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如何透视网络规则创新社会规则

如何透视网络规则创新社会规则

时间:2023-03-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苏联模式与信息技术的内在冲突,体现在社会规则和社会行为模式的冲突。网络的“视窗特征”与透视社会的功能网络文化在一定层面上可以概括为“视窗文化”。网络信息的传播,它的视窗特征更为独特。“视窗”是客观存在的显现平台,又是主观能动的信息输入载体。网络“视窗”还表明了网络文化是一种互动互融文化。
如何透视网络规则创新社会规则_兼谈网络的“视窗特征”与透视社会的功能_文化产业热点问题对策研究

有特殊的规则才有网络技术的诞生

我们都知道:任何网络的构建都离不开三大要素——网络构建的规则(又称为协议Protocols)、共享的资源(又称为网络的服务Network Services)、网络的通道(又称为网络传输介质Transmission)。互联网的诞生主要因为它独特的规则和不断开放的内在体系,所以许多网络专家都认为,互联网最为基本的要素和最为突出的特征就是它的独特的规则!这种规则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互联网络的规则使得资源利用方式得到根本的改变。

从技术层面上看,网络的独特规则,为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和相关管理技术的创新与发展,规定和标示出了基本的方向和路径;从而使得当代诸种类型的技术在其技术变迁的路径上不得不表现出一种以适应英特网(网络技术)的发展和要求为特征的明显的路径依赖性质;随着互联网络的不断开放,它的交互性、非中心性、平等性及信息的聚集与扩散性等优越特征体现得越来越充分。

第二,一定的规则是一定的科学技术水平的反应,也是一定的社会行为要求的反应。

从社会制度层面上看,网络技术对于社会系统中既有的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家庭、教育、医疗等各个领域的基本规则等都造成了剧烈的冲击,并要求其作出迅速的规则创新与规则变迁的反应,以降低或限制英特网高速发展的制度成本。以前苏联为例,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促使了苏联的社会迅速解体。苏联的社会结构模式及整体社会行为方式与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革命具有内在的矛盾和冲突。理查德·巴布鲁克的判断是:苏联没有能力适应信息技术革命。前苏联的政治经济结构,保守僵化而缺乏弹性,反应迟钝而缺乏敏感,与信息技术所具有的弹性、灵活和变化是不协调的。

第三,社会规则与行为规则的同步性。

从人们微观的社会行为和价值观念的层面上看,网络技术产生了巨大的强制性的社会影响,它要求人们必须在微观行动与观念层面上作出适应性的调整,以便能够被整合进一个全新的由网络技术、网络规范和相关价值观念所结构而出的网络社会行动体系的框架之中。例如,前苏联在经济上高度集中的计划指令,强调等级和权威,也不会容许如网络那样的分布式结构。互联网的非中心、交互性、平等性等,只能是开放和自由社会的产物。前苏联政治上高度集权,强求政治统一与思想灌输,很难容许每个人拥有如互联网那样不受监视的自由沟通方式。[1]

苏联的社会发展模式及社会行为规则对于信息技术的开发和成长来说,是一块贫瘠的社会土壤。苏联模式与信息技术的内在冲突,体现在社会规则和社会行为模式的冲突。所以,网络时代的到来就是苏联模式的终结。

第四,网络改变了人类的交流规则。

在宏观层面上,网络技术给人类通讯带来了巨大的革命,使得人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联系得更加紧密。信息的利用更加充分,使得人们的交流更加便捷频繁与迅速。同时,网络技术使得人际交流更为充分、真切、深入、率真、具体和及时;过去人与人之间难以沟通的心理障碍和心理困惑,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这个虚拟的世界进行沟通,过去人们不可能谈论的话语和不可想象的问题,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流或发泄。互联网成了人类的新的沟通平台和对于未来世界重新认知的最好工具。

第五,网络技术使得“信息不对称”得到极大的改变。在经济交流、文化交流、民族交流等众多领域,过去的“信息不对称”是造成许多悲剧的主要根源,也是造成贫富悬殊的重要原因之一。而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整个“地球村”的贸易、文化交往似乎比以往要公平许多。过去对于权力及相关资源的依赖也由于网络技术的出现而明显减弱,知识的价值在网络时代体现得更为充分。

第六,网络文化区别于其他传媒文化的根本在于它所表现的规则。

人们在网络上聊天、游戏、找资源、看电影、作动画、听音乐等,都遵循着网络特有的规则;都是互动的、自愿的、非中心的、多选择的。许多平民百姓在互联网的规则中找到了自我,找到了自尊,找到了自我实现的广阔天地。互联网技术对于知识的吸收与传播,都有别于传统的媒介。互联网容量大、覆盖面广、可检索、可保存,以及具有交互性等特点,都是因为其特殊规则所致。

网络的“视窗特征”与透视社会的功能

网络文化在一定层面上可以概括为“视窗文化”。同许许多多的现代传播技术一样,网络的一切符号都要借助一个视窗终端来显示。所以它的突出特征就是:都有一个视窗(或称之为“界面”、“屏幕”、“窗口”)来显示传播内容。其他现代传播工具都是如此。如电视、电脑、手机、摄像机、游戏机等。信息的接收者都是通过视窗来认识、了解、接收各种信息。

网络信息的传播,它的视窗特征更为独特。无处不在的界面、终端,显示着无所不包的信息。无数的信息符号又都是通过视窗录入或传播出去。

“视窗”是客观存在的显现平台,又是主观能动的信息输入载体。它的特征非常突出:视窗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视窗既是实时在线的,又是变幻无穷的;视窗既是公众认同的,又是个体独具判断依据;视窗是有其特殊的规则,它能让那些有个性的另类者成为“黑客”、“博客”、“闪客”等。

网络的“视窗”特征还充分地显示了网络既是大众的传播载体,又是小众的、个体的、自我的私密空间;网络文化是一种“大众文化”与“小众文化”的统一;网络文化内容的大众性与“个人视窗”阅读的“小众性”构成了网络文化的独特性。

网络“视窗”还表明了网络文化是一种互动互融文化。当今网络文化的迅速发展,与公众的积极参与密切相关。实践证明,网络是一种公共平台,由于它的“互动互融”规则,使得它在公共领域里的传播平台上又无意地构筑了无数的私人空间,使得网络文化成为“公私领域互融”、“公私空间共存”的独特领地。

网络的视窗特点还证明了网络文化是多元文化。与过去的各种媒介相比较,传统传媒大多是单向传播,所以它的信息往往是单一的;而网络信息的多选择性与传统纸质传媒、电波传媒的无选择性,构成了传播的多渠道、选择的多样性及内容的多元性特性。

由于网络规则的互动平等导致参与者踊跃,许多的网民几乎都是因为它的平等性、自由性和非约束性而积极参与网络的互动。这种互动又都是在一个个独立的视窗前将一个个生动的个体特性成分展示的过程中实现的。因此,网络文化的互动性与参与性,构成了接收者与传播者的互动特性。

还应当指出的是,网络文化具有平民化、非专业化特征。平民化往往就是大众化。平民化也意味着非专业化。网络文化打破了传统媒介的专业性特点,使得过去专业性极为鲜明的领域成为一种兼容性极强的非专业的大众化信息传播通道。

正因为网络文化的视窗功能,导致了参与者众多,因此也就体现了它的聚焦功能、集散功能。网络媒体的成功之处在于其彻底摒弃和摆脱了传统新闻媒体单向灌输的方式,在新闻的驾驭和调控上,变以往的硬性控制为立足平等对话和协商的软性控制,以开放的心态与网民进行互动的、即时的心灵交流,使之不仅成为新闻的集散地,也堪称观点和民声的聚焦台!网络媒体作为一支全新的传播力量,已经成为政府与民众沟通的主流渠道![2]

网络文化中的游戏精神与游戏特征

网络是一种载体、一种工具、一种无形的神经通道。在一定层面上看,网络本身也是一种互动的游戏。在许多网民眼里,网络本身就是游戏的代名词;因为许多的网民大都是从网络游戏开始认识网络的。除了专业人士之外,许多的网民上网,最大的目的之一就是玩游戏。

特别是在当前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在人们的精神娱乐产品不够丰富的今天,网络为无数的国民提供了游戏娱乐的平台!有专家指出,“信息时代既是一个快节奏高质量的时代,也是一个解放人力的时代,一个释放快乐的时代。互联网把现实中的几乎一切都搬到网上:从网上聊天到网上阅览,从网上游戏到网上体育,从网上影视到网上旅游……人们真正走向了文化娱乐的新时代。”[3]

网络游戏现在成了许多家长诟病的对象,因为许多人上网玩游戏成瘾,对于青少年儿童来说耽误学习,对于成年人来说耽误工作。的确给社会家庭带来许多的问题。但是,我们应当深入分析网络成瘾的复杂原因,看到网络作为一种精神产品给社会带来的各种影响,看到当前我们全社会对于精神产品的极大需求,特别要看到网络游戏等精神产品迷人的种种因素。现代网络游戏把世界上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最前沿的心理研究成果应用到网络游戏中,充分利用声光电及三维动画技术,将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胶合在一起,使得网络游戏具有巨大的吸引力。这种高科技、高水平的动画技术及简单易懂的操作手法和声光电立体图视的效果与人类的基因中的游戏精神结合,导致了网络游戏的巨大消费市场。侯书森先生认为:游戏,不仅仅是儿童的专利,也让许多成年人流连往返,如痴如醉。儿童通过游戏认识自己和世界,而成年人则通过游戏也能找到更多和久已逝去的快乐。诸如为了消遣时光,为了打发无聊,为了忘掉烦恼,为了一种新的交流方式,等。所以游戏从来都不曾在人们生活中消失,而且愈益发展出新的形式。[4]这充分证明网络游戏实际上是适应了人类的游戏基因而获得了巨大市场的。

特别是当前时期,我们传统的精神产品正处在转型时代,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我们的精神产品出现了严重的匮乏,这种现实更加导致网络产品的畅销。

现在许多人都在唾骂“网络游戏”是“害人鸦片”,把责任全部推到了网络游戏和网吧身上。而网吧和网络游戏的制造者也有一肚子的委屈,就像李葵南先生所说的:“网络游戏没有诲淫诲盗,也没有违法违纪”,一些合法经营的网吧也几经整顿和折腾,网络游戏的制造者、网吧的老板们也是一肚子的怨言。完全把网瘾责任推给网络游戏也是不公平的。关键在于对青少年的教育和引导上也存在大的问题,孩子们除了作业、考试还是作业、考试,文化体育活动的贫乏、文化场所的缺乏等都制约着孩子们的课余生活。再说,沉重的学习负担,孩子们根本没有时间从事其他活动,而只有钻空子、背着学校家长偷偷钻进网吧玩一玩游戏,慢慢地上瘾也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其实,网络游戏的畅销,正如上面所论,是我们精神产品市场的不平衡,以及网络产品的过于强势所导致的。

研究网络游戏的专家都会注意到网络游戏中的“游戏精神”问题。这是分析游戏为何吸引人类的根本所在。

游戏精神本质上就是公正、平等竞争原则。真正的文明需要公平的游戏精神。

游戏精神有两个核心内容:一是平等原则,游戏的双方要承认作为一个平等的对手资格,而决不把对方视为较自己低劣的野蛮人等;二是公平竞争原则,这个原则包括:游戏规则的制订,游戏规则的遵守以及游戏规则的监督。

“文明是在游戏中并作为游戏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5]荷兰学者胡伊青加认为:“人本身就是游戏者!”[6]现代网络游戏中有优有劣,但是大都体现出一种学者们反复强调的“游戏精神”。

应当承认,现代声光电技术,加上游戏产品所包蕴的丰富游戏精神使得网络游戏容易让人上瘾。对于青少年来说,网络技术使用的声光电和逼真的仿真仿生技术,使得游戏者不用像阅读文字作品那样费力气、那样需要文学艺术功底就能轻松参与其中。尤其是大多数网络游戏将参与性、博弈性、自由变幻性等人类游戏特征加入其中,所以许多网络游戏可以用惊心动魄、精彩无限、魅力无穷等词汇来形容。要抗拒这种巨大的诱惑,我们必须创造出更富有魅力、更精彩动人、更具有人性内容和更能表现人本精神的文化产品来,这是对于我国广大文化工作者所提出的巨大的挑战!

我们应当承认,大多数网络文化中的游戏意识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的本质特征。网络游戏的制造者所创造的游戏世界,实际上是显示社会的变形或者虚拟,是现实生活的缩影。在真实世界里看得到的一切,都会在网络游戏中有所体现。古往今来的智者,对于人类的本质研究一直没有停止过。有学者认为,人的本质就是游戏!还有学者认为,一切的文化艺术都是起源于游戏;游戏精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着深厚的成长基础,人们希望游戏精神能够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得到体现。但是,我们的现实往往出现许许多多缺乏游戏精神的现象。客观地分析,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们民族的游戏精神比较欠缺;也许儒家文化的过于严肃、拘谨,导致游戏精神的缺失。

学术界对于游戏精神研究的滞后,也是我们缺乏对游戏本质深刻认识的原因。网络游戏成瘾等现象,只是一个表面的问题,网瘾与毒瘾、酒瘾、烟瘾等有类似之处。青少年上网成瘾与网络游戏有一定责任,但是更重要的原因还是上瘾者的思想观念与社会环境因素。如果社会能够提供更好的精神产品,如果我们的现实有更多富有吸引力的广阔平台,如果我们有更高尚的情操与目标引导青少年,那么,许多的青少年网络成瘾者会自然地被吸引到更新的境界中去。

游戏精神也是一种规则,一种推进社会进步的规则。正如互联网的规则一样,它不仅使得资源利用方式得到根本的改变,而且对于社会系统中既有的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家庭、教育、医疗等各个领域的基本规则都造成了剧烈的冲击,因而,互联网要求我们对于迅猛发展的信息时代作出迅速的规则创新与规则变迁的反应,以降低或限制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制度成本。

社会只有不断地吸收先进的规则,并进行规则创新与规则变迁,在遵守这种规则的同时,不断创新规则,我们的社会才会不断地进步。

【注释】

[1]陶文钊:《苏联模式终结于信息时代的黎明》,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会编《特供参考》网络版2005年第2期。

[2]李忠:《两会报道:网络媒体时代的到来》,《网络传播》2005年第4期。

[3]侯书森:《上网必读书》,地震出版社2000年版,第338页。

[4]侯书森:《上网必读书》,地震出版社2000年版,第339页。

[5]王国华:《从旅游到旅游业》,珠海出版社2002年版,第48页。

[6][荷兰]胡伊青加:《人:游戏者》,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9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