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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变迁

时间:2023-03-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合作医疗是一种成本效益很高的医疗保障制度。合作医疗连同村级保健站、“赤脚医生”被国际社会誉为中国农村医疗卫生的“三件法宝”,对于解决农村地区缺医少药的问题,有效保障农村人口的身体健康起到了重要作用。合作医疗在农村地区消失殆尽以后,农民的医疗保障又回到了自费式的家庭保障模式。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变迁_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研究:以美国为借鉴

二、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变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社会性质和社会制度的改变,农村的生产组织形式和分配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同时,随着党和政府对社会主义本质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认识的不断深入,农村工作战略经历了重大调整,农村的生产力水平、生产组织形式和分配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化。与之相适应,农村的医疗保障模式可分为两个发展阶段:一是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的合作医疗时期;二是80年代至今农村医疗保障的调整和重构时期。

合作医疗是农业集体化和平均分配制度的产物,而归根结底是行政干预的结果。在各级政府的直接干预下,伴随着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的兴起,从1955年起,合作医疗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迅速建立,“到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的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6)。合作医疗是一种成本效益很高的医疗保障制度。据世界银行测算,中国人口的预期寿命比基于一国收入和教育所预测的数值要高十多岁,而医疗卫生开支占GDP的比例比预测的数值低近1个百分点,因而被世界银行列入“更好的结果,更低的开支”这一类国家(7)。由于农村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绝大多数,因此,农村人口在一些可以进行国际比较的医疗卫生指标中的权重很大,世界银行的评估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肯定。事实上也是如此。农民的人均预期寿命从20世纪30年代的34岁提高到了70年代末的68岁,增长了一倍(8)。合作医疗连同村级保健站、“赤脚医生”被国际社会誉为中国农村医疗卫生的“三件法宝”,对于解决农村地区缺医少药的问题,有效保障农村人口的身体健康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集体经济成分的减少,合作医疗出现了严重滑坡。卫生部1998年进行的“第二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农村居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比重仅为6.5%(9)。那么,这样一种高成本效益的医疗保障制度为什么会在短短二三十年内大起大落呢?我们以为,合作医疗的消退有一定的必然性。合作医疗毕竟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其经济基础过于脆弱,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没有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支撑,合作医疗制度的滑坡在所难免。

合作医疗在农村地区消失殆尽以后,农民的医疗保障又回到了自费式的家庭保障模式。据调查,1998年农村的自费医疗占农村医疗保障的87.44%(10),也就是说,绝大多数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险,这在农民的市场风险和疾病风险日益增大的情况下是很危险的,也是很不公平的。如何构建新的农村医疗保障安全网,以填补合作医疗退出后的“真空”,切实保障广大农村人口的身体健康,是农村医疗保障急需解决的问题,也是本书将要探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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