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旅游
加强对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地区历史文化名城及各级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开发,科学编制海上丝绸之路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打造海上丝绸之路文化旅游系列品牌,建设以海上丝绸之路为主题的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布局海上丝绸之路文化体验消费场所,打造差异化的旅游文化名街、名镇、名村,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历史文化资源向文化旅游产品的转化。鼓励旅游资源与演艺娱乐、影视整合,通过文化创意改造提升现有的各类文化旅游基地,延伸文化旅游产业链,增强文化旅游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演艺娱乐
依托丝路文化资源,以市场为导向,创作一批具有地方特色、民族风情的国际化演艺精品。创建特色海上丝绸之路演艺品牌,融合科技手段创新产品形式,丰富演艺娱乐产品体系,延伸演艺产业链,促进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地区演艺娱乐行业发展壮大。布局一批具有丝绸之路元素、地方特色的演艺精品和演艺娱乐场所。在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地区积极发展集演艺、休闲、旅游、餐饮、购物、健身于一体的综合性娱乐设施,努力形成覆盖城乡的演出设施体系,形成若干海上丝绸之路演艺精品汇集、集聚效应明显的演艺娱乐特色产业集聚区。
(三)工艺美术
进一步增强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力度,坚持师徒传承与多种教育模式相结合,坚持行业发展与资源保护相结合,坚持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相结合,推进工艺美术行业特色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深入发掘海上丝绸之路民族文化元素,开发特色文化用品、工艺品和旅游商品,加强与创意设计、现代科技和时代元素融合,提高产品附加值,走产业化、精品化道路。推进工艺美术行业集群化、品牌化发展,重点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海上丝绸之路特色工艺美术企业。依托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地区文化,量身打造民俗文化园或民俗文化展示厅,采用灵活互动的方法全方位诠释海上丝绸之路民俗文化及产品,增强产品、企业市场竞争力。
(四)创意设计
促进“海丝”文化、民族文化元素与现代设计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创意设计能力,加强创意设计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对接,推动创意设计成果转化,提升各类产品的附加值和文化内涵。实施“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促进海上丝绸之路主题的产品创意设计和制作生产。营造创意设计氛围,不断提高创意设计能力,提高特色文化产品的创意设计水平。重视青年设计力量,探索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地区共同搭建相关平台,促进各国、各民族、各地区之间青年人才的交流与沟通,推进建立青年设计人才交流框架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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