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亩制的传统
毛感乡在新中国成立前则属于合亩制地区,直到20世纪50年代仍保留着合亩制度。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府对合亩制地区的生产关系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将若干个合亩合并成农业合作社,由于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依然归集体所有,人们依然共同劳动,因此合亩制时期的生产形式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甚至在实行家庭联产责任制初期,毛感地区的一些地方同一直系血缘的人们仍是将所承包的责任田合并在一起耕种,统一分配劳动产品。
2.生产方式
毛感地区地广人稀,热带森林茂密,植被种类多样,雨水丰沛,林区山川河流密布,为各类植物和动物的繁衍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在这样的自然环境中,长期以来形成了以砍山栏为主,水稻种植、采集、狩猎、捕捞并存的生产方式。直到新中国成立前,采集、狩猎和捕捞仍然在人们的经济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甚至现在,这种传统生产方式依然在对人们的生活产生着影响。新中国成立后,以水稻种植、家畜养殖为特点的经济形态才逐渐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占据主要地位,但采集、狩猎和捕捞等是村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1)采集
毛感地区雨量充沛,十分适宜各类植物生长,坐落在这里的黎族村寨,村子四周的山上覆盖着茂密的森林和成片的灌木,林中树木四季挂果、野菜满山、山药遍地,为人们的采集活动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村民的采集活动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专门采集和随手采集。专门采集是带有目的性质的采集,例如每年的特定时间,人们都会到山林中采集芒花(参见图6)、红藤、白藤、药材等,他们将这些山货卖到市场上,换取货币,以补贴家用。每年的春季,家家户户都会在山上采集大量的竹笋。竹笋采集回来后放在密封的瓶罐中,加入清水存放,直至变酸,便成为海南一道特色菜:酸笋。当地的燃料基本都是木柴,因此砍柴成为每家一项常规的家务劳动。此外,人们要建造房屋的时候,也要到山上砍伐茅草、竹子、木材等建房用的材料。
随手采集是人们在日常的生产活动中随手采摘的一种采集。山林、山涧、田间长着许多野菜、野果、蘑菇、木耳等可食用的植物,人们到田里或者上山干农活的时候,腰间都会拴一个腰篓,见到可食用的野菜、红藤芯、芭蕉芯、蘑菇、山果或喂猪的猪草等,就将其采摘回来。平时人们劳作收工回家,腰篓里总会有些野菜、野果、蘑菇等,还会时不时地扛一些芭蕉树回来,这些芭蕉树剁碎后煮熟,可用来喂猪。一年四季,人们餐桌上总少不了野菜的身影,野菜几乎占了人们食用蔬菜的三分之一以上,有些野菜村民也说不出名称来。小孩上山看牛、砍柴时,也随身带着腰篓和柴刀,见到野菜、野果、药材等就摘下装到竹篓里。采集活动是孩子们童年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于小孩来说,辨识山林中各种可食用植物,是居住在山区的人们从小必须掌握的知识。这些知识的获取途径很多,可从父母、祖父母处学得,也可从同辈群体处学得,这已成为社区知识的一种传统。
(2)狩猎
过去,狩猎是黎族男子在生产生活中的主要活动之一。在长期的狩猎活动中,人们不但学会了寻觅野兽踪迹,掌握其活动规律,还创造了巡山、围猎、挂枪、装圈套、装夹、粘捕等狩猎方法。黎族主要的狩猎工具有猎枪、弓箭、尖刀、长矛、铁钩、绳网、竹签、捕捉器等。平时男人们外出劳动时,时常随身携带猎枪、弓箭、捕捉器等,以便捕捉碰巧遇上的猎物。
图6 采芒花
在各类狩猎方式中,巡山狩猎是一种比较灵活的方式,一年四季都可以进行,狩猎可以一个猎人单独活动,也可以三五个人结伴而行。巡山狩猎一般选在没有月亮的晚上进行,猎人根据白天观察到的野兽活动的踪迹,晚上扛上猎枪悄悄巡视,一路追踪猎物,跟上猎物后,瞄准射击。有时候猎人也选择早晨或者傍晚出动,寻找出窝觅食或者归巢栖息的飞禽走兽进行猎杀。猎人单独打到野猪、坡鹿等大的猎物回村后,每家每户都能分到一份,猎人还砍下猎物的头煮了粥让全村人来吃,并将猎物的颚骨挂在自家的屋檐或者墙壁上,标记猎人的“功绩”。人们认为只有这样分享,以后才能打到更多的猎物。
相对于巡山狩猎这种小型的狩猎活动,围山打猎则是一个村或者几个村的猎人联合起来的大型围猎活动。每逢节日或者农闲时节,或者大雨、台风过后,猎人们根据平时观察到的野兽活动的信息,选择有野猪、坡鹿、黄猄等野兽栖息的山头,作为围猎场地。首先是安排部分猎人把守山头中野兽有可能逃离的各个出口,接着让带着猎狗的猎人从不同的方位进山追赶野兽,野兽受惊四处逃窜,守在各个出口的猎人根据狗吠的方向判断猎物逃窜的大致方向,作好充分准备,一旦猎物出现,立即举枪射击。
围猎结束后,大家将捕获的猎物集中起来宰杀,统一分配,狗主人得头,第一枪射中(首枪)猎物者得一只腿和颚骨,第二枪打死猎物者得三条肋骨,扛猎物下山者得颈圈,其余凡是参加围猎的人,或者路过的围观者,不论男女老少均能分到一份同等的猎物肉串。
除了以上两种捕猎方法以外,还有一种比较常用的方法就是装夹,黎族的男子无论老幼都懂得装捕捉器捕获猎物。在田边、山地周围、山涧两边,开一条“夹路”,路边留若干个小缺口,在缺口处安上弓式竹夹或者弹拉式竹夹,竹夹周围撒上一些谷粒或玉米等。这样,一条“夹路”可安十几个甚至几十个竹夹,鼠类或者鸟类在路过“夹路”寻找食物和水的时候,一碰到夹子的机关就被牢牢夹住。
(3)捕捞
毛感地区森林茂密、雨水丰沛、山涧、河流众多,河流内有大量的鱼虾、蟹、螺、蛙等,为人们的捕捞活动提供了丰富的对象。人们捕鱼的方法有拦河、撒网、沉鱼笼、毒鱼等。拦河就是将河流或者小溪用泥沙等杂物堵住,只留一个通口,然后在这个通口处装上鱼笼,鱼虾等游过时,自然就游进鱼笼中。撒网就是看见河中鱼儿较多时,抛出渔网,将鱼罩住。沉鱼笼即将鱼食放入鱼笼中,沉入河里,鱼闻到气味后便游进鱼笼内。毒鱼就是将有毒的植物拍烂,倒入已用泥土围好的水域中,这样,凡在这水域中的鱼都会被迷昏,人们便可以下水捉鱼了。
除了捕鱼外,螃蟹、青蛙、螺等水生动物也是人们捉捕的对象,村里的妇女们平常没事就成群结伴地到河里捡螺、捉鱼。家中要办酒席请客人吃饭的时候,人们也常常到河里捡螺做菜。因为距离乡镇较远,交通不便,平时有客人来没有菜时,人们也是到河里捕捞些鱼虾、螺,摘一些野菜招待客人。
(4)农耕
黎族地区主要有三种类型的地:水田、旱地和山栏地。水田主要用于种植水稻,旱地用于种植番薯、玉米、瓜果、蔬菜等,而山栏地则用来种植山栏。据老人们回忆,山栏稻一直是黎族地区传统的粮食作物。新中国成立前,人们种植的粮食作物主要是山栏糯米,采用的完全是“刀耕火种”的耕作方式,选好山地后,将杂草、杂树砍尽、晒干,放火烧尽,然后用一支一米多长,下端削尖的木棍挖穴下种。
每年的农历的冬末春初,村寨里每个合亩制家庭都要派一名生产经验丰富的男子到山林里去选定种植山栏的地段,一般要选择林木茂盛、泥土潮湿且土表呈灰黑色的山地。选定地段后,砍下茅草结成“草标”挂于地段的四周,表示此地已被人选定,其他人不得占用。到了农历的二三月份,选择吉日,全家老少带上口粮一起到选定的地段“砍山”。女人将矮的灌木、茅草砍到,大树上的树枝由男人攀爬上去砍。将山地上的杂草、灌木、树枝等砍完后,将其摊开在山上晾晒,等到雷声一响,立即放火将晒干的草木等烧掉,等一阵大雨过后土表疏松,就可以下种了。
下种的时候,男子用一根已削尖的木棒(木棒的尖端常常包上铁皮或安上铁尖)在前面后退点穴,腰篓里盛着种子的妇女在后面前进播种,一个穴一般放五六粒种子,播完后掩土,以后就不再施肥,中间需除草两三次。种完山栏后,人们要杀鸡、杀猪、备酒宴请帮工的乡邻、亲戚。
下种后,人们会在山栏地周围围上篱笆,在园中扎一些稻草人,用来吓走前来盗食的鸟兽。山栏抽穗后,人们要在山栏园里搭起茅草房,家中年纪大些的老人负责守山栏园,白天赶鸟,晚上赶山猪、黄猄等前来破坏的野兽。农历的十月份左右,山栏稻成熟了,妇女们用捻刀将稻谷一根根地捻断,捆成稻把,由男人挑回家。在自家的屋子外面搭起晒稻架,晒稻架用竹子或者木头搭成,高4~6米,宽约2米,中间横穿木条,状若梯子,顶层有遮雨棚,山栏稻就一把一把的挂在横木条上晾晒,直至晒干。
山栏地种植两三年后,土地若无肥力便丢弃,另寻山地开荒,待十年二十年后,土地肥力恢复后再行耕种。这种传统的耕作模式不仅影响到人们现在的耕作习惯,同时还影响到人们的祭祀方式。
新中国成立后,水稻种植逐渐取代了山栏稻谷,如今,村里只有番亲小组还种植少量的山栏稻,大部分家庭已不种植山栏稻。根据2008年的统计数据,全村人口824人,耕地面积为336亩,人均0.407亩,耕地面积在各村之间的分布差别也很大(见表3)。95%的耕地用于种植水稻,水稻种植分为春秋两季,春季水稻是农历的12月份插秧,到第二年农历的五月份收割,秋季是农历的六月份插秧,十月份收割。稻谷的亩产量为400斤左右,管理得比较好的有500斤。
表3 南好村各自然村的人均耕地统计[3](2008年)
注:南新是移民村,耕地面积尚未确定。
这里的水稻种植为一年两稻,即早稻和晚稻。早稻是农历十月份整秧田,十一月播种,十二月初犁田耙田,春节前插秧,次年的五月份收割。晚稻是五月底开始整秧田,六月中、下旬播种,七月上、中旬犁田耙田,七月底八月初插秧,十月上中旬收割。
在播种之前需选秧田,人们一般选择灌溉、排水容易的一小块田作为秧田。选好秧田后,再将秧田犁好,耙平。为防止牛到秧田里践踏秧苗,人们要在秧田的四周围上篱笆。在播种的两三天前要将种子用透气的蛇皮袋装着放到水里浸泡一天左右,待谷种抽出一点白白的芽后再将谷种撒到秧田里。播种完后,人们根据自家的农活安排开始犁田。以前,人们犁田多用牛拉犁,犁过一遍后再用耙来耙平,近十年来,随着犁田机在村里的推广,人们犁田绝大部分都已采用犁田机。每当插秧前的一两个星期,村里的人们都会一起从村里包一辆拖拉机拉大家到县城买犁田机用的柴油,每个人来回的车费20元钱。
播种一个来月后,秧苗长至六七厘米时,就开始插秧,插秧主要是妇女忙活,男子有的帮忙有的不帮。插秧之前,一起插秧的妇女先到秧田里拔秧苗,拔够一天或者一个上午、下午所需的秧苗。秧苗拔起后,人们用稻草将其捆成一捆一捆的,再用袋子或者箩筐装到要插秧的田边,再按一定的距离将秧苗抛到田里。人们插秧时一般是三四株秧苗为一撮插在一起。一人一天大约插0.3亩。
秧苗插下去后,需保持稻田有足够的水。四五天左右,人们开始为稻田施第一趟肥。一般来说,施肥之前,需将稻田里的水排到刚好覆过田里的泥土,因为水太满会冲淡肥料的浓度,水不够则会“烧伤”秧苗,但是这里的人们几乎不考虑这些。人们给农田施的肥料一般都是化肥。黎族人一般没有堆肥或积肥的习惯,家里的人粪、畜粪等有机肥料都是随遇而安,然后会被冲到水沟流往河里或者低洼地带。农田唯一获得的有机肥料的机会就是人们割完稻谷后,将田里的稻草烧掉,成为草木灰。
秧苗长到十二三厘米时,稻田若有杂草,人们就往稻田里喷一遍除草剂,然后施第二趟化肥。这样,这一季的禾苗基本上不用再施肥了,剩下的时间就是不时来看看稻田是否干涸,注意及时灌溉。
到禾苗抽穗后,山上的鸟雀经常到田里啄食谷粒,人们通常在稻田的四周扎一些稻草人,或者将旧衣服绑在木棒上,插在田里驱赶鸟雀。到了稻谷即将成熟的一两周,人们还有亲自守在田边驱赶前来偷食物的鸟雀。
稻谷成熟后,人们要选择一个吉日请稻神,请过稻神后才能开始割稻谷,具体的做法选一个吉日,由家里的主妇早早地到稻田里,一路上遇见路人也不能和别人说话,到田里后,在每一块田摘三五根稻穗,然后拿回家挂到屋顶上。人们通过对几年的稻穗的对比,看看哪年的稻穗最饱满,说明那年请稻神的日子好。
以前,人们割稻谷通常是将稻谷一把一把地扛回家里,放到晾晒架上去晾晒。晒干后再放入谷仓,要吃的时候就用木舂来舂。民房改造后,人们割了稻谷就直接在田里用打谷机脱粒,用蛇皮袋装了,堆在田里。几天后等所有的稻谷割完,再请村里的拖拉机一起拉回家里,在屋顶的水泥地上晾晒。
在农忙时期,人们一般采用“帮工”的劳动合作形式,两三户人合在一起劳动,忙完一家再到另一家,直至插完所有的田或者收割完所有的稻谷。一家的活干完后,主人家要杀鸡、买肉(有些甚至还杀猪)、备酒,集中全部的帮工到家里吃一顿饭,凡是在农忙期间帮过忙的人都要请到,例如有些人只是在别人运稻谷回家的时候帮忙扛了一下稻谷,主人也要请他来喝酒、吃饭。村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自己家里的稻谷割完以后,村里还有人家没割完的,人们要主动前去帮忙,直到全村所有的稻谷割完为止。
在人们收获稻谷的时节,村子里洋溢着丰收的气氛。离稻谷收割还有两三个星期的时候,人们便开始忙着酿酒、煮酒,以备割稻谷时喝。每家割完稻谷,都要杀鸡、杀猪、备好酒菜,叫上所有的帮工和邻居,大家喝酒、唱歌,非常热闹,通常闹到深夜12点、1点才散去。
3.山地
新中国成立前,村庄里有明确归属的山地有两类,一类是家族墓地,居住在山区的黎族每个血缘集团都有一块十几亩至几十亩的山林墓地,这块墓地属于整个血缘集团,外人不得破坏或者占有,同一个血缘集团的成员死后都埋葬在这块墓地里。另一类是山栏地,在合亩制时期,一亩人选中的山栏地别人不得占用,有些山栏地距离居住地比较近,土质又好,人们耕种过后将稻秆压在土里作肥料,然后再种上玉米、番薯等耐旱植物,几年以后就将其变成旱地,可以反复耕种,人们将这些山栏地叫做“祖宗地”,意思是祖宗开发出来的。
不管是新中国成立初期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中,还是20世纪80年代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林地的权属一直划分不清,一些天然林名为国家所有,却长期无机构、无人管理。实行联产承包后,农民承包到户的主要是水田和坡地,对于林地的权属,政府一直没有出台明确的政策。从1984年开始,保亭县政府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的部署,在全县13个乡镇实行林业“三定”,即稳定和落实山林所有权,划定自留山、责任山,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根据这一政策,1987年3月,当时毛感乡南好村委会4个村共划定责任山3742亩,自留山3065亩,并颁发了林权证,不过这时候的林地的归属仅落实到村小组,只是明确了哪部分林地归属于哪个村小组,还没有落实到每一户。
另外,80年代,政府为了鼓励人们植树造林,曾出台了“谁种谁有”的政策,根据这一政策,农民的山地除了原有的“祖宗地”之外,农民自己开发出来种植了经济林木的山地,其使用权属于农民所有。直到2005年颁发的林权证,才要求农户填报自家林地的四界(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界线)和面积,林地的四界因为涉及村里其他农户的林地。因此,林地彼此相邻农户便相约一起到自家的山地上,两人私下协商确定分界线。而林地的面积由农户根据个人的大略估计填报上去,政府并没有下来测量与核实,人们受以前缴纳农业税的影响,认为登记土地就意味着要缴纳承包金,对自家拥有的林地面积普遍少报、漏报,有些农户家里有一百多亩的林地,然而报上去的只有十多亩,因此土地经营证上登记的林地面积与实际面积相差很大。
调查期间,南好村也完成了新一轮的林权改革,即在林地集体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通过林权制度改革,把林地使用权交给农民,让农民依法享有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
4.家庭副业
(1)蔬菜种植
人们喜欢将房前屋后的一小块一小块的地开辟出来,或者在自家的旱地里种上一些瓜果蔬菜,供日常食用。
人们种植蔬菜的时候,首先是将菜地围上篱笆,防止村里的牛或猪等家畜破坏菜地。然后用锄头将地翻一遍,除去杂草后便在整块地上一行一行地埋好菜籽或种上已经育好的菜苗。人们通常是整块整块地种植,很少将地分为若干小块,中间用沟渠隔开,以利于排水。
菜种完后,人们通常会洒一遍水,若有杂草长起来时,便喷一些除草剂,需要放肥料的时候,就洒一些化肥。从人们种植蔬菜的技术来看,基本处于自然状态,很少采用薄膜或其他技术。
以前,人们种植的蔬菜主要是满足家庭的需要,因为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人们一般不会将菜拉出去卖,自家吃不完就给邻居。这两年来,由于镇上有人来收购四菱豆,村里面逐渐有人开始了以交换为目的的蔬菜种植,人们将旱地、菜地都种上四菱豆,每年的十一、十二月份开始种,来年的四月份开始采豆,五月中旬到七月中旬这两个月是四菱豆盛产的时节,若及时施肥和除草,产豆期可以一直持续到十月份。
卖豆的时候,人们通常用摩托车将它们拉到毛感,那里有专门收购四菱豆的商贩,有些人家不够一车,就和村里的其他人“拼车”,让别人一起拉出去,然后每斤扣除四五毛钱的路费。
根据四菱豆的收购价钱和产豆期限,人们种植一亩四菱豆的收入一年大概是五六千元,而人们种植一亩水稻一年的收入最多不超过两千元,我问村里人为什么不在田里种植四菱豆,这样比种水稻划算。他们告诉我在田里种要围上篱笆,否则割完稻谷后人们将山上的牛赶回田里,会践踏豆苗,而围一亩田的篱笆起码要十天半个月,太费工夫,况且如此也未必保险。
另外个别村庄也种植一些中草药,如千龙村,村里大部分的农户种植益智,这些中草药也是依靠外面的商贩进来收购。除了在水田和旱地上种植农作物以外,村民们也在山上开荒种植松树、橡胶、槟榔等经济林木。农户开荒出来的山地种植的农作物包括:松树、橡胶、槟榔,还有少部分的龙眼、荔枝。这些经济林木种植的时间在三四年左右,还没有收成,加上人们疏于管理,因此真正成长起来的不到三分之一。
(2)家畜养殖
家畜养殖是南好村主要的一项副业,村里几乎每家每户都养有猪、牛、鸡、鸭等家畜。村里的家畜几乎都是放养,虽然人们的屋子周围建有猪圈,但是白天人们仍然把猪放出来,让它们四处觅食。人们喂猪用的是自家的米糠和山上的芭蕉树、野猪菜以及地瓜苗等,一天喂两到三次。喂鸡主要用稻谷和米。养牛是村子里的传统,以前每家有十几头牛,红事白事要杀牛,过年也要杀牛,家里需要大笔钱用的时候就卖牛,牛是家产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其重要性甚至可以和耕田相提并论。村里的牛都是放养,没有人跟着专门看管,各家的牛都是做上记号后自由放养。田里种上庄稼的时候人们就将村子里的牛赶到山上,在下山的路上设一些栏杆,不让它们下来,直到田里的稻谷收割完后,才将它们赶回村里,让它们吃田里的草。这是人们一直以来的养牛方式。这样的一种喂养方式非常简单——省事、省劳力,长期以来也一直为村里人采用。
表4 南好村农户生计季节历
养殖的家畜有牛、猪、鸭和鸡,这些牲畜的养殖基本上处于自给自足的状态,供自己家庭食用,村子离市镇远,家中要备酒菜招待人的时候通常都是用自家养的家畜,只有少量的牲畜可以出卖。家里做祭祀祖先的仪式一般需杀猪;农忙时节村里人互相帮工,忙完了也要杀猪、杀鸡请大家吃饭;平时干活、修建厨房等,村里人来帮忙或者亲戚朋友来了,也要杀猪、杀鸡招待。
5.商业贸易
长期以来,山区黎族地区人们所需的大部分生活用品都是依靠自身采集自然界中的材料简单加工而成,例如人们将椰子壳加工成饭碗,将树叶加工成汤匙,将牛皮加工成鼓等,需要从市场上购买的物品非常有限,自给自足的经济形式使得山区黎族社会的商业贸易发展得非常缓慢。由于黎族社会的生产力长期发展缓慢,因此黎族群众所需的生产工具和日用品大多是从汉族区输入。黎族群众通常以自己的土特产和山货等,与汉族商人交换自己无法制造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除了集市上的交换以外,汉族商贩也通常深入黎族聚居地,用小商品来换取黎族的特产和山货等。
在毛感地区,由于地处山区,交通不便,远离集市,人们要和外界交换物品主要通过汉族的商贩,汉族商贩贩来犁、锄头、镰刀、斧头等生产用具和盐、衣服、布匹、针、线、锅、碗等生活用具,这些货物以实物交换的形式出售给黎村的人们,黎村的人们可以用稻谷、山货、捕获的猎物等来交换汉族商贩的货物。
1987年从保亭通往毛感的公路修好以后,在毛感乡政府周围才陆续出现了一些经营日用品销售的店铺。但是一直到现在,在毛感地区都未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集市,仅仅在毛感乡的一条不到五百米的道路两旁有不到10间的店铺,卖一些农具、农药和日用品。
而在村庄内部,店铺就更少了,整个南好行政村只有一个工商局颁发了营业许可证的店铺。在各个自然村,个别村民从外面贩回一些日用品,放在自己家里,出售给同村的人们,这就是村里的“小卖部”。人们过年要置办年货,或者农忙期间要购买收割时用的柴油,就一起在村里包一辆拖拉机,拉到保亭县城,买足要购买的物品后再让拖拉机拉回来。村民家里要办喜事需要购置大量物品时,也采取同样的办法。
村民从外界购买商品不方便,村里的农产品、山货等要销往外面也同样很费周折。在村里,人们要销售稻谷、红藤、芒花、药材等通常需要通过这么一些环节,首先是各个自然村要有一两个村民先将这些产品从村民手中收购起来,再由专门从事农产品和山货贸易的商贩以高一些的价格从这些村民手里将那些农产品统一收购起来,拉到外面的市场上去销售。因此在整个行政村,已经形成了三五个专门从事这类中转贸易的商贩,他们是本村人,熟悉各个自然村里收购山货的村民,同时他们也了解村里什么季节有什么山货可收购,以及这些山货或土特产在外面县城或集市有哪些收购点。
6.外出打工
还有一个经济来源就是外出打工或者在当地打短工,村子里有部分青年到外面打工,已经结婚的中青年主要是在家务农,遇上别人修路、种树或者割松油需要人手的时候就去打几天工,赚些家用。
7.劳动分工与合作
在合亩制时期,生产劳动中有严格的性别分工。男子负责犁田、锄地、挑担、砍山、点穴(种山栏),女子负责拔秧、插秧、捻稻、播种。家务劳动方面,男子负责砍柴、劈柴、挑水,女子负责酿酒、纺织、刺绣、择菜、煮饭、喂养家畜等。除此之外,狩猎也是由男人负责,女子一般不参与。这种男女之间的自然分工已成为传统习惯,通常男不帮女,女不帮男。直到现在,村里基本上仍维持这么一种性别分工的形式。从分工的形式看,男子主要负责一些需要爆发力(例如狩猎),或者需要消耗大量体力(如犁田)或者危险程度高(如砍山)的劳动。妇女负责的劳动通常需要一定的技术经验和知识(例如纺织、刺绣、酿酒),有些劳动对妇女的耐力和体力也有很高的要求,例如捻稻、插秧等,这些本身就是一项持续时间长,同时又非常辛劳的农活。因此,妇女不管在生产劳动还是在家务劳动中,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合亩制时期,人们都是一起出工,共同劳动,这种习惯现在仍然影响着人们的劳作方式。
在村里,人们劳动合作可分为农忙时期的劳动合作、重大事情时候的劳动合作和平时的劳动合作三种。
农忙时期的劳动合作是最常见的劳动合作形式,在农忙时期,几户人家通常联合在一起,采取“帮工”形式共同劳动。这种劳动合作是在两相情愿的基础上,以一工换一工的方式实现。做完一户再到下一户,哪户的农活干完后,都要请所有的帮工到家里喝酒吃饭,直到所有的人的田都插完、稻谷都割完为止。活多的户要想办法在其他时间给活少的户还工。重大事情的劳动合作,指的是人们操办红事、白事、建房子、做清明等的时候的劳动合作,村里每当有人建茅草房(人们的厨房仍是茅草房)时,人们会自觉前去帮忙,直到建好为止,不计报酬,只需管酒管菜。做清明时也是一样,村里的人主动去帮助修葺坟墓、做菜、做饭等,主人则要请大家喝酒吃饭。
平时的劳动合作一般发生在近亲的兄弟之间,兄弟分家以后,虽然田地都已分开,但是在农忙时节或者遇上砍山、种树、插秧、割稻谷这些大规模的劳动的时候,已分家的几个兄弟通常联合在一起,大家共同劳动,这种以亲缘关系为基础的劳动合作不太计较哪家的工多哪家的工少,主要目的在于将大量的劳动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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