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小心法律之剑

小心法律之剑

时间:2023-03-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律之剑,终于落在了沈太福的头上。两年之后,又有2名罪犯步沈太福的后尘,走上了刑场。此案主犯邓斌、姚静漪已被处死刑,123名党员干部也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997年10月23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王飞死刑,另两名同案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1年。3名罪犯虚开增值税发票35份,虚开金额价税合计3.1亿元,以从中牟取巨额暴利,但最终受到严惩。金华县获得非法财政收入2000万元,而中央财
小心法律之剑_世纪末中国“探戈”:问题与对策

市场经济,对于国家,是一个发展的机遇,对于我们每一个人,也是一次发挥才干、大显身手的机会。

但是,这绝不是趁火打劫的机会,混水摸鱼的机会。

39岁的沈太福却偏要试试市场经济的“钢火”。

沈太福原来是长春市经委的一般干部,1984年,在第一次“公司热”的浪潮中,他辞职下海,办起了仅有他和他的老婆两名人员的长春长城科技集团公司,流动资金不过几十万元,固定资产是一套桌椅和一辆破自行车。几年之后,他负债累累,实在混不下去了,沈太福心一横,索性跑到北京,找几个人东拼西凑了30万元,在中国的“硅谷”海淀中关村打出了长城机电技术开发公司的牌子。经过几年的载沉载浮,沈太福又是债台高筑,不得不到处躲债。

走投无路之际,不会经营的沈太福,却会想歪点子、钻空子。市场经济大潮袭来,有人炒股票发了大财,有人搞房地产成了巨富,他能不能趁火打劫,混水摸“鱼”呢?

沈太福终于想出了一个高招:集资。他以发展节能机电为名,以高利息为诱饵,向社会广泛集资,年利息24%,并且可以随存随取。

为了拉人来“投资”,沈太福连“伴舞小姐”都用上了。他提出,谁拉来投资,就给谁2%的好处。于是,众多的人四处奔走,前来签订合同的投资者络绎不绝,创下了20天集资2000万元的“奇迹”。沈太福一发不可收,他又在全国各地大城市集资,短短几个月,沈太福就筹集资金10多亿元,涉及近20万个投资者。

本来,对各类金融活动,政府早有管理条例,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集资。但沈太福却不管这些,他打着改革开放的大旗,拿着市场经济的借口,胆大妄为地制造了这起共和国历史上最大的骗局。

沈太福先后在全国设立了20多个分公司和100个分支机构,其中90%的机构花的是集资款。沈太福及周围的一些人躺在集资款上花天酒地,纸醉金迷,大肆挥霍,为博得歌女一笑,他一甩手就是上万元的“小费”,请客吃一顿饭,就是两万元。从几十万集资者手里骗来的血汗钱,就这样被他大把挥霍着。

被沈太福拉拢收买的120多名处、局以上官员为他撑腰,一些受蒙蔽的新闻单位为他摇旗呐喊,沈太福似乎不可一世了,当中国人民银行出面制止这出骗局时,沈太福还导演了一场状告中国人民银行的闹剧。

但是,市场经济不是自由放任的无政府经济,法律,与市场经济相伴而行,谁违背与破坏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谁就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之剑,终于落在了沈太福的头上。长城公司垮了,沈太福被判死刑。

两年之后,又有2名罪犯步沈太福的后尘,走上了刑场。一名58岁的退休女职工邓斌,在包括陈希同、王宝森在内的许多党员干部支持下,挂着无锡新兴公司的招牌,借合作经营“一次性注射器”和“医用乳胶手套”的名义,以月息5%—10%的高利为诱饵,在全国范围内大肆进行非法集资活动,集资总额高达人民币32亿元,涉及到12个省、市的368个出资单位和以万计的个人,造成经济损失12亿余元。一个半老徐娘,何以有这样大的能量?原来她的背后竟有123名党员、干部为她撑腰。此案主犯邓斌、姚静漪已被处死刑,123名党员干部也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在经济体制转轨变型时期,有人试图用旧体制未完全消除,新体制尚不成熟健全的空隙,趁火打劫,混水摸鱼。但是,党中央在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就考虑了运用经济法规规范和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趁火打劫,混水摸鱼,到头来必然是害人害己,自取灭亡。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西南管处负责人张广武,也认为搞市场经济了,什么都可以干了。于是,他公然倒卖电解铜等物资数百吨,非法牟利168万元人民币。冰凉的手铐击碎了他试图趁火打劫的发财梦。

海南省三亚市外轮供应公司经理周成义、广西防城港工商局副局长周隆文及百色市烟草公司的2名经理,本来是国家受命管理、监督烟草专卖的共产党干部,现在也被发财欲冲昏了头脑,决心也来趁机快捞一把。他们三家合伙倒卖卷烟37万条,总额达337万元。

1997年9月9日,广东惠东县委书记李锡鹏和县长李彬南站到了被告席上。一位是县委书记,一位是县长,认为搞市场经济了,什么都可以搞了,于是,他们俩人竟指使公安机关搞“罚款放私”。不管是什么走私品,只要缴一笔罚款就可以放行,县委书记甚至还亲自到沿海乡镇,与走私贩私的不法分子召开座谈会,“虚心征求意见”,最后一起想出一个通过假拍卖来使走私品合法化的办法。短短半年时间,他们与走私犯罪分子“互利互惠”,共放行走私货89宗,计18个种类,价值人民币9346万元,从中逃避国家关税高达2783万元。

1997年10月23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王飞死刑,另两名同案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1年。3名罪犯虚开增值税发票35份,虚开金额价税合计3.1亿元,以从中牟取巨额暴利,但最终受到严惩。

湖北咸宁市市长陈恢友的胆子也太大了。他为追求地方利益不惜损害国家利益,居然指使税务部门以假完税证明帮助5家企业骗取国家退税款1218.89万元。咸宁市税务局长尹传升更是荒唐,他作为一级地方的税务局长,不为国家积极征管税收,却执法犯法,支持、帮助企业骗取国家退税款,从中给自己单位的小钱柜捞几个收入。堂堂一个市长居然坑骗国家,头顶国徽的税务局长居然偷税骗税,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难道市场经济能允许共和国的干部去坑国家,共和国的执法部门也骗国家吗?不,他们想错了。法律与市场经济相伴而行。陈恢友一时冲动丢了市长的乌纱帽,尹传升鬼迷心窍落进了法网。

但仍有人不吸取教训,仍然有人铤而走险。1998年,全国再爆大案: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第一大税案——浙江省金华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终于浮出水面,震惊全国。

地处浙江中部的金华县是国家级商品粮基地县,工业基础薄弱。近年来,这个县的某些领导干部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认真发展工业、稳定农业的道路上,而是把“引进税源”作为发展本县经济的“法宝”,其方法则是虚开增值税发票,以此坑害国家。据调查, 从1994年5月至1997年4月间,金华县共有218家企业参与虚开增值税发票,共虚开增值税发票65536份,价税合计63.1亿元,涉及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金华县获得非法财政收入2000万元,而中央财政却损失3.95亿元,其他地方财政损失3.57亿元。

作为一级地方政府,作为共产党的干部,竟如此明目张胆地进行坑害国家的违法犯罪活动,可耻可鄙之极。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要坚持正确的经济建设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发展经济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办事,决不能以不正当的手段来发展地方经济,不能搞歪门邪道,更不能闯“红灯”,冲“禁区”。那种为了局部利益或一己私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仅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而且最终将毁了自己。金华县从县委书记、副县长、宣传部长到税务局有关人员分别受到了从有期徒刑到死刑的法律制裁。这一案例再次提醒那些以为搞市场经济后就什么也可以搞的蠢蠢欲动者——

趁火打劫,小心法律之剑!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