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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市失地农民融入城市的解决对策

时间:2023-03-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解决上述问题,江西吉安市在征地方面实施以下对策:第一,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各项征地拆迁的办法及补偿标准要及时公之于众。
江西省吉安市失地农民融入城市的解决对策_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问题研究

4.2.4 江西省吉安市失地农民融入城市的解决对策

吉安市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战“两区”、推进项目建设发展战略,拉大中心城区框架,加快城市化进程中,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采取“市级高位推动,县区专题部署”相结合,千方百计破解城区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扎根群众做好服务,既确保了大项目的工程进度,又做到了和谐推进。但是,在征地拆迁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农村利益与城市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商业利益与生存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因而导致了被征地拆迁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纠纷,引发了一些不稳定因素。

第一,征地补偿标准不尽合理,容易引发纠纷。群众普遍反映县与区之间,甚至同为中心城区的吉州和青原两区之间的补偿标准不一致。加之存在少数“钉子户”向政府漫天要价以及征地拆迁前农民实行抢种、抢栽、抢建的“三抢”行为严重,加大了补偿标准的制定难度,使征地协议难以顺利达成。

第二,预留地不能及时启动建设,百姓反映强烈。政府多数要求预留地建设宾馆和公建用房,群众则要求将公建改为商住。预留地公开挂牌的门槛较高,一是政府扣除费用比例较大,农民预留地有些费用(如社保金、廉租房等)扣缴不尽合理;二是开发用地的相关规费较高(如建设规费、土地报批规费),加重了农民负担。

第三,征地拆迁后的生活保障及安置成为群众隐忧。失地农民对生活出路问题存在很大顾虑,大部分人除懂得农业生产外没有其他专业技能,担心失地后生活无着落。安置户大多要求就近安置在城市道路旁边,底层设计为门面,以确保今后有稳定生活来源。而相应的低保、养老保险、就业优惠等保障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

第四,自身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激发了抵触情绪。群众对旧房面积测量以及房屋等级划定等方面比较敏感,尤其对政府指定评估机构存在疑义。少数村(居)干部工作透明度不够,处事欠公平,使失地被拆群众自身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造成了一定的社会矛盾。同时,拆迁补偿重置价未调整到位,如今建材费用、劳动力价格等建筑成本上涨,被拆迁户实际购买力下降,群众意见较大。

为解决上述问题,江西吉安市在征地方面实施以下对策:

第一,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统一思想,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先决条件。要做到“五个到位”。一是宣传到位。各项征地拆迁的办法及补偿标准要及时公之于众。积极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国家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正确对待自己的诉求。二是服务监管到位。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努力树立政府公信形象,做到简化办事程序,廉洁奉公、公平公正、热情服务。在拆迁过程中注意严防“三抢”现象,赔偿标准等涉及被征地拆迁者利益事项应始终如一。三是征地拆迁的资金到位。签订征地拆迁协议后,房屋和各项补偿金一定要及时足额到位,绝不允许克扣和挪用。四是组织领导工作细致到位。采取有力措施,摸清思想动态,采取“五分”(即分类梳理、分户上门、分头化解、分步推进、分级担责)办法抓住工作突破口,对少数破坏分子坚决打击。五是责任落实到位。区、街道两级干部及各村(居)两委班子要主动承担责任主体职责,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对有功者给予经济或精神奖励。

第二,科学合理地推进征地拆迁工作,扩大群众自主参与权利。首先,安置补偿方案必须科学合理。要尽可能考虑被拆迁人的利益,考虑不同群体的不同要求,使被拆迁人拆得愉快、迁得安心。要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价值运行规律,适当提高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设计以货币、还地、还房等内容不一的多种方案供群众自主选择。平衡市、县(区)纵横向的补偿标准,避免过度差异产生。其次,农民预留地要加快启动建设。预留地供地方式不能单一,应多采用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适当降低政府土地收益扣除比例,由群众自主选择挂牌出让、协议出让、国有土地划拨或集体占用等供地方式,所涉及的工程建设配套规费应执行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对挂牌出让方式供地的要由开发商先全额交纳工程配套规费,然后把优惠部分返还给村民组织专项用于农民预留地基础设施建设,真正让利于民。再次,拆迁安置要加大协调力度。征地拆迁安置涉及多个部门,事务繁多、程序复杂,很多工作县(区)特别是吉州、青原两区无法协调,致使一时难以落实到位。建议由一个指挥部门统一协调征地拆迁事宜,避免重复工作,各相关部门也要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协调意识。最后,支持群众自主参与行为。对旧房评估机构采取政府指定和群众选择相结合的方式,由政府同时提供几家有权威资质的机构,群众自主选择。政府可帮助拆迁户成立一个临时管理机构,协调处理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监督政府及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并指导群众顺利完成征地拆迁的后续事务,如地块放样、房屋建设及办证等,让百姓随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第三,完善生活和劳动保障服务体系,解除百姓的后顾之忧。征地拆迁群众社会保障体系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障以及为他们提供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等。完善的措施有:首先,政府要统筹城乡发展,让被征地农民与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到医疗、养老、就业、上学等各方面的生存和发展权利,以法规形式将失地农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所需的资金,采取由政府、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办法。其次,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划出或置换部分土地、资产,由村(居)基层组织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兴办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发展集体经济,解决征地拆迁群众的就业和生活问题,并为以后农村社区向城镇社区过渡创造条件,杜绝诸如大兴祠堂等不利发展经济的投资。再次,充分利用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江西新科学院等职业院校的教育资源优势,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培训机制,帮助失地农民提高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以适应现实中劳动力市场由单纯体力型向专业型、技能型的转变。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情况,举办各种岗位的培训班,建立县、市有劳动力市场,乡(镇)有劳动保障事务所,村有劳动保障服务室的三级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创造一个和谐的征地环境。

第四,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用工企业关停裁员,外出务工农民纷纷回到家乡,失去劳动就业岗位。2010年元月底,青原区有返乡的外出务工人员1.8万人,其中20世纪六七十年代生的“高龄”农民工1.48万人,80后新生代农民工0.21万人,分别占返乡民工的82%和11.6%。为了切实做好该区返乡农民工创业再就业工作,帮助有创业愿望的返乡农民工实现自主就业创业。青原区委、区政府出台了金融扶持、税收优惠扶持、项目审批扶持、享有创业园政策扶持等政策措施,为解决“工厂用工荒,民工就业慌”的难题,促进就业创业,增加就业总量。自2009年10月以来,该区组织部、科协、就业局、中小企业局等部门联合全面开展了返乡农民工党员群众创业致富和工业园区企业用工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培训。该区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优化社会教育培训资源,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分期分批分专业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技能,拓宽创业致富门路。区委组织部、区科协、人劳局、中小企业局、农业局等部门走“大联合大协作”办学之路,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开展创业培训,提供一次性培训创业补贴。根据“政府推动,部门主办,多方联合,返乡民工受益”的原则,围绕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整合“金蓝领工程”“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培训资源,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免费培训,免费职介。主要实施“三大工程”∶(1)抓好返乡农民工与园区企业岗位对接工程,即与园区企业联合开展农副产品加工、储藏等项目技术培训;(2)抓好创业园孵化工程,即联合区中小企业局,与企业合作,开展制鞋、缝纫、机修、机电等项目技术培训;(3)抓好高技能人才培养样板工程,联合区劳动就业局,与企业合作开展电子、电脑、数控等项目技术培训。截至2010年10月止,有3000名返乡农民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就业合同,其中有2600名返乡农民工已走上就业岗位。

此外,加大实用技术培训。围绕各地特色产业的发展,大力开展农村致富实用技术培训,抓好岗位成才示范工程。采取产业基地实践培训、通过大户带动培训、农技人员上门培训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实现培训与农村产业发展需要的有效对接,大力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规模化种养业、特色农业,实现部分外出务工人员由务工向种养业转换;大力培植农业龙头产业项目,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就业岗位,实现外出务工人员就近转移;充分利用各地能人优势,发展“公司+基地+农户”“协会+农户”等模式农业经济,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在农村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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