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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档案文献编纂三题

时间:2023-03-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元代建立后,其职官制度多效仿前朝,修史机构主要是翰林国史院。元代立国近百年,档案文献编纂成果颇丰。皇帝死后,由史官编修实录,其主要依据是中书省下设的时政科所保存的档案文献。及文宗崩于上都,留守大都的右丞相燕铁木儿会同诸王立宁宗为帝,次月暴亡。元代正式建立后,由翰林国史院的蒙古人和色目人继续撰写,直到元文宗时,撰写工作仍在进行。
元代档案文献编纂三题_民族档案研究与学科建设

元代建立后,其职官制度多效仿前朝,修史机构主要是翰林国史院。元代立国近百年,档案文献编纂成果颇丰。这些成果基本上可以分为辽金宋三史、实录(国史)、政书三大类。辽金宋三史都是元顺帝时编成的,《辽史》简洁,《金史》规范,《宋史》丰满,虽各有瑕疵,然在历代正史中,都各具特色。实录的编纂形式主要有皇帝实录及后妃、功臣列传,但史稿都已亡佚;国史即《元朝秘史》,元帝国作为蒙古皇室秘籍藏于奎章阁中,只让为数不多的几位蒙古族高官和皇室主要成员拜读,是集政治、哲学、军事、文化为一体的百科全书。政书是元朝各方面典章制度的汇集,其种类和数量较多,但绝大部分现已不存。

一、辽、金、宋三史的编纂

三史编纂之议,始于元世祖时,但因对宋、辽、金谁是正统王朝的问题,议论纷纭,迟迟未能下笔。直到顺帝时,才决定三朝皆为正统,各系其年号,三史分修。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奏请设局,中书右丞相脱脱为都总裁。编写人员除汉族学者外,还有回回学者和蒙古学者,开创了中国史学史上各民族史学家合作修史之先例。当时能摆脱“正统”之争,体现出史学思想上的一大进步,反映出各民族学者对大一统的珍视与维护。至正五年(1345年)十月,三史告成。《辽史》116卷,用了不到一年;《金史》135卷,仅用一年零八个月;《宋史》496卷,也只用了两年半,成书如此之快,皆因元朝利用了三朝保存的大量档案典籍,如起居注、日历、实录、国史、圣政、宝训、野史、传记、碑文、行实等原始资料,为三史的编纂提供了较丰富的文献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实录、国史的编纂

元代不设起居注官,也不修日历,因此没有起居注和日历,唯有实录。皇帝死后,由史官编修实录,其主要依据是中书省下设的时政科所保存的档案文献。为了广采材料,朝廷下令“内外三品以上官,在皇庆、延时除拜、罢免、赏赉、责罚,悉录送史馆”。从蒙古建国(元太祖)到元宁宗共13朝,137年,每位大汗都修有实录,俗名《元十三朝实录》。到顺帝朝,《十三朝实录》的史稿才修撰完毕。这些实录及后妃、功臣列传,多由汉族文臣用汉文公开编修,编成后藏于内廷。《十三朝实录》是未刊行的史稿,被作为基本史料采择入明朝初年纂修的《元史》中。后来,这些史稿都已亡佚,它们的纂修经过也难以考究。但从现有的文献记载来看,有几点是可以肯定的:一是实录多由翰林国史院承修。元朝于世祖至元元年(1274年)建立了翰林国史院,负责实录的修撰,这实际上是继承了唐代以来的史馆制度;二是历朝实录大多还附有事目和诰制录,这一方面说明其卷帙较大,另一方面,把皇帝诰制与实录相配合,更加突出了皇帝诏命同实录的关系;三是元代实录往往先撰成汉文本,然后再翻译成蒙古文。如《元史·世祖纪十一》记:“翰林承旨撒里蛮言:‘国史院纂修太祖累朝实录,请以畏吾字翻译,俟奏读然后纂定。’从之。”这是将中统年间已用汉文修撰的《太祖累朝实录》译成畏兀儿蒙古文;四是在纂修实录的同时,往往还撰写该朝的后妃、功臣传。如英宗时,“敕纂修《仁宗实录》《后妃》《功臣传》”〔199〕;顺帝时,“诏翰林国史院纂修累朝实录及后妃、功臣列传”〔200〕;五是将未做过一天皇帝的父祖追封为帝并修实录。如托雷未当过一天皇帝,及至其长子宪宗蒙哥继位后,才追尊他为英武皇帝,庙号睿宗,修《元睿宗实录》。甘麻剌是泰定帝之父,被追尊为光圣仁孝皇帝,庙号显宗,泰定元年修《元显宗实录》〔201〕。真金也未称帝,及至其子成宗继位后,才追尊他为帝,庙号裕宗,并诏修《元裕宗实录》。答剌麻八剌是武宗海山及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之父,武帝追尊为帝,庙号顺宗,至大元年修纂《元顺宗实录》;〔202〕六是受皇帝统绪波动的影响,导致多朝并修。如英宗即位不足3年,便被御史大夫铁失等弑于行幄。叛臣拥立泰定帝即位,后崩于上都,留守京师大都的佥枢密院事燕铁木儿遂立明宗为帝,因明宗远在沙漠,猝未能至,虑生他变,先迎立其弟文宗。时在上都的权臣倒剌沙则拥立泰定帝太子天顺帝,但为文宗击败。及明宗至京师,文宗退位并迎明宗为帝,但明宗不久暴崩,仍由文宗继位。及文宗崩于上都,留守大都的右丞相燕铁木儿会同诸王立宁宗为帝,次月暴亡。除泰定帝曾修《英宗实录》(还有未登基的显宗实录)外,其他各朝根本无暇顾及先帝实录的修纂,直到顺帝继位后,才一气修成了泰定、文宗、明宗、宁宗四朝“实录”〔203〕。这在汉族政权实录修撰史上是闻所未闻的现象。

除实录之外,翰林国史院还编纂了《元朝秘史》。《元朝秘史》原名《蒙古秘史》,13世纪中叶成书。早在蒙古族兴起于漠北之时,历代蒙古大汗宫廷内就有用畏兀儿蒙古文编纂的记录历代蒙古大汗事迹的史书,蒙古名为“脱卜赤颜”(tobciyan),汉语的意思是“国史”。它详细而真实地汇集了13世纪中叶以前蒙古民族发展壮大的历史进程和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落及对其发动战争的珍贵原始资料,同时也详细记载了成吉思汗的政治观念、军事战略战术以及个人生活等方面的内容,这些正是汉文史料所缺乏的。《脱卜赤颜》是一代又一代必赤(书记官)长期写成的。元代正式建立后,由翰林国史院的蒙古人和色目人继续撰写,直到元文宗时,撰写工作仍在进行。《元朝秘史》的监修官由宰相兼任。〔204〕所用的材料一部分是民间传说,一部分是当时政权机构所颁布的政令、训示和会议记录。全书采用以叙事为主,抒情为辅的独特编纂手法和不隐恶、不溢美的实录笔法,使人物形象真实鲜明,而且具有多侧面的丰富性。现今保存下来的《元朝秘史》,其文体结构、叙事方式等都和汉文史记有很大不同,尤其是将史事与诗歌相结合,这在中国古代史籍中是极为罕见的。

三、典章格例的编纂

元朝特别重视典章格例等政书的编纂。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中书右丞相何荣祖奉诏编《至元新条格》颁行,该书以公规、治民、御盗、理财等十事辑为一书,是元代最早的一部法律汇编。这部法典今已不存,从《元典章》和《通制条格》中可以看到其中的96条内容。

现存《元典章》《通制条格》都是各种圣旨条律和例案的汇编。《元典章》原名《大元圣政国朝典章》,是一部仿照《唐六典》编纂的至治二年(1322年)以前元朝制度、法令文书的分类汇编。全书60卷,分诏令、圣政、朝纲、台纲、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10纲,纲下统目,共分373目,每目之下罗列条格。收录自元世祖即位(1260年)至英宗即位(1321年)为止的各项诏令、敕旨、条令、条例等;又增附《新集至治条格》,不分卷,约刊布于至治三年(1323年)。分国典、朝纲、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8部,续英宗至治二年(1322年)事,各大类下有门、目,目下列举条格事例,共81门,467目,2391条。所收亦多为律令等原始档案文献,其文字体例是蒙古语语序,因而形成了独特的蒙古语汉文直译吏牍文体,其书写方式更是用独特的“自由奔放”式。《大元通制》于英宗至治三年(1323年)颁行,是一部有关国家政治法程各部类单行法的汇编集。共30卷,2539余条,内容包括断例、条格、诏敕(制诏)、令类(别类)四部分,以下又详细分类,如“断例”又分为禁卫、职制、户籍、厩库、擅兴、贼盗、诈伪、杂律、捕亡、断狱等11目,内容相当丰富。但原书早已散佚,仅存其中的条格部分散卷,名为《通制条格》。

《经世大典》是一部汇集元朝律令的大型法典文书,元文宗至顺元年(1330年)开始编修,至顺二年(1331年)五月告竣。共880卷。另有目录12卷,公牍1卷、纂修通义1卷。它依照《唐六典》《宋会要》的体例,采集元朝有关档案文件,略加删削,编纂而成,囊括了元朝各方面的典章制度。全书共分10目,帝王四目,即帝号、帝训、帝制、帝系,大臣六典,即治、赋、礼、政、宪、工各为一目,各目又分小类,目有总叙,类有小叙。举凡职官、赋役、礼仪、宗教、军事、刑法、造作等各方面的制度,无不包括在内。其编制近取《大元通制》和《元典章》,远效周礼之六官,仿唐六典之制。此书在明万历以前已失传,只有一些篇章或叙保存在《永乐大典》和《元文类》中。

此外,还有《太常集礼》专辑礼乐制度;《宪台通纪》《宪台通纪续编》专辑御史台(监察机构)的典章制度;《南台备要》专辑南御史台的典章制度,还保存了一些元朝政府策划镇压农民起义的档案资料;《秘书监志》则汇辑了秘书监的档案,主要是皇帝的诏旨。元还编订有《宪典》《至正条格》等法令性文件集,顺帝时还曾重新修订《国律》,但未及颁布实施,元朝即已灭亡。元立国近百年,官修政书的种类和数量较多,但绝大部分已散佚,流传下来的不多。

有元一代始终没有制定出一部蒙古、汉、回回各民族通用的统一的、正式的法典,只是不定期地将“敕旨条令,杂采类编”,颁发给各级官府作为处理政务的依据。元朝的立法、断狱量刑,都以因时临事而陆续颁发的有关文书为依据。这些文书,一部分以制诏的形式,绝大部分以条格和断例的形式颁行全国。条格中经过皇帝亲自裁定、作为圣旨或圣旨附件中的条文而公布的法令,叫做圣旨条画;此外还有包括中央各主管部门颁发的各式训令。条格中有不少是属于具体处置各种个别事件的指令性文书,在形式上与划一的法规面目大异。

(原载《档案与社会》2007年第3期,第二作者魏容)

【注释】

〔199〕元史·英宗纪一[C].

〔200〕元史·顺帝纪一(卷38)[C].

〔201〕元史·泰定帝纪一(卷29)[C].

〔202〕元史·武宗纪一(卷22)[C].

〔203〕谢贵安.实录修撰与少数民族政权的汉化[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7(1).

〔204〕曹之.中国古籍编撰史[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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