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医疗援助制度的概况和特点
Medicaid是美国两大公共医疗保障计划之一(5)。1998年,接受医疗服务和长期护理援助的受益者达4 000多万。2002年,Medicaid开支2 500亿美元,占全美医疗卫生总支出的16%,主要用于支付低收入者的医疗费和护理费。Medicaid对于保障穷人的医疗权利和身体健康起到了重要作用,是美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Medicaid的对象主要包括五类人:一是AFDC(Aid to Families with Dependent Children)和SSI(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的援助对象。他们都是社会保障法所规定的救助对象,同时也是Medicaid的主要受益者。二是低收入家庭的小孩和孕妇。三是低收入的医疗照顾(Medicare)对象。四是有较大医疗开支的人。五是接受机构护理的人。按照联邦法律,前面三类人,各州必须予以援助;后面两类人,各州可以有选择地进行援助。
Medicaid采用联邦和州两级供款模式。这一模式自Medicaid产生之日起一直未有改变。联邦政府拨给各州的配套经费是以各州的人均收入为基础,依据下面一个公式计算出来的:
P=100-45·S2/N2,和50≤P≤83
式中:P代表联邦的资助率;N和S分别代表全国与各州的人均收入。如果一个州的人均收入等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联邦的配套率就是55%;对大多数人均收入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上的州来说,50%是最小的配套率;对收入较低的州来说,83%是最大的配套率。
为了获得联邦政府的配套经费,各州必须向Medicaid对象提供一系列基本的医疗服务,包括医院和医生的服务、家庭健康计划咨询、专业护理机构的照顾、诊断服务、小孩各种疾病的检查和治疗等。各州还可以有选择地提供一些服务,例如,处方药、牙的护理、弱智者的护理、老人和小孩的精神疾病治疗等。
Medicaid的管理也分联邦和州两级。在联邦政府内,Medicaid由卫生和人力服务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中的健康照顾财政署(Health Care Financing Administration,HCFA(6))管理。在州一级,Medicaid的管理机构各不一样,一般为卫生或人力服务部门。
虽然Medicaid和Medicare都是由第三方付费的公共医疗保险计划,而且都由联邦政府内的HCFA管理,但是,与Medicare相比,Medicaid有很多不同的地方。
第一,Medicaid是一种福利项目,因此,Medicaid对象没有缴费的义务。而Medicare和社会保障捆在一起,老年人在享受Medicare之前,必须缴纳社会保障税。因此,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上,两者有本质的不同。
第二,与Medicare的正统地位和社会声望相比,Medicaid的地位相当低下,为社会所瞧不起。Medicaid可能是作为Medicare的补救办法与Medicare一同产生的,意在帮助贫困的Medicare病人支付医疗费、保险费和其他服务费,收拾Medicare的残局。
第三,Medicaid对医生的补偿率比Medicare和私人保险计划低很多。因此,很少有医生愿意参加Medicaid计划,大多数医生都拒绝接诊Medicaid病人,致使Medicaid对象的就医机会无法保障,而且很难接受主流医疗机构的诊治,医疗待遇平平。
第四,虽然Medicaid和Medicare都由第三方付费,但经费来源渠道有所不同。Medicaid由联邦和州两级政府供款,而Medicare仅由联邦政府一家资助。在Medicaid的筹资方面,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关系比较微妙。Medicaid常常成为联邦和州争夺经费的舞台。
第五,Medicaid因州而异,变化很大。在Medicaid的管理中,联邦政府只负责制定宏观的指导方针,提供必要的财政援助,促进和监督Medicaid计划的实行。州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在决定项目的范围和结构方面享有很大的自治权。
第六,Medicaid的资格认定办法复杂难懂,使许多救助对象望而生畏。导致这一状况的原因是,联邦和州政府都想藉此减少Medicaid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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