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森林面积的变化趋势
森林面积是指由乔木树种构成、郁闭度0.2以上(含0.2)的林地或冠幅宽度10米以上的林带面积,又称为有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是指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的百分比。它反映森林资源的丰富程度和生态平衡状况。
图6.6 我国部分进口林产品的体积总量(1990—2010年)
资料来源:国研网统计数据库。
图6.7 我国部分进口林产品的总重量(1990—2010年)
资料来源:国研网统计数据库。
我国的森林面积从1995年以来持一直保持上升态势,从1995年的128.93万平方千米增加到2009年的195.45万平方千米,如图6.8所示。这主要是我国多年来实施人工造林、飞播造林等工程和封山育林取得的成果。1949—1970年,我国的造林规模相对较小,每五年的造林总面积在20万平方千米以下,如表6.4所示。而1970年以后的造林规模较大,每五年的造林总面积一直保持在20万平方千米,在1981—1985年和2001—2005年期间,突破30万平方千米。
图6.8 我国森林面积的变化(1995—2009年)
资料来源:国研网统计数据库。
表6.4 1949—2007年的全国造林面积单位:万平方千米
注:(1)1985年以前,造林成活率达到40%的即统计造林面积,以后为达到85%以上的才统计;
(2)根据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本表自2006年起将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面积计入造林总面积;
(3)表格中的“—”表示数据空白;
(4)资料来源:国研网数据中心。
(二)2100年我国森林面积的可能度
尽管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造林总面积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但是森林面积的增加并不是无限度的。如图6.1所示,目前,我国林业用地占土地资源总量的31%。据中经网统计数据库相关资料显示,我国林业用地面积[34]近年来相对保持稳定,从1994年的262.89万平方千米增加到2006年的284.93万平方千米。其中,宜林荒山荒地则从1994年的63.03万平方千米减少到2006年的54.71万平方千米。林业用地面积中的非森林面积也从1995年的134.26万平方千米减少到2006年的110.02万平方千米。考虑到向沙漠造林的可能性,本书假定我国森林面积的上限为300.00万平方千米,即在2006年林业用地总面积(包含森林面积和非森林面积)的基础上加上约5%的余量。由此可得出我国森林覆盖率的上限约为31%。因此,2100年我国森林面积大于300.00万平方千米的可能度为零,即p(≥300.00)=0。2009年我国森林面积为195.45万平方千米,森林覆盖率达20.36%。本书假定2100年我国森林覆盖面积达到2009年水平的可能度为1,即p(≤19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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