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①放射性指标超过指导值,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判定能否饮用。
33.如何选择饮用水水源?
答:饮用水水源的选择是村镇规划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与村民的健康和村镇的发展息息相关。在饮用水水源的选择过程中,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尽可能地掌握情况,做到细致的分析与研究。饮用水源的选择应依据以下原则。
①水源水量要充足,水质应符合国家相关的饮用水源水质标准,并有利于区域内供水设施的共建共享。
②水源选择应考虑安全性、经济性以及便利于卫生防护。
③取水、净水、输水、配水设施须安全经济,具备施工条件。
④选择地下水作为给水水源时,不可超量开采;选择地表水水源时,枯水期的保证率不得低于90%。
⑤水资源匮乏的村镇须设置天然雨水收集储存设施。
⑥有多处水源可供选择时,应对其水量、水质、投资、运行成本、施工及管理条件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后,择优确定。
34.如何保护饮用水水源?
答:对给水水源必须采取卫生防护设施,设置防护地带,建立水源保护区,防止给水水源被污染。集中式的水源防护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表水
①在取水点周围半径不小于100米的水域内,不得停靠船只、游泳、捕捞和从事一切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②在河流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内,禁止倾倒工业废渣、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村镇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
③生活居住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设立在水厂生产区和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周围,其半径不得小于10米的范围,也不得在此范围内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管道,同时要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并充分做好环境绿化。
(2)地下水
①取水构筑物(主要为取水井)的防护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取水构筑物的形式及附近地区的卫生情况来确定,防护措施应按地面水厂生产区要求执行。
②为了保护地下水,不能把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作为灌溉用水,也不能施用持久性强或剧毒的农药;不能在单井或井群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和排污水渠道,也不能在单井或井群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行为。
③在水厂生产区范围内,按照地面水生产区的要求执行。
35.水厂选址要考虑哪些问题?
答:一般水厂的选址要考虑以下问题。
①水厂应选择在工程地质好的地方,充分利用地形高度、靠近用水区和可靠电源,整个供水系统布局合理。
②水厂的防洪标准应不低于城市防洪标准,并留有适当的安全度。
③水厂的选址应与村镇建设规划相协调。
④厂区周围应有良好的卫生条件,便于设置防护带。
⑤厂区供电应安全可靠。
⑥少拆迁、少占或不占耕地。
⑦厂址选择应满足近期使用要求,并预留发展余地。
⑧有较好的废水排放条件。
⑨施工、运行管理方便。
⑩选择在污染源上游。
○11取水点距离用水区较近时,水厂宜设置在取水构筑物附近;取水点距离用水区较远时,水厂可以设置在取水构筑物附近,也可以设置在用水区附近。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分析后确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