行政方通过协商,及时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生产劳动竞赛、评选品质、生产、技能奖及文明班组、文明岗位、文明员工”活动,并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竞赛顾问、工会主席与生产统括部长为组长的竞赛领导小组,制定了竞赛时间、竞赛条件、竞赛程序及奖励标准等规定,还邀请日方管理者参与评选。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共同努力,短短的一个半月,公司接二连三传来喜讯:2009年10月,公司完成销售额达1.2亿元;2009年11月公司完成销售额达1.49亿元;2009年12月,公司完成销售额达1.7亿元,创出了欧姆龙公司成立以来的最高业绩。在公司2010年新年大会上,欧姆龙高层领导向2 600名员工深深鞠躬致谢,向公司工会和全体员工辛勤劳动、努力工作表示深切的慰问。
(载《上海企业杂志》,作者:金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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